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阶级谈生活保障 | |||||||||||||||||||||||||||||||||||||||||||||||||||||||||||||||||||||||||||||||||||||||||||||||||||||||||||||||||||||||||||||||||||||||||||||||||||||||||||||||||||||||||||||||||||||||||||||
送交者: 伯恩施坦 2025年03月01日02:15:50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
作者 工劳小报 写于 二零二四年劳尽一生,何以为安?——工人养老问题分析与访谈![]() 专题介绍:为何要研究工人养老问题?清晨的街头,年迈的清洁工拖着扫帚走过;夜深时分的小区门口,头发已斑白的保安独自守着大门;工地上,年过六旬的建筑工仍在吃力地扛着砖块......许多本该在晚年卸下重负、安享生活的工人,仍被现实所迫,继续出卖劳动力。他们大多从90年代就已经开始在城市打工,在流水线上忙碌,在建筑工地上流汗,在大大小小的工厂作坊中耗尽了青春,也撑起了所谓的中国经济奇迹。 然而,为何劳动者们仍无法在晚年退休安定呢?他们为何没有被社保系统接住?他们的养老金为何没有使他们不用再劳作?养老保险,原本是劳动者的基本保障,却被政策的变化、企业的逐利和政府的不作为割裂得支离破碎。从工厂里的“退保风潮”,到“临时账户”制度,再到补缴社保的重重阻碍,甚至今年的“延迟退休”政策,我们一次次看到年老的工人们被推向了一个没有退路的死角。 我们要关切的不只是个别工人的辛酸,而是整个社会养老保障系统的扭曲。在政策的语言中,社保被描绘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福祉,但事实上,它更像是一种对工人薪资的预扣和延迟支付。然后,它也像许多工人遭遇的工资问题一样,被打折、被拖欠、被克扣。 这一切又不仅只是政策设计的缺失,它与整个经济生产体系密不可分。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政府和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将工人的未来“外包”给了市场主导的养老体系。我们今天看到的是,社保的“市场化”不仅未能解决老龄化问题,反而让大多数底层劳动者陷入了更深的困境。资本和政策之间的合谋,最终使养老保障成了一种隐性的剥削机制的帮凶。 此次工劳小报的2024年度专题,前后总耗时5个月,试图从历史沿革、政策缺陷、现实问题、斗争历程、工人访谈、反思展望多个层面,全景式地深究工人养老问题。 我们希望揭示:是谁从工人的养老金制度变化中获利?是谁设计了这样的规则?又是谁默许了它的执行?这些问题不是抽象的理论,而是实实在在压在工人肩上的现实。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些记录,为工人抗争提供一些历史的线索和实践的经验。因为许多曾经为了补缴社保、捍卫自己晚年生活而愿意发声抗议的工人,仍然不愿沉默,也希望这些故事被记得。 需要事先说明的是,这篇专题中的每一篇文章都很长——因为工人养老的困境就是由这样复杂的历史与现实相互纠缠而成的。这是一期不容易阅读的专题,也充满了大量历史的回顾和政策词语。但我们希望拜托每位读者,试着留出一些时间,耐心阅读这些文字。你或许不必一次读完每篇文章,或许当你留下一个对工人养老的印象后,会再来重新翻看余下的文章。但我们诚恳地希望你能最终读完全文。我们也希望你在阅读时不必被这些沉重的现实纠缠住,或许我们能做的并不多,但至少,我们可以重视社会保障政策,作为现在和未来的劳动者,理直气壮地要求这个社会应对我们的晚年生活给予合理保障。 分析:社保政策变化、关键问题与现实的遭遇要社保:工友养老斗争的历程![]() 这篇文章综合了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工友维权协助者以及多个历史材料的信息,粗略整理了广东地区工人养老斗争的过程。1990年代,随着珠三角地区制造业的快速扩张,大批农民工涌入城市工厂,成为劳动力市场的核心。然而,由于当时社保政策滞后,政府部门对社保政策宣传不足,许多工人对社会保障的概念知之甚少。同时,企业普遍逃避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以及政府部门执法不到位,甚至引导工友退保,导致工友退休后生活无法得到保障。 2010年新的《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广东地区多个城市的工人们开始集体行动,透过仲裁、行政诉讼、直接维权等方式要求企业补缴社保。但在实际操作中,他们面临着重重阻碍,包括企业拒绝承担补缴责任、滞纳金负担过重,以及政府部门在具体执行上的互相推诿。2017年“临时账户”问题的出现和2019年社保征收权移交至税务部门,社保部门与税务部门之间有相互推诿,使得社保补缴的程序更加复杂化,工人们的养老权益争取之路变得更加艰难。 “黄金时代”终结与市场化改革初期的政策空白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由国家主导国企承担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作为国家计划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不但提供了工人的就业机会,也承担了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等责任,形成了“国家企业保障型”社会福利体系。这一时期,国企工人无需自行缴纳社保费用,退休后即可领取养老金,女性工人在50岁退休,男性工人在60岁退休,养老金由企业直接支付。 国企确保了工人从入职到退休的稳定生活。这一体系也被视为当时中国劳动保障制度的“黄金时代”。然而,农村地区的情况则大不相同。农村没有类似的用人单位,村民的社会保障依靠“大队公社”提供的有限救助和“赤脚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虽然大队公社的救济和农村合作医疗起到了缓解作用,但这一保障体系不稳定,且覆盖面和保障水平远不及城市国企工人的保障体系。 1980年代的改革开放开启了中国的市场化转型。1980至1990年代,珠三角、长三角等地的制造业工厂迅速扩张,大批农民工进入城市工厂,成为劳动力市场的中坚力量。 原本由国企承担的诸多福利随着市场化改革而减少,国家在全国层面尚未建立统一的社保法律,各地政策执行和改革差异显著。例如,深圳市在1998年开始要求企业缴纳社保,但该政策并未强制执行,导致许多私企未缴纳社保。为了吸引外资和推动出口型经济发展,地方政府其实默许了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暂不为工人缴纳社保,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2005年至2006年,珠三角地区的多家工厂开始引导工友“退保”。企业宣称,如果工友同意退保,企业会将此前为工友缴纳的社保费用及其利息一并返还。对于收入不高的工人来说,这一风潮埋下了养老金断供的隐患。 银行门口曾一度排起退保的长队,甚至还设立了专门的退保窗口,工人们“自愿”在协议上签字。企业因此大大降低了成本,但工人们的养老权益也随之被“清零”。许多工友后来在退休时都非常后悔,如果当初没有退保,退休时他们应该能获得更有保障的退休金。 由于社保政策和制度的滞后性,导致本世纪初,第一批出来工作的大哥大姐们达到退休年龄,却拿不到退休金,享受不到社会发展的成果。2010年新的社保法的颁布实施,促成了一批有意识的工友们开始要求补缴社保! 社保法落地:补缴社保斗争2010年4月28日,《社会保险法》通过,并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法律的出台标志着中国社保政策的统一化,明确规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险”的缴纳义务,并明确企业和劳动者的责任。尽管如此,企业在缴纳社保方面依然表现出不情愿的态度。一些企业要求员工填写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单据,很多企业甚至采用格式化的文件让员工签字放弃这一权利。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12年。 在实际执行中,“缴费基数的选择性”成了企业“避责”的关键操作方式。企业只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为工友缴纳社保,而工友的实际收入(包含加班费、奖金福利等)可能远高于此。这样一来,退休时工人能领到的养老金待遇大打折扣。 另一个问题是,社保立法于2010年和2011年才开始执行,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则在1995年和2008年已经颁布。这造成了法律衔接的问题。社保包括五种保险,但许多企业在缴纳社保时采取选择性缴纳的方式,如只缴纳工伤或医疗保险,而对影响最大的养老保险则不缴纳。政府层面,包括社保局,往往默许企业的这种操作模式。只要企业缴纳了工伤或医疗保险,社保局就默认企业已履行社保义务,从而不进行进一步的检查。这种做法实际上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后者明确规定所有项目都必须缴纳,不能选择性缴纳。 2011年前后,养老保险补缴的斗争开始在沿海地区集中爆发了。许多50-60年代出生的工友,特别是女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由于工厂只为她们购买了几年养老保险,在城市工作了十多年或二十多年的她们却无法享受养老待遇。恰逢广东主要城市的养老保险条例正式立法,工友们逐渐意识到自己的社保权益受到了侵害。补缴社保的集体行动逐渐兴起。工友们在工厂内外成立社群,劳工机构组织工人参与法律培训、案例交流和维权行动,并通过行政投诉和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企业补缴社保。 工友们的行动在一些城市获得成效。例如,广州、东莞等地的社保部门对工友的补缴诉求反应较为积极,几乎只要申请就会获得回应。但深圳的态度始终“冷淡”。有工人经官方渠道了解,才发现背后的原因与社保基金财政有关。深圳的社保基金充裕,而广州、东莞的社保基金却年年亏空,迫切需要新“收入”,政府对待工人的态度也因此大相径庭。 工友维权时也遇到了许多挑战。例如,当工友进行投诉时,社保部门以劳动监察条例为依据,声称由于超过两年期限,补缴申请已失效,因此不予受理。为此,工友们一起申请行政复议,并在复议未果后进行行政诉讼。社保部门的态度最初十分坚决,但随着情况的发展和行政诉讼的胜诉,政府部门态度也逐渐出现了转变。 尽管社保部门承认可以补缴,但仍要求企业在养老保险补缴申请单上盖章。企业的盖章意味着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这使得整个过程变得复杂。此外,滞纳金的规定也给工友带来了困扰。虽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看似不高,但实际上接近补缴金额的一半,负担相当沉重。很多企业愿意补缴,但不愿意承担滞纳金,甚至有些企业要求工友自行承担滞纳金,这导致了许多技术性问题的出现。 一些工友选择直接与企业老板协商,提出共同承担费用,只要老板愿意盖章,他们就能顺利进行补缴。实际上,在深圳这类地区,补缴的过程非常艰难,至今仍然存在许多障碍。这主要是因为政府对社保养老保险补缴的态度还未根本改变。深圳市的养老基金并不缺钱,领取养老保险的人员较少,大多数年轻人都在持续缴纳社保。近年来,尤其是2015年以后,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职工退休,深圳领取养老金的人数才逐渐增加。 “临时账户”与征收权转移,社保补缴路渐窄2010年,国办发66号文件提出“临时账户”制度。超过50岁的男性工人和超过40岁的女性工人第一次缴纳养老保险的话,其养老保险账户被划入“临时账户”,工友即使缴纳了养老保险,也无法在务工地领取养老金。面对这一政策,工友们向社保局和市政府发起了行政诉讼,部分案件获得胜诉,但这些胜诉也未根本改变行政部门的做法,临时账户的窄门仍未被撬开。 在沿海打工者多的城市,临时账户的存在直接导致养老金无法在本地领取。一些工友被迫将社保转回老家,领取的养老金比广州、深圳这类城市的标准低得多。例如,重庆和河南的养老金标准每月约为1200至1400元不等,而深圳工友的养老金普遍在1400元以上。工友在其中遭遇了经济损失。除了临时账户问题让许多工友对补缴失去动力外,近年发生的一些变化也让补缴之路也变得更加艰难。 2019年,国家将社保的征收权从社保局移交至税务局,这使得企业的税收压力和社保压力叠加。由于税务部门的执法力度更强,企业的避缴操作空间被压缩,但工人的补缴程序却更加复杂。由于社保和税务两个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税务局仍然将责任推给社保。他们表示,补缴的具体事务由社保负责,而他们则负责收款。社保部门则回应称,补缴工作已在国家层面上移交给税务局,他们只负责账务处理。因此,若要进行补缴,必须先获得社保局的同意,税务局才能进行扣款。两边互相推诿,使得工友们在养老保险的补缴上遇到新的困难。 在广东珠三角地区的其它城市,尤其是东莞和广州,过去对社保补缴的态度是积极的。但随着政策调整和经济环境的恶化,许多企业破产或搬迁以降低成本。政府为了留住企业,曾经同意的补缴政策现在也变得不再可行。同时,工友们还发现了一个新的问题。过去,广东珠三角地区的社保补缴基数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的。然而,现在补缴基数却不断被提高,广州的补缴基数甚至已经高达5000多元,超过最低工资的两倍。这导致企业支出变高,更难争取社保补缴。 城市养老保险制度历史回顾:从工人参与分配到被裹挟在这篇城市养老保险制度历史回顾中,我们希望去探究: 文章的主要观点是,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经济体制的一部分,会不断地加强经济关系的再生产。理解它的变迁和内容本身,不仅是理解其设计是否合理、条件苛刻还是宽松、待遇是否令人满意,我们还需要理解它与经济体制间的关系。我们也并不想对不同时期的养老政策做出道德上的好坏评价。事实上,历史前后的不同政策根本无法直接比较。更重要的,我们希望读者从沿革中窥见国家、经济制度、市场、阶级斗争等这些复杂维度间的关系,以及其对劳动者的巨大影响。 在1951年至1977年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在公有制经济基础之上,采取“国家-企业”模式,由企业承担保险费用,劳动者不需个人缴费。这一时期的养老制度除了需要承担劳动者老年生活保障外,还需要遏制私有制复辟,因此强化了劳动者总体在经济分配中的地位。不过,受限于计划经济的不成熟,此时期养老金制度存在资金管理分散、发放不稳定等问题,各种工种、阶级成分、户籍的划分也让其在分配中显得不够合理。 1978年后的市场经济改革,养老保险制度随经济体制的转型发生根本变化,劳动者被纳入缴费主体,逐步形成了“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分担的统账结合制度。此后,养老制度引入了第二支柱(企业年金) 和 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试图通过多层次的保障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但这种看似多元的制度无法保障不稳定的基层劳动者,,更多是国家在养老政策上的偷懒。常年来,市场化改革导致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加剧,体制内外养老金差距扩大,劳动者在雇佣劳动和市场经济中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和负担。养老制度越来越被裹挟、镶嵌在市场中。 一、 社会主义式的努力与试验(1951年-1977年)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开始。直到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经济体制转轨市场前,这段时期养老保险制度的本质,是竖立在公有制为主的计划经济体制之上的一种保障制度。 严格来说,那时的经济体制并未在全国范围内完全实现理想中的社会主义。正如毛泽东所说的,当时所实行的仍然是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三大差别(城乡/工农/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也依旧存在较大的差距。然而最大的改变,即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实行,使得国家能够保证在专政的条件下,凭借大量国营企业和集中起来的工业资本,去同国内外市场抗衡、抑制私有制生产的复辟。也就是保证不断地再生产的经济关系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从而保证推动社会主义的建设与劳动者的主体地位。正是考虑到这种经济体制,该时期的养老保险制度不但是以养老金形式对劳动者的一种福利,而且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一部分,还需要遏制私有制对劳动者的剥削。 “国家-企业”保险制度,劳动者直接参与分配这段时期由《劳动保险条例》所确定的劳动保险金(涵盖生育、养老、工伤、残疾、疾病和死亡等方面)制度,是一种“国家-企业”保险制度,劳动者始终没有被纳入征缴群体中。这种制度设计产生了几个效果:首先,它直接地减轻了劳动者的负担,劳动者不必为此再额外承担一笔费用;进一步,由于集体所有制和计划经济的特点,保险金是由在国家总体指控下,企业直接从生产的剩余(也就是市场下的利润)中提取,而不用经过自由市场竞争和平均利润率的调节。这不但让企业本身不会因为压低成本在保险金上动手脚;劳动者也不是在雇佣劳动的剥削下,先领取到由市场和企业主决定的工资,再抽出一定比例工资来缴纳养老金。劳动者既可以通过公有制企业直接参与分配,也比在雇佣制下更加接近支配自己的劳动果实。也就是说,退休后的养老直接和自己的劳动本身相关,而不是和是否在劳动力市场有稳定的雇佣关系相关。 企业每月按工人工资总数的3%缴纳劳动保险金。劳动保险金从企业开始,层层上缴至基层工会、上级工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由各层工会来统筹协调。这种以企业缴费为主体,结合全国工会体系统筹作用的,统一的劳动保险金制度,一直沿用至1969年《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的颁布。《改革意见》将退休职工的相关开支项目改列于营业外支出。此后企事业单位便不再按工资3%比例提取缴劳动保险费,养老金由企事单位各自独立支付。也就说每个企业或单位直接负责向其退休人员发放终身养老金。尽管改革后,养老保险由社会化的统筹,转向单独的企事业内部自筹,但无论是企业自治还是上缴工会由国家统筹,劳动者无需个人缴费的特点始终没有改变。 扩大分配比重、统一双轨制与现实的阻力劳动保险金制度后来整体修订和完善,更逐渐扩大了劳动者在经济果实分配中得到的比重。具体而言,该时期对劳动保险近的修订内容集中在扩大覆盖范围、降低领取要求和提高领取水平三个方面上: 对于劳动者而言,这些修订不光是养老待遇的总体提升,也是企业内地位的提升。伴随着分配比重上升,劳动者在企业内逐渐拥有了所谓的“铁饭碗”。 城市内的体制内外和不同所有制企业间的分化,在这个时期也逐渐得到了统一:《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使得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员与企业的职工遵循同样的制度,结束了先前两者待遇相差较大的双轨制;《关于手工业合作工厂劳动保险福利待遇标准和劳保费用列支问题的通知》统一了之前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与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不同要求(在连续工龄的要求上,后者较前者更长)。此时由于公有制经济和以此为基础的劳动者的政治地位,这种不同工人间和工人与干部间的并轨,都进行得比之后理想得多。“公务员不比国营工厂里工人的待遇高”,并不是一种幻想。 作为对比,我们可以观察市场经济时期的类似改革。尽管市场经济下的养老保险政策也是在不断完善扩展的,也同样有并轨的尝试;但如前文所提到的,不同经济体制下政策,本质上会服务于再生产当时的那种经济关系。比如同样是扩大覆盖范围,当2005年的养老制度修订把灵活就业人群和低收入人群纳入后,即使事实上让更多劳动者能够参与到养老保险中,但也一方面也让更广泛的劳动者和自己的工作捆绑在一起,进而巩固了雇佣劳动本身,且政策本身的缺陷也让他们陷入新的缴费困境。 然而综上这并不是说在“社会主义”色彩的加持下,当时的养老保险制度就是理想的、完善的。单纯从政策设计上,当时的保险金是实行完全的现收现付制,没有结余可以调控,也许很难说得上是一种“现代化”的保险制度。当时计划经济模式的不成熟——各种工种、阶级成分、户籍的划分——也使得实际分配结果并没有那么合理。特别是1969年改为企业自筹后,这种自治式的资金发放时常延发、断发。再加上这类政策都是自上而下实行的,缺乏基层劳动者的参与,这与劳动者本身地位逐渐上升之间存在着矛盾。这也是引发当时大小政治革命运动的原因之一。但无论如何,该时期社会主义底色的养老保险制度,尽可能地对劳动者的晚年提供供养,并试图对抗私有制的尝试,马上就要被一场彻底的变革推翻了。
二、 受阻的改革与私有化的困境(1978年至今)新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明显与旧经济体制的衰亡同步出现。市场经济、私有化和雇佣劳动制下的养老保险,与原公有制经济下劳动保险的含义完全不同。养老保险不再是公有制下企业依据劳动比例对劳动者进行直接的分配。劳动者需要把劳动力作为商品在市场上交换,来换取一定数量的工资,这种工资的水平由资本家和市场的竞争结果决定。然后,劳动者再通过让渡出工资的一部分,在政府管理的社保机构里换取养老金。于是,养老从国家/企业的生产-分配活动变成了依附于自由市场交易活动的一个补充部分。 养老虽然仍由国家统筹,企业支付其中一部分,但社会化的作用只是在管理上,而不是在生产上了。对于工人而言,这种转变就意味着告诉他们,“从前你们为了劳动本身而劳动,年老后的保障是你们劳动成果的一部分;现在国家和企业不再负责了,你完全地对自己有责任。是否享有得体的晚年,根本上取决于你是否在自由市场上签署雇佣合同、你的工资水平,还有社保缴费单上的数额和时长。” 虽然养老保险这类福利制度,在资本主义经济下乍看起来并非遵循市场的逻辑。绝对的市场崇拜者会排斥这类人为的干预。因为它保障的是那些不再能够在市场上正常出卖自己劳动力的劳动者,它依赖的也是国家的行政手段。然而,它与市场逻辑又是息息相关的,因为它以所谓“未来保障”的承诺为前提,迫使劳动者在还能工作的年纪,更加积极地出售自己的劳动力,以确保能够缴纳足够的费用来换取未来的养老金。 个人缴费与雇佣劳动捆绑,市场裹挟了养老制度1986年颁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开始在国营企业中引入雇佣劳动制。也就是在这时,养老保险制度第一次把个人纳入征缴对象,结束了劳动者不缴费时期。这种个人缴费机制并不仅仅意味着工人多缴纳一笔钱,企业减轻了负担;就像公有制下的劳动保险金也不只是意味着工人少了一份负担那样。 更重要的是,这意味着劳动者更彻底地失去对生产资料的掌握,工人从企业决策和管理中被剔除。产品或者剩余的分配不再由工人参与的民主决定——劳动者不再支配自己劳动过程,那也自然对保险的缴纳失去话语权。企业会定期足额缴纳吗?政府的统筹和基层行政能合理执行政策吗?劳动者又怎么保证自己的缴费呢?所有问题都被丢到市场的漩涡里自由任意地发展。个人缴费,也包括后来个人账户的设立,使劳动者实际上是独自在面对养老问题。工人们的面前是整个市场。定期发放的工资和定期缴纳的养老金捆绑,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说,唯一选择便是想尽办法签署一份份劳动合同,尽可能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 随着个人参与缴费的机制完全取代了“国家-企业”保险制度,之后便是继续深化完善“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养老保险制度。全国的企业和个人缴费率、个人账户的划归比例,以及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计发办法逐渐得到统一。2005年,个人账户规模和来源的明确了:企业缴费的20%全部进入社会统筹账户,用于当期退休金的支付发放,实行现收现付。个人缴费的8%全部记入个人账户,用于个人未来退休时待遇领取,实行完全积累。同时覆盖范围扩大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金计发与参保缴费年限挂钩也明确下来,形成了缴费激励机制。至此,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要点基本固定下来,并延用至今,成为了养老保障体系第一支柱的主要部分。 在1991年传统养老保障改革启动时,政府就已经初步设计了现代养老保障的多支柱体系。其中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以及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者相结合的制度。此后经过多次试点和改制完善,最终企业年金成为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功能的“第二支柱”主要部分,目前主要在国央企和一些大型私企里普及开来。而对于第三支柱,即个人养老金,目前仍处于建设初期,2024年底才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个人养老金的主要特点是个人自愿参与和市场化的运营,实质上其实是多了征税优惠的商业保险,账户里的资金可购买符合规定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 企业年金是由各企业自行决定设立的,个人养老金是由员工完全自愿参与和承担的,这两项制度几乎完全基于市场机制。虽然可以说它们是一种多样化的完善,但是依赖多变的市场的保障,又能称得上是怎样的保障呢? 拿企业年金来说,一方面,极低的覆盖率是问题。另一方面,中小型企业提供主要就业岗位的市场现状下,它根本不可能扩大。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不到4年,中小型企业更低,根本不可能提供连续数十年的年金服务。这种情况下,企业年金是一个悖论:被竞争和垄断限制着的大量中小型企业构成了市场的大部分,为了长期生存下去,他们不得不从包括社保的各方面降本增效;而如果他们有条件给员工设立完备的年金,他们就必定不可能是市场的大多数,相应养老政策的覆盖就不可能是普遍的。而个人养老金就目前来说,也不过是一种金融游戏。所以对于劳动者来说,所谓多支柱更多是一种国家在政策上的偷懒和漠视。 消极的行政、“精明”的企业、无奈的劳动者2010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看起来姗姗来迟的《社会保险法》,奠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法律依据。也就是在这个时期前后,围绕在企业漏缴、少缴社保,劳动者对社保的重视,政府社保相关部门基层执行不力之间的矛盾开始爆发。 养老被市场裹挟在这里得到了最具体的体现。我们可以看到,改革开放后社保方面的政策试点、变革、确定都是十分频繁的。首先,养老政策本身是服务于市场经济的,国家与市场复杂暧昧的关系,导致在混乱的变革下企业始终是强势而得胜的一方。它们通常按最低的标准缴纳社保,甚至引导劳动者放弃缴纳社保、或者退保。同时政府则很大程度上扮演帮凶和旁观者的角色。政策更改时的衔接配套、新政策的宣传、执行时的监督,这些必要流程都因为市场经济和私有企业带来的利润暴涨而被忽视了。 在资金的统筹和协调部分,不时出现基金亏空、个人账户空账的管理问题。对于劳动者的诉求,地方政府在行政上也是尽可能地围绕着政策踢皮球。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根本难以自觉地掌握社保知识、重视社保的功能,毕竟他们连当下基本的生活都并不稳固。当劳动者最终开始重视并争取社保时,又发现政府和企业根本不站在他们这边,没有可诉诸的渠道。从2009年前后的退保潮,到2014年前后的补缴风波;劳动者从用脚投票走向维权,直到和企业、政府二者发生直接的冲突。 体制内外重新走向双轨,差距难消而在机关事业单位的保险制度方面,1978年《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行办法》被颁布后,自1958年起并轨的工人与干部退休待遇重新走向分离。在1993年的改革中,政府曾有过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引进个人账户和统账结合的尝试,但最终以失败告终。公职人员的退休费用仍由国家财政承担,并逐渐与体制外劳动者的养老金拉开巨大的差距。 2014年,全国开始重新统一推进体制内外的并轨,计划用10年过渡期,在事业机关单位设立统账结合、个人与单位共同缴费的制度。而对应“企业年金”制度,新规定也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建立“职业年金”,作为公职人员的补充养老保险。 但回到经济层面的讨论上,长期以来稳固的体制内官僚机关和混乱的体制外私有企业之间本就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差距。一方面,体制内单位给员工缴纳养老金,通常是按中档或最高档缴纳,体制内员工也通常比企业劳动者更容易连续、长期稳定地进行缴费。另一方面,体制内的职业年金在法律上有强制要求,极高的覆盖率使得大部分员工都可以享受这个“第二支柱”的保障。然而企业年金目前的覆盖率极其有限,且多集中在国央企里。考虑到劳动者尤其蓝领劳动者连基本的待遇都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十年后的今天应当完成的双轨合并,实际上有没有消除养老的差距呢?这是值得质疑的。或者更大的问题也许是:整个基于私有制市场经济的养老政策,以及其修订版本,是否能有效供养劳动者的晚年,实现社会公平呢?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历史回顾:从集体互助到割裂无助承接回顾城市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路,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过程进行考察,我们发现: 过去合作社下的集体养老和五保制度,为农村的老人提供了当时尽可能的兜底性保障。而这种保障是通过集体化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对生产产品的直接分配来实现的。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施行,农村养老模式重新回到了家庭供养。然而市场经济却加倍带走了农村的剩余产品和年轻劳动力,严重破坏了对老人的保障。新建立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依靠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的五保制度,不仅没有在根本上解决农村的贫穷和城乡差距,其本身的保障水平也极其有限。最后,处在农村与城市夹缝间的农民工,要同时面对两个养老金制度的割裂和矛盾。他们实际上承受了最多的不公。 一、 从小农经济到集体经济(1949年-1977年)社会主义工业化时期,国家从农业中提取必要的剩余、工农业产品间价格的差距、轻工业和消费品生产的落后,这些问题再加上基层复杂的政治情况,使得农村的发展更为困难。在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农村难以摆脱落后于城市困境。农村的养老保障也因此始终停留在有限的水平上。 1950年的《土地改革法》在全国范围给农民分发了土地,打跑并惩戒了旧地主和富农。分田带来的积极性使得农业生产力较解放前得到恢复。但小农经济的特征是独立的小规模生产,它会逐渐导致两级分化。到最后,土地只会重新集中在新的“富农”手里。没有机械化和集体化,也就是说没有工业与社会主义的配合,小农经济的农村无法长久。它只可能在新政权手下重复过去两千年来,中国土地分割又兼并的贫穷的历史。 从小农经济过渡到集体经济,依靠的是自上而下的互助合作运动。1956年底,全国农业合作化的基本完成,集体合作社得到普遍的建立。再之后,人民公社也建立了。曾经在土地私有制下被分割成各户小农的农村,逐渐在新的集体经济下实现了养老保障。这种集体化模式让农民能够依靠合作与共享,实现基本的兜底性保障。 基于合作社的集体供养与五保互助合作社内的养老保障,主要依靠集体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结合家庭保障,对老人进行集体化的供养。曾经零散的农具等生产资料被集中起来,交由合作社用于集体的生产活动。面对自然条件的突变和各种灾害,集体生产比各家各户单独生产更具组织优势,能够更有效地应对危机。只有保障了基本生产,福利措施才有施行的可能性。 对于年老的社员,合作社会根据年轻时其参与劳动挣得的工分为标准,为其提供基本口粮。而年老的社员如果有劳动能力,也能在合作社的安排下,继续参与劳动和产品的分配。集体同时对家庭内部的抚养进行监督,把集体抚养和家庭抚养结合。即使这个时期没有正式的法规政策来指导,这种基于农村集体生产的养老抚养一方面更多是直接的产品分配,另一方面是新的组织方式带来的生产特征——集体性的生活便意味着互助。互助便产生了一种道德:在集体里每个人不仅对自家的老人负责,对所有老人都有一份责任。 而农村被制度化了的养老保障,是五保制度的建立。和集体养老供养类似,五保制度帮助社内没有生活来源的社员,也是直接基于集体生产活动的收入,经过合作社内部民主讨论而进行再分配。这和后来集体公社解体时,五保供养制度变成一种政府层面转移支付的政策有根本的不同。 五保制度的所谓“五保”是指合作社要保吃、保穿、保烧、保教、保葬,从生产和生活上保障无劳动能力的社员。并且,五保制度还要求累积公积金、公益金用于保障支出。通过集体供给,农村集体或通过帮其修建房屋、发放救济粮来对五保户进行分散供养,或通过兴建养老院对五保户进行集中供养。五保户的救济工作由生产队负责,其经社员大会决定,从可分配的总收入中提取一部分作为公积金用于补助五保户。虽然五保制度不仅仅是对老人的保障,但在农村实践中其主要的保障对象就是合作社内无依无靠的老人。 农村合作化实行水平的参差不齐我们可以看到,集体的养老供养,是基于工分核算的按劳分配原则。五保制度则是通过公积金,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进行按需分配的补充。而在一些产量较低的合作社中,正是这种按需分配的方式,导致了所谓的“吃大锅饭”现象。当产品只够社员们基本的口粮时,抛去用于福利的份额后,就不再有多余的来根据劳动分配了。付出了劳动的社员得不到激励,导致产量进一步下降而恶性循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错误的实践,也使得情况变得更糟糕。 同时城市的工业也一直在影响着农村,除了工业对农业的系统性的榨取外,城乡户籍制度的分割,也加大了消除城乡差距的难度。然而,农业合作化实行水平上的参差不齐,是否意味着其根本上错误的呢?合作化试图超越小农经济的尝试,尤其是其在养老福利方面施行的集体化保障,就是危险的试验吗?改革开放分田单干的变革,用实际结果提供了答案。
二、 家庭承包责任制与市场经济(1978年至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的推行,很快导致了集体经济和人民公社的衰败。起初,这场巨大的经济变革带来了新政策的“积极性”,人们对未来充满了期待,于是努力投入生产。然而,随着土地被分割下放,农村的面貌逐渐四分五裂。最终,重回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成为不可否认的现实。因为宣传的需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似乎导致了粮食产量和农民收入在数字上的提升,但包产到户也使得通过集体进行生产分配不再可能。农民们在新的改革下自负盈亏、自收自支,自己致富或者是变得贫穷。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提高,是否真正带来了生产力的提升和农村财富的普遍增加?在这个基础上,单个家庭是否能拥有足够的剩余产品来抚养老人?还是说,即使财富有所增长,这种增长更多是个人的,而非集体共享的? 新的富农、万元户在农村出现,两极分化已经是不可逆的趋势;而集体性的富裕只变成口头的承诺。在那些偏僻的交通不便的农村,没有集体互助和集中投资,没有机械化的先进农具,没有临近城市进行产品交换,经济正在迅速地枯竭。 家庭的结构也被改变了。年轻劳动力从土地的束缚上被释放出来,而这种解放并非因为农业实现了普遍机械化,从而有更多可支配的时间参与非农业的劳动,也就可能在家庭层面对老人实现更精心的照顾。恰恰相反,无数年轻人离开土地,流入城市的劳动力市场上成为“农民工”,再也无法真正地重返故土,农村成为得不到照顾的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的居留地。 继续扩大的城乡差距与普遍低水平的养老金农村失去了集体养老,尽管在计划经济时代那种养老形式受到生产力水平的限制,但现在自主负责的养老模式,只能依靠亲戚和老人自己,这根本无法在市场经济下有足够的抗风险能力。事实上在当时农村的情况下,失去集体的养老几乎就是失去了全部的养老。于是国家开始第一次在农村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来做出完善。 经过阶段试点,1992年《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开始在全国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但是这一时期的农村养老保险几乎是遵循了商业保险的特点。一方面缴费主体基本只针对农民个人,所谓的集体补助没有实质性的要求;而另一方面是鼓励多缴和增长缴费年限的设计。对于贫穷的、收入不定的农民来说,缴纳这笔保险毋宁说是一种负担而不是保障,而大部分缴纳的农民也是选择最低档和有限的缴费年限。再加上制度化程度低、管理混乱等各种问题,1999年国家下令整顿后,农村的养老保险实际上基本陷入了停滞的状态。 直到2009年国家才重新开始统一实行新的农村养老保险,这次规定了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三个组成部分,以及五个缴费档次。而2014年,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主要是增加了缴费档次和对管理系统的整合统筹。 但农民面对自己养老保险的窘境没有改变多少。新的改革和合并只是在宏观政策上,而政策的修订本质上总是被限制在行政上的。大多是涉及管理的协调和规范、机构的重整、条例的放松或者紧缩等。农村本身缺少青年劳动力、缺失资本投入、城乡差别许久等这些结构性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那些贫困农民的收入、生产状况,他们对养老的迫切需要和实际拿到手的养老金数额,都不可能因为多增加的缴费档次有所改变——更不要说新增的缴费档次是向上的,对收入低的农民几乎没什么意义(从100-500元五个均等档次,改为最新的200/300/500/1000/2000/3000/5000/7000元,共八个档次)。 实际上,农民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拿到的养老金数额,是极其有限的。对于农民,其养老金两个组成部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 基础养老金依赖各省市经济水平的不同差距较大,像上海、北京地区分别以1490元和961元断崖式领先,其他绝大部分省市都在200元以下。像河南、黑龙江这样的农业大省,省基础养老金标准只有123元和118元。这还是在今年提高了把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了20元后的结果。 个人账户依赖于缴费档次和年限、政府补贴。如果按最低档次算(大部分农民会选择的档次),一位河南的农民每月拿到手的养老金很难超过200元。哪怕是把农民老人可能拿到的低保、高龄补贴、残疾补贴都算上,每月也不过400、500元。这和城市企业职工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因此面对如此有限的养老金,农村老人的养老基本上还是会直接依赖子女的供养。如果子女没有物质条件、也无法提供陪伴,那么老人们便会在晚年自己想办法结伴去其他人家里做雇工、到集市去摆地摊等。 从集体分配走向转移支付的五保制度由于合作社解体,农村也失去了集体的内部积累、再分配机制,用于供养五保户的公积金也失去保障。1994年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供养资金可从村提留或乡统筹费中支出,然而大部分乡镇、村因1990年代农村沉重繁杂的农业税陷入赤字,从资金上就不可能实现对五保户的有效供养。2006年颁布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将供养经费来源调整为地方财政预算,并在供养标准、程序、责任主体等方面有所完善。这意味着五保制度从集体生产-分配的一部分,正式走向了一种依赖政府财政的转移支付政策。 这和依赖合作社生产-分配的那种五保制度几乎不是同一种保障了。五保制度现在变得和低保、扶贫本质上极为相似,它们并不在经济生产上改变农村,更多是一种宏观的财政调控。在它执行得有利的地方,依靠一些出色的基层干部,确实消除了一些过去市场经济造成的绝对贫困。但对于大部分的农民来说,五保制度的标准、项目审批、责任主体、监督等等,都是由政府直接包办代替的,其具体的供养水平就受这些行政的限制而参差不齐。 年纪大的农民们只能被动地接受,并且大多认为这些保障都是一种国家的“恩惠”。他们对自己创造的劳动产品的分配、自己应得的收入、城乡的差距都没有太多的概念。而且最重要的是,完全依赖一整套官僚系统的转移支付,究竟能多少程度上改善无依无靠老人的处境呢?这类杯水车薪的保障并不是长久的依靠。 割裂的制度与农民工的困境农民工尽管和城市工人从事同样的劳动,却因为户籍制度和其他经济、制度、文化上的排斥,长期处在了一个夹缝间的地位。尤其是第一代农民工,大多生于80年代之前,并在如今即将面对自己的养老问题时举步维艰。他们随着改革开放和城市化、工业化从农村进入城市,从农业转换到工业,同时也就基本经历了改开后农村和城市养老制度的全部变迁。而这种变迁并没有实现理想的老年保障。 在2005年前,由于政策缺失,绝大多数农民工都没有参与到城市的职工养老保险中。而即使是在政策补全后,仍有大量农民工是没法得到社保保障的。导致他们从社保系统中掉出去的原因太多了:从事的是临时工、派遣工还是正式工?是否签署了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企业有没有主动缴纳社保?自身是否有社保和养老金方面的意识?是否会在这个工厂、这个城市可能长期地待下去?这些劳动者普遍面临的问题,严重地降低了他们进入社保制度的可能性。 考虑农民工的高流动性,以及晚年也可能涉及在城乡间的流转,即使农民工艰难地参与到了养老保险中,社保对于他们来说仿佛是一种割裂的制度。如在不同统筹区域转移社保时,政策规定只能完全转移个人账户,社会统筹基金部分只能带走12%,剩余部分相当于无偿交给了流出地。在从职工养老转移至城乡居民养老时,也只能转移个人账户的存额,统筹部分无法转移。同时政策对把社保转移至非户籍地上存在年龄限制(男须不满50岁,女须不满40岁)。因此对于农民工而言这可能意味着,无法在打工的城市里退休后领到养老金。农民工们在城市务工时按照较高的发达城市的标准缴纳养老金,领取时却可能要以农村户籍地较低的标准领。而不论养老金是从哪里转移到哪里,都会面临着一笔不小的损益——比起保障,养老金似乎更像是一种必要的制度游戏,农民工具体的处境则无人在意。
当下的工人养老金与常见问题一、养老金计算,对工人的系统性歧视如果是70年代出生的女工,60年代出生的男工,到了2020年后,他们作为第一代进城打工人,陆续进入退休年龄了。在他们进城打工的这段漫长的30-40年中,企业职工养老金制度经过多次变化,所以计算方法也变得极为复杂。缴了十多年社保,退休后能拿到多少退休金?这不光是每一位工友关心的问题,也是我们要了解当下工人养老问题必须知道的背景。在这篇文章中,我们以广东省为例进行分析。 *各省份养老金计算方式都有差异,广东的案例不能直接适用其他地方。我们以广东省为例,主要因为这是打工者主要聚集的省份。 理解工人养老金,得先知道影响因素是什么?这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而同时,我们还需要知道养老金有哪些组成部分? 为了避免复杂的公式引起困惑,我们结合以上这些简单的知识,用三个真实的广东退休工人案例来说明一般工人获得的养老金状况。这三位都是女工,因为女性退休年龄为50岁,广东打工者中退休的女性案例较多。作为比较,我们还加上了一位企业管理层的孙主管(同为女性)的数据作为对比,让大家可以看出企业内普通工人与管理层/白领之间的养老金巨大差异。
先不讨论详细的计算过程,从结果,我们可以立即感受到作为管理层的女性员工与普通女工之间在退休后领取退休金数额的巨大差异。虽然孙主管比其他女工多缴了15年左右的时间(约其他女工的1.5倍到2倍),但她的每月退休工资可以拿到5492元,是其他女工的3倍到5倍。这差距的背后,是因为她符合养老金计算所有偏好的要素:缴费年限长、缴费稳定未中断且每月缴费基数高(是各年度平均工资的1.35倍)。 但现实中,这些要素却恰恰都是工人阶级所难以具备的。因为流动性大、工作不稳定,而且这些年来正式工作越来越难以寻找,所以缴费年数达到15年就不容易了,在50岁前达到20年以上缴费年限的工人已经是凤毛麟角。在工厂,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即使工人在大量加班之后工资能接近平均工资,但企业只会以缴费基数下限为工人缴纳社保,结果就是平均缴费指数在0.4-0.5之间徘徊。缴费基数下限低又会影响职工每月缴纳给个人账户的金额(按缴费基数8%计算)。长此以外,差距自然越来越大。对于孙主管,光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一项的数额几乎就已经相当于工人每月的养老金总额了。 上述养老金案例的比较揭示的是当前养老制度中深层的结构性不平等。本来,养老金作为一种延迟性收入补偿机制,理应保障所有劳动者在退休后获得体面的生活水平。然而,从上述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工人和管理层在退休待遇上的差距,实际上在职期间的收入不平等在退休后得到了再现和固化。工人每月仅能拿到1000多元的退休工资,在广东大城市生活,这其实是远远不足的。不光是在工人打工时利用工人的廉价劳动力,在年老时,却也未让其能在城市继续生活,变相撵走无法继续付出劳动力的工人。或者,也可以说是变相强迫退休工人继续打工,为城市付出最后一丝心力。 更有甚者,在广东的养老金计算中,我们注意到基础养老金中存在1个名为小a的参数。这个参数更是在故意惩罚缴费基数低的基层打工者。 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公式=退休当年所在省养老金计发基数×(a+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 在这个公式中a直接影响了养老金的计算结果,a越大最终养老金就越高。而a的计算方法却是很不平等的: (1)当平均缴费指数≥0.6时,a=1 (2)当平均缴费指数<0.6时,a=平均缴费指数÷0.6 这意味着什么呢?绝大多数工人的缴费基数都极低,达不到0.6,这意味着他们的a计算之后一般只有0.7-0.8之间。我们分析的案例中,除了陈大姐缴费基数相对理想,而李大姐和张大姐的a就只有0.7和0.75。她们因为这样的小a,每月分别少领了206元和230元养老金。以女性平均寿命约80岁计算,她们因此损失了超过7万元的收入。 现行的养老金不仅在制度设计上歧视基层工人,甚至在计算过程中还要再次减少工人的收入。这不仅仅是收入上的差距,更是对劳动价值的系统性低估和对工人晚年生活的剥夺。这样的养老金制度,难说是社会安全网,更难说是一种公平的保障。 二、临时账户:补缴社保却无法得到应有福利在2010年之后,有这样一群工人,他们已经超过了40、50岁,离开家乡在沿海城市打工了近二十年。他们逐渐在面临着年老、身体机能消退、病痛等问题,养老的问题在他们眼中越来越重要。可是,因为过去社保制度不完善,企业也都习惯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导致他们很可能领不到退休金。于是,他们发起了一场场大大小小的补缴社保行动,带着工资单、劳动合同到当地的社保部门投诉自己所在工厂,要求工厂为工人们补缴社保。 在许多行动中,工人们是胜利的一方,工厂补缴了社保,年限足够15年。但是,当他们到了退休年龄,去申请在当地领取退休金时,却遭到了社保部门的拒绝。理由是,他们的社保账户是临时账户,不能在沿海城市当地退休,必须将社保关系转移回户籍地老家,在那里领取退休金。 原来,2009年人社部发布了一则《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原文)。其中第五条提到: 这段话的意思是,当超过一定年龄后,首次缴纳社保的打工人在参加保险的城市只能维持一个临时缴费账户。等到了退休年龄时,工人不能在缴费地退休,而是必须回到户籍地领取养老金。但这就造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不同省份的养老金是存在差距的。就像前文中我们计算的那样,养老金公示中有一项是“养老金计发基数”,也就是该地前一年的平均工资。 对于来到沿海省份打工的工人来说,这个差距就更明显。例如,2023年广州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是9028元,但广西的计发基数则只有6629元,只有广州的大约7成。这意味着从广西来广东打工的工人,一旦落入临时账户,将只能领取7成的基础养老金。而当初,他却是以广州的较高标准去缴纳养老金的。临时账户无疑是非常不公平的做法。 为什么这样不公平的政策可以存在?人社部给出的解释是,避免在临近退休时大量人口涌入中心城市打工、缴纳社保,从而获取较高的退休待遇。简单说,避免有人“钻空子”。但大部分遭遇临时账户的工人其实根本不了解社保政策,也没有想要钻空子,他们根本也不是临近退休时才来沿海城市打工。他们本就在当地打工多年,只是因为从前政策不完善、工厂故意不缴纳、政府部门也不监督才导致这样的结果。 过去几年,也有不少工人协同律师尝试起诉社保部门,试图推翻这样的不公平规定。但无一例外都失败了。在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工人写道: 虽然愤怒,但这份行政复议申请被驳回了。这样的结果也在意料之中,社保的问题在各地方政府眼中主要是财政问题。当工人主张补缴社保的时候,沿海城市的社保基金是收钱的那一方,当然不会去提醒工人临时账户问题,也不会积极对待工人的投诉。但到了工人要退休的时候,它们变成了付钱的那一方,于是自然也会想办法打发工人,将工人赶回户籍地退休。 虽然规定应该要转移,但也发生过工人去申请转移临时账户,反而遇到波折的状况。转出地不肯松手给钱,转入地也不愿意接受工人加入增加社保开支(根据亲身经历者的说法,工友只能转回自己个人的8%养老金,而公司缴纳的12%则无法转回老家。这导致了工友在办理转移手续时,老家拒绝接收,后来经过沟通争取才成功。)。 到底有多少工人是临时账户,政府部门没有正式的统计。但根据推算,我们可以料想,《社会保险法》2011年才正式实施。从1990年到2000年左右,从老家出发去打工,男性30多岁、女性20多岁的工人几乎都可能遇到类似的问题。他们几乎是第一代、第二代打工人。那时城市的工厂安全条件不足、器具简陋,他们用自己的血汗支持起了经济奇迹,却在晚年试图在自己贡献数十年的城市中退休时遭到了拒绝。这种现实无疑是讽刺的。 对于基层工人,我们的地方政府和整个社保体系都不愿意有难同当、有福同享。 从访谈看社保实践中工人遇到的问题前面的文章梳理了城市和农村社保养老制度70多年的变迁,也指出了目前养老金制度设计上的问题。但在政策实际的运行中,工人面临着更多阻碍。在国家和地方政府一连串自上而下的社保改革中,基层工人们的声音基本隐形。社保制度更多是为了满足资本积累和国家管理的需要,并不是从工人们的需求出发进行设计的。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更是有不少企业和政府部门违规操作,侵犯了基层打工人的法定权益。 在官方宣传中,养老保险已经基本覆盖了全体中国工人。然而,通过采访调查,我们发现,通过领取社保在退休后得到基本的生存保障、享受退休生活,仍然是绝大多数基层劳动者遥不可及的梦想。 为什么仍有大量基层工人无法享受社保带来的福利?对于基层工人来说,当他们熬过几十年劳动留下的慢性病、工伤,想要在六十岁、甚至六十五岁后,依靠国家福利,保证老有所依,为什么仍然如此艰难?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对本次采访的材料进行了总结,希望可以为读者理解社保制度,提供一些素材。 养老金不足以维持退休生活图一是2024年各省市颁布的60档(最低档位)退休金标准。在大多数省份,按60档缴纳15年社保的工人,每月能拿到的退休金在1050-1250元之间。在生活压力越来越大的今天,吃饭、住房成本都在迅速上涨,一千出头的养老金很难维持基本开支。 ![]() 图1 2024年各省市60档15年退休待遇。来源:抖音 比如,我们采访的刘姐说,按照政策计算,等她退休之后,一个月到手的养老金只有1100元。到时候,她肯定需要再做一些农活,补贴日常开销。 宋哥还有10年才退休,现在已经在为未来的养老保险焦虑。按照他的计算,10年后他每月能领取1800元养老金,肯定不够开销。他说,退休后,每月可以少交一笔社保,多拿一千多块钱,可以找一个轻松一点的工作,不用再加班。但是,对于宋哥和他身边的基层工人来说,退休后绝不可能在家休息,更不可能放飞自我,而是要继续工作“一直做到自己做不动了”。 对工人们来说,最让他们焦虑的不仅仅是日常开销,而是如果生病后需要凑钱治病。基层工人常年加班、作息不规律、缺乏适当的劳动保护。他们的身体早已透支,有各种慢性病与工伤。如果遇到生病、住院等情况,还是需要依靠子女、存款这种家庭化的抚养模式。而如果子女工资也不高,存款也不多的话,工人们就算达到退休年龄,也不得不继续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为老年生活赚取一份保险金。 价格年年上涨“年年都在涨,也不知道多缴的钱去哪了。”(刘姐) 刘姐会老家后,收入变少,但仍需缴纳社保,而且社保的价格还在持续上涨。今年,刘姐要交11000元社保,这对他们一家是沉重的负担,大部分费用要靠子女承担。如果现在退保,放弃已经交了多年的保费,刘姐也于心不忍。在刘姐开始缴纳社保的时候,她也没预料到,逐年上涨的保费,会在今天让她处在一个如此两难的境地。 随着灵活就业、平台就业愈加普及,加上企业在招聘用工过程中,常常歧视高龄工人,设置招工年龄上限等等,工人们在一个工厂干到退休的希望正变得越来越渺茫。对于离开工厂,开始灵活就业的工人,他们需要全自主承担缴纳保费,这是极大的经济压力。宋大哥也坦言,在他送外卖的几年没有交社保,因为外卖工作收入不稳定,缺乏对未来的预判: 为自己算一笔账,养老金值不值得?“要是想领国家的钱,你要等好多年,要交一二十万进去,多久才领得回来,这个账大家都应该会算。”(王哥) 对工人们来说,是否缴纳养老金,是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算的一笔账。如图一所示,许多省份的退休工人需要退休10年以上,领取的养老金才能刚刚回本。在河南、贵州和山西,这一数字达到了将近12年。这还没有计算通货膨胀、银行利息等因素。 在新的延迟退休政策下,基层工人们需要交满20年的社保,并且女工延迟3-5年,男工延迟3年退休。对于已经在交社保的工人,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在新的制度下,王哥和妻子已经在考虑,让妻子退保,把妻子之前缴纳的保险钱要回来。 社保制度,其实就是利用工人对国家的信任,让工人与国家签订一份养老保险,用当下的工资换取退休后的养老金。而延迟退休政策的颁布,破坏了这一信任。之前工人们已经交了钱、计划好了的养老计划,在一夜之间突然瓦解。 信息不透明,厂里不遵守政策,国家监督无效“以前我们厂里边,你要是不买养老保险就签一个字,说你同意不愿意买。我们不懂啊,老板叫我们签我们就签了。”(冯姐) 养老保险政策刚刚推行时,许多工人并不了解政策以及根据自己应得的权益。比如冯姐,她最初相信了老板的话,签字放弃了养老保险。她后来才知道,这样签字放弃社保是不合法的,而有些工人甚至压根没有被问过。直到后面冯姐与劳工机构的人相遇,进一步了解了养老保险的权益,才决定补缴。冯姐经过艰难的斗争,最终上诉胜利,成功补缴养老保险。但冯姐也有一些工友,一开始听信了老板,后面想补缴也没有补缴上,最终错过了养老保险的福利。 除了老板可以欺骗,许多工人没有买社保,也是因为政策宣传不到位。比如陈哥的一位工友,因为家里有会计行业从业者,所以很早就了解到社保的好处,买了社保。但是陈哥和其他工友,因为不了解政策以及缴纳渠道,导致他们错失了最早买社保的机会。 另外,有些工厂为了节省开支,给员工缴纳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说对应的金额,相当于侵占了员工应有的权利。面对这些现象,工人们也不知道如何投诉,如何让监管机构介入。 维权难,企业、政府都阻碍维权而那些想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要求企业缴纳或补缴社保的工人,他们一旦开始维权,就往往会遭到企业和政府部门的百般阻挠。 在日常工作场所中,主管、经理被塑造成无上的权威,可以随时命令、使唤普通工人。而在普通工人眼中,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更是代表了国家的权力。在这样的环境下,普通工人很难有勇气和能力去进行反抗。 甚至在维权行动已经结束十几年后,当年留下的案底,也可能对工人的就业和生活造成影响。我们采访到的多位进行过维权的工人,都曾经受到了劳工机构或者维权律师的帮助。机构和律师可以给工人提供法律咨询,给他们分享经验,并且在维权的长路上给予工人陪伴与鼓励。然而,随着劳工机构被政府打压,今天的工人们的维权之路将会更加困难。 政策的问题,最后还是基层打工人承担然而,能成功补缴的工人们毕竟是少数。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地点的社保政策不同步,以及一些地方对起缴年限的限制,更导致有些工人虽然补缴成功,却领不到养老金,在复杂的规则中看不到出路。 ![]() 图2 广州市临时账户规定。来源:抖音 其他工友们也或多或少由于政策不透明,损失了自己应得的利益。刘大姐在将社保转回老家前,没来得及在打工所在城市做一次全面的体检;而冯姐在花自己的钱补缴社保后,才听说这一部分钱应该由企业承担。 我们采访的绝大多数工友都认为,社保制度本身是合理、有意义的。但是,社保政策的不公平、不透明、随时变化,再加上整体就业环境下越来越多的临时工、非正式工,“吓退”了许多基层打工人,不敢将自己的资金投入到这样一个看不到未来的系统中。 社保不保,究竟是为什么?通过访谈,我们发现,许多工友不愿意购买社保,是因为政策设计忽视了基层打工者的需求。由于缴费在提高,而未来可见的养老金不够维持生活,许多工友们觉得买社保并不值得。加上最近新出台的延迟退休政策,让这笔账对基层劳动者来说越来越算不过来了。 就像我们在前文中分析的,改开以来,社保政策的目标就不是给基层工人提供一份老年生活的保障。城市和农村户口居民,以及中高收入和低收入群体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体制内职工有专门的社保体系,其中还包括医疗等非货币形式的保障,而城镇职工也大多可以通过企业年金、私人保险等“第二、第三支柱”为自己的老年生活增添一份保障。与此同时,社保政策对低收入人群并没有设计太多的福利。最低参保额年年上涨,而且低收入人群在养老金计算上还会受到歧视(参见前文广东省养老金公式的案例)。农村与城市的隔阂并没有消除,反而在社保政策中被加深。最近新颁布的延迟退休政策,进一步加剧了这种不平等——对许多出卖体力劳动的工人来说,多交五年社保、少拿五年养老金,成为了让他们断保、退保的最后一根稻草。 除了政策设计,各省、各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往往没有考虑基层工人的需求。对于农民工来说,他们往往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工作,那里的社保缴费标准比老家更高——他们老年回老家后,却只能按照当地较低的标准领取退休金。他们用劳动为工作地点的经济做出了贡献,却不能按照户籍居民的标准收到退休金。信息不公开、对企业监察不完善,也阻碍着基层劳动者参与社保,尽管法律给了他们这一权利。没有依法给工人缴纳社保的企业可以免受处罚,而想要补缴的工人们,许多受到了政府与企业的共同打压——因为补缴意味让企业与地方财政增加一份开支。过去,劳工NGO和工人组织还可以为补缴工人提供法律和精神上的支持,但随着这些机构被关停,工人未来的维权之路将会更加困难。 由于政策的设计与执行都没有考虑到基层工人的需求,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许多工人会把社保视作一份额外的“税收”——用不透明的手段榨取普通工人的劳动所得,将其变成特权群体的利益。除了问未来的社保制度会有什么改变,我们也应该思考,到底什么样的制度,可以真正给工人群体年老后的开支提供保障。 访谈:流动的青春渴望安顿的晚年 王大哥:最早我们都以为社保是骗钱的 我是1983年的,老家在西南某省。现在和老婆在机械厂工作,工资四五千一个月,有一儿一女,上小学初中,我老妈在家里带他们。 进入五金行业后,工作的都是小厂 我1999年开始去A市,到现在打了二十多年工。刚出去十五六岁,很不习惯。那个时候厂不好进,做得比较杂,没什么专业。我最先跟我老爸在一个玩具厂干,没到一个月就被炒掉了。 到二十岁左右,就稳定下来一点了。2003年,我进了五金厂,后来就一直在五金厂做表胚的工作。五金行业都是小厂,几十个人那种。03年到05年在一个厂做,自己觉得学了一点东西,就跳槽换了一个厂,做了半个月,又换了一个,干到07年。2007年跑到B市去干,干到2008地震那一年。地震那年回家了,在家里面呆到09年出去的。09年以前同事叫我去C市,我就在C市从2009年一直做到2015年。 现在我在老家上班,确实节奏没有A市那么快。我们一般八九个小时,而且一个个礼拜怎么都要休三四天,五六天也有过。订单不充足的时候,也有过上一天休一天。在A市做表配的时候,一个月只休息两天。而且一个行业有一个行业规矩,从来没有说过什么礼拜六礼拜天双倍三倍。从来没有都是笼统的讲,上28天多少钱,你少上一天都扣钱。 最早我们都以为社保是骗钱的 最先了解社保,是2008年在B市那里,xx集团。那个时候国家宣传,总经理叫我们买社保。当时我们不懂,以为是骗钱的,都没有买。他说的怎么怎么好,退休了有工资领。我们觉得他是想少发一点工资给我们。后来等真正了解了,进的这些小厂都不主动提买社保了。 我从来对社保不感兴趣。现在觉得社保也没意思,我一直都不交。我老婆说要买社保,我都说我不交社保。现在的工作里有五险,但是没有一金。如果不是必须要买的话,我都不想买养老保险,一直都不想买。我也没有去太了解。以后如果厂里面不给我买了,我就不买。到时候把自己那一部分去退出来就可以了。 好像是说,只要是领了的养老金之后就不能退了,哪怕只领了一个月都不行。但如果没有交齐20年的话,就不存在领养老金,我应该随时都可以去找社保局去退保。 要是想领国家的钱,你要等好多年,要交一二十万进去,多久才领得回来,这个账大家都应该会算。我现在存30万固定存在银行里,一直不动。等我老了退休了,哪怕利息少一点,总是有增值的,是吧?人生老病死你都算不到一定的。年龄大的,还能领的多一点,要是年龄小的,根本都是亏本生意。所以我在A市工作了那么多年都没买社保。我理想的政策,是一次性只花几万块钱把社保买断下来,之后就等退休领钱。这样我就觉得压力没那么大。但这是不可能的。国家要交这个本来就是人民的负担。 我唯一很看重的就是医疗保险。生病这种事情,有时候是意外根本意想不到,是吧?其实我很看重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我经常买。其实在A市厂里面是可以买了,但是我们从来没有去办过医疗卡去报的,从来没有过。(新农合能报销多少?)我不了解。他们说买多少就能报多少,就像去年买320,就最多能报320。一般是门诊,不算住院。买新农合,住院好像有的医院能报90%,有的医院能报70%。医保的起点一年几百块钱,我觉得不高。社保一个月都要交1000多,一年1万多。医保一年几百块钱,我少吃一点、少喝一点,也要交医疗保险。 手指受伤,学习知识进行工伤维权 我是因为工伤才跟公益机构的人认识的,他们到医院来调查,然后就认识了。之后跟他们学了一些东西。我工伤那个时候我还是去维权了,厂里面还想少赔一点钱。我觉得,大事情你摊上了,你去弄一下。小事情你就没有必要去纠结。 劳工机构的人见多识广,他们知道其实有很多人就算是工伤了,没有得到赔偿。(有些人)去跟老板打官司,家又不在A市,整天跑到A市去跟他耗,不服又上诉,拖你3年5年拖得你自己都不高兴。(我)那次工伤是在厂里受了伤,小手指被切掉了,8级工伤,老板就是按照社保局给的最低标准赔,但那个时候我工资比最低标准高。有一个差额,差了几万块。 我就跟劳工机构他们学了一些东西,跟他们找了一个律师。我们老板还好,第一步在仲裁的时候就承认了。没有遇到很赖皮的老板,遇到很赖皮的老板,搞个两三年,搞到一审二审,搞得你自己都烦死了。 刚开始受了工伤,我都是蒙的,不知道该怎么弄,也不知道该怎么填。他们给我讲解工伤的知识,还有条条款款,了解了,自己才有底气。然后才找的律师。我2019年受伤,2021年三四月和老板谈,谈了之后不行,开始找律师,七八月份仲裁完了。钱按照一个月十万给我,先付10万,剩下10万晚一个月发给我。一共给了我20万。 受伤之后我不在原来的厂干了,因为劳动仲裁了,有点不好意思了。我先去找了一个便利店上班,老板也没什么要求,后来劳动仲裁跟老板搞清楚了,年底我们就回老家找事做了,刚好找到两个工作,老板也没有嫌弃我工伤。如果遇到厂人家不要你,也没办法就算了。我现在的厂里面必须得买工伤保险,所以我才买的。如果不买的话我就不会买的,我以前从来没买。 延迟退休政策后,老婆也不缴社保了 我老婆愿意买养老保险,她想老了有工资领,她有去补缴。现在厂里给她买,她又去补缴过两年,总共应该买了三四年了。但是现在延迟退休了之后,她也没什么动力了。延迟退休之后,她要多交5年,然后要少领5年,加起来就是十几万了。不活到90岁,那十几万都领不回来。所以现在她也断缴了。 我父母之前也是在A市打工,带小孩的时候就回家了,回来几十年了。我老爸没想过要交社保。他那个时候在厂里面打工的,很早开始都对养老保险不是很感兴趣。养老的钱是自己年轻的时候挣的,都是这样。我老妈那个时候早都买了养老保险,我老妈都领退休工资10多年了。最先几百块钱一个月,现在一个月应该一千七八百块钱。 我老妈那个时候赶上国家搞建设,占了我们土地,需要我们搬迁。我们那一批还是很惨的,一个人就赔8000块钱,我们4个人3万多,就叫我们搬了。我们两兄弟还有老爸老妈到县城里面买了一套房子,夫妻房,我们就成了城市户口。当时有政策可以一次性买断社保。国家虽然给了优惠,但还是需要她自己出钱,一次性买齐交了三万多。那个时候2000年左右,这个钱在县城也能买套房子了。那个时候几万块钱,我们也拿不出,只有老妈买了,连我老爸都没买,如果国家赔偿给了十几万,我们一家人都可以买了。现在搞建设的话,国家都直接帮买社保买齐,这样才好。 那个时候我老妈都50岁了,买了之后马上有工资领,每年1万块钱,三年就赚回来了。所以她那时候借了点钱买社保,马上领退休工资她就又还了,刚好周转过来。那个时候农村家庭拿几万块钱出来还是挺难的。买套房子才两三万块钱的话。要是有钱的话在县城里面买步梯房买个两三套,在2010年左右卖四五十万,那个时候早就发财了,但关键是你没钱,你也没有眼光。 现在父母养老基本上没有要我们负担,老爸我老妈身体也还健康,我老妈一个月1000多块钱,他们年轻的时候打工也可能存了几万块钱,他们生活够了。 对社保没兴趣,不参与补缴维权 听说过补缴社保的维权活动,但我没有参加过。心甘情愿的,本来就对于社保都没兴趣,还去搞这些事儿,得罪人了。我还是想多拿几百块钱工资。我觉得那个钱自己存起来,到时候拿来用也是一样的,为什么要存在人家那里?我们60、70岁都要干活,你现在都退不了休,着什么急养老,是吧?现在这政策出来了,你又不着急退休。上班领工资,不要想着玩嘛。 我们那些小厂很小,几十个人。大家都习惯了接受现状,这个行业就是那样,没有人去搞什么,没有追缴补缴养老保险这些的。说白了,我们都是实实在在的打工人。你觉得那个厂可以,你能接受,就在那里干,就好好干。你不接受你可以走人,没必要去告老板,是吧? 我觉得人人都有难处。他只要能发工资,不会拖一年半载,拖三五个月。只要每个月在发工资,他本来说一号发的,结果1号没有发,20号发给你了,其实我觉得都还好。人凡事就是要靠自己。有很多事情,能过就过,去太纠结那些,就会劳民伤财,而且惹自己不高兴。 这个东西法律又怎么样,法律就是来约束我们这些穷人,我们这些没有知识的人。那些当官的他约束得了吗?就像前面网上路虎女一样,带袖章的在那里执法也管不了人家。要是我们在带袖章的那些人面前敢这样吗?早都给你抓起来了。所以说法律没有用的。不要说维权不维权,这个东西你去搞得很深,你伤自己伤的就很深。小事情能过就过,不要太去纠结,你越纠结越让自己难受。我们年龄也是40多岁,反正我就把这些东西看得很透彻,凡事不去纠结,好像要很正义、很完美,因为这个社会根本都没有正义。 在内地不像在A市那些地方,你去告也告不到,人家反而要问你:你不接受你可以不干了。你去干,又要强迫人家给你买养老保险、五险一金,你不是强人所难?社保局劳动局的人还要这样跟你说。那东西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国家规定的就是这样的,但是执行下来到位的呢? 有些人钻牛角尖,喜欢去纠结这些问题,就像我们当时认识一个也是我们这边的人,他每一个厂做不了多久,就跟厂里面闹矛盾,被炒掉了,拿不到工资,就说人家厂黑。现实生活当中要得过且过,不能太去计较某些东西。说白了,人无完人,也没有完美的工厂企业。进去了它都有弊端,你要老是去找人家缺点的话,你根本找不到事做。社会就是这样子的,适者生存,自己要适应这个社会。 关键就在于,国情是这样子的。如果说国家强制必须买五险一金,不买就没法生产,或者说把投诉电话公开在全社会,每一个人都知道,你厂里面没有给你买五险一金,你就打这个电话,我就来封他的厂,就不会有这些事,是吧?国家不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叫你打工的去纠结这些事。搞得了吗? 本来国家也是睁只眼闭只眼,他也不可能搞死老板那一帮人,然后好了你这些工人,搞得都没人愿意开厂了,也不行。现在这样大家能够平稳一点生存,相辅相成就可以。 很多的一些人,老是维权,有时候去维权下来还不是气死你,还没什么个着落。我的兄弟对社保这方面也从来不关心,我们都是懒惰思想,少想事情就少想一点事情,不要搞那么多思考的事情。 你要找人家找事做,要去纠结这些的话,你就找不到工作,因为厂都一样。刚好我对社保也不是很感兴趣,所以我也没什么看法观点。我们打工都打习惯了,要是不打工换一种生活方式,我们还不习惯。 回老家,继续工作 我在疫情第二年回了老家。我们这些打工人,肯定年纪大了就回老家。我现在回老家了之后开始交社保,交了整整两年。现在延迟退休,要在这个厂里干到63岁才能退休。在老家的话只要能找到工作,工资一般还可以。这就可以了,交不交养老保险,是无所谓的。要是我能在这个厂一直干到60岁,那刚好给我买齐20年养老保险。 我们子女一直是留在老家。我们都比较节约。以前在A市的话,外面消费2000多一点,家里面小孩消费个一两千,总共就要三四千块钱。有时候小孩要交学费,反正就是这些杂七杂八的。小孩小的时候,他老是喜欢感冒发烧,现在小孩子大了,基本上都不感冒。 现在在老家,家里开销两三千一个月,一般用来交生活费和小孩学费。家里一年要用三四万。 老家本地的养老保险是一个月扣400多,老板出好几百,总共是一千多块。老家的厂交五险,不交一金,家里面的人都没有这种意识,所以就算了。换句话说,你有这种意识又怎么样?老板不买,你愿意在那厂里面干就干,不愿意干就走人。反正在老家里,现在都没什么种地的了,都出来干活,你不干有人干的。 我没有信心能把这养老金交齐,除非要在这厂里面一直干。假如换了工作,我们家里面很多厂都不买养老保险,A市有些小企业也不买,这样的话自己就没必要承担了。到时候记得把保险废掉,把个人部分退回来。 国情是这样子,你改变不了 未来,反正自己能动的时候就会继续做事,不能动了,子女看着办,就这样了。就算是65岁退了休,要是身体健康能做事,我都要做事。你不做事你干嘛?如果身体健康,又找得到事做,就要给子女减轻负担。 但这是假设能找到,现实不一样。现在别说60岁,到了50岁,厂里面卡年龄找不到工作了。我也没办法,这是国家的性质。反正我们贫穷老百姓逆来顺受。国家怎么弄我们就怎么接受,没有去考虑太多它的对与不对,你去考虑那么多也没用。在中国一党专制这个年头,你平头老百姓能有什么发言权吗?没什么发言权。 哪怕是福利待遇,国家的政策不怎么好,是吧?国家福利差,厂里面的福利差都无所谓,你这个国情是这样子,你改变不了。 我老婆反正到了五六十岁,她就说不做事了,再看看。她不做事就不做,我找事做养她。晚年,我觉得人总得要有一个爱好。例如我有闲暇的时间,我就去钓鱼。或者带小孩,也有可能要带孙子。 龙姐:拒绝不公,还我社保 龙姐来自内陆,曾在沿海打工,现在已经回到老家,在家照顾孙辈。 厂里经常罢工 我出来打工的年份很早,一下在这里,一下在那里,后面还是在A市的时间比较多。最早在A市一个米粉厂做了几个月,后来去了一个外国人开办的厂。在这里一共干了快20年,一直到退休。我一开始负责质检,后来也负责画图。2017年前后那个公司要搬到东南亚去了,订单减少,经常不加班,工资就比较少,所以很多人走了,后期只剩三千多人。 最早进这个厂是因为有老乡、朋友在那边工作。我在这里工作了两年,因为生病要治病,就辞工回老家了。在重庆待了两年,感觉不适应,又回到这个厂。最早工资很少,底薪150元一个月,加班费另算,一个月下来200-300元。后来慢慢根据劳动法,每年国家劳动法要求他加,他就加,不要求就不加。 这个厂经常罢工,差不多三四年就有一次,因为各种原因,每次都有不同的诉求。有一次罢工是因为不让上厕所。当时上厕所有限制时间,还要签名拿厕所牌,才让上厕所。外国的男领导来视察,要检查上厕所,他就不管男厕所女厕所都要进,有两次女生在上厕所他进去了,把女生吓到了。后来全部人就反对这个事,厂里还报复、打压被侵犯的女生,直接叫她辞工走人。我们大家都觉得这些事不公平,后来就罢工、维权了。 2014年左右,工厂迟到扣工资,迟到一分钟算五分钟,迟到五分钟算二十分钟,迟到二十分钟算一个小时。大家对这个制度都有不满,我们就结起活动,在公园里不进厂上班,还去把公路阻断。当时我们没有文化,知道的不多,没有想走法律途径或者仲裁,也没有劳工组织或者其他外部团体来帮我们。我们就知道你不喜欢我,我们就不上班了,不做了,让你们解决问题。 罢工的是些普通员工,在一个地方的同事就会一起行动,可能有80%的人行动,20%的不愿意行动,这个有的人愿意有的人不愿意。我们厂刚开始3000多人,最多的时候有6000多人,那个时候出去的维权可能有4000人吧。罢工时有很多穿制服的人来,有派出所的、交通局的,都拿着盾牌,说我们违法堵公路,还抓我们的同事去了派出所。不过,抓过去也没有关多久,两三个小时就放回来了。 我们罢了两天半,员工胆子小,就害怕了,因为员工守则上说,三天不上班就算自离。那次罢工没有和厂里谈判就陆陆续续的回去了。后来厂里调工资,底薪一个月加了10-20块,但是同时调查,哪些人先罢工的,哪些人最后复工。和我一样罢工积极的员工,就都没有加工资。 拒绝不公,还我社保 第一次进厂那两年没有买五险一金。后面去的时候,做了差不多七八个月,开始给我买保险,但住房公积金一直没买,直到2017年我们才争取到。买了三四个月保险,我生小孩请了45天假,请假期间就把保险给我退出来了,后面又工作了几个月,才重新又给我买的保险。 当时买社保,都是自愿。公司就说,这批员工可以买社保,愿意买的员工填名字,然后公司出一部分,从工资里扣自己的一部分。不愿意买也可以,就多到手一点钱。一开始没在意,大家也都是后来才知道社保交够多少年以后,退休才有退休金,医疗待遇也会方便;公积金用来贷款买房子,利息比较低。 同时,厂里分三六九等,当官的有公积金,员工都没有。员工听到当官的都有,就问为什么我们没有,做事都是员工做出来的,也不是管理人员做出来的。有的人进厂好几年,甚至十年,厂里都没有问过人家愿不愿意买保险。 所以我们就去相关部门咨询,要补公积金和社保。第一批去社保局,我们有9-10名员工。相关部门就打电话问厂里,是不是员工想补缴住房公积金。厂里觉得被投诉了,就报复我们这些员工,说我们去闹事。当时我走在最前面,社保局还把我的身份透露给公司,说我带头闹事。公司把我喊到办公室去问话。我说是去请了病假,他们就问我,怎么请病假去社保局。 我说:“我看到同事们想补社保,我就也想把前面欠的那些补起来。”我其实只差了十几个月,但我有几个朋友,他们差了5-6年,还有一个差了10年。事后,公司经常打压我们,天天都被喊去办公室,天天都拿小脚鞋给你穿。安排工作,然后说这个你做的不对,那个你做的不对,就是找你麻烦,想把你弄走嘛。但我们有那么多人维权,他也压不住,可以补缴社保的事情就一传十,十传百,就传开了。后面陆陆续续好几批员工去社保局。后面去的人厂里也不打压了,反正事情已经成这个样子了,当时每去一批人,厂里就会找我们第一批去的,问是不是我们在中间带头挑事。 我们去维权的人多了,政府部门打电话跟厂里协商,厂里不同意给我们补。但我们都有工作的证件和劳动合同,为什么不可以?工厂说,必须要有进厂那份合同。我就说:“我们进厂签合同就签一年,最多三年一签,到时间把前面的就丢了,哪里留那么久。我们都不知道相关法律”。我们拿工作证卡给他们看,工作证上面有写哪年进厂。但工厂也还是没有答应给我们补,就吊在那里。没办法,我们就搞罢工了。 为自己的权益罢工 2016年12月开始跟厂里谈,谈到2017年4月,我们谈了几天开始罢的。还没有罢工之前,工厂说我是带头人,派出所来了七八个人,加上厂里面差不多二十个人,就来抓我。车间的文员给我放信,说大姐你赶紧跑,有人来抓你了,派出所已经在办公室,等下就到车间来。当时我意识到,跑肯定是跑不掉的。我就说,我又没有偷,又没有抢,为什么要跑呢,就留在岗位上工作。后来派出所真的来了,来了好多人。当时我们车间部门的人,虽然有男工,但是胆子都比较小,他们不敢给我拍照、拍视频。派出所的没有抓我,只是在我那个旁边观察一段时间,后来找我问话说是不是我带头闹事。我说我没有带头,的确是去医院回来,碰到他们去社保局投诉,就跟他们一起去,我想着回来上班,所以就直接走在了最前面。后来他们一共找我谈过两次,我都是这样跟他们讲的。 那次罢工搞了五六天。只有当官的没有出来参与,几乎所有员工都出来,现场有4000多人。 当时有一些外面有经验的人帮助我们,他们主要给我们讲解法律。我们跟他们讲,我们之前罢过工,堵过公路。他们就说,你们不要硬来,不要去堵公路,不能在外面,而是要在工厂里面,在车间里静坐,或者就去里面找厂领到面对面谈。这些帮助当时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这次罢工我们推选了个男性代表和工厂谈判,刚开始是蛮好的,后面在维权的路上,突然就不愿意一起搞了,还说要是我们再这样搞下去,就把所有人捅出来。我们当时在外面和那些来帮我们维权的人碰面,商量有些事情怎么处理。他就威胁说要把我们在哪里聚餐,和哪些人聊什么,都报告上去。我们本来计划还要拖两天再复工,但他不知道是被派出所还是被厂里喊去谈了几次,中途他就叫我们全部都回去,不要罢工了。我们问他为什么,他就说,反正厂里已经答应补缴社保了,你们就都回去。但他是私自跟厂里谈判的,并没有遵守我们的诉求。当时公积金标准是5%到12%,我们的诉求是8%或7%,要求也不高。但是后面是按照5%补的,就是最低的标准。当初员工们选他,也是因为他的积极性、说话能力等等。他后来肯定是收了好处,从政府部门,从厂里,多多少少肯定是有好处。但背叛具体是为什么,我们到现在还是蒙在鼓里,也是我维权路上最遗憾最不甘的点。 我开始维权的时候,孩子还不知道。丈夫也只知道我在罢工,刚开始不知道我是带头的。家里人知道事情经过后,很担心。我儿子骂过我,他说“你只有几个月的保险没有补,去闹什么闹,闹能得到多少好处。”但不管怎么说,我是为了自己的权益参加的行动,把自己的权益找了回来,我问心无愧。 退休生活和医保 我现在已经开始拿养老保险,说够肯定是不够,但比没有好得多。比如我们刚退休的时候,医保是400多,现在给我们只有100多。现在我的生活就是天天在家跟小孩打交道。说满意也说不满意,反正就是人生自己的路就自己走了,没办法。 我们这辈退休的可苦了。2018年前退休的就有的补,之后退休的就没得补。我们去问过政府,政府回应说,疫情过后政府想给你们,你们就有,没有说一定要发给你们。还有认识的同事,进厂的时候没给她买保险,维权的时候,她已经40多岁了,厂里面一次性给她补了十多年。现在她到了退休年龄,但是政府说她是四十岁之后才开始参保,就不给办退休。她也问过政府,她已经补了,花了好几万,把之前的都补上了。但是政府说四十岁之后交保险只能是临时户口,办不了退休,只能等政策变,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政策才能变。她交了很多钱补社保,现在到了退休年龄还要工作。 现在我的身体一般般。之前生过病,又被厂里打压了过后,康复得也只能算一般般。医保也要看公司的老板怎么样,当官的怎么样。要是当官的不给你,买了医保也没办法。我那个时候生病,公司让我辞工走,要是我辞工走了,我就没有享受到这些待遇。但是我没有辞工,跟他们坚持了一段时间,找了劳动局,让劳动局帮我请假。后来还是把我的自己的权益争取到手了。 延迟退休不合理 至于现在国家的社保政策,我现在带孩子,还没有去想这些问题,也说不清楚。但像之前提到的那位补缴社保还不能退休的工友,我觉得就是政府部门不正确。她交的时候政府就该说清楚,她已经40多岁了,现在参保只能是临时户口。我们那个时候补缴,个人部分就要掏出几万块钱。怎么能不告诉人家? 我也听到过延迟退休的讨论。在A市,2030年过后,男的要30年的社保,女的要25年。延迟退休我觉得不合理,因为现在的人跟从前的人体质不一样。我们爸爸妈妈那一代的人穷,吃自己亲手种出来的粮食,打的农药也比较少,绿色环保,吃的少,但人健康可以长寿。现在好多怪病出来,以前哪有那么多啊。以前规定的退休年龄,现在突然还增加,这肯定不合理。 现在年轻人好像也不太想交社保了。我女儿在外面跑货拉拉,我儿子进厂上班。孩子的事我不管,他们自己走好路就行了。我还是要求两个孩子都交。我女儿不太反对我,我儿子反对我,说我不跟你一样,才不要一辈子在外面打工。但我觉得这个保险还是挺重要的,因为每个人的身体都不一定怎么样,谁都说不到明天的事,是不是? 刘姐:社保费用年年涨,不知何时能缴够 刘姐50+岁,目前在内陆老家务农。 在农村是完全靠天吃饭,一场冰雹都会一无所有 1992年刚生完孩子的刘姐就离开老家来到A市在一家台资电线厂打工,每月工资200-300元,没有五险一金。这在当时已是非常可观的收入,但孩子太小,刘姐干一年就回家了。 等她2002年再来到A市时发现,工资280元加班1块一小时,也没有五险一金,可生活成本却高了不少。在谈起为什么要再次离开家乡时,刘姐说“在农村是完全靠天吃饭,一场冰雹都会一无所有”,务农收入又少又不稳定。刘姐和那个年代的很多农民工一样,觉得城市或许会更有出路,留下刚刚上学的孩子,便去往他乡。刚到A市时,刘姐和丈夫拼命加班,每个月收入七八百,除去生活费还有一半钱能寄回家。 在电子厂里,刘姐认识了许多天南地北的工友,也从他们口中第一次听说了社保、五险一金、医保。她还记得2008年第一次听老乡说社保时的不解,她不理解明明每个月工资都不够用,为什么还要花两三百买保险,也没人解释社保有什么用,再加上当时周围的工友不少退保,她也没当回事。2010年,在一次老乡聚会上她听闻不少人买了好几年的社保,同时老乡向她解释说:有社保老了每个月有工资拿,生活有保障,以后退休了还可以转回家。在她的想法中,老了还有钱拿是很舒服的生活。于是,她开始每月买三百多的社保,为自己的将来做起打算。 搬厂成为导火索,争取社保告老板 2013年,在经济转型的压力下电子厂经营困难,老板将大量生产线搬往内陆,准备关闭在A市的工厂,同时计划裁撤包括刘姐在内的大量工人。工人没得到应有的补偿,当他们向老板要说法被呛声道:我搬厂还要你同意吗,和你有什么关系?无奈的工人只能向劳动仲裁部门求助,要求工厂补缴公积金和社保。 仲裁只是刘姐争取社保权益的开端。刘姐回忆到,在工人赢得仲裁胜利的第二天,她和十几名维权工人去工厂上班时,老板却命令保安关闭厂门,阻止工人返回工作岗位,并指责他们旷工。和许多资方常用的手段一样,工厂管理层也从那天起全力打压维权工人,穿小鞋、不排班、不批加班,工人每月仅能领两千多的底薪,被城市中高昂的生活成本压得透不过气。随着打压加重,刘姐和工友们越发的愤怒,他们厌倦了爱钻空子、诡计多端的老板。于是,工人们开始行动,把管理层堵在电梯、阻止搬运设备的车辆进厂,再次要求老板补缴社保、公积金。老板也借此将工人的维权行为污蔑为扰乱生产秩序,并报警。最后在劳动部门的调解下,老板同意给工人30%的月工资作为补偿。 大部分维权工人在这次行动之后选择了放弃,不愿意再浪费时间,拿了600-1000的补偿便离职。这笔补偿对比几千、上万元的公积金和社保来说太少了,但长期的对抗状态和生活压力,已经让许多维权工人气馁。最后只有刘姐和一名工友拒绝妥协。在谈起为何做如此选择时,刘姐说“他们做的不久才一两年,我干了十二年,我不服”,如果选择600块的补偿,她将失去两万多的公积金和社保,想必许多人在也会和她做同样的选择。 两位丝毫不懂法的工人最终将老板告上法庭。刘姐对一审是充满遗憾的,“当时也是不懂法,什么也不懂,法官问我‘你们的诉求是什么’,我都不知道‘诉求’是什么意思,就没回答”。比起刘姐和工友一方的茫然、懵懂,老板则是准备充分,不仅高薪聘请了律师,还早已将工人阻止搬厂的维权行动录了下来,在法庭上资方将工人塑造成破坏生产的危险分子。刘姐依然能记起被法庭叫去确认视频时的情形,她说“那时候太善良,法官把我叫去一个房子里,放着我们堵门的视频,律师问里面的人我是不是我,都没辩解就说是……后来想想当时要不承认就好了”。 在这样明显的悬殊下,工人败诉了。刘姐不满意这样的判决,听说有劳工机构帮助工人争取到了社保,于是向该机构求助。她也才明白社保是什么、诉讼的流程。她和工友自费聘请了律师,弥补他们对法律知识的欠缺。2015年,法院二审认为补缴社保无法可依,仅支持补缴九千多元住房公积金的诉求。刘姐认为这两年的努力还是失败了,因为她依然没有拿到应得的社保补偿。但比起一审时的遗憾,刘姐觉得二审时自己已经尽力,如果没有律师、家人和劳工机构的帮助她很难坚持到最后。 在访谈中,刘姐还讲到一件有趣的事。在维权工人阻止搬迁时,曾经鼓动身边的工人一起反抗,但某位工人认为自己就想好好上班,别人想闹就闹,甚至嘲笑反抗工人。当维权工人拿到补偿后,该工人觉得不公平要求管理层同样的补偿,却被管理层斥责“你以为老板的钱这么好要啊?” 社保负担重,放弃不忍心 从开始打官司后,刘姐先后去太阳能厂、电子烟厂工作过,但要经常到法院,都只能打零工,每月收入3000-4000,为了保住社保还得每月缴550,除去房租剩下的钱也刚刚够自己生存,压力很大。在这场消耗精力的官司之后,她也萌生出了回家的想法。 2021年,刘姐和丈夫决定回老家。她感觉到城市生活压力大,回家了她这个年纪的人工资虽然只有两千多,但不需要房租、水费,省下不少开支。在回家前,她曾想一次缴笔社保可以提前领退休工资,因为转回家是有损失的。比如刘姐说自己在A市的朋友50岁就开始每月领1400的社保,而自己到55岁了还不能领,就算领了每月也只有1100元。可是补缴的请求被社保管理部门拒绝了,给的理由是到了五十岁缴费不满十五年的不能补缴。她说“那些人态度差,我也不懂那些规定”。自然也没人向她解释过差别的原因。刘姐略带遗憾的说,医保也是同一年转回老家的,但因为对程序不熟悉,自己来不及在A市做全面的体检,感觉浪费了。 刘姐回家的第一年缴了社保9700多,到今年就涨到了11000元,这对他们一家来说是种沉重的负担,大部分费用要靠子女来承担。当子女听闻刘姐每年还需要缴如此高昂的费用时感觉难以理解,但缴了几十年的保费如今放弃更是于心不忍。连年上涨的社保、医保费用让刘姐颇感不满,她说“医保也不好用,今年医保又涨了两三百,以前用医保还能领米领油,现在什么都没有,也不知道多缴的钱去哪了”,“我觉得社保最大的问题就是费用,年年都在涨”。刘姐介绍说,她的儿子也曾考虑过缴纳社保,但延迟退休、延长社保缴费年限的政策落地,而且到年龄又领的少,让他们感觉参加社保不划算,打消了这个想法。 专题之后,我们的思考 这部分是本专题参与者们在访谈之后的思考。这些思考中有一部分变成了我们写作的灵感,但更多的是尚未解决的困惑、对未来的判断和来自于现实的情绪。在访谈工人的过程中,我们一点点察觉到这个议题的沉重与艰难。但这些言语中所能透露的,相较于工人面对的残酷现实,也显得微小而轻薄。 虽说我们还年轻,养老看似是一个遥远的未来。然而,随着访谈的深入,它逐渐变得真实而迫近,成为我们无法逃避的课题。养老与社保的困境,折射出的不仅是老去之后的难题,更是当下每一位打工者生存的困境,揭示着不公的经济生产制度和深埋于现实中的社会矛盾。 每一次,当我们试图为工劳小报的分析找到一个结尾时,我们都会面临相同的难题:我们不愿将结尾停留在政策建议上,因为我们知道,那些建议在当下不可能被真正施行,我们也不是体制的修补者;我们也不愿陷入无尽的无奈与痛苦中,那只会让分析坠入深渊,徒增无力感;我们更无法将结尾收束在空洞的行动号召里,因为缺乏有效的路径与方法,呼吁如同微光坠入深海。于是这一次,我们将结尾收在这些参与者的思考中。 我们希望这些零碎的思考,以及以上所有的文字,能为读者和未来的劳动者启蒙一种行动意识。这种行动意识,也许是使我们从未曾重视过社保和养老,到开始关注自己已缴或者未缴的社保,衡量自己的职业状况是否稳定以及是否能保证未来可以领到可观的养老金额。也许是更大胆一些,开始跳出现有制度的限制,反思其和经济体制的深刻联系,不再仅仅追求改良。尤其是在目前经济下行、企业随时裁员和倒闭、养老基金走向枯竭、政府延迟退休的情况下,这种行动意识尤其重要。哪怕我们依然困惑,但我们依然有改变与行动的企图。 龙姐提到,她的一名工友成功补缴了社保,但因为补缴时已超40岁,只能办临时户口,现在到了退休年龄仍领不到养老金——尽管这名工友补缴后起始年份实在40岁之前。冯姐说,她也是这种情况,在打工的地方只给办临时户口,她回老家后又在老家交了一年保险,现在可以在老家退休。这是为什么?是因为各地临时户口的政策不一样?还是她们老家的规定不一样?还是政府故意让有些人补缴成功、有些人失败,让本应白纸黑字的规则变得模模糊糊? 龙姐提到她儿子不想交社保,觉得这是“打一辈子工”的人才需要的,自己不想一辈子打工。这样的想法似乎在新一代工人中更加普遍,可能也是很多年轻人不想交社保的原因。这样的想法会让年轻人对自己劳动权益的看法有什么改变? 我在意的主要是工人的生命的消耗。退休金政策是为了保障工人晚年生活,这都是在一个前提之下——工人可以活到老年,有一段退休能够安养的时间。但事实上更令人难过的事实是,许多工友在前30年的打工生涯中就已经过度消耗了身体。职业病、工伤、以及更多难以被认定的慢性伤害都在提前透支工人的生命。这让大部分工人无法活到一般意义上的老年。 在中国,养老金除了是一种社会保障外,也更像是对于前20-30年在缺乏劳动保障环境下辛苦付出劳动的工人的历史赔偿。但是,迟至2010年左右才推出的社保政策、延迟退休、临时账户、缴费年限的限制,实际上都是在逃避社会/国家对工人养老的责任。不断提高获得养老金的门槛,不断延迟获得养老金的年限,让这种“赔偿”也变成空谈了。所以社保问题,我觉得本质上不是单纯的社会保障问题,而应该是一种历史正义问题,是关于工人的付出如何被回报的问题。 社保是一种对于工人来说是缺少的东西,而不是他们享有的多余的东西;就像对于奴隶来说,自由身不是加到他身上的一种恩赐,不过是归还了本来属于他却被剥夺了的东西。过去,自由人的诞生给原始积累和雇佣劳动制创造了条件;现在养老金是什么呢?是用一份三十年、四十年后才产生效力的不平等条约,却在当下每月定额地从劳动者的工资里抽出一份来,等到他们有那个幸运熬过几十年劳动留下的慢性病、工伤,撑过缩水的预期寿命,再从不稳定的基金里发放些残羹剩菜,以此让他们能留在岗位上。 我觉得作为政策的养老保险制度,本质上就是一笔迟发给劳动者的工资,这笔钱不来自其他地方,正是来自劳动者自己。这一点来说,各个基于自由市场、雇佣劳动、私有制的国家的退休金,对于劳动者来说能起到的养老保障作用都很有限,最后拿到的数额不足以保证一个有质量的退休生活。只不过国内混乱的地方政策、糟糕的基层执行,以及专制官僚化的顶层治理,使得劳动者哪怕想要稳定地走完社保过程最后拿到这笔“迟发的工资”,也困难重重。劳动者的叙述也证明了,养老金就是多拿一笔钱。想要支持自己年老后的生活,更多靠的是子女、存款这些家庭化的抚养,如果家庭也没有富余的能力,他们就不得不继续出卖自己劳动力,直到生命力完全枯竭。 现行政策是可以修订的,基层的执行也是可以监督完善的。但是反思作为整体制度一部分的养老保险时,我们必须大胆地去构想一个超出福利资本主义框架下,对劳动者退休生活保障的可能性。事实上,哪怕是资本主义西方的退休保障也远远不是仅靠“养老金”的(链接):会员制的养老服务机构、自治形式的退休社区、医养结合,加上人工智能等先进生产力——这并不是在指示走向商业化、市场化养老,而是揭示了养老的社会化本质。劳动者的养老不只是一笔比例确定的返额。它不仅和医疗、社区还有科学技术的进展离不开,难道可以脱离劳动者年轻时没有罢工议价权、没有自主的工会、没有政治生活、甚至没有社会关注的整体现状,来空谈尚且浮在空中楼阁的养老金吗? 仅仅指望在现行的官资同流合污的体制下,通过对社保、养老金政策进行修修补补,来使劳动者获得有保障、有尊严的退休生活;就好像幻想在议会里为工人赢取多数票来实施无产阶级专政一样。我觉得,改开前的历史向我们展现过的另一种可能性,和最新的无耻的延迟退休政策,都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击穿了这种幻想。 在宋大哥的口中,愿意维权的工友和劳工机构在维权抗争中缺一不可。在工人们维权的时候,机构为工友们提供免费的劳工权益宣传和法律服务,将大家凝聚在一起。虽然机构的工作人员很可能与工人们素不相识,但在关键时刻会被众人寄予厚望。就像宋大哥说的,相比于他们这些有过抗争经验的工人来说,劳工机构的帮助更受到工人们的欢迎和信服。机构会将工人们的个人维权凝聚在一起,形成集体维权的力量,才更有可能夺回自己应有的权利。从这次访谈的经历以及其他的文献可知,至少在十年前,劳工机构并非非法,相反还引起了一部分政府的注意,并推动了部分地区政府将工人服务市场化,当地政府和官方工会与劳工NGO形成合作,有效的推动了资本与劳工的矛盾在相较温和的过程中解决。 但至少就当下看来,温和的渐进式改革似乎已经失败,参与过推动集体协商和维权行动的组织,不管是温和的劳工服务机构被相继关停或者污名化,还是激进的工人学生运动被直接镇压,以及现在更为罕见的劳工机构和数量并没有减少的工人维权抗争运动。非官方劳工运动的发展历程和现状是否证明了一味迎合政府合作走市场服务化的方式在当前背景下是不可能成功的呢。如果大环境不改变,那么一切都无从谈起了吗。 在社保问题上,接触过的工友大都是老一辈的,虽然不一定对社保有完全的概念,但基本都知道这是一种福利政策。话虽如此,没有任何一位工友确实因为社保而安心并“退休”,也没有人真的认为靠社保就能覆盖生活中的所需,另一方面,接触过的工友也没有“正常”拿到社保的,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维权。由此可见,社保作为“保障”的维度可以说是名存实亡。 事实上,社保作为“退休工资”的替代是完全不匹配的。因为“退休工资”是退休制度的一环,而我国的退休制度早期和单位制基础设施建设密不可分。换句话说,退休待遇中的一部分保障本就是非货币化的,但社保却是以单纯货币形式结清了单位、社会、国家对劳动者的所有赡养义务。即使社保的货币金额和退休工资相当,那种保障性的基础设施也已经一去不返,实际上养老是更艰难了,保障是更缩水了。对于工友来说,钱不够用是一回事,老了“哪里都要用钱”却是另一回事,社保存在制度上决定性的片面化,绝非个别ngo努力就可以解决的。因而一些工友感到无助,社工感到无力,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归根结底,我们不可能指望靠非政府非盈利的组织去覆盖基础设施缺口,其性质和红十字会等慈善机构实际是差不多的。而一旦为了覆盖基础设施缺口而开始资本化运营,又没法解决货币要求了。 可以说,“退而不休”将是很多劳动者不得不面临的问题。社保基金存量与来源的双重萎缩让人显著感觉到社保制度的崩溃趋势,对于未来养老的期待和指望越来越不能寄希望于这一制度。如此一来,许多年轻劳动者不想交社保倾向也就不难理解了——交上去的钱不见得就能在未来真的保障自己的生活,但眼下生活里就是需要钱的。一些认识的劳动者将社保戏称为“第二税”,实际上就是对社保究竟能不能保到自己产生了深刻的怀疑。名义上说,税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如今社保也具有相同的名义,却越来越显得和税一样像一种不透明的转移支付手段,在等差极大的不同退休金支付标准下(不同等级间、不同地域间、不同单位间、稳定雇佣与不稳定雇佣间),“社保”给付的部分究竟多大程度上匹配于劳动者被抽取的部分?基层劳动者究竟多大程度上变成了高食利群体享用的红利?这不得不打一个大大的问号。而令人不平的点正在于此——当许多劳动者冒尽风险,吃尽苦头,花尽时间争取到了购买社保并获得给付的资格,这一资格却逐渐显得像是一种吃剩饭的资格。 通过此次访谈,深刻体会到一线劳动者的综合保障是个大难题,我所采访的是通过抗争争取到一部分权益的工人,即使是这样,退休后的生活仍然是够不到其理想化的生活的。而我很清楚,像大姐这样“斗赢“的工人其实还是少数,大多数工人劳碌一生最后其实是什么保障都没有的,他们不得不在本该退休的年纪继续找活干,而年纪越大越难找工作,能找到的工作反倒是不适合年纪大的一些又脏又累的活。 大姐年轻外出务工,中年几乎一直在为养老保险去奔波,打官司、上访,争取到权益时人已经快步入老年,她的人生就是一部抗争史,与这残酷不公的世界抗争。在大姐描述自己的斗争故事中,大姐透露出几个重要问题,一是年轻工人和大龄工人的思想冲突,年轻工人想赚现金不在乎社保,大龄工人在意社保,因此斗争中参与的几乎都是偏中大龄的工人。二是由于“流程化”导致维权的每一步都繁琐且漫长,许多人不得不为了生活去赚钱糊口,时间精力被消耗,没有一开始高涨的维权热情,很多人半途而废。三是队伍中有为了蝇头小利出卖同工的工贼,不知拿了这些老板什么好处,将维权的队伍和核心人员的一些情况出卖给政府,让本就艰难的斗争失去外部的机构和其他势力的帮助。 听完大姐的话深感人生之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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