- 书 名
- 新唐书
- 类 别
- 史书
- 译 者
- 罗言发
- 出版社
- 中华书局
- 出版时间
- 1975年2月1日
- 页 数
- 6472 页
- 定 价
- 250 元
- 装 帧
- 平装
- ISBN
- 9787101003208
- 外文名
- New History of the Tang Dynasty
- 创作年代
- 北宋
- 卷 数
- 225卷
- 从 书
- 点校本二十四史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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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时期就曾有《唐书》(即《旧唐书》)编成,但宋仁宗认为《旧唐书》“纪次无法,详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实零落”,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下诏重修 [2]。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七月,仁宗催促“速上所修《唐书》”。前后参预其事的有宋敏求、范镇、欧阳修、宋祁、吕夏卿、梅尧臣,《新唐书》所依据的唐人文献及唐史著作均审慎选择,删除当中旬院嚷的谶纬怪诞内容,裁减旧史本纪十分之七 [3]。总的说来,〈列传〉部分主要由宋祁负责编写,〈志〉和〈表〉分别由范镇、吕夏卿负责编写。最后在欧阳修主持下完成。〈本纪〉10卷和〈赞〉〈志〉〈表〉的“序”以及《选举志》《仪卫志》等都出自欧阳修之手。因为〈列传〉部分出自宋祁之手,而欧阳修只是主持了〈志〉〈表〉的编写,出于谦逊,同时欧阳修认为宋祁是前辈,所厚体判以他没有对宋祁所写的列传部分从全书整体的角度作统一工作,因而《新唐书》存在着记事矛盾、风格体例不同的弊端。所以《新唐书》署“欧阳修、宋祁撰”。其为二十四史之一。
《新唐书》对〈志〉十分重视,新增《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兵志》附以马政,原有的《天文志》和《历志》篇幅超过《旧唐书》三倍,新〈志〉载有文武百官的俸禄制度,为旧〈志〉所无 [4]。又有屯田、边镇、和籴等,皆旧〈志〉所无。《新唐书》也恢复立〈表〉,立了《宰相表》《方镇表》《宗室世系表》、《宰相世系表》,历代官修正史〈表〉多缺略。清代学者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中说:“新书最佳者志、表,列传次之,本纪最下” [5]员枣,王鸣盛同时还指出《新唐书》史表的设置有一些不足,“窃谓史之无表者,固宜补矣,有有表而尤不可以不补者……禁军以宦官掌之,不但朝政尽为所挠,并废立皆出其手,则左右神策中尉亦当表” [6]。宋祁有文名,曾任知制诰、翰林学士等职。他历时十余年完成〈列传〉,于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交齐全部列传的稿子。欧阳修是北宋著名的文学家,擅长古文,他因参加推行“庆历新政”的活动,被贬为地方官,至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才调到朝廷任翰林学士,主持修史工作,等到他写定〈本纪〉〈志〉〈表〉,已是嘉祐五年(公元1060年)的事了。 [7]
清人王鸣盛以《宋史·宋祁传》《欧阳修传》为据,认为宋祁修书“在仁宗天圣之晚年,历明道、景祐寒誉朵、宝元、康定,至庆历中告成,以奔乌拘汗书成进左丞云云”;“(欧阳)修之修《唐书》,乃在嘉祐之前至和年间事,距祁稿成时,相去已十余年”,“书成,上距祁稿成约又二十余年矣”。因此,“二公修书不同时明矣”。这一说法,迄今仍为部分学者沿用,都未发现王鸣盛错缪的关键所在。其根源在《宋史·宋祁传》将“诏求直言”的时间员求盼误作“景佑中”,而这又是《宋祁传》中唯一的一个年号。
《宋祁传》文中指明宋祁受命纂修《唐书》在“诏求直言”前,故王鸣盛误以为宋祁修《唐书》自天圣至庆历,前后差不多也是17个年头。但《宋史·仁宗纪》景祐年间并无“诏求直言”一类的事,皇祐元年才有“诏台谏非朝廷得失”。《宋祁传》中宋祁“直言对”后紧接“进温成皇后为贵妃”,与《仁宗纪三》的记载相符,时在“皇祐”,而非“景祐”。显然,《宋祁传》是将“皇祐”误作“景祐”了,一下子把时间提前了10多年。王鸣盛提到宋祁“守亳州,以稿自随”,《宋祁传》说得很清楚,是因为“坐其子从张彦方游”。传中虽无明确纪年,但宋祁是附在其兄宋庠传后的,前面《宋庠传》明明白白地写着:皇祐三年,“祁子与越国夫人曹氏客张彦方游”。宋庠受牵连罢相在这一年,宋祁出知亳州也是这一年。此时尚“以稿自随”,仍在修撰中,怎么会在庆历中告成?王鸣盛的失误,一是不知“景祐”当为“皇祐”,二是后来在《蛾术编》卷九考知“祁修书凡七年,而自皇祐元年至三年独秉笔,自此出知亳州,皆书局自随以至于成,凡历十六年也”,却仍然坚持“宋欧修《新唐书》不同时”的结论。《宋史·宋祁传》的这一年号断拔错误,除了《宋景文集》卷二九《直言对》有案语注明“仁宗本纪皇祐三年春三月诏求直言”,“本传作景祐中误”而外,迄今竟似无人知晓,请同仁们注意。
就整个《新唐书》的纂修而言,应当说:新修唐史前后17个年头,前10年宋祁主持编修,后7年欧、宋共同“刊修”。草稿初成,呈宋仁宗审阅。仁宗看后,发现这部史书出于二人之手,体例与文采均不尽相同,于是令欧阳修删改修饰为一体。欧阳修此时却拒不修改,他说:“宋公于我为前辈,且人所见不同,岂可悉如已意?”最后仅校阅过一遍,一无所易 [8]垫去兆。
历代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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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商务印书馆百衲本,以静嘉堂本为主,配合“北图”、“双鉴楼”及“嘉业堂”藏本,保存了《新唐书》旧刻的真面目,胜于殿本。
后世对《新唐书》进行纠谬、辨证的著作颇多,举其要者有:
作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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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纪
志
志第一 礼乐一 | 志第二 礼乐二 | 志第三 礼乐三 | 志第四 礼乐四 |
志第五 礼乐五 | 志第六 礼乐六 | 志第七 礼乐七 | 志第八 礼乐八 |
志第九 礼乐九 | 志第十 礼乐十 | 志第十一 礼乐十一 | 志第十二 礼乐十二 |
志第十三上 仪卫上 | 志第十三下 仪卫下 | 志第十四 车服 | 志第十五 历一 |
志第十六 历二 | 志第十七上 历三上 | 志第十七下 历三下 | 志第十八上 历四上 |
志第十八下 历四下 | 志第十九 历五 | 志第二十上 历六上 | 志第二十下 历六下 |
志第二十一 天文一 | 志第二十二 天文二 | 志第二十三 天文三 | 志第二十四 五行一 |
志第二十五 五行二 | 志第二十六 五行三 | 志第二十七 地理一 | 志第二十八 地理二 |
志第二十九 地理三 | 志第三十 地理四 | 志第三十一 地理五 | 志第三十二 地理六 |
志第三十三上 地理七上 | 志第三十三下 地理七下 | 志第三十四 选举上 | 志第三十五 选举下 |
志第三十六 百官一 | 志第三十七 百官二 | 志第三十八 百官三 | 志第三十九上 百官四上 |
志第三十九下 百官四下 | 志第四十 兵 | 志第四十一 食货一 | 志第四十二 食货二 |
志第四十三 食货三 | 志第四十四 食货四 | 志第四十五 食货五 | 志第四十六 刑法 |
志第四十七 艺文一 | 志第四十八 艺文二 | 志第四十九 艺文三 | 志第五十 艺文四 |
表
表第一 宰相上 | 表第二 宰相表中 | 表第三 宰相下 | 表第四 方镇一 |
表第五 方镇二 | 表第六 方镇三 | 表第七 方镇四 | 表第八 方镇五 |
表第九 方镇六 | 表第十上 宗室世系 上 | 表第十下 宗室世系 下 | 表第十一上 宰相世系一上 |
表第十一下 宰相世系一下 | 表第十二上 宰相世系二上 | 表第十二中 宰相世系二中 | 表第十二下 宰相世系二下 |
表第十三上 宰相世系三上 | 表第十三下 宰相世系三下 | 表第十四上 宰相世系四上 | 表第十四下 宰相世系四下 |
表第十五上 宰相世系五上 | 表第十五下 宰相世系五下 |
列传
卷次 | 目次 | 卷中人物(括号人物为附传) |
---|---|---|
卷76 | 列传第一 | |
卷77 | 列传第二 | |
卷78 | 列传第三 | |
卷79 | 列传第四 | |
卷80 | 列传第五 | |
卷81 | 列传第六 | |
卷82 | 列传第七 | |
卷83 | 列传第八 | 诸帝公主 - 世祖一女、高祖十九女、太宗二十一女、高宗三女、中宗八女、睿宗十一女、玄宗二十九女、肃宗七女、代宗十八女、德宗十一女、顺宗十一女、宪宗十八女、穆宗八女、敬总三女、文宗四女、武宗七女、宣宗十一女、懿宗八女、昭宗十一女 |
卷84 | 列传第九 | |
卷85 | 列传第十 | |
卷86 | 列传第十一 | |
卷87 | 列传第十二 | |
卷88 | 列传第十三 | |
卷89 | 列传第十四 | |
卷90 | 列传第十五 | |
卷91 | 列传第十六 | |
卷92 | 列传第十七 | |
卷93 | 列传第十八 | |
卷94 | 列传第十九 | |
卷95 | 列传第二十 | |
卷96 | 列传第二十一 | |
卷97 | 列传第二十二 | |
卷98 | 列传第二十三 | |
卷99 | 列传第二十四 | |
卷100 | 列传第二十五 | |
卷101 | 列传第二十六 | |
卷102 | 列传第二十七 | |
卷103 | 列传第二十八 | |
卷104 | 列传第二十九 | |
卷105 | 列传第三十 | |
卷106 | 列传第三十一 | |
卷107 | 列传第三十二 | |
卷108 | 列传第三十三 | |
卷109 | 列传第三十四 | |
卷110 | 列传第三十五 | |
卷111 | 列传第三十六 | |
卷112 | 列传第三十七 | |
卷113 | 列传第三十八 | |
卷114 | 列传第三十九 | |
卷115 | 列传第四十 | |
卷116 | 列传第四十一 | |
卷117 | 列传第四十二 | |
卷118 | 列传第四十三 | |
卷119 | 列传第四十四 | |
卷120 | 列传第四十五 | |
卷121 | 列传第四十六 | |
卷122 | 列传第四十七 | |
卷123 | 列传第四十八 | |
卷124 | 列传第四十九 | |
卷125 | 列传第五十 | |
卷126 | 列传第五十一 | |
卷127 | 列传第五十二 | |
卷128 | 列传第五十三 | |
卷129 | 列传第五十四 | |
卷130 | 列传第五十五 | |
卷131 | 列传第五十六 | |
卷132 | 列传第五十七 | |
卷133 | 列传第五十八 | |
卷134 | 列传第五十九 | |
卷135 | 列传第六十 | |
卷136 | 列传第六十一 | |
卷137 | 列传第六十二 | |
卷138 | 列传第六十三 | |
卷139 | 列传第六十四 | |
卷140 | 列传第六十五 | |
卷141 | 列传第六十六 | |
卷142 | 列传第六十七 | |
卷143 | 列传第六十八 | |
卷144 | 列传第六十九 | |
卷145 | 列传第七十 | |
卷146 | 列传第七十一 | |
卷147 | 列传第七十二 | |
卷148 | 列传第七十三 | |
卷149 | 列传第七十四 | |
卷150 | 列传第七十五 | |
卷151 | 列传第七十六 | |
卷152 | 列传第七十七 | |
卷153 | 列传第七十八 | |
卷154 | 列传第七十九 | |
卷155 | 列传第八十 | |
卷156 | 列传第八十一 | |
卷157 | 列传第八十二 | |
卷158 | 列传第八十三 | |
卷159 | 列传第八十四 | |
卷160 | 列传第八十五 | |
卷161 | 列传第八十六 | |
卷162 | 列传第八十七 | |
卷163 | 列传第八十八 | |
卷164 | 列传第八十九 | |
卷165 | 列传第九十 | |
卷166 | 列传第九十一 | |
卷167 | 列传第九十二 | |
卷168 | 列传第九十三 | |
卷169 | 列传第九十四 | |
卷170 | 列传第九十五 | |
卷171 | 列传第九十六 | |
卷172 | 列传第九十七 | |
卷173 | 列传第九十八 | |
卷174 | 列传第九十九 | |
卷175 | 列传第一百 | |
卷176 | 列传第一百一 | |
卷177 | 列传第一百二 | |
卷178 | 列传第一百三 | |
卷179 | 列传第一百四 | |
卷180 | 列传第一百五 | |
卷181 | 列传第一百六 | |
卷182 | 列传第一百七 | |
卷183 | 列传第一百八 | |
卷184 | 列传第一百九 | |
卷185 | 列传第一百一十 | |
卷186 | 列传第一百一十一 | |
卷187 | 列传第一百一十二 | |
卷188 | 列传第一百一十三 | |
卷189 | 列传第一百一十四 | |
卷190 | 列传第一百一十五 | |
卷191 | 列传第一百一十六 | |
卷192 | 列传第一百一十七 | |
卷193 | 列传第一百一十八 | |
卷194 | 列传第一百一十九 | |
卷195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卷196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卷197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卷198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卷199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卷200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卷201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六 | |
卷202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卷203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卷204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卷205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列女-李德武妻裴淑英 杨庆妻王 房玄龄妻卢 独孤师仁姆王兰英 杨三安妻李樊 会仁母敬 卫孝女无忌 郑义宗妻卢 刘寂妻夏侯碎金 於敏直妻张 楚王灵龟妃 上官 杨绍宗妻王 贾孝女 李氏妻王阿足 攀彦琛妻魏 李母 汴女李崔绘妻卢 贤贞节妇李 符凤妻玉英 高叡妻秦 王琳妻韦 卢惟清妻徐 饶娥窦伯女仲女 卢甫妻李 邹待征妻薄 金节妇 高愍女 杨烈妇 贾直言妻 董李孝女妙法 李湍妻 董昌龄丹杨 王孝女和子 段居贞妻谢 杨含妻萧 韦雍妻萧 衡方厚妻程 郑孝女 李廷节妻崔 殷保晦妻封绚 窦烈 妇 李拯妻卢山阳女赵 周迪妻 硃延寿妻王 |
卷206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卷207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卷208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卷209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卷210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卷211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卷212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卷213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 |
卷214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卷215 | 列传第一百四十 | |
卷216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卷217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卷218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卷219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卷220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卷221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卷222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卷223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卷224 |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 | |
卷225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附录
进新唐书表
臣公亮诚惶诚恐,顿首顿首:伏惟体天法道钦文聪武圣神孝德皇帝陛下,有虞舜之智而好问,躬大禹之圣而克勤,天下和平,民物安乐。而犹垂心积精,以求治要,日与鸿生旧学讲诵《六经》,考览前古,以谓商、周以来,为国长久,惟汉与唐,而不幸接乎五代。衰世之士,气力卑弱,言浅意陋,不足以起其文,而使明君贤臣,俊功伟烈,与夫昏虐贼乱,祸根罪首,皆不得暴其善恶以动人耳目,诚不可以垂劝戒,示久远,甚可叹也!乃因迩臣之有言,适契上心之所闵,于是刊修官翰林学士兼龙图阁学士、给事中、知制诰臣欧阳修,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龙图阁学士、尚书吏部侍郎臣宋祁,与编修官礼部郎中、知制诰臣范镇,刑部郎中、知制诰臣王畴,太常博士、集贤校理臣宋敏求,秘书丞臣吕夏卿,著作佐郎臣刘羲叟等,并膺儒学之选,悉发秘府之藏,俾之讨论,共加删定,凡十有七年,成二百二十五卷。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于旧。至于名篇著目,有革有因,立传纪实,或增或损,义类凡例,皆有据依。纤悉纲条,具载别录。臣公亮典司事领,徒费日月,诚不足以成大典,称明诏,无任惭惧战汗屏营之至。臣公亮诚惶诚惧,顿首顿首谨言。 [12]
嘉佑五年六月日
新旧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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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点
《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食货志》增加为5卷,不仅比《旧唐书》份量大而且比较有系统、有条理地保存了大量社会经济史资料。《地理志》着重叙述唐朝地理沿革,记载军府设置、物产分布、水利兴废等情况,补充了不少《旧唐书·地理志》所没有的资料。
北宋人认为,《新唐书》要比《旧唐书》高明。他们严厉批评《旧唐书》“纪次无法,详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实零落”(《曾公亮进新唐书表》),认为《新唐书》无论从体例、剪裁、文采等各方面都很完善。《新唐书》作者批评《旧唐书》“使明君贤臣、隽功伟烈与夫昏虐贼乱、祸根罪首,皆不得暴其善恶”,所以在《新唐书》中秉孔子修春秋之意,进行所谓“忠奸顺逆”的褒贬,并在《旧唐书》的类传的基础上,增添了卓行、奸臣、叛臣、逆臣等类传,又将原有次序作了重新排列。《新唐书》修成后,其主编曾公亮曾上皇帝表,颇为得意地说:“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其旧”,认为这是大大胜过《旧唐书》的地方。
新书废旧书61传、增331传,但对其原始根据却说法不一。有说是“文征明《重刻旧唐书序》言”,有引作“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中指出”,也有不少人看出马端临是引用的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的著录:“凡废传六十一,增传三百三十一。”清代钱大昕另有统计,也被认为“遗漏很多”。黄永年统计说,新书共增修了315传,包括“只有一两句话极简略”的记载,不包括“诸帝公主传所记二百一十二个公主”。事实上,那种“只有一两句话”追述其在唐代先祖的记载,作为“人名索引”开列得越细致越有利于读者,但这绝不能视为是人物小传或新增人物传,两者不应混同。其实,关于新书增废旧传的情况,《新唐书》的编修者是有他们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数字的。《郡斋读书志》卷七《史评类》著录,吕夏卿撰《唐书直笔》4卷、《唐书新例须知》1卷,为其“在书局时所建明”。其中,《唐书新例须知》记有“新书比旧书增减志、传及其总数”。这就告诉人们,吕夏卿作为编修官,在当时有过统计。尽管在《郡斋读书志》的著录中未记录其“增减志、传及其总数”的具体数字,但这个统计数字无疑会存于书局,并为各编修官所熟记。
据《玉海》卷四六《嘉祐新唐书》条引《国史志》云:纪十、志五十、列传百五十。凡废旧传六十一,增新传三百三十一,又增三志、四表,凡二百二十五卷、录一卷。(旧史凡一百九十万字,新史凡一百七十五万九百三十字。)所谓《国史志》,指北宋《国史》中的《艺文志》。北宋《国史》,仁宗天圣八年修成宋太祖、宋太宗、宋真宗《三朝国史》,神宗元丰五年修成宋仁宗、宋英宗《两朝国史》,南宋宋孝宗淳熙十三年修成宋神宗、宋哲宗、宋徽宗、宋钦宗《四朝国史》。其中,仁、英《两朝国史》120卷,纪5卷、志45卷、列传70卷,宋敏求作为史馆修撰参预其编修。因此,《两朝国史·艺文志》著录《嘉祐新唐书》,必然要依据当年书局的统计数字,更何况宋敏求又是当年《新唐书》的六编修官之一。《郡斋读书志》据此记录了“旧书约一百九十万,新书约一百七十四万(言)”,而《直斋书录解题》则据此记录了“凡废传六十一,增传三百三百十一、志三、表四”,为《文献通考》、文征明等转相引录。以两部《唐书》每卷人物列传前的目录为统计依据,除去各自的重复,所增(包括正传、附传)、所废(仅指正传)数字极为接近上面所引《国史志》的数字(诸帝公主不在统计之列),证明“废旧传六十一,增新传三百三十一”,确实是《新唐书》书局留给后人的一个权威性的统计。
《新唐书》还在〈列传〉中保存了一些《旧唐书》所未载的史料。自安史之乱以后,史料散失不少,唐穆宗以下又无官修实录,所以宋祁为唐后期人物立传,采用了不少小说、笔记、传状、碑志、家谱、野史等资料。同时,还增加了不少唐代晚期人物的列传。关于少数民族的种族、部落的记载,新唐书比旧唐书多而且详。据赵翼《廿二史札记·新唐书》载:“观《新唐书·艺文志》所载唐代史事,无虑百数十种,皆五代修唐书时所未尝见者。据以参考,自得为详。又宋初绩学之士,各据所见闻,别有撰述。”这一切对修唐书都提供了有用的资料。许多列传中采用了小说、文集、碑志、逸史和政书等文献。诸志在采用“旧书”各志资料之外,又有新的扩大。有关实录、政书、逸史、文集、碑志以及小说等文献,均在采摘之列。
缺点
《新唐书》也有明显的缺点,最主要之点是鄙视农民起义思想较为严重。 [9]编写者对隋末、唐末农民起义大加挞伐。在《黄巢传》前冠以“逆臣”二字;对隋末窦建德等农民军使用了极为恶毒的词汇,如“猬毛而奋”、“磨牙摇毒”、“孽气腥焰”等等。诸如此类,都可看出《新唐书》在观点的正统方面更胜于《旧唐书》。《新唐书》虽列有《兵志》,却很空疏,例如《新唐书·兵志》记载:“唐有天下二百余年,而兵之大势三变,其始盛时有府兵,府兵后废而为彍骑,彍骑又废,而方镇之兵盛矣。”,其议论不明,于史实亦不符。
《新唐书》大量采用笔记、小说 [10],形成不少错误,《直斋书录解题》卷四批评《新唐书》“拾取小说私记,则皆附著无弃”,“徒繁无补”。王观国《学林》卷五“霓裳羽衣曲”说:“盖《国史补》虽唐人小说,然其记事多不实,修唐史者一概取而分缀入诸列传,曾不核其是否,故舛误类如此也。”
在写法上,《新唐书》也有不及《旧唐书》的地方。例如有的〈本纪〉、〈列传〉失之太简,甚至作了毫无道理的砍削。清代史评家王鸣盛《十七史商榷》曾提及,《新唐书》本纪较旧书几乎减去十分之六七。有人统计,《旧唐书·本纪》部分近三十万字,到《新唐书》仅剩下九万字,而《哀帝本纪》旧书约一万三千字,新书只剩千字左右。这种过简的写法,使《新唐书》失去了许多重要史料。又由于苛求文字精炼,宋祁、欧阳修等不惜删去许多重要情节,如《旧唐书》里写得十分生动、极为悲壮的《封常清传》《高仙芝传》,到《新唐书》则删削得索然无味。
作品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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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采编纂
《新唐书》主要作者宋祁、欧阳修是北宋一代文宗,著名文学家。宋祁及其兄宋庠,在当时有“二宋”之称,宋人《东轩笔录》说宋祁“博学能文,天资蕴籍”;欧阳修为“唐宋八大家”之一,散文为其特长。他们笔下的功夫当然不同一般。
参加编撰《新唐书》的其它作者,也都为北宋时期名家高手。宋仁宗嘉佑年间曾公亮《进新唐书表》中所列之范镇、王畴、宋敏求、刘羲叟等,都是当时文坛知名人物。范镇曾为翰林学士,文笔流畅,有《东斋纪事》等百余卷流传于世。王畴文辞严丽,一向为世所称。宋敏求为北宋一代掌故大家,富于藏书,曾编《唐大诏令集》和《长安志》,对唐史十分熟悉。刘羲叟是著名天文学家,后来曾助司马光编《资治通鉴》,《新唐书》用这些人主笔,自然文采粲然,体例严谨。另一方面,宋、欧等人在修《新唐书》时,态度也很认真。欧阳修负责〈本纪〉、〈志〉、〈表〉部分,撰稿六、七年。宋祁的〈列传〉部分时间更长,前后长达十余年。他曾一度为亳州太守,“出入内外”把这部稿子随身携带。在任成都知府时,每天晚宴过后,开门垂帘燃烛,几乎都要著作到深夜。这种认真谨严的态度,使《新唐书》在不少方面的确胜过《旧唐书》。
《旧唐书》因撰稿时间仓促,有些转抄自唐实录、国史的痕迹都没能抹掉,存在许多“大唐”、“本朝”、“今上”字样。宋祁等在新修时,把这些不伦不类的话都删削了。使《新唐书》在体例和笔法、风格上显得比《旧唐书》完整严谨得多。另外,《新唐书》在列传的标名上也作了归纳整理,如把少数民族仕唐将领合并到“诸夷蕃将传”中;把割据的藩镇也归到一起来写等等。这样,就使得眉目更为清楚。
史料考证
因为北宋时期比较安宁,有许多在战乱时期不易收集到的史料,到北宋初年得到了征集和整理。据专家估计,司马光修《资治通鉴》时参考史料达三百种之多,《新唐书》的修撰与《通鉴》时间相近,司马光看到的,宋、欧等势必见到。如在《新唐书》增加的《李绩传》记载立武后之争时的态度,记房玄龄论守成之难易,都是《旧唐书》和其它书所不及的。其它如《新唐书》的《食货志》里增加了唐朝屯田、和籴、矿冶等资料;《地理志》记载各地河渠陂堰的灌溉情况和各州的土特产,也都是他书少见的珍贵史料。
欧阳修还是当时有数的金石大家,他对古代金石学颇有研究,曾撰《集古录》,用金石刻的记载考证史实。最有名一例,即他用孔颖达碑文考证出这位唐初杰出经史学家表字冲远的事实。这些都使《新唐书》在某些史实考证方面更胜一筹。
体例创新
《新唐书》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中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保存了中国军事制度和用人制度的许多宝贵史料。《新唐书》的宰相、方镇诸表,也给读者认识唐朝宰相族系(世家大族)的升降和藩镇势力的消长,提供了一条线索。
著名史论家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中说:“新书最佳者志、表”。这是公允的评价。自司马迁创纪、表、志、传体史书后,魏晋至五代,修史者志、表缺略,至《新唐书》始又恢复了这种体例的完整性。以后各朝史书,多循此制。这也是《新唐书》在中国史学史上的一大功劳。
作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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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是中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自司马迁创纪、表、志、传体史书后,魏晋至五代,修史者志、表缺略,至《新唐书》始又恢复了这种体例的完整性。以后各朝史书,多循此制,这也是《新唐书》在中国史学史上的一大功劳。
考订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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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札记二十五史三编第7册第182-204页
新唐书纠谬20卷(宋吴缜)明万历中海虞赵开美刊本 武英殿聚珍本福建广东覆聚珍本附校勘记2卷知不足斋丛书十五集本附钱大昕修唐书史臣表1卷 四部丛刊三编影印万历本 丛书集成第3835-37册 二十五史三编第7册第1-65页
新唐书艺文志注 四卷 - 民国间抄本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