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階級談生活保障 | |||||||||||||||||||||||||||||||||||||||||||||||||||||||||||||||||||||||||||||||||||||||||||||||||||||||||||||||||||||||||||||||||||||||||||||||||||||||||||||||||||||||||||||||||||||||||||||
送交者: 伯恩施坦 2025年03月01日02:15:50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
作者 工勞小報 寫於 二零二四年勞盡一生,何以為安?——工人養老問題分析與訪談![]() 專題介紹:為何要研究工人養老問題?清晨的街頭,年邁的清潔工拖着掃帚走過;夜深時分的小區門口,頭髮已斑白的保安獨自守着大門;工地上,年過六旬的建築工仍在吃力地扛着磚塊......許多本該在晚年卸下重負、安享生活的工人,仍被現實所迫,繼續出賣勞動力。他們大多從90年代就已經開始在城市打工,在流水線上忙碌,在建築工地上流汗,在大大小小的工廠作坊中耗盡了青春,也撐起了所謂的中國經濟奇蹟。 然而,為何勞動者們仍無法在晚年退休安定呢?他們為何沒有被社保系統接住?他們的養老金為何沒有使他們不用再勞作?養老保險,原本是勞動者的基本保障,卻被政策的變化、企業的逐利和政府的不作為割裂得支離破碎。從工廠里的“退保風潮”,到“臨時賬戶”制度,再到補繳社保的重重阻礙,甚至今年的“延遲退休”政策,我們一次次看到年老的工人們被推向了一個沒有退路的死角。 我們要關切的不只是個別工人的辛酸,而是整個社會養老保障系統的扭曲。在政策的語言中,社保被描繪成“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福祉,但事實上,它更像是一種對工人薪資的預扣和延遲支付。然後,它也像許多工人遭遇的工資問題一樣,被打折、被拖欠、被剋扣。 這一切又不僅只是政策設計的缺失,它與整個經濟生產體系密不可分。市場化改革的進程中,政府和企業為追求利潤最大化,將工人的未來“外包”給了市場主導的養老體系。我們今天看到的是,社保的“市場化”不僅未能解決老齡化問題,反而讓大多數底層勞動者陷入了更深的困境。資本和政策之間的合謀,最終使養老保障成了一種隱性的剝削機制的幫凶。 此次工勞小報的2024年度專題,前後總耗時5個月,試圖從歷史沿革、政策缺陷、現實問題、鬥爭歷程、工人訪談、反思展望多個層面,全景式地深究工人養老問題。 我們希望揭示:是誰從工人的養老金制度變化中獲利?是誰設計了這樣的規則?又是誰默許了它的執行?這些問題不是抽象的理論,而是實實在在壓在工人肩上的現實。我們也希望通過這些記錄,為工人抗爭提供一些歷史的線索和實踐的經驗。因為許多曾經為了補繳社保、捍衛自己晚年生活而願意發聲抗議的工人,仍然不願沉默,也希望這些故事被記得。 需要事先說明的是,這篇專題中的每一篇文章都很長——因為工人養老的困境就是由這樣複雜的歷史與現實相互糾纏而成的。這是一期不容易閱讀的專題,也充滿了大量歷史的回顧和政策詞語。但我們希望拜託每位讀者,試着留出一些時間,耐心閱讀這些文字。你或許不必一次讀完每篇文章,或許當你留下一個對工人養老的印象後,會再來重新翻看餘下的文章。但我們誠懇地希望你能最終讀完全文。我們也希望你在閱讀時不必被這些沉重的現實糾纏住,或許我們能做的並不多,但至少,我們可以重視社會保障政策,作為現在和未來的勞動者,理直氣壯地要求這個社會應對我們的晚年生活給予合理保障。 分析:社保政策變化、關鍵問題與現實的遭遇要社保:工友養老鬥爭的歷程![]() 這篇文章綜合了來自不同地區不同行業工友維權協助者以及多個歷史材料的信息,粗略整理了廣東地區工人養老鬥爭的過程。1990年代,隨着珠三角地區製造業的快速擴張,大批農民工湧入城市工廠,成為勞動力市場的核心。然而,由於當時社保政策滯後,政府部門對社保政策宣傳不足,許多工人對社會保障的概念知之甚少。同時,企業普遍逃避繳納社會保險的責任以及政府部門執法不到位,甚至引導工友退保,導致工友退休後生活無法得到保障。 2010年新的《社會保險法》實施後,廣東地區多個城市的工人們開始集體行動,透過仲裁、行政訴訟、直接維權等方式要求企業補繳社保。但在實際操作中,他們面臨着重重阻礙,包括企業拒絕承擔補繳責任、滯納金負擔過重,以及政府部門在具體執行上的互相推諉。2017年“臨時賬戶”問題的出現和2019年社保徵收權移交至稅務部門,社保部門與稅務部門之間有相互推諉,使得社保補繳的程序更加複雜化,工人們的養老權益爭取之路變得更加艱難。 “黃金時代”終結與市場化改革初期的政策空白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由國家主導國企承擔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建立。作為國家計劃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國有企業不但提供了工人的就業機會,也承擔了員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子女教育、醫療服務等責任,形成了“國家企業保障型”社會福利體系。這一時期,國企工人無需自行繳納社保費用,退休後即可領取養老金,女性工人在50歲退休,男性工人在60歲退休,養老金由企業直接支付。 國企確保了工人從入職到退休的穩定生活。這一體系也被視為當時中國勞動保障制度的“黃金時代”。然而,農村地區的情況則大不相同。農村沒有類似的用人單位,村民的社會保障依靠“大隊公社”提供的有限救助和“赤腳醫生”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雖然大隊公社的救濟和農村合作醫療起到了緩解作用,但這一保障體系不穩定,且覆蓋面和保障水平遠不及城市國企工人的保障體系。 1980年代的改革開放開啟了中國的市場化轉型。1980至1990年代,珠三角、長三角等地的製造業工廠迅速擴張,大批農民工進入城市工廠,成為勞動力市場的中堅力量。 原本由國企承擔的諸多福利隨着市場化改革而減少,國家在全國層面尚未建立統一的社保法律,各地政策執行和改革差異顯著。例如,深圳市在1998年開始要求企業繳納社保,但該政策並未強制執行,導致許多私企未繳納社保。為了吸引外資和推動出口型經濟發展,地方政府其實默許了外資企業和民營企業暫不為工人繳納社保,降低企業的運營成本。 2005年至2006年,珠三角地區的多家工廠開始引導工友“退保”。企業宣稱,如果工友同意退保,企業會將此前為工友繳納的社保費用及其利息一併返還。對於收入不高的工人來說,這一風潮埋下了養老金斷供的隱患。 銀行門口曾一度排起退保的長隊,甚至還設立了專門的退保窗口,工人們“自願”在協議上簽字。企業因此大大降低了成本,但工人們的養老權益也隨之被“清零”。許多工友後來在退休時都非常後悔,如果當初沒有退保,退休時他們應該能獲得更有保障的退休金。 由於社保政策和制度的滯後性,導致本世紀初,第一批出來工作的大哥大姐們達到退休年齡,卻拿不到退休金,享受不到社會發展的成果。2010年新的社保法的頒布實施,促成了一批有意識的工友們開始要求補繳社保! 社保法落地:補繳社保鬥爭2010年4月28日,《社會保險法》通過,並於2011年7月1日正式實施。這一法律的出台標誌着中國社保政策的統一化,明確規定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五險”的繳納義務,並明確企業和勞動者的責任。儘管如此,企業在繳納社保方面依然表現出不情願的態度。一些企業要求員工填寫自願放棄繳納社保的單據,很多企業甚至採用格式化的文件讓員工簽字放棄這一權利。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2012年。 在實際執行中,“繳費基數的選擇性”成了企業“避責”的關鍵操作方式。企業只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為工友繳納社保,而工友的實際收入(包含加班費、獎金福利等)可能遠高於此。這樣一來,退休時工人能領到的養老金待遇大打折扣。 另一個問題是,社保立法於2010年和2011年才開始執行,而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則在1995年和2008年已經頒布。這造成了法律銜接的問題。社保包括五種保險,但許多企業在繳納社保時採取選擇性繳納的方式,如只繳納工傷或醫療保險,而對影響最大的養老保險則不繳納。政府層面,包括社保局,往往默許企業的這種操作模式。只要企業繳納了工傷或醫療保險,社保局就默認企業已履行社保義務,從而不進行進一步的檢查。這種做法實際上違反了社會保險法,後者明確規定所有項目都必須繳納,不能選擇性繳納。 2011年前後,養老保險補繳的鬥爭開始在沿海地區集中爆發了。許多50-60年代出生的工友,特別是女工,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由於工廠只為她們購買了幾年養老保險,在城市工作了十多年或二十多年的她們卻無法享受養老待遇。恰逢廣東主要城市的養老保險條例正式立法,工友們逐漸意識到自己的社保權益受到了侵害。補繳社保的集體行動逐漸興起。工友們在工廠內外成立社群,勞工機構組織工人參與法律培訓、案例交流和維權行動,並通過行政投訴和勞動仲裁的方式,要求企業補繳社保。 工友們的行動在一些城市獲得成效。例如,廣州、東莞等地的社保部門對工友的補繳訴求反應較為積極,幾乎只要申請就會獲得回應。但深圳的態度始終“冷淡”。有工人經官方渠道了解,才發現背後的原因與社保基金財政有關。深圳的社保基金充裕,而廣州、東莞的社保基金卻年年虧空,迫切需要新“收入”,政府對待工人的態度也因此大相徑庭。 工友維權時也遇到了許多挑戰。例如,當工友進行投訴時,社保部門以勞動監察條例為依據,聲稱由於超過兩年期限,補繳申請已失效,因此不予受理。為此,工友們一起申請行政複議,並在複議未果後進行行政訴訟。社保部門的態度最初十分堅決,但隨着情況的發展和行政訴訟的勝訴,政府部門態度也逐漸出現了轉變。 儘管社保部門承認可以補繳,但仍要求企業在養老保險補繳申請單上蓋章。企業的蓋章意味着他們需要承擔相應的費用,這使得整個過程變得複雜。此外,滯納金的規定也給工友帶來了困擾。雖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看似不高,但實際上接近補繳金額的一半,負擔相當沉重。很多企業願意補繳,但不願意承擔滯納金,甚至有些企業要求工友自行承擔滯納金,這導致了許多技術性問題的出現。 一些工友選擇直接與企業老闆協商,提出共同承擔費用,只要老闆願意蓋章,他們就能順利進行補繳。實際上,在深圳這類地區,補繳的過程非常艱難,至今仍然存在許多障礙。這主要是因為政府對社保養老保險補繳的態度還未根本改變。深圳市的養老基金並不缺錢,領取養老保險的人員較少,大多數年輕人都在持續繳納社保。近年來,尤其是2015年以後,隨着越來越多的企業職工退休,深圳領取養老金的人數才逐漸增加。 “臨時賬戶”與徵收權轉移,社保補繳路漸窄2010年,國辦發66號文件提出“臨時賬戶”制度。超過50歲的男性工人和超過40歲的女性工人第一次繳納養老保險的話,其養老保險賬戶被劃入“臨時賬戶”,工友即使繳納了養老保險,也無法在務工地領取養老金。面對這一政策,工友們向社保局和市政府發起了行政訴訟,部分案件獲得勝訴,但這些勝訴也未根本改變行政部門的做法,臨時賬戶的窄門仍未被撬開。 在沿海打工者多的城市,臨時賬戶的存在直接導致養老金無法在本地領取。一些工友被迫將社保轉回老家,領取的養老金比廣州、深圳這類城市的標準低得多。例如,重慶和河南的養老金標準每月約為1200至1400元不等,而深圳工友的養老金普遍在1400元以上。工友在其中遭遇了經濟損失。除了臨時賬戶問題讓許多工友對補繳失去動力外,近年發生的一些變化也讓補繳之路也變得更加艱難。 2019年,國家將社保的徵收權從社保局移交至稅務局,這使得企業的稅收壓力和社保壓力疊加。由於稅務部門的執法力度更強,企業的避繳操作空間被壓縮,但工人的補繳程序卻更加複雜。由於社保和稅務兩個部門之間的職責交叉,稅務局仍然將責任推給社保。他們表示,補繳的具體事務由社保負責,而他們則負責收款。社保部門則回應稱,補繳工作已在國家層面上移交給稅務局,他們只負責賬務處理。因此,若要進行補繳,必須先獲得社保局的同意,稅務局才能進行扣款。兩邊互相推諉,使得工友們在養老保險的補繳上遇到新的困難。 在廣東珠三角地區的其它城市,尤其是東莞和廣州,過去對社保補繳的態度是積極的。但隨着政策調整和經濟環境的惡化,許多企業破產或搬遷以降低成本。政府為了留住企業,曾經同意的補繳政策現在也變得不再可行。同時,工友們還發現了一個新的問題。過去,廣東珠三角地區的社保補繳基數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進行的。然而,現在補繳基數卻不斷被提高,廣州的補繳基數甚至已經高達5000多元,超過最低工資的兩倍。這導致企業支出變高,更難爭取社保補繳。 城市養老保險制度歷史回顧:從工人參與分配到被裹挾在這篇城市養老保險制度歷史回顧中,我們希望去探究: 文章的主要觀點是,養老保險制度作為經濟體制的一部分,會不斷地加強經濟關係的再生產。理解它的變遷和內容本身,不僅是理解其設計是否合理、條件苛刻還是寬鬆、待遇是否令人滿意,我們還需要理解它與經濟體制間的關係。我們也並不想對不同時期的養老政策做出道德上的好壞評價。事實上,歷史前後的不同政策根本無法直接比較。更重要的,我們希望讀者從沿革中窺見國家、經濟制度、市場、階級鬥爭等這些複雜維度間的關係,以及其對勞動者的巨大影響。 在1951年至1977年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時期,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在公有制經濟基礎之上,採取“國家-企業”模式,由企業承擔保險費用,勞動者不需個人繳費。這一時期的養老制度除了需要承擔勞動者老年生活保障外,還需要遏制私有制復辟,因此強化了勞動者總體在經濟分配中的地位。不過,受限於計劃經濟的不成熟,此時期養老金制度存在資金管理分散、發放不穩定等問題,各種工種、階級成分、戶籍的劃分也讓其在分配中顯得不夠合理。 1978年後的市場經濟改革,養老保險制度隨經濟體制的轉型發生根本變化,勞動者被納入繳費主體,逐步形成了“國家-企業-個人”三方分擔的統賬結合制度。此後,養老制度引入了第二支柱(企業年金) 和 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試圖通過多層次的保障體系應對人口老齡化。但這種看似多元的制度無法保障不穩定的基層勞動者,,更多是國家在養老政策上的偷懶。常年來,市場化改革導致企業與勞動者之間的矛盾加劇,體制內外養老金差距擴大,勞動者在僱傭勞動和市場經濟中面臨更大的不確定性和負擔。養老制度越來越被裹挾、鑲嵌在市場中。 一、 社會主義式的努力與試驗(1951年-1977年)1951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標誌着中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開始。直到1978年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經濟體制轉軌市場前,這段時期養老保險制度的本質,是豎立在公有制為主的計劃經濟體制之上的一種保障制度。 嚴格來說,那時的經濟體制並未在全國範圍內完全實現理想中的社會主義。正如毛澤東所說的,當時所實行的仍然是八級工資制、按勞分配、貨幣交換,三大差別(城鄉/工農/腦力勞動與體力勞動)也依舊存在較大的差距。然而最大的改變,即社會主義所有制的實行,使得國家能夠保證在專政的條件下,憑藉大量國營企業和集中起來的工業資本,去同國內外市場抗衡、抑制私有制生產的復辟。也就是保證不斷地再生產的經濟關係是社會主義性質的,從而保證推動社會主義的建設與勞動者的主體地位。正是考慮到這種經濟體制,該時期的養老保險制度不但是以養老金形式對勞動者的一種福利,而且其作為社會主義經濟的一部分,還需要遏制私有制對勞動者的剝削。 “國家-企業”保險制度,勞動者直接參與分配這段時期由《勞動保險條例》所確定的勞動保險金(涵蓋生育、養老、工傷、殘疾、疾病和死亡等方面)制度,是一種“國家-企業”保險制度,勞動者始終沒有被納入征繳群體中。這種制度設計產生了幾個效果:首先,它直接地減輕了勞動者的負擔,勞動者不必為此再額外承擔一筆費用;進一步,由於集體所有制和計劃經濟的特點,保險金是由在國家總體指控下,企業直接從生產的剩餘(也就是市場下的利潤)中提取,而不用經過自由市場競爭和平均利潤率的調節。這不但讓企業本身不會因為壓低成本在保險金上動手腳;勞動者也不是在僱傭勞動的剝削下,先領取到由市場和企業主決定的工資,再抽出一定比例工資來繳納養老金。勞動者既可以通過公有制企業直接參與分配,也比在僱傭制下更加接近支配自己的勞動果實。也就是說,退休後的養老直接和自己的勞動本身相關,而不是和是否在勞動力市場有穩定的僱傭關係相關。 企業每月按工人工資總數的3%繳納勞動保險金。勞動保險金從企業開始,層層上繳至基層工會、上級工會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由各層工會來統籌協調。這種以企業繳費為主體,結合全國工會體系統籌作用的,統一的勞動保險金制度,一直沿用至1969年《關於國營企業財務工作中幾項制度的改革意見(草案)》的頒布。《改革意見》將退休職工的相關開支項目改列於營業外支出。此後企事業單位便不再按工資3%比例提取繳勞動保險費,養老金由企事單位各自獨立支付。也就說每個企業或單位直接負責向其退休人員發放終身養老金。儘管改革後,養老保險由社會化的統籌,轉向單獨的企事業內部自籌,但無論是企業自治還是上繳工會由國家統籌,勞動者無需個人繳費的特點始終沒有改變。 擴大分配比重、統一雙軌制與現實的阻力勞動保險金制度後來整體修訂和完善,更逐漸擴大了勞動者在經濟果實分配中得到的比重。具體而言,該時期對勞動保險近的修訂內容集中在擴大覆蓋範圍、降低領取要求和提高領取水平三個方面上: 對於勞動者而言,這些修訂不光是養老待遇的總體提升,也是企業內地位的提升。伴隨着分配比重上升,勞動者在企業內逐漸擁有了所謂的“鐵飯碗”。 城市內的體制內外和不同所有制企業間的分化,在這個時期也逐漸得到了統一:《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使得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員與企業的職工遵循同樣的制度,結束了先前兩者待遇相差較大的雙軌制;《關於手工業合作工廠勞動保險福利待遇標準和勞保費用列支問題的通知》統一了之前對全民所有制企業與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退休不同要求(在連續工齡的要求上,後者較前者更長)。此時由於公有制經濟和以此為基礎的勞動者的政治地位,這種不同工人間和工人與幹部間的並軌,都進行得比之後理想得多。“公務員不比國營工廠里工人的待遇高”,並不是一種幻想。 作為對比,我們可以觀察市場經濟時期的類似改革。儘管市場經濟下的養老保險政策也是在不斷完善擴展的,也同樣有並軌的嘗試;但如前文所提到的,不同經濟體制下政策,本質上會服務於再生產當時的那種經濟關係。比如同樣是擴大覆蓋範圍,當2005年的養老制度修訂把靈活就業人群和低收入人群納入後,即使事實上讓更多勞動者能夠參與到養老保險中,但也一方面也讓更廣泛的勞動者和自己的工作捆綁在一起,進而鞏固了僱傭勞動本身,且政策本身的缺陷也讓他們陷入新的繳費困境。 然而綜上這並不是說在“社會主義”色彩的加持下,當時的養老保險制度就是理想的、完善的。單純從政策設計上,當時的保險金是實行完全的現收現付制,沒有結餘可以調控,也許很難說得上是一種“現代化”的保險制度。當時計劃經濟模式的不成熟——各種工種、階級成分、戶籍的劃分——也使得實際分配結果並沒有那麼合理。特別是1969年改為企業自籌後,這種自治式的資金發放時常延發、斷髮。再加上這類政策都是自上而下實行的,缺乏基層勞動者的參與,這與勞動者本身地位逐漸上升之間存在着矛盾。這也是引發當時大小政治革命運動的原因之一。但無論如何,該時期社會主義底色的養老保險制度,儘可能地對勞動者的晚年提供供養,並試圖對抗私有制的嘗試,馬上就要被一場徹底的變革推翻了。
二、 受阻的改革與私有化的困境(1978年至今)新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明顯與舊經濟體制的衰亡同步出現。市場經濟、私有化和僱傭勞動制下的養老保險,與原公有制經濟下勞動保險的含義完全不同。養老保險不再是公有制下企業依據勞動比例對勞動者進行直接的分配。勞動者需要把勞動力作為商品在市場上交換,來換取一定數量的工資,這種工資的水平由資本家和市場的競爭結果決定。然後,勞動者再通過讓渡出工資的一部分,在政府管理的社保機構里換取養老金。於是,養老從國家/企業的生產-分配活動變成了依附於自由市場交易活動的一個補充部分。 養老雖然仍由國家統籌,企業支付其中一部分,但社會化的作用只是在管理上,而不是在生產上了。對於工人而言,這種轉變就意味着告訴他們,“從前你們為了勞動本身而勞動,年老後的保障是你們勞動成果的一部分;現在國家和企業不再負責了,你完全地對自己有責任。是否享有得體的晚年,根本上取決於你是否在自由市場上簽署僱傭合同、你的工資水平,還有社保繳費單上的數額和時長。” 雖然養老保險這類福利制度,在資本主義經濟下乍看起來並非遵循市場的邏輯。絕對的市場崇拜者會排斥這類人為的干預。因為它保障的是那些不再能夠在市場上正常出賣自己勞動力的勞動者,它依賴的也是國家的行政手段。然而,它與市場邏輯又是息息相關的,因為它以所謂“未來保障”的承諾為前提,迫使勞動者在還能工作的年紀,更加積極地出售自己的勞動力,以確保能夠繳納足夠的費用來換取未來的養老金。 個人繳費與僱傭勞動捆綁,市場裹挾了養老制度1986年頒布的《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開始在國營企業中引入僱傭勞動制。也就是在這時,養老保險制度第一次把個人納入征繳對象,結束了勞動者不繳費時期。這種個人繳費機制並不僅僅意味着工人多繳納一筆錢,企業減輕了負擔;就像公有制下的勞動保險金也不只是意味着工人少了一份負擔那樣。 更重要的是,這意味着勞動者更徹底地失去對生產資料的掌握,工人從企業決策和管理中被剔除。產品或者剩餘的分配不再由工人參與的民主決定——勞動者不再支配自己勞動過程,那也自然對保險的繳納失去話語權。企業會定期足額繳納嗎?政府的統籌和基層行政能合理執行政策嗎?勞動者又怎麼保證自己的繳費呢?所有問題都被丟到市場的漩渦里自由任意地發展。個人繳費,也包括後來個人賬戶的設立,使勞動者實際上是獨自在面對養老問題。工人們的面前是整個市場。定期發放的工資和定期繳納的養老金捆綁,那麼對於勞動者來說,唯一選擇便是想盡辦法簽署一份份勞動合同,儘可能獲得長期、穩定的收入。 隨着個人參與繳費的機制完全取代了“國家-企業”保險制度,之後便是繼續深化完善“國家-企業-個人”三方養老保險制度。全國的企業和個人繳費率、個人賬戶的劃歸比例,以及基本養老保險金的計發辦法逐漸得到統一。2005年,個人賬戶規模和來源的明確了:企業繳費的20%全部進入社會統籌賬戶,用於當期退休金的支付發放,實行現收現付。個人繳費的8%全部記入個人賬戶,用於個人未來退休時待遇領取,實行完全積累。同時覆蓋範圍擴大到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金計發與參保繳費年限掛鈎也明確下來,形成了繳費激勵機制。至此,統賬結合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要點基本固定下來,並延用至今,成為了養老保障體系第一支柱的主要部分。 在1991年傳統養老保障改革啟動時,政府就已經初步設計了現代養老保障的多支柱體系。其中明確指出要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以及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者相結合的制度。此後經過多次試點和改制完善,最終企業年金成為補充基本養老保險功能的“第二支柱”主要部分,目前主要在國央企和一些大型私企里普及開來。而對於第三支柱,即個人養老金,目前仍處於建設初期,2024年底才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個人養老金的主要特點是個人自願參與和市場化的運營,實質上其實是多了徵稅優惠的商業保險,賬戶里的資金可購買符合規定的理財產品、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和公募基金等。 企業年金是由各企業自行決定設立的,個人養老金是由員工完全自願參與和承擔的,這兩項制度幾乎完全基於市場機制。雖然可以說它們是一種多樣化的完善,但是依賴多變的市場的保障,又能稱得上是怎樣的保障呢? 拿企業年金來說,一方面,極低的覆蓋率是問題。另一方面,中小型企業提供主要就業崗位的市場現狀下,它根本不可能擴大。中國民營企業的平均壽命不到4年,中小型企業更低,根本不可能提供連續數十年的年金服務。這種情況下,企業年金是一個悖論:被競爭和壟斷限制着的大量中小型企業構成了市場的大部分,為了長期生存下去,他們不得不從包括社保的各方面降本增效;而如果他們有條件給員工設立完備的年金,他們就必定不可能是市場的大多數,相應養老政策的覆蓋就不可能是普遍的。而個人養老金就目前來說,也不過是一種金融遊戲。所以對於勞動者來說,所謂多支柱更多是一種國家在政策上的偷懶和漠視。 消極的行政、“精明”的企業、無奈的勞動者2010年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看起來姍姍來遲的《社會保險法》,奠定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的法律依據。也就是在這個時期前後,圍繞在企業漏繳、少繳社保,勞動者對社保的重視,政府社保相關部門基層執行不力之間的矛盾開始爆發。 養老被市場裹挾在這裡得到了最具體的體現。我們可以看到,改革開放後社保方面的政策試點、變革、確定都是十分頻繁的。首先,養老政策本身是服務於市場經濟的,國家與市場複雜曖昧的關係,導致在混亂的變革下企業始終是強勢而得勝的一方。它們通常按最低的標準繳納社保,甚至引導勞動者放棄繳納社保、或者退保。同時政府則很大程度上扮演幫凶和旁觀者的角色。政策更改時的銜接配套、新政策的宣傳、執行時的監督,這些必要流程都因為市場經濟和私有企業帶來的利潤暴漲而被忽視了。 在資金的統籌和協調部分,不時出現基金虧空、個人賬戶空賬的管理問題。對於勞動者的訴求,地方政府在行政上也是儘可能地圍繞着政策踢皮球。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根本難以自覺地掌握社保知識、重視社保的功能,畢竟他們連當下基本的生活都並不穩固。當勞動者最終開始重視並爭取社保時,又發現政府和企業根本不站在他們這邊,沒有可訴諸的渠道。從2009年前後的退保潮,到2014年前後的補繳風波;勞動者從用腳投票走向維權,直到和企業、政府二者發生直接的衝突。 體制內外重新走向雙軌,差距難消而在機關事業單位的保險制度方面,1978年《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行辦法》被頒布後,自1958年起並軌的工人與幹部退休待遇重新走向分離。在1993年的改革中,政府曾有過在機關事業單位中引進個人賬戶和統賬結合的嘗試,但最終以失敗告終。公職人員的退休費用仍由國家財政承擔,並逐漸與體制外勞動者的養老金拉開巨大的差距。 2014年,全國開始重新統一推進體制內外的並軌,計劃用10年過渡期,在事業機關單位設立統賬結合、個人與單位共同繳費的制度。而對應“企業年金”制度,新規定也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必須建立“職業年金”,作為公職人員的補充養老保險。 但回到經濟層面的討論上,長期以來穩固的體制內官僚機關和混亂的體制外私有企業之間本就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差距。一方面,體制內單位給員工繳納養老金,通常是按中檔或最高檔繳納,體制內員工也通常比企業勞動者更容易連續、長期穩定地進行繳費。另一方面,體制內的職業年金在法律上有強制要求,極高的覆蓋率使得大部分員工都可以享受這個“第二支柱”的保障。然而企業年金目前的覆蓋率極其有限,且多集中在國央企里。考慮到勞動者尤其藍領勞動者連基本的待遇都難以得到保障,因此十年後的今天應當完成的雙軌合併,實際上有沒有消除養老的差距呢?這是值得質疑的。或者更大的問題也許是:整個基於私有制市場經濟的養老政策,以及其修訂版本,是否能有效供養勞動者的晚年,實現社會公平呢?
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歷史回顧:從集體互助到割裂無助承接回顧城市養老保險制度的思路,對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發展的過程進行考察,我們發現: 過去合作社下的集體養老和五保制度,為農村的老人提供了當時儘可能的兜底性保障。而這種保障是通過集體化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對生產產品的直接分配來實現的。隨着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施行,農村養老模式重新回到了家庭供養。然而市場經濟卻加倍帶走了農村的剩餘產品和年輕勞動力,嚴重破壞了對老人的保障。新建立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依靠地方財政轉移支付的五保制度,不僅沒有在根本上解決農村的貧窮和城鄉差距,其本身的保障水平也極其有限。最後,處在農村與城市夾縫間的農民工,要同時面對兩個養老金制度的割裂和矛盾。他們實際上承受了最多的不公。 一、 從小農經濟到集體經濟(1949年-1977年)社會主義工業化時期,國家從農業中提取必要的剩餘、工農業產品間價格的差距、輕工業和消費品生產的落後,這些問題再加上基層複雜的政治情況,使得農村的發展更為困難。在當時的生產力條件下,農村難以擺脫落後於城市困境。農村的養老保障也因此始終停留在有限的水平上。 1950年的《土地改革法》在全國範圍給農民分發了土地,打跑並懲戒了舊地主和富農。分田帶來的積極性使得農業生產力較解放前得到恢復。但小農經濟的特徵是獨立的小規模生產,它會逐漸導致兩級分化。到最後,土地只會重新集中在新的“富農”手裡。沒有機械化和集體化,也就是說沒有工業與社會主義的配合,小農經濟的農村無法長久。它只可能在新政權手下重複過去兩千年來,中國土地分割又兼併的貧窮的歷史。 從小農經濟過渡到集體經濟,依靠的是自上而下的互助合作運動。1956年底,全國農業合作化的基本完成,集體合作社得到普遍的建立。再之後,人民公社也建立了。曾經在土地私有制下被分割成各戶小農的農村,逐漸在新的集體經濟下實現了養老保障。這種集體化模式讓農民能夠依靠合作與共享,實現基本的兜底性保障。 基於合作社的集體供養與五保互助合作社內的養老保障,主要依靠集體組織形式和生產方式,結合家庭保障,對老人進行集體化的供養。曾經零散的農具等生產資料被集中起來,交由合作社用於集體的生產活動。面對自然條件的突變和各種災害,集體生產比各家各戶單獨生產更具組織優勢,能夠更有效地應對危機。只有保障了基本生產,福利措施才有施行的可能性。 對於年老的社員,合作社會根據年輕時其參與勞動掙得的工分為標準,為其提供基本口糧。而年老的社員如果有勞動能力,也能在合作社的安排下,繼續參與勞動和產品的分配。集體同時對家庭內部的撫養進行監督,把集體撫養和家庭撫養結合。即使這個時期沒有正式的法規政策來指導,這種基於農村集體生產的養老撫養一方面更多是直接的產品分配,另一方面是新的組織方式帶來的生產特徵——集體性的生活便意味着互助。互助便產生了一種道德:在集體裡每個人不僅對自家的老人負責,對所有老人都有一份責任。 而農村被制度化了的養老保障,是五保制度的建立。和集體養老供養類似,五保制度幫助社內沒有生活來源的社員,也是直接基於集體生產活動的收入,經過合作社內部民主討論而進行再分配。這和後來集體公社解體時,五保供養制度變成一種政府層面轉移支付的政策有根本的不同。 五保制度的所謂“五保”是指合作社要保吃、保穿、保燒、保教、保葬,從生產和生活上保障無勞動能力的社員。並且,五保制度還要求累積公積金、公益金用於保障支出。通過集體供給,農村集體或通過幫其修建房屋、發放救濟糧來對五保戶進行分散供養,或通過興建養老院對五保戶進行集中供養。五保戶的救濟工作由生產隊負責,其經社員大會決定,從可分配的總收入中提取一部分作為公積金用於補助五保戶。雖然五保制度不僅僅是對老人的保障,但在農村實踐中其主要的保障對象就是合作社內無依無靠的老人。 農村合作化實行水平的參差不齊我們可以看到,集體的養老供養,是基於工分核算的按勞分配原則。五保制度則是通過公積金,對於沒有勞動能力的老人進行按需分配的補充。而在一些產量較低的合作社中,正是這種按需分配的方式,導致了所謂的“吃大鍋飯”現象。當產品只夠社員們基本的口糧時,拋去用於福利的份額後,就不再有多餘的來根據勞動分配了。付出了勞動的社員得不到激勵,導致產量進一步下降而惡性循環。一些地方領導幹部錯誤的實踐,也使得情況變得更糟糕。 同時城市的工業也一直在影響着農村,除了工業對農業的系統性的榨取外,城鄉戶籍制度的分割,也加大了消除城鄉差距的難度。然而,農業合作化實行水平上的參差不齊,是否意味着其根本上錯誤的呢?合作化試圖超越小農經濟的嘗試,尤其是其在養老福利方面施行的集體化保障,就是危險的試驗嗎?改革開放分田單幹的變革,用實際結果提供了答案。
二、 家庭承包責任制與市場經濟(1978年至今)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農村的推行,很快導致了集體經濟和人民公社的衰敗。起初,這場巨大的經濟變革帶來了新政策的“積極性”,人們對未來充滿了期待,於是努力投入生產。然而,隨着土地被分割下放,農村的面貌逐漸四分五裂。最終,重回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成為不可否認的現實。因為宣傳的需要,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似乎導致了糧食產量和農民收入在數字上的提升,但包產到戶也使得通過集體進行生產分配不再可能。農民們在新的改革下自負盈虧、自收自支,自己致富或者是變得貧窮。農民生產積極性的提高,是否真正帶來了生產力的提升和農村財富的普遍增加?在這個基礎上,單個家庭是否能擁有足夠的剩餘產品來撫養老人?還是說,即使財富有所增長,這種增長更多是個人的,而非集體共享的? 新的富農、萬元戶在農村出現,兩極分化已經是不可逆的趨勢;而集體性的富裕只變成口頭的承諾。在那些偏僻的交通不便的農村,沒有集體互助和集中投資,沒有機械化的先進農具,沒有臨近城市進行產品交換,經濟正在迅速地枯竭。 家庭的結構也被改變了。年輕勞動力從土地的束縛上被釋放出來,而這種解放並非因為農業實現了普遍機械化,從而有更多可支配的時間參與非農業的勞動,也就可能在家庭層面對老人實現更精心的照顧。恰恰相反,無數年輕人離開土地,流入城市的勞動力市場上成為“農民工”,再也無法真正地重返故土,農村成為得不到照顧的留守老人、留守兒童的居留地。 繼續擴大的城鄉差距與普遍低水平的養老金農村失去了集體養老,儘管在計劃經濟時代那種養老形式受到生產力水平的限制,但現在自主負責的養老模式,只能依靠親戚和老人自己,這根本無法在市場經濟下有足夠的抗風險能力。事實上在當時農村的情況下,失去集體的養老幾乎就是失去了全部的養老。於是國家開始第一次在農村推行養老保險制度來做出完善。 經過階段試點,1992年《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開始在全國推進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但是這一時期的農村養老保險幾乎是遵循了商業保險的特點。一方面繳費主體基本只針對農民個人,所謂的集體補助沒有實質性的要求;而另一方面是鼓勵多繳和增長繳費年限的設計。對於貧窮的、收入不定的農民來說,繳納這筆保險毋寧說是一種負擔而不是保障,而大部分繳納的農民也是選擇最低檔和有限的繳費年限。再加上制度化程度低、管理混亂等各種問題,1999年國家下令整頓後,農村的養老保險實際上基本陷入了停滯的狀態。 直到2009年國家才重新開始統一實行新的農村養老保險,這次規定了包括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的三個組成部分,以及五個繳費檔次。而2014年,農村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合併為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主要是增加了繳費檔次和對管理系統的整合統籌。 但農民面對自己養老保險的窘境沒有改變多少。新的改革和合併只是在宏觀政策上,而政策的修訂本質上總是被限制在行政上的。大多是涉及管理的協調和規範、機構的重整、條例的放鬆或者緊縮等。農村本身缺少青年勞動力、缺失資本投入、城鄉差別許久等這些結構性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那些貧困農民的收入、生產狀況,他們對養老的迫切需要和實際拿到手的養老金數額,都不可能因為多增加的繳費檔次有所改變——更不要說新增的繳費檔次是向上的,對收入低的農民幾乎沒什麼意義(從100-500元五個均等檔次,改為最新的200/300/500/1000/2000/3000/5000/7000元,共八個檔次)。 實際上,農民通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拿到的養老金數額,是極其有限的。對於農民,其養老金兩個組成部分為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 基礎養老金依賴各省市經濟水平的不同差距較大,像上海、北京地區分別以1490元和961元斷崖式領先,其他絕大部分省市都在200元以下。像河南、黑龍江這樣的農業大省,省基礎養老金標準只有123元和118元。這還是在今年提高了把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了20元後的結果。 個人賬戶依賴於繳費檔次和年限、政府補貼。如果按最低檔次算(大部分農民會選擇的檔次),一位河南的農民每月拿到手的養老金很難超過200元。哪怕是把農民老人可能拿到的低保、高齡補貼、殘疾補貼都算上,每月也不過400、500元。這和城市企業職工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因此面對如此有限的養老金,農村老人的養老基本上還是會直接依賴子女的供養。如果子女沒有物質條件、也無法提供陪伴,那麼老人們便會在晚年自己想辦法結伴去其他人家裡做僱工、到集市去擺地攤等。 從集體分配走向轉移支付的五保制度由於合作社解體,農村也失去了集體的內部積累、再分配機制,用於供養五保戶的公積金也失去保障。1994年頒布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規定,供養資金可從村提留或鄉統籌費中支出,然而大部分鄉鎮、村因1990年代農村沉重繁雜的農業稅陷入赤字,從資金上就不可能實現對五保戶的有效供養。2006年頒布新修訂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將供養經費來源調整為地方財政預算,並在供養標準、程序、責任主體等方面有所完善。這意味着五保制度從集體生產-分配的一部分,正式走向了一種依賴政府財政的轉移支付政策。 這和依賴合作社生產-分配的那種五保制度幾乎不是同一種保障了。五保制度現在變得和低保、扶貧本質上極為相似,它們並不在經濟生產上改變農村,更多是一種宏觀的財政調控。在它執行得有利的地方,依靠一些出色的基層幹部,確實消除了一些過去市場經濟造成的絕對貧困。但對於大部分的農民來說,五保制度的標準、項目審批、責任主體、監督等等,都是由政府直接包辦代替的,其具體的供養水平就受這些行政的限制而參差不齊。 年紀大的農民們只能被動地接受,並且大多認為這些保障都是一種國家的“恩惠”。他們對自己創造的勞動產品的分配、自己應得的收入、城鄉的差距都沒有太多的概念。而且最重要的是,完全依賴一整套官僚系統的轉移支付,究竟能多少程度上改善無依無靠老人的處境呢?這類杯水車薪的保障並不是長久的依靠。 割裂的制度與農民工的困境農民工儘管和城市工人從事同樣的勞動,卻因為戶籍制度和其他經濟、制度、文化上的排斥,長期處在了一個夾縫間的地位。尤其是第一代農民工,大多生於80年代之前,並在如今即將面對自己的養老問題時舉步維艱。他們隨着改革開放和城市化、工業化從農村進入城市,從農業轉換到工業,同時也就基本經歷了改開後農村和城市養老制度的全部變遷。而這種變遷並沒有實現理想的老年保障。 在2005年前,由於政策缺失,絕大多數農民工都沒有參與到城市的職工養老保險中。而即使是在政策補全後,仍有大量農民工是沒法得到社保保障的。導致他們從社保系統中掉出去的原因太多了:從事的是臨時工、派遣工還是正式工?是否簽署了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企業有沒有主動繳納社保?自身是否有社保和養老金方面的意識?是否會在這個工廠、這個城市可能長期地待下去?這些勞動者普遍面臨的問題,嚴重地降低了他們進入社保制度的可能性。 考慮農民工的高流動性,以及晚年也可能涉及在城鄉間的流轉,即使農民工艱難地參與到了養老保險中,社保對於他們來說仿佛是一種割裂的制度。如在不同統籌區域轉移社保時,政策規定只能完全轉移個人賬戶,社會統籌基金部分只能帶走12%,剩餘部分相當於無償交給了流出地。在從職工養老轉移至城鄉居民養老時,也只能轉移個人賬戶的存額,統籌部分無法轉移。同時政策對把社保轉移至非戶籍地上存在年齡限制(男須不滿50歲,女須不滿40歲)。因此對於農民工而言這可能意味着,無法在打工的城市裡退休後領到養老金。農民工們在城市務工時按照較高的發達城市的標準繳納養老金,領取時卻可能要以農村戶籍地較低的標準領。而不論養老金是從哪裡轉移到哪裡,都會面臨着一筆不小的損益——比起保障,養老金似乎更像是一種必要的制度遊戲,農民工具體的處境則無人在意。
當下的工人養老金與常見問題一、養老金計算,對工人的系統性歧視如果是70年代出生的女工,60年代出生的男工,到了2020年後,他們作為第一代進城打工人,陸續進入退休年齡了。在他們進城打工的這段漫長的30-40年中,企業職工養老金制度經過多次變化,所以計算方法也變得極為複雜。繳了十多年社保,退休後能拿到多少退休金?這不光是每一位工友關心的問題,也是我們要了解當下工人養老問題必須知道的背景。在這篇文章中,我們以廣東省為例進行分析。 *各省份養老金計算方式都有差異,廣東的案例不能直接適用其他地方。我們以廣東省為例,主要因為這是打工者主要聚集的省份。 理解工人養老金,得先知道影響因素是什麼?這主要分為兩個部分: 而同時,我們還需要知道養老金有哪些組成部分? 為了避免複雜的公式引起困惑,我們結合以上這些簡單的知識,用三個真實的廣東退休工人案例來說明一般工人獲得的養老金狀況。這三位都是女工,因為女性退休年齡為50歲,廣東打工者中退休的女性案例較多。作為比較,我們還加上了一位企業管理層的孫主管(同為女性)的數據作為對比,讓大家可以看出企業內普通工人與管理層/白領之間的養老金巨大差異。
先不討論詳細的計算過程,從結果,我們可以立即感受到作為管理層的女性員工與普通女工之間在退休後領取退休金數額的巨大差異。雖然孫主管比其他女工多繳了15年左右的時間(約其他女工的1.5倍到2倍),但她的每月退休工資可以拿到5492元,是其他女工的3倍到5倍。這差距的背後,是因為她符合養老金計算所有偏好的要素:繳費年限長、繳費穩定未中斷且每月繳費基數高(是各年度平均工資的1.35倍)。 但現實中,這些要素卻恰恰都是工人階級所難以具備的。因為流動性大、工作不穩定,而且這些年來正式工作越來越難以尋找,所以繳費年數達到15年就不容易了,在50歲前達到20年以上繳費年限的工人已經是鳳毛麟角。在工廠,企業為了節約成本,即使工人在大量加班之後工資能接近平均工資,但企業只會以繳費基數下限為工人繳納社保,結果就是平均繳費指數在0.4-0.5之間徘徊。繳費基數下限低又會影響職工每月繳納給個人賬戶的金額(按繳費基數8%計算)。長此以外,差距自然越來越大。對於孫主管,光是個人賬戶養老金一項的數額幾乎就已經相當於工人每月的養老金總額了。 上述養老金案例的比較揭示的是當前養老制度中深層的結構性不平等。本來,養老金作為一種延遲性收入補償機制,理應保障所有勞動者在退休後獲得體面的生活水平。然而,從上述數據中我們可以看出,工人和管理層在退休待遇上的差距,實際上在職期間的收入不平等在退休後得到了再現和固化。工人每月僅能拿到1000多元的退休工資,在廣東大城市生活,這其實是遠遠不足的。不光是在工人打工時利用工人的廉價勞動力,在年老時,卻也未讓其能在城市繼續生活,變相攆走無法繼續付出勞動力的工人。或者,也可以說是變相強迫退休工人繼續打工,為城市付出最後一絲心力。 更有甚者,在廣東的養老金計算中,我們注意到基礎養老金中存在1個名為小a的參數。這個參數更是在故意懲罰繳費基數低的基層打工者。 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 公式=退休當年所在省養老金計發基數×(a+平均繳費指數)÷2×累計繳費年限×1% 在這個公式中a直接影響了養老金的計算結果,a越大最終養老金就越高。而a的計算方法卻是很不平等的: (1)當平均繳費指數≥0.6時,a=1 (2)當平均繳費指數<0.6時,a=平均繳費指數÷0.6 這意味着什麼呢?絕大多數工人的繳費基數都極低,達不到0.6,這意味着他們的a計算之後一般只有0.7-0.8之間。我們分析的案例中,除了陳大姐繳費基數相對理想,而李大姐和張大姐的a就只有0.7和0.75。她們因為這樣的小a,每月分別少領了206元和230元養老金。以女性平均壽命約80歲計算,她們因此損失了超過7萬元的收入。 現行的養老金不僅在制度設計上歧視基層工人,甚至在計算過程中還要再次減少工人的收入。這不僅僅是收入上的差距,更是對勞動價值的系統性低估和對工人晚年生活的剝奪。這樣的養老金制度,難說是社會安全網,更難說是一種公平的保障。 二、臨時賬戶:補繳社保卻無法得到應有福利在2010年之後,有這樣一群工人,他們已經超過了40、50歲,離開家鄉在沿海城市打工了近二十年。他們逐漸在面臨着年老、身體機能消退、病痛等問題,養老的問題在他們眼中越來越重要。可是,因為過去社保制度不完善,企業也都習慣不為員工繳納社保,這導致他們很可能領不到退休金。於是,他們發起了一場場大大小小的補繳社保行動,帶着工資單、勞動合同到當地的社保部門投訴自己所在工廠,要求工廠為工人們補繳社保。 在許多行動中,工人們是勝利的一方,工廠補繳了社保,年限足夠15年。但是,當他們到了退休年齡,去申請在當地領取退休金時,卻遭到了社保部門的拒絕。理由是,他們的社保賬戶是臨時賬戶,不能在沿海城市當地退休,必須將社保關係轉移回戶籍地老家,在那裡領取退休金。 原來,2009年人社部發布了一則《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原文)。其中第五條提到: 這段話的意思是,當超過一定年齡後,首次繳納社保的打工人在參加保險的城市只能維持一個臨時繳費賬戶。等到了退休年齡時,工人不能在繳費地退休,而是必須回到戶籍地領取養老金。但這就造成了一個很大的問題,不同省份的養老金是存在差距的。就像前文中我們計算的那樣,養老金公示中有一項是“養老金計發基數”,也就是該地前一年的平均工資。 對於來到沿海省份打工的工人來說,這個差距就更明顯。例如,2023年廣州的養老金計發基數是9028元,但廣西的計發基數則只有6629元,只有廣州的大約7成。這意味着從廣西來廣東打工的工人,一旦落入臨時賬戶,將只能領取7成的基礎養老金。而當初,他卻是以廣州的較高標準去繳納養老金的。臨時賬戶無疑是非常不公平的做法。 為什麼這樣不公平的政策可以存在?人社部給出的解釋是,避免在臨近退休時大量人口湧入中心城市打工、繳納社保,從而獲取較高的退休待遇。簡單說,避免有人“鑽空子”。但大部分遭遇臨時賬戶的工人其實根本不了解社保政策,也沒有想要鑽空子,他們根本也不是臨近退休時才來沿海城市打工。他們本就在當地打工多年,只是因為從前政策不完善、工廠故意不繳納、政府部門也不監督才導致這樣的結果。 過去幾年,也有不少工人協同律師嘗試起訴社保部門,試圖推翻這樣的不公平規定。但無一例外都失敗了。在一份行政複議申請書中,工人寫道: 雖然憤怒,但這份行政複議申請被駁回了。這樣的結果也在意料之中,社保的問題在各地方政府眼中主要是財政問題。當工人主張補繳社保的時候,沿海城市的社保基金是收錢的那一方,當然不會去提醒工人臨時賬戶問題,也不會積極對待工人的投訴。但到了工人要退休的時候,它們變成了付錢的那一方,於是自然也會想辦法打發工人,將工人趕回戶籍地退休。 雖然規定應該要轉移,但也發生過工人去申請轉移臨時賬戶,反而遇到波折的狀況。轉出地不肯鬆手給錢,轉入地也不願意接受工人加入增加社保開支(根據親身經歷者的說法,工友只能轉回自己個人的8%養老金,而公司繳納的12%則無法轉回老家。這導致了工友在辦理轉移手續時,老家拒絕接收,後來經過溝通爭取才成功。)。 到底有多少工人是臨時賬戶,政府部門沒有正式的統計。但根據推算,我們可以料想,《社會保險法》2011年才正式實施。從1990年到2000年左右,從老家出發去打工,男性30多歲、女性20多歲的工人幾乎都可能遇到類似的問題。他們幾乎是第一代、第二代打工人。那時城市的工廠安全條件不足、器具簡陋,他們用自己的血汗支持起了經濟奇蹟,卻在晚年試圖在自己貢獻數十年的城市中退休時遭到了拒絕。這種現實無疑是諷刺的。 對於基層工人,我們的地方政府和整個社保體系都不願意有難同當、有福同享。 從訪談看社保實踐中工人遇到的問題前面的文章梳理了城市和農村社保養老制度70多年的變遷,也指出了目前養老金制度設計上的問題。但在政策實際的運行中,工人面臨着更多阻礙。在國家和地方政府一連串自上而下的社保改革中,基層工人們的聲音基本隱形。社保制度更多是為了滿足資本積累和國家管理的需要,並不是從工人們的需求出發進行設計的。在實際實施的過程中,更是有不少企業和政府部門違規操作,侵犯了基層打工人的法定權益。 在官方宣傳中,養老保險已經基本覆蓋了全體中國工人。然而,通過採訪調查,我們發現,通過領取社保在退休後得到基本的生存保障、享受退休生活,仍然是絕大多數基層勞動者遙不可及的夢想。 為什麼仍有大量基層工人無法享受社保帶來的福利?對於基層工人來說,當他們熬過幾十年勞動留下的慢性病、工傷,想要在六十歲、甚至六十五歲後,依靠國家福利,保證老有所依,為什麼仍然如此艱難?帶着這些問題,我們對本次採訪的材料進行了總結,希望可以為讀者理解社保制度,提供一些素材。 養老金不足以維持退休生活圖一是2024年各省市頒布的60檔(最低檔位)退休金標準。在大多數省份,按60檔繳納15年社保的工人,每月能拿到的退休金在1050-1250元之間。在生活壓力越來越大的今天,吃飯、住房成本都在迅速上漲,一千出頭的養老金很難維持基本開支。 ![]() 圖1 2024年各省市60檔15年退休待遇。來源:抖音 比如,我們採訪的劉姐說,按照政策計算,等她退休之後,一個月到手的養老金只有1100元。到時候,她肯定需要再做一些農活,補貼日常開銷。 宋哥還有10年才退休,現在已經在為未來的養老保險焦慮。按照他的計算,10年後他每月能領取1800元養老金,肯定不夠開銷。他說,退休後,每月可以少交一筆社保,多拿一千多塊錢,可以找一個輕鬆一點的工作,不用再加班。但是,對於宋哥和他身邊的基層工人來說,退休後絕不可能在家休息,更不可能放飛自我,而是要繼續工作“一直做到自己做不動了”。 對工人們來說,最讓他們焦慮的不僅僅是日常開銷,而是如果生病後需要湊錢治病。基層工人常年加班、作息不規律、缺乏適當的勞動保護。他們的身體早已透支,有各種慢性病與工傷。如果遇到生病、住院等情況,還是需要依靠子女、存款這種家庭化的撫養模式。而如果子女工資也不高,存款也不多的話,工人們就算達到退休年齡,也不得不繼續出賣自己的勞動力,為老年生活賺取一份保險金。 價格年年上漲“年年都在漲,也不知道多繳的錢去哪了。”(劉姐) 劉姐會老家後,收入變少,但仍需繳納社保,而且社保的價格還在持續上漲。今年,劉姐要交11000元社保,這對他們一家是沉重的負擔,大部分費用要靠子女承擔。如果現在退保,放棄已經交了多年的保費,劉姐也於心不忍。在劉姐開始繳納社保的時候,她也沒預料到,逐年上漲的保費,會在今天讓她處在一個如此兩難的境地。 隨着靈活就業、平台就業愈加普及,加上企業在招聘用工過程中,常常歧視高齡工人,設置招工年齡上限等等,工人們在一個工廠干到退休的希望正變得越來越渺茫。對於離開工廠,開始靈活就業的工人,他們需要全自主承擔繳納保費,這是極大的經濟壓力。宋大哥也坦言,在他送外賣的幾年沒有交社保,因為外賣工作收入不穩定,缺乏對未來的預判: 為自己算一筆賬,養老金值不值得?“要是想領國家的錢,你要等好多年,要交一二十萬進去,多久才領得回來,這個賬大家都應該會算。”(王哥) 對工人們來說,是否繳納養老金,是每個人都需要為自己算的一筆賬。如圖一所示,許多省份的退休工人需要退休10年以上,領取的養老金才能剛剛回本。在河南、貴州和山西,這一數字達到了將近12年。這還沒有計算通貨膨脹、銀行利息等因素。 在新的延遲退休政策下,基層工人們需要交滿20年的社保,並且女工延遲3-5年,男工延遲3年退休。對於已經在交社保的工人,這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打擊。在新的制度下,王哥和妻子已經在考慮,讓妻子退保,把妻子之前繳納的保險錢要回來。 社保制度,其實就是利用工人對國家的信任,讓工人與國家簽訂一份養老保險,用當下的工資換取退休後的養老金。而延遲退休政策的頒布,破壞了這一信任。之前工人們已經交了錢、計劃好了的養老計劃,在一夜之間突然瓦解。 信息不透明,廠里不遵守政策,國家監督無效“以前我們廠裡邊,你要是不買養老保險就簽一個字,說你同意不願意買。我們不懂啊,老闆叫我們簽我們就簽了。”(馮姐) 養老保險政策剛剛推行時,許多工人並不了解政策以及根據自己應得的權益。比如馮姐,她最初相信了老闆的話,簽字放棄了養老保險。她後來才知道,這樣簽字放棄社保是不合法的,而有些工人甚至壓根沒有被問過。直到後面馮姐與勞工機構的人相遇,進一步了解了養老保險的權益,才決定補繳。馮姐經過艱難的鬥爭,最終上訴勝利,成功補繳養老保險。但馮姐也有一些工友,一開始聽信了老闆,後面想補繳也沒有補繳上,最終錯過了養老保險的福利。 除了老闆可以欺騙,許多工人沒有買社保,也是因為政策宣傳不到位。比如陳哥的一位工友,因為家裡有會計行業從業者,所以很早就了解到社保的好處,買了社保。但是陳哥和其他工友,因為不了解政策以及繳納渠道,導致他們錯失了最早買社保的機會。 另外,有些工廠為了節省開支,給員工繳納的標準低於實際工資說對應的金額,相當於侵占了員工應有的權利。面對這些現象,工人們也不知道如何投訴,如何讓監管機構介入。 維權難,企業、政府都阻礙維權而那些想要維護自己合法權益、要求企業繳納或補繳社保的工人,他們一旦開始維權,就往往會遭到企業和政府部門的百般阻撓。 在日常工作場所中,主管、經理被塑造成無上的權威,可以隨時命令、使喚普通工人。而在普通工人眼中,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更是代表了國家的權力。在這樣的環境下,普通工人很難有勇氣和能力去進行反抗。 甚至在維權行動已經結束十幾年後,當年留下的案底,也可能對工人的就業和生活造成影響。我們採訪到的多位進行過維權的工人,都曾經受到了勞工機構或者維權律師的幫助。機構和律師可以給工人提供法律諮詢,給他們分享經驗,並且在維權的長路上給予工人陪伴與鼓勵。然而,隨着勞工機構被政府打壓,今天的工人們的維權之路將會更加困難。 政策的問題,最後還是基層打工人承擔然而,能成功補繳的工人們畢竟是少數。戶口所在地與工作地點的社保政策不同步,以及一些地方對起繳年限的限制,更導致有些工人雖然補繳成功,卻領不到養老金,在複雜的規則中看不到出路。 ![]() 圖2 廣州市臨時賬戶規定。來源:抖音 其他工友們也或多或少由於政策不透明,損失了自己應得的利益。劉大姐在將社保轉回老家前,沒來得及在打工所在城市做一次全面的體檢;而馮姐在花自己的錢補繳社保後,才聽說這一部分錢應該由企業承擔。 我們採訪的絕大多數工友都認為,社保制度本身是合理、有意義的。但是,社保政策的不公平、不透明、隨時變化,再加上整體就業環境下越來越多的臨時工、非正式工,“嚇退”了許多基層打工人,不敢將自己的資金投入到這樣一個看不到未來的系統中。 社保不保,究竟是為什麼?通過訪談,我們發現,許多工友不願意購買社保,是因為政策設計忽視了基層打工者的需求。由於繳費在提高,而未來可見的養老金不夠維持生活,許多工友們覺得買社保並不值得。加上最近新出台的延遲退休政策,讓這筆賬對基層勞動者來說越來越算不過來了。 就像我們在前文中分析的,改開以來,社保政策的目標就不是給基層工人提供一份老年生活的保障。城市和農村戶口居民,以及中高收入和低收入群體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體制內職工有專門的社保體系,其中還包括醫療等非貨幣形式的保障,而城鎮職工也大多可以通過企業年金、私人保險等“第二、第三支柱”為自己的老年生活增添一份保障。與此同時,社保政策對低收入人群並沒有設計太多的福利。最低參保額年年上漲,而且低收入人群在養老金計算上還會受到歧視(參見前文廣東省養老金公式的案例)。農村與城市的隔閡並沒有消除,反而在社保政策中被加深。最近新頒布的延遲退休政策,進一步加劇了這種不平等——對許多出賣體力勞動的工人來說,多交五年社保、少拿五年養老金,成為了讓他們斷保、退保的最後一根稻草。 除了政策設計,各省、各地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也往往沒有考慮基層工人的需求。對於農民工來說,他們往往在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工作,那裡的社保繳費標準比老家更高——他們老年回老家後,卻只能按照當地較低的標準領取退休金。他們用勞動為工作地點的經濟做出了貢獻,卻不能按照戶籍居民的標準收到退休金。信息不公開、對企業監察不完善,也阻礙着基層勞動者參與社保,儘管法律給了他們這一權利。沒有依法給工人繳納社保的企業可以免受處罰,而想要補繳的工人們,許多受到了政府與企業的共同打壓——因為補繳意味讓企業與地方財政增加一份開支。過去,勞工NGO和工人組織還可以為補繳工人提供法律和精神上的支持,但隨着這些機構被關停,工人未來的維權之路將會更加困難。 由於政策的設計與執行都沒有考慮到基層工人的需求,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許多工人會把社保視作一份額外的“稅收”——用不透明的手段榨取普通工人的勞動所得,將其變成特權群體的利益。除了問未來的社保制度會有什麼改變,我們也應該思考,到底什麼樣的制度,可以真正給工人群體年老後的開支提供保障。 訪談:流動的青春渴望安頓的晚年 王大哥:最早我們都以為社保是騙錢的 我是1983年的,老家在西南某省。現在和老婆在機械廠工作,工資四五千一個月,有一兒一女,上小學初中,我老媽在家裡帶他們。 進入五金行業後,工作的都是小廠 我1999年開始去A市,到現在打了二十多年工。剛出去十五六歲,很不習慣。那個時候廠不好進,做得比較雜,沒什麼專業。我最先跟我老爸在一個玩具廠干,沒到一個月就被炒掉了。 到二十歲左右,就穩定下來一點了。2003年,我進了五金廠,後來就一直在五金廠做表胚的工作。五金行業都是小廠,幾十個人那種。03年到05年在一個廠做,自己覺得學了一點東西,就跳槽換了一個廠,做了半個月,又換了一個,干到07年。2007年跑到B市去干,干到2008地震那一年。地震那年回家了,在家裡面呆到09年出去的。09年以前同事叫我去C市,我就在C市從2009年一直做到2015年。 現在我在老家上班,確實節奏沒有A市那麼快。我們一般八九個小時,而且一個個禮拜怎麼都要休三四天,五六天也有過。訂單不充足的時候,也有過上一天休一天。在A市做表配的時候,一個月只休息兩天。而且一個行業有一個行業規矩,從來沒有說過什麼禮拜六禮拜天雙倍三倍。從來沒有都是籠統的講,上28天多少錢,你少上一天都扣錢。 最早我們都以為社保是騙錢的 最先了解社保,是2008年在B市那裡,xx集團。那個時候國家宣傳,總經理叫我們買社保。當時我們不懂,以為是騙錢的,都沒有買。他說的怎麼怎麼好,退休了有工資領。我們覺得他是想少發一點工資給我們。後來等真正了解了,進的這些小廠都不主動提買社保了。 我從來對社保不感興趣。現在覺得社保也沒意思,我一直都不交。我老婆說要買社保,我都說我不交社保。現在的工作里有五險,但是沒有一金。如果不是必須要買的話,我都不想買養老保險,一直都不想買。我也沒有去太了解。以後如果廠裡面不給我買了,我就不買。到時候把自己那一部分去退出來就可以了。 好像是說,只要是領了的養老金之後就不能退了,哪怕只領了一個月都不行。但如果沒有交齊20年的話,就不存在領養老金,我應該隨時都可以去找社保局去退保。 要是想領國家的錢,你要等好多年,要交一二十萬進去,多久才領得回來,這個賬大家都應該會算。我現在存30萬固定存在銀行里,一直不動。等我老了退休了,哪怕利息少一點,總是有增值的,是吧?人生老病死你都算不到一定的。年齡大的,還能領的多一點,要是年齡小的,根本都是虧本生意。所以我在A市工作了那麼多年都沒買社保。我理想的政策,是一次性只花幾萬塊錢把社保買斷下來,之後就等退休領錢。這樣我就覺得壓力沒那麼大。但這是不可能的。國家要交這個本來就是人民的負擔。 我唯一很看重的就是醫療保險。生病這種事情,有時候是意外根本意想不到,是吧?其實我很看重醫療保險,醫療保險我經常買。其實在A市廠裡面是可以買了,但是我們從來沒有去辦過醫療卡去報的,從來沒有過。(新農合能報銷多少?)我不了解。他們說買多少就能報多少,就像去年買320,就最多能報320。一般是門診,不算住院。買新農合,住院好像有的醫院能報90%,有的醫院能報70%。醫保的起點一年幾百塊錢,我覺得不高。社保一個月都要交1000多,一年1萬多。醫保一年幾百塊錢,我少吃一點、少喝一點,也要交醫療保險。 手指受傷,學習知識進行工傷維權 我是因為工傷才跟公益機構的人認識的,他們到醫院來調查,然後就認識了。之後跟他們學了一些東西。我工傷那個時候我還是去維權了,廠裡面還想少賠一點錢。我覺得,大事情你攤上了,你去弄一下。小事情你就沒有必要去糾結。 勞工機構的人見多識廣,他們知道其實有很多人就算是工傷了,沒有得到賠償。(有些人)去跟老闆打官司,家又不在A市,整天跑到A市去跟他耗,不服又上訴,拖你3年5年拖得你自己都不高興。(我)那次工傷是在廠里受了傷,小手指被切掉了,8級工傷,老闆就是按照社保局給的最低標準賠,但那個時候我工資比最低標準高。有一個差額,差了幾萬塊。 我就跟勞工機構他們學了一些東西,跟他們找了一個律師。我們老闆還好,第一步在仲裁的時候就承認了。沒有遇到很賴皮的老闆,遇到很賴皮的老闆,搞個兩三年,搞到一審二審,搞得你自己都煩死了。 剛開始受了工傷,我都是蒙的,不知道該怎麼弄,也不知道該怎麼填。他們給我講解工傷的知識,還有條條款款,了解了,自己才有底氣。然後才找的律師。我2019年受傷,2021年三四月和老闆談,談了之後不行,開始找律師,七八月份仲裁完了。錢按照一個月十萬給我,先付10萬,剩下10萬晚一個月發給我。一共給了我20萬。 受傷之後我不在原來的廠幹了,因為勞動仲裁了,有點不好意思了。我先去找了一個便利店上班,老闆也沒什麼要求,後來勞動仲裁跟老闆搞清楚了,年底我們就回老家找事做了,剛好找到兩個工作,老闆也沒有嫌棄我工傷。如果遇到廠人家不要你,也沒辦法就算了。我現在的廠裡面必須得買工傷保險,所以我才買的。如果不買的話我就不會買的,我以前從來沒買。 延遲退休政策後,老婆也不繳社保了 我老婆願意買養老保險,她想老了有工資領,她有去補繳。現在廠里給她買,她又去補繳過兩年,總共應該買了三四年了。但是現在延遲退休了之後,她也沒什麼動力了。延遲退休之後,她要多交5年,然後要少領5年,加起來就是十幾萬了。不活到90歲,那十幾萬都領不回來。所以現在她也斷繳了。 我父母之前也是在A市打工,帶小孩的時候就回家了,回來幾十年了。我老爸沒想過要交社保。他那個時候在廠裡面打工的,很早開始都對養老保險不是很感興趣。養老的錢是自己年輕的時候掙的,都是這樣。我老媽那個時候早都買了養老保險,我老媽都領退休工資10多年了。最先幾百塊錢一個月,現在一個月應該一千七八百塊錢。 我老媽那個時候趕上國家搞建設,占了我們土地,需要我們搬遷。我們那一批還是很慘的,一個人就賠8000塊錢,我們4個人3萬多,就叫我們搬了。我們兩兄弟還有老爸老媽到縣城裡面買了一套房子,夫妻房,我們就成了城市戶口。當時有政策可以一次性買斷社保。國家雖然給了優惠,但還是需要她自己出錢,一次性買齊交了三萬多。那個時候2000年左右,這個錢在縣城也能買套房子了。那個時候幾萬塊錢,我們也拿不出,只有老媽買了,連我老爸都沒買,如果國家賠償給了十幾萬,我們一家人都可以買了。現在搞建設的話,國家都直接幫買社保買齊,這樣才好。 那個時候我老媽都50歲了,買了之後馬上有工資領,每年1萬塊錢,三年就賺回來了。所以她那時候借了點錢買社保,馬上領退休工資她就又還了,剛好周轉過來。那個時候農村家庭拿幾萬塊錢出來還是挺難的。買套房子才兩三萬塊錢的話。要是有錢的話在縣城裡面買步梯房買個兩三套,在2010年左右賣四五十萬,那個時候早就發財了,但關鍵是你沒錢,你也沒有眼光。 現在父母養老基本上沒有要我們負擔,老爸我老媽身體也還健康,我老媽一個月1000多塊錢,他們年輕的時候打工也可能存了幾萬塊錢,他們生活夠了。 對社保沒興趣,不參與補繳維權 聽說過補繳社保的維權活動,但我沒有參加過。心甘情願的,本來就對於社保都沒興趣,還去搞這些事兒,得罪人了。我還是想多拿幾百塊錢工資。我覺得那個錢自己存起來,到時候拿來用也是一樣的,為什麼要存在人家那裡?我們60、70歲都要幹活,你現在都退不了休,着什麼急養老,是吧?現在這政策出來了,你又不着急退休。上班領工資,不要想着玩嘛。 我們那些小廠很小,幾十個人。大家都習慣了接受現狀,這個行業就是那樣,沒有人去搞什麼,沒有追繳補繳養老保險這些的。說白了,我們都是實實在在的打工人。你覺得那個廠可以,你能接受,就在那裡干,就好好干。你不接受你可以走人,沒必要去告老闆,是吧? 我覺得人人都有難處。他只要能發工資,不會拖一年半載,拖三五個月。只要每個月在發工資,他本來說一號發的,結果1號沒有發,20號發給你了,其實我覺得都還好。人凡事就是要靠自己。有很多事情,能過就過,去太糾結那些,就會勞民傷財,而且惹自己不高興。 這個東西法律又怎麼樣,法律就是來約束我們這些窮人,我們這些沒有知識的人。那些當官的他約束得了嗎?就像前面網上路虎女一樣,帶袖章的在那裡執法也管不了人家。要是我們在帶袖章的那些人面前敢這樣嗎?早都給你抓起來了。所以說法律沒有用的。不要說維權不維權,這個東西你去搞得很深,你傷自己傷的就很深。小事情能過就過,不要太去糾結,你越糾結越讓自己難受。我們年齡也是40多歲,反正我就把這些東西看得很透徹,凡事不去糾結,好像要很正義、很完美,因為這個社會根本都沒有正義。 在內地不像在A市那些地方,你去告也告不到,人家反而要問你:你不接受你可以不幹了。你去干,又要強迫人家給你買養老保險、五險一金,你不是強人所難?社保局勞動局的人還要這樣跟你說。那東西不是想象的那麼簡單,國家規定的就是這樣的,但是執行下來到位的呢? 有些人鑽牛角尖,喜歡去糾結這些問題,就像我們當時認識一個也是我們這邊的人,他每一個廠做不了多久,就跟廠裡面鬧矛盾,被炒掉了,拿不到工資,就說人家廠黑。現實生活當中要得過且過,不能太去計較某些東西。說白了,人無完人,也沒有完美的工廠企業。進去了它都有弊端,你要老是去找人家缺點的話,你根本找不到事做。社會就是這樣子的,適者生存,自己要適應這個社會。 關鍵就在於,國情是這樣子的。如果說國家強制必須買五險一金,不買就沒法生產,或者說把投訴電話公開在全社會,每一個人都知道,你廠裡面沒有給你買五險一金,你就打這個電話,我就來封他的廠,就不會有這些事,是吧?國家不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叫你打工的去糾結這些事。搞得了嗎? 本來國家也是睜隻眼閉隻眼,他也不可能搞死老闆那一幫人,然後好了你這些工人,搞得都沒人願意開廠了,也不行。現在這樣大家能夠平穩一點生存,相輔相成就可以。 很多的一些人,老是維權,有時候去維權下來還不是氣死你,還沒什麼個着落。我的兄弟對社保這方面也從來不關心,我們都是懶惰思想,少想事情就少想一點事情,不要搞那麼多思考的事情。 你要找人家找事做,要去糾結這些的話,你就找不到工作,因為廠都一樣。剛好我對社保也不是很感興趣,所以我也沒什麼看法觀點。我們打工都打習慣了,要是不打工換一種生活方式,我們還不習慣。 回老家,繼續工作 我在疫情第二年回了老家。我們這些打工人,肯定年紀大了就回老家。我現在回老家了之後開始交社保,交了整整兩年。現在延遲退休,要在這個廠里干到63歲才能退休。在老家的話只要能找到工作,工資一般還可以。這就可以了,交不交養老保險,是無所謂的。要是我能在這個廠一直干到60歲,那剛好給我買齊20年養老保險。 我們子女一直是留在老家。我們都比較節約。以前在A市的話,外面消費2000多一點,家裡面小孩消費個一兩千,總共就要三四千塊錢。有時候小孩要交學費,反正就是這些雜七雜八的。小孩小的時候,他老是喜歡感冒發燒,現在小孩子大了,基本上都不感冒。 現在在老家,家裡開銷兩三千一個月,一般用來交生活費和小孩學費。家裡一年要用三四萬。 老家本地的養老保險是一個月扣400多,老闆出好幾百,總共是一千多塊。老家的廠交五險,不交一金,家裡面的人都沒有這種意識,所以就算了。換句話說,你有這種意識又怎麼樣?老闆不買,你願意在那廠裡面干就干,不願意干就走人。反正在老家裡,現在都沒什麼種地的了,都出來幹活,你不干有人幹的。 我沒有信心能把這養老金交齊,除非要在這廠裡面一直干。假如換了工作,我們家裡面很多廠都不買養老保險,A市有些小企業也不買,這樣的話自己就沒必要承擔了。到時候記得把保險廢掉,把個人部分退回來。 國情是這樣子,你改變不了 未來,反正自己能動的時候就會繼續做事,不能動了,子女看着辦,就這樣了。就算是65歲退了休,要是身體健康能做事,我都要做事。你不做事你幹嘛?如果身體健康,又找得到事做,就要給子女減輕負擔。 但這是假設能找到,現實不一樣。現在別說60歲,到了50歲,廠裡面卡年齡找不到工作了。我也沒辦法,這是國家的性質。反正我們貧窮老百姓逆來順受。國家怎麼弄我們就怎麼接受,沒有去考慮太多它的對與不對,你去考慮那麼多也沒用。在中國一黨專制這個年頭,你平頭老百姓能有什麼發言權嗎?沒什麼發言權。 哪怕是福利待遇,國家的政策不怎麼好,是吧?國家福利差,廠裡面的福利差都無所謂,你這個國情是這樣子,你改變不了。 我老婆反正到了五六十歲,她就說不做事了,再看看。她不做事就不做,我找事做養她。晚年,我覺得人總得要有一個愛好。例如我有閒暇的時間,我就去釣魚。或者帶小孩,也有可能要帶孫子。 龍姐:拒絕不公,還我社保 龍姐來自內陸,曾在沿海打工,現在已經回到老家,在家照顧孫輩。 廠里經常罷工 我出來打工的年份很早,一下在這裡,一下在那裡,後面還是在A市的時間比較多。最早在A市一個米粉廠做了幾個月,後來去了一個外國人開辦的廠。在這裡一共幹了快20年,一直到退休。我一開始負責質檢,後來也負責畫圖。2017年前後那個公司要搬到東南亞去了,訂單減少,經常不加班,工資就比較少,所以很多人走了,後期只剩三千多人。 最早進這個廠是因為有老鄉、朋友在那邊工作。我在這裡工作了兩年,因為生病要治病,就辭工回老家了。在重慶待了兩年,感覺不適應,又回到這個廠。最早工資很少,底薪150元一個月,加班費另算,一個月下來200-300元。後來慢慢根據勞動法,每年國家勞動法要求他加,他就加,不要求就不加。 這個廠經常罷工,差不多三四年就有一次,因為各種原因,每次都有不同的訴求。有一次罷工是因為不讓上廁所。當時上廁所有限制時間,還要簽名拿廁所牌,才讓上廁所。外國的男領導來視察,要檢查上廁所,他就不管男廁所女廁所都要進,有兩次女生在上廁所他進去了,把女生嚇到了。後來全部人就反對這個事,廠里還報復、打壓被侵犯的女生,直接叫她辭工走人。我們大家都覺得這些事不公平,後來就罷工、維權了。 2014年左右,工廠遲到扣工資,遲到一分鐘算五分鐘,遲到五分鐘算二十分鐘,遲到二十分鐘算一個小時。大家對這個制度都有不滿,我們就結起活動,在公園裡不進廠上班,還去把公路阻斷。當時我們沒有文化,知道的不多,沒有想走法律途徑或者仲裁,也沒有勞工組織或者其他外部團體來幫我們。我們就知道你不喜歡我,我們就不上班了,不做了,讓你們解決問題。 罷工的是些普通員工,在一個地方的同事就會一起行動,可能有80%的人行動,20%的不願意行動,這個有的人願意有的人不願意。我們廠剛開始3000多人,最多的時候有6000多人,那個時候出去的維權可能有4000人吧。罷工時有很多穿制服的人來,有派出所的、交通局的,都拿着盾牌,說我們違法堵公路,還抓我們的同事去了派出所。不過,抓過去也沒有關多久,兩三個小時就放回來了。 我們罷了兩天半,員工膽子小,就害怕了,因為員工守則上說,三天不上班就算自離。那次罷工沒有和廠里談判就陸陸續續的回去了。後來廠里調工資,底薪一個月加了10-20塊,但是同時調查,哪些人先罷工的,哪些人最後復工。和我一樣罷工積極的員工,就都沒有加工資。 拒絕不公,還我社保 第一次進廠那兩年沒有買五險一金。後面去的時候,做了差不多七八個月,開始給我買保險,但住房公積金一直沒買,直到2017年我們才爭取到。買了三四個月保險,我生小孩請了45天假,請假期間就把保險給我退出來了,後面又工作了幾個月,才重新又給我買的保險。 當時買社保,都是自願。公司就說,這批員工可以買社保,願意買的員工填名字,然後公司出一部分,從工資里扣自己的一部分。不願意買也可以,就多到手一點錢。一開始沒在意,大家也都是後來才知道社保交夠多少年以後,退休才有退休金,醫療待遇也會方便;公積金用來貸款買房子,利息比較低。 同時,廠里分三六九等,當官的有公積金,員工都沒有。員工聽到當官的都有,就問為什麼我們沒有,做事都是員工做出來的,也不是管理人員做出來的。有的人進廠好幾年,甚至十年,廠里都沒有問過人家願不願意買保險。 所以我們就去相關部門諮詢,要補公積金和社保。第一批去社保局,我們有9-10名員工。相關部門就打電話問廠里,是不是員工想補繳住房公積金。廠里覺得被投訴了,就報復我們這些員工,說我們去鬧事。當時我走在最前面,社保局還把我的身份透露給公司,說我帶頭鬧事。公司把我喊到辦公室去問話。我說是去請了病假,他們就問我,怎麼請病假去社保局。 我說:“我看到同事們想補社保,我就也想把前面欠的那些補起來。”我其實只差了十幾個月,但我有幾個朋友,他們差了5-6年,還有一個差了10年。事後,公司經常打壓我們,天天都被喊去辦公室,天天都拿小腳鞋給你穿。安排工作,然後說這個你做的不對,那個你做的不對,就是找你麻煩,想把你弄走嘛。但我們有那麼多人維權,他也壓不住,可以補繳社保的事情就一傳十,十傳百,就傳開了。後面陸陸續續好幾批員工去社保局。後面去的人廠里也不打壓了,反正事情已經成這個樣子了,當時每去一批人,廠里就會找我們第一批去的,問是不是我們在中間帶頭挑事。 我們去維權的人多了,政府部門打電話跟廠里協商,廠里不同意給我們補。但我們都有工作的證件和勞動合同,為什麼不可以?工廠說,必須要有進廠那份合同。我就說:“我們進廠簽合同就簽一年,最多三年一簽,到時間把前面的就丟了,哪裡留那麼久。我們都不知道相關法律”。我們拿工作證卡給他們看,工作證上面有寫哪年進廠。但工廠也還是沒有答應給我們補,就吊在那裡。沒辦法,我們就搞罷工了。 為自己的權益罷工 2016年12月開始跟廠里談,談到2017年4月,我們談了幾天開始罷的。還沒有罷工之前,工廠說我是帶頭人,派出所來了七八個人,加上廠裡面差不多二十個人,就來抓我。車間的文員給我放信,說大姐你趕緊跑,有人來抓你了,派出所已經在辦公室,等下就到車間來。當時我意識到,跑肯定是跑不掉的。我就說,我又沒有偷,又沒有搶,為什麼要跑呢,就留在崗位上工作。後來派出所真的來了,來了好多人。當時我們車間部門的人,雖然有男工,但是膽子都比較小,他們不敢給我拍照、拍視頻。派出所的沒有抓我,只是在我那個旁邊觀察一段時間,後來找我問話說是不是我帶頭鬧事。我說我沒有帶頭,的確是去醫院回來,碰到他們去社保局投訴,就跟他們一起去,我想着回來上班,所以就直接走在了最前面。後來他們一共找我談過兩次,我都是這樣跟他們講的。 那次罷工搞了五六天。只有當官的沒有出來參與,幾乎所有員工都出來,現場有4000多人。 當時有一些外面有經驗的人幫助我們,他們主要給我們講解法律。我們跟他們講,我們之前罷過工,堵過公路。他們就說,你們不要硬來,不要去堵公路,不能在外面,而是要在工廠裡面,在車間裡靜坐,或者就去裡面找廠領到面對面談。這些幫助當時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這次罷工我們推選了個男性代表和工廠談判,剛開始是蠻好的,後面在維權的路上,突然就不願意一起搞了,還說要是我們再這樣搞下去,就把所有人捅出來。我們當時在外面和那些來幫我們維權的人碰面,商量有些事情怎麼處理。他就威脅說要把我們在哪裡聚餐,和哪些人聊什麼,都報告上去。我們本來計劃還要拖兩天再復工,但他不知道是被派出所還是被廠里喊去談了幾次,中途他就叫我們全部都回去,不要罷工了。我們問他為什麼,他就說,反正廠里已經答應補繳社保了,你們就都回去。但他是私自跟廠里談判的,並沒有遵守我們的訴求。當時公積金標準是5%到12%,我們的訴求是8%或7%,要求也不高。但是後面是按照5%補的,就是最低的標準。當初員工們選他,也是因為他的積極性、說話能力等等。他後來肯定是收了好處,從政府部門,從廠里,多多少少肯定是有好處。但背叛具體是為什麼,我們到現在還是蒙在鼓裡,也是我維權路上最遺憾最不甘的點。 我開始維權的時候,孩子還不知道。丈夫也只知道我在罷工,剛開始不知道我是帶頭的。家裡人知道事情經過後,很擔心。我兒子罵過我,他說“你只有幾個月的保險沒有補,去鬧什麼鬧,鬧能得到多少好處。”但不管怎麼說,我是為了自己的權益參加的行動,把自己的權益找了回來,我問心無愧。 退休生活和醫保 我現在已經開始拿養老保險,說夠肯定是不夠,但比沒有好得多。比如我們剛退休的時候,醫保是400多,現在給我們只有100多。現在我的生活就是天天在家跟小孩打交道。說滿意也說不滿意,反正就是人生自己的路就自己走了,沒辦法。 我們這輩退休的可苦了。2018年前退休的就有的補,之後退休的就沒得補。我們去問過政府,政府回應說,疫情過後政府想給你們,你們就有,沒有說一定要發給你們。還有認識的同事,進廠的時候沒給她買保險,維權的時候,她已經40多歲了,廠裡面一次性給她補了十多年。現在她到了退休年齡,但是政府說她是四十歲之後才開始參保,就不給辦退休。她也問過政府,她已經補了,花了好幾萬,把之前的都補上了。但是政府說四十歲之後交保險只能是臨時戶口,辦不了退休,只能等政策變,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政策才能變。她交了很多錢補社保,現在到了退休年齡還要工作。 現在我的身體一般般。之前生過病,又被廠里打壓了過後,康復得也只能算一般般。醫保也要看公司的老闆怎麼樣,當官的怎麼樣。要是當官的不給你,買了醫保也沒辦法。我那個時候生病,公司讓我辭工走,要是我辭工走了,我就沒有享受到這些待遇。但是我沒有辭工,跟他們堅持了一段時間,找了勞動局,讓勞動局幫我請假。後來還是把我的自己的權益爭取到手了。 延遲退休不合理 至於現在國家的社保政策,我現在帶孩子,還沒有去想這些問題,也說不清楚。但像之前提到的那位補繳社保還不能退休的工友,我覺得就是政府部門不正確。她交的時候政府就該說清楚,她已經40多歲了,現在參保只能是臨時戶口。我們那個時候補繳,個人部分就要掏出幾萬塊錢。怎麼能不告訴人家? 我也聽到過延遲退休的討論。在A市,2030年過後,男的要30年的社保,女的要25年。延遲退休我覺得不合理,因為現在的人跟從前的人體質不一樣。我們爸爸媽媽那一代的人窮,吃自己親手種出來的糧食,打的農藥也比較少,綠色環保,吃的少,但人健康可以長壽。現在好多怪病出來,以前哪有那麼多啊。以前規定的退休年齡,現在突然還增加,這肯定不合理。 現在年輕人好像也不太想交社保了。我女兒在外面跑貨拉拉,我兒子進廠上班。孩子的事我不管,他們自己走好路就行了。我還是要求兩個孩子都交。我女兒不太反對我,我兒子反對我,說我不跟你一樣,才不要一輩子在外面打工。但我覺得這個保險還是挺重要的,因為每個人的身體都不一定怎麼樣,誰都說不到明天的事,是不是? 劉姐:社保費用年年漲,不知何時能繳夠 劉姐50+歲,目前在內陸老家務農。 在農村是完全靠天吃飯,一場冰雹都會一無所有 1992年剛生完孩子的劉姐就離開老家來到A市在一家台資電線廠打工,每月工資200-300元,沒有五險一金。這在當時已是非常可觀的收入,但孩子太小,劉姐干一年就回家了。 等她2002年再來到A市時發現,工資280元加班1塊一小時,也沒有五險一金,可生活成本卻高了不少。在談起為什麼要再次離開家鄉時,劉姐說“在農村是完全靠天吃飯,一場冰雹都會一無所有”,務農收入又少又不穩定。劉姐和那個年代的很多農民工一樣,覺得城市或許會更有出路,留下剛剛上學的孩子,便去往他鄉。剛到A市時,劉姐和丈夫拼命加班,每個月收入七八百,除去生活費還有一半錢能寄回家。 在電子廠里,劉姐認識了許多天南地北的工友,也從他們口中第一次聽說了社保、五險一金、醫保。她還記得2008年第一次聽老鄉說社保時的不解,她不理解明明每個月工資都不夠用,為什麼還要花兩三百買保險,也沒人解釋社保有什麼用,再加上當時周圍的工友不少退保,她也沒當回事。2010年,在一次老鄉聚會上她聽聞不少人買了好幾年的社保,同時老鄉向她解釋說:有社保老了每個月有工資拿,生活有保障,以後退休了還可以轉回家。在她的想法中,老了還有錢拿是很舒服的生活。於是,她開始每月買三百多的社保,為自己的將來做起打算。 搬廠成為導火索,爭取社保告老闆 2013年,在經濟轉型的壓力下電子廠經營困難,老闆將大量生產線搬往內陸,準備關閉在A市的工廠,同時計劃裁撤包括劉姐在內的大量工人。工人沒得到應有的補償,當他們向老闆要說法被嗆聲道:我搬廠還要你同意嗎,和你有什麼關係?無奈的工人只能向勞動仲裁部門求助,要求工廠補繳公積金和社保。 仲裁只是劉姐爭取社保權益的開端。劉姐回憶到,在工人贏得仲裁勝利的第二天,她和十幾名維權工人去工廠上班時,老闆卻命令保安關閉廠門,阻止工人返回工作崗位,並指責他們曠工。和許多資方常用的手段一樣,工廠管理層也從那天起全力打壓維權工人,穿小鞋、不排班、不批加班,工人每月僅能領兩千多的底薪,被城市中高昂的生活成本壓得透不過氣。隨着打壓加重,劉姐和工友們越發的憤怒,他們厭倦了愛鑽空子、詭計多端的老闆。於是,工人們開始行動,把管理層堵在電梯、阻止搬運設備的車輛進廠,再次要求老闆補繳社保、公積金。老闆也藉此將工人的維權行為污衊為擾亂生產秩序,並報警。最後在勞動部門的調解下,老闆同意給工人30%的月工資作為補償。 大部分維權工人在這次行動之後選擇了放棄,不願意再浪費時間,拿了600-1000的補償便離職。這筆補償對比幾千、上萬元的公積金和社保來說太少了,但長期的對抗狀態和生活壓力,已經讓許多維權工人氣餒。最後只有劉姐和一名工友拒絕妥協。在談起為何做如此選擇時,劉姐說“他們做的不久才一兩年,我幹了十二年,我不服”,如果選擇600塊的補償,她將失去兩萬多的公積金和社保,想必許多人在也會和她做同樣的選擇。 兩位絲毫不懂法的工人最終將老闆告上法庭。劉姐對一審是充滿遺憾的,“當時也是不懂法,什麼也不懂,法官問我‘你們的訴求是什麼’,我都不知道‘訴求’是什麼意思,就沒回答”。比起劉姐和工友一方的茫然、懵懂,老闆則是準備充分,不僅高薪聘請了律師,還早已將工人阻止搬廠的維權行動錄了下來,在法庭上資方將工人塑造成破壞生產的危險分子。劉姐依然能記起被法庭叫去確認視頻時的情形,她說“那時候太善良,法官把我叫去一個房子裡,放着我們堵門的視頻,律師問裡面的人我是不是我,都沒辯解就說是……後來想想當時要不承認就好了”。 在這樣明顯的懸殊下,工人敗訴了。劉姐不滿意這樣的判決,聽說有勞工機構幫助工人爭取到了社保,於是向該機構求助。她也才明白社保是什麼、訴訟的流程。她和工友自費聘請了律師,彌補他們對法律知識的欠缺。2015年,法院二審認為補繳社保無法可依,僅支持補繳九千多元住房公積金的訴求。劉姐認為這兩年的努力還是失敗了,因為她依然沒有拿到應得的社保補償。但比起一審時的遺憾,劉姐覺得二審時自己已經盡力,如果沒有律師、家人和勞工機構的幫助她很難堅持到最後。 在訪談中,劉姐還講到一件有趣的事。在維權工人阻止搬遷時,曾經鼓動身邊的工人一起反抗,但某位工人認為自己就想好好上班,別人想鬧就鬧,甚至嘲笑反抗工人。當維權工人拿到補償後,該工人覺得不公平要求管理層同樣的補償,卻被管理層斥責“你以為老闆的錢這麼好要啊?” 社保負擔重,放棄不忍心 從開始打官司後,劉姐先後去太陽能廠、電子煙廠工作過,但要經常到法院,都只能打零工,每月收入3000-4000,為了保住社保還得每月繳550,除去房租剩下的錢也剛剛夠自己生存,壓力很大。在這場消耗精力的官司之後,她也萌生出了回家的想法。 2021年,劉姐和丈夫決定回老家。她感覺到城市生活壓力大,回家了她這個年紀的人工資雖然只有兩千多,但不需要房租、水費,省下不少開支。在回家前,她曾想一次繳筆社保可以提前領退休工資,因為轉回家是有損失的。比如劉姐說自己在A市的朋友50歲就開始每月領1400的社保,而自己到55歲了還不能領,就算領了每月也只有1100元。可是補繳的請求被社保管理部門拒絕了,給的理由是到了五十歲繳費不滿十五年的不能補繳。她說“那些人態度差,我也不懂那些規定”。自然也沒人向她解釋過差別的原因。劉姐略帶遺憾的說,醫保也是同一年轉回老家的,但因為對程序不熟悉,自己來不及在A市做全面的體檢,感覺浪費了。 劉姐回家的第一年繳了社保9700多,到今年就漲到了11000元,這對他們一家來說是種沉重的負擔,大部分費用要靠子女來承擔。當子女聽聞劉姐每年還需要繳如此高昂的費用時感覺難以理解,但繳了幾十年的保費如今放棄更是於心不忍。連年上漲的社保、醫保費用讓劉姐頗感不滿,她說“醫保也不好用,今年醫保又漲了兩三百,以前用醫保還能領米領油,現在什麼都沒有,也不知道多繳的錢去哪了”,“我覺得社保最大的問題就是費用,年年都在漲”。劉姐介紹說,她的兒子也曾考慮過繳納社保,但延遲退休、延長社保繳費年限的政策落地,而且到年齡又領的少,讓他們感覺參加社保不划算,打消了這個想法。 專題之後,我們的思考 這部分是本專題參與者們在訪談之後的思考。這些思考中有一部分變成了我們寫作的靈感,但更多的是尚未解決的困惑、對未來的判斷和來自於現實的情緒。在訪談工人的過程中,我們一點點察覺到這個議題的沉重與艱難。但這些言語中所能透露的,相較於工人面對的殘酷現實,也顯得微小而輕薄。 雖說我們還年輕,養老看似是一個遙遠的未來。然而,隨着訪談的深入,它逐漸變得真實而迫近,成為我們無法逃避的課題。養老與社保的困境,折射出的不僅是老去之後的難題,更是當下每一位打工者生存的困境,揭示着不公的經濟生產制度和深埋於現實中的社會矛盾。 每一次,當我們試圖為工勞小報的分析找到一個結尾時,我們都會面臨相同的難題:我們不願將結尾停留在政策建議上,因為我們知道,那些建議在當下不可能被真正施行,我們也不是體制的修補者;我們也不願陷入無盡的無奈與痛苦中,那只會讓分析墜入深淵,徒增無力感;我們更無法將結尾收束在空洞的行動號召里,因為缺乏有效的路徑與方法,呼籲如同微光墜入深海。於是這一次,我們將結尾收在這些參與者的思考中。 我們希望這些零碎的思考,以及以上所有的文字,能為讀者和未來的勞動者啟蒙一種行動意識。這種行動意識,也許是使我們從未曾重視過社保和養老,到開始關注自己已繳或者未繳的社保,衡量自己的職業狀況是否穩定以及是否能保證未來可以領到可觀的養老金額。也許是更大膽一些,開始跳出現有制度的限制,反思其和經濟體制的深刻聯繫,不再僅僅追求改良。尤其是在目前經濟下行、企業隨時裁員和倒閉、養老基金走向枯竭、政府延遲退休的情況下,這種行動意識尤其重要。哪怕我們依然困惑,但我們依然有改變與行動的企圖。 龍姐提到,她的一名工友成功補繳了社保,但因為補繳時已超40歲,只能辦臨時戶口,現在到了退休年齡仍領不到養老金——儘管這名工友補繳後起始年份實在40歲之前。馮姐說,她也是這種情況,在打工的地方只給辦臨時戶口,她回老家後又在老家交了一年保險,現在可以在老家退休。這是為什麼?是因為各地臨時戶口的政策不一樣?還是她們老家的規定不一樣?還是政府故意讓有些人補繳成功、有些人失敗,讓本應白紙黑字的規則變得模模糊糊? 龍姐提到她兒子不想交社保,覺得這是“打一輩子工”的人才需要的,自己不想一輩子打工。這樣的想法似乎在新一代工人中更加普遍,可能也是很多年輕人不想交社保的原因。這樣的想法會讓年輕人對自己勞動權益的看法有什麼改變? 我在意的主要是工人的生命的消耗。退休金政策是為了保障工人晚年生活,這都是在一個前提之下——工人可以活到老年,有一段退休能夠安養的時間。但事實上更令人難過的事實是,許多工友在前30年的打工生涯中就已經過度消耗了身體。職業病、工傷、以及更多難以被認定的慢性傷害都在提前透支工人的生命。這讓大部分工人無法活到一般意義上的老年。 在中國,養老金除了是一種社會保障外,也更像是對於前20-30年在缺乏勞動保障環境下辛苦付出勞動的工人的歷史賠償。但是,遲至2010年左右才推出的社保政策、延遲退休、臨時賬戶、繳費年限的限制,實際上都是在逃避社會/國家對工人養老的責任。不斷提高獲得養老金的門檻,不斷延遲獲得養老金的年限,讓這種“賠償”也變成空談了。所以社保問題,我覺得本質上不是單純的社會保障問題,而應該是一種歷史正義問題,是關於工人的付出如何被回報的問題。 社保是一種對於工人來說是缺少的東西,而不是他們享有的多餘的東西;就像對於奴隸來說,自由身不是加到他身上的一種恩賜,不過是歸還了本來屬於他卻被剝奪了的東西。過去,自由人的誕生給原始積累和僱傭勞動制創造了條件;現在養老金是什麼呢?是用一份三十年、四十年後才產生效力的不平等條約,卻在當下每月定額地從勞動者的工資里抽出一份來,等到他們有那個幸運熬過幾十年勞動留下的慢性病、工傷,撐過縮水的預期壽命,再從不穩定的基金里發放些殘羹剩菜,以此讓他們能留在崗位上。 我覺得作為政策的養老保險制度,本質上就是一筆遲發給勞動者的工資,這筆錢不來自其他地方,正是來自勞動者自己。這一點來說,各個基於自由市場、僱傭勞動、私有制的國家的退休金,對於勞動者來說能起到的養老保障作用都很有限,最後拿到的數額不足以保證一個有質量的退休生活。只不過國內混亂的地方政策、糟糕的基層執行,以及專制官僚化的頂層治理,使得勞動者哪怕想要穩定地走完社保過程最後拿到這筆“遲發的工資”,也困難重重。勞動者的敘述也證明了,養老金就是多拿一筆錢。想要支持自己年老後的生活,更多靠的是子女、存款這些家庭化的撫養,如果家庭也沒有富餘的能力,他們就不得不繼續出賣自己勞動力,直到生命力完全枯竭。 現行政策是可以修訂的,基層的執行也是可以監督完善的。但是反思作為整體制度一部分的養老保險時,我們必須大膽地去構想一個超出福利資本主義框架下,對勞動者退休生活保障的可能性。事實上,哪怕是資本主義西方的退休保障也遠遠不是僅靠“養老金”的(鏈接):會員制的養老服務機構、自治形式的退休社區、醫養結合,加上人工智能等先進生產力——這並不是在指示走向商業化、市場化養老,而是揭示了養老的社會化本質。勞動者的養老不只是一筆比例確定的返額。它不僅和醫療、社區還有科學技術的進展離不開,難道可以脫離勞動者年輕時沒有罷工議價權、沒有自主的工會、沒有政治生活、甚至沒有社會關注的整體現狀,來空談尚且浮在空中樓閣的養老金嗎? 僅僅指望在現行的官資同流合污的體制下,通過對社保、養老金政策進行修修補補,來使勞動者獲得有保障、有尊嚴的退休生活;就好像幻想在議會裡為工人贏取多數票來實施無產階級專政一樣。我覺得,改開前的歷史向我們展現過的另一種可能性,和最新的無恥的延遲退休政策,都分別從正面和反面擊穿了這種幻想。 在宋大哥的口中,願意維權的工友和勞工機構在維權抗爭中缺一不可。在工人們維權的時候,機構為工友們提供免費的勞工權益宣傳和法律服務,將大家凝聚在一起。雖然機構的工作人員很可能與工人們素不相識,但在關鍵時刻會被眾人寄予厚望。就像宋大哥說的,相比於他們這些有過抗爭經驗的工人來說,勞工機構的幫助更受到工人們的歡迎和信服。機構會將工人們的個人維權凝聚在一起,形成集體維權的力量,才更有可能奪回自己應有的權利。從這次訪談的經歷以及其他的文獻可知,至少在十年前,勞工機構並非非法,相反還引起了一部分政府的注意,並推動了部分地區政府將工人服務市場化,當地政府和官方工會與勞工NGO形成合作,有效的推動了資本與勞工的矛盾在相較溫和的過程中解決。 但至少就當下看來,溫和的漸進式改革似乎已經失敗,參與過推動集體協商和維權行動的組織,不管是溫和的勞工服務機構被相繼關停或者污名化,還是激進的工人學生運動被直接鎮壓,以及現在更為罕見的勞工機構和數量並沒有減少的工人維權抗爭運動。非官方勞工運動的發展歷程和現狀是否證明了一味迎合政府合作走市場服務化的方式在當前背景下是不可能成功的呢。如果大環境不改變,那麼一切都無從談起了嗎。 在社保問題上,接觸過的工友大都是老一輩的,雖然不一定對社保有完全的概念,但基本都知道這是一種福利政策。話雖如此,沒有任何一位工友確實因為社保而安心並“退休”,也沒有人真的認為靠社保就能覆蓋生活中的所需,另一方面,接觸過的工友也沒有“正常”拿到社保的,都不同程度地進行了維權。由此可見,社保作為“保障”的維度可以說是名存實亡。 事實上,社保作為“退休工資”的替代是完全不匹配的。因為“退休工資”是退休制度的一環,而我國的退休制度早期和單位制基礎設施建設密不可分。換句話說,退休待遇中的一部分保障本就是非貨幣化的,但社保卻是以單純貨幣形式結清了單位、社會、國家對勞動者的所有贍養義務。即使社保的貨幣金額和退休工資相當,那種保障性的基礎設施也已經一去不返,實際上養老是更艱難了,保障是更縮水了。對於工友來說,錢不夠用是一回事,老了“哪裡都要用錢”卻是另一回事,社保存在制度上決定性的片面化,絕非個別ngo努力就可以解決的。因而一些工友感到無助,社工感到無力,實在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歸根結底,我們不可能指望靠非政府非盈利的組織去覆蓋基礎設施缺口,其性質和紅十字會等慈善機構實際是差不多的。而一旦為了覆蓋基礎設施缺口而開始資本化運營,又沒法解決貨幣要求了。 可以說,“退而不休”將是很多勞動者不得不面臨的問題。社保基金存量與來源的雙重萎縮讓人顯著感覺到社保制度的崩潰趨勢,對於未來養老的期待和指望越來越不能寄希望於這一制度。如此一來,許多年輕勞動者不想交社保傾向也就不難理解了——交上去的錢不見得就能在未來真的保障自己的生活,但眼下生活里就是需要錢的。一些認識的勞動者將社保戲稱為“第二稅”,實際上就是對社保究竟能不能保到自己產生了深刻的懷疑。名義上說,稅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如今社保也具有相同的名義,卻越來越顯得和稅一樣像一種不透明的轉移支付手段,在等差極大的不同退休金支付標準下(不同等級間、不同地域間、不同單位間、穩定僱傭與不穩定僱傭間),“社保”給付的部分究竟多大程度上匹配於勞動者被抽取的部分?基層勞動者究竟多大程度上變成了高食利群體享用的紅利?這不得不打一個大大的問號。而令人不平的點正在於此——當許多勞動者冒盡風險,吃盡苦頭,花盡時間爭取到了購買社保並獲得給付的資格,這一資格卻逐漸顯得像是一種吃剩飯的資格。 通過此次訪談,深刻體會到一線勞動者的綜合保障是個大難題,我所採訪的是通過抗爭爭取到一部分權益的工人,即使是這樣,退休後的生活仍然是夠不到其理想化的生活的。而我很清楚,像大姐這樣“斗贏“的工人其實還是少數,大多數工人勞碌一生最後其實是什麼保障都沒有的,他們不得不在本該退休的年紀繼續找活干,而年紀越大越難找工作,能找到的工作反倒是不適合年紀大的一些又髒又累的活。 大姐年輕外出務工,中年幾乎一直在為養老保險去奔波,打官司、上訪,爭取到權益時人已經快步入老年,她的人生就是一部抗爭史,與這殘酷不公的世界抗爭。在大姐描述自己的鬥爭故事中,大姐透露出幾個重要問題,一是年輕工人和大齡工人的思想衝突,年輕工人想賺現金不在乎社保,大齡工人在意社保,因此鬥爭中參與的幾乎都是偏中大齡的工人。二是由於“流程化”導致維權的每一步都繁瑣且漫長,許多人不得不為了生活去賺錢糊口,時間精力被消耗,沒有一開始高漲的維權熱情,很多人半途而廢。三是隊伍中有為了蠅頭小利出賣同工的工賊,不知拿了這些老闆什麼好處,將維權的隊伍和核心人員的一些情況出賣給政府,讓本就艱難的鬥爭失去外部的機構和其他勢力的幫助。 聽完大姐的話深感人生之艱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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