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又普:柔道三段選手
1982年至1985年,我在日本東京西郊的電氣通信大學攻讀碩士學位,有一位名叫志濟
喜一的同學與我同一研究室,他比我小几歲卻高我一級。日本是教育立國的國家,每
一個人都可以受到正常的教育,同班同學全都是同齡人。對於中國的文化大革命、十
年沒有學校、同班同學年齡差高達13歲,他感到新奇、意外、和不可理解。二戰末
期,日本被燒成火海夷為平地,學校卻從來沒有被關閉過。
與志濟略微接觸,就可以感到此君不凡,他反應機敏、動作靈巧,體育素質極好。柔
道是日本人非常喜愛的一種體育運動,志濟從小就用業餘時間去柔道學校學習,水平
很高。記得有一次我們兩人聊天時,他對我炫耀說,全校數萬學生,只有他一個人獲
得了柔道三段選手的段位。我問了他一個傻傻的問題:“三段有多強”?以下是他的回答。
二段以下屬於業餘愛好,比較容易獲得段位,三段以上屬於職業段位,難度高了一個
數量級。獲得三段段位的人必須要去警察局登錄備案,並必須接受一個小時的法律學
習。日本法律規定,三段段位的人如果與人發生衝突,出手打人一拳,法律上屬於持
刀傷人,這樣一來,日後打官司時,必敗無疑。法院不僅是講理的地方,更是保護弱
者的場所,遏制強者,保護弱者,才能維護社會的正義、安定、和諧。像拳擊、摔
跤、柔道、武術、跆拳道等體育項目,優秀的職業運動員比普通老百姓強大得太多,
這些運動員也是人,也有可能與他人發生衝突,因此,必須要用法律來捆綁住他們的
手腳,不准他們恃強凌弱。
記得有一次一群男孩子打鬧戲耍,志濟與他的一位好朋友摔跤,對方輕輕鬆鬆地一下
子就把他按到底下。事後我曾問他,為什麼要故意讓着人?他說他不敢用力氣,怕傷
着人,雙方實力相差得太遠,他稍微動一動,對方就有可能受傷,後果將不堪設想。
日本這條限制優秀運動員的法律,科學合理,似乎應該向全世界推廣介紹。
(初稿於201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