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臂管辖指“将国内法用于国际”。例如美国法律规定不得与伊朗交易,一个外国公司比如中兴交易了,美国则判处罚款,否则禁止该公司购买美国商品。让这个公司破产。注意这里美国力量体现在中兴对美国产品的绝对依赖性。长臂猿的另一例是通过引渡条约,拘禁违反美国国内法的外国公司负责人,孟晚舟就是例子。注意在这个例子中,长臂之长,来自广泛的盟友,和引渡条约。
简单说,并非每个国家都能实行长臂管辖。仅仅具有足够科技,经济,或者国际政治实力的国家才能实施。这样的国家,现在世界上也只有美国。美国的消费能力和科技,经济实力,形成对中国这样对美科技和消费力有巨大依赖的国家的强大控制。假如中兴不依赖美国芯片,他就不必支付美国的罚款。假如中国的就业不依赖对美出口,习近平也不必唯川普的马头是瞻,在阿根廷率群臣硊递降表。归根结底,一个国家的国际行为取决于该国的实力。假如中美实力互换,局面与行为也会互换,变为中国对美步步紧逼。所以,中国的根本问题是实力不够,是对美在科技和经济上的依赖,是“人到有求品自低”。
在实力不够的情形下,中国的卑躬屈膝和步步惊心在一段时间内将持续。孟晚舟事件仅仅是一个开始。美国以实力为基础的长臂管辖将持续发生,中国除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之外并无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