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Instancology的范畴(2)
在前篇,我谈了意义作为范畴的重要和必要性。至此我们已经超越了语言,当然也就超越了语义的最后边界。语言的边界是“存在”,或“必应”。与此相对的范畴是“思在”。存在和思在,已经可以包括许多哲学家的思想了。比如,包括在存在中,有古希腊的巴门尼德,近代的康德,黑格尔(除逻辑学之外),还有海德格尔。包括在思在中的有,黑格尔的精神现象(逻辑学),胡塞尔的现象学等。自然科学的规律,去掉数学或逻辑的表达形式,如万有引力,相对论等物理定律,也包括在思在的范围内。唯一剩下的就是“半路途中”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了”。因为黑格尔用“绝对“作为修饰词,意在修饰精神的状况,所以没有到达Instancology 的AA高度(Absolutely Absolute). 对黑格尔的哲学,很多人都理解他的“辩证方法论”就是一切了。这就是为什么他在临终病榻上说,没有 人懂得他的哲学。其实“绝对精神”,或“绝对知识”的整个过渡,才是他的本意。这个绝对精神,绝不是从半途插进来的,而是从逻辑学开端的“三大范畴”就一直存在的,也就是思在包括的内容。黑格尔之所以了不起,是因为他看到了事物从思在到存在再到精神(思维)的发展道路。下一步,黑格尔没有走完的,就是范例的“绝对之绝对”了。这里绝对已经脱去了迷惑人的外衣,没有任何装饰,只是赤裸裸的真理了,这就是“绝对之绝对”。
其实,从思维或意识作为绝对事物的进程,在与“绝对之绝对”的关系中,还不是一蹴而就的。其原因是,“双绝对”是“背景”,是“原则”,是“必然”,是“绝对真理”。所以它不能直接地显现。而要通过一个偶然性,一个相对的例子,先从“非逻辑”的 显示,然后逻辑的显示,然后数学的显示,最后是时空中的显示而最终被人类所认知。这就是范例学的第一范畴“范例”。
范例的出现,是一切原则的“例子“,是纯粹的“偶然性”, 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范例,是一个整体,是一个脱离了部分个体的特殊”部分“。据说是亚里士多德说过,”整体大于部分之合”.这个大于的部分,就是整体脱离各个部分特有的性质。范例就是代表这个整体,就是代表部分所不能起的作用。举例来说,古希腊时,一艘战船被用来纪念一次战争的胜利。随着年长日久,船身腐烂,人们不得不用新的木板取掉腐朽的木板,直至最终没有旧船的木板留下来了。这时整个一条船明显已经与当年的战争没有丝毫关系了。但这艘新船仍然代表了旧时的战斗精神,既旧船当年的荣誉光环,供人们敬仰。
范例的整体性性质,是任何部分,或部分之合所不能取缔的。整体性,是部分的最高阶段,是指挥部分合作,坚守和各司其责的统帅。为什么任何生命体,都有不同功能的身体部分组成,而不是竞相取代其整体性,或脱离整体性的控制,比如,该长出眼睛的地方,长出一个脚趾头。这就是范例作为整体性的全局控制。这种“控制是绝对”的,所以,在范例中,也称为“绝对的相对”,包括人的出现。
人类二千五百年来,研究的最多是“部分”,既用逻辑,数学,规律等作为工具来研究。范例开始的新河,是揭示了对整体研究的重要性,它代表着人类对研究整体,作为独立于部分的“单独部分”,重要性的时代,已经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