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快八十岁了,她想收回在DC的一栋出租房,然后卖掉。为这个目标,老太太奋斗了快四年,毫无结果。我征得她的同意,上来这里请大家支招。
租客是两位女性贵人,新冠疫情前入住的,是section 8租客,政府帮付$3400的月租。一年后,朋友要renew rental permit,发现屋里遭到各种破坏,rental inpection 没有通过。想要收回房子,疫情来了,万事停摆。疫情过后,继续想收回房子,租客赖着,当她空气。几次打官司,DC的法庭似乎非常偏向租客,她花了三四万美金律师费,就是赶不走。而且DC法庭驳回她要收回房子以便出售的申请,说要卖房子,必须先renew rental permit。只是每次她约了人来修理里面的破坏,租客总是不在,即使在也不开门,连inspector也无法进入。没法inspect, 或inspect没通过(因为不让人进去修理),就不能renew rental permit, 这一步卡着,DC法院就是不准她卖房。我不知道DC的政策或法律是根据什么制定的。如此快五年了。但房租从未拖欠,政府一直在交的。租客曾经要求政府停交房租,想白住,但政府在这点上,十分公正且体贴租客和房东,表示只要人租住着,就一定替她们交房租。
她相信租客是在刻意折腾她。因为她们不断以各种需要修理的理由骚扰她,门把坏了,吊灯不亮了,柜子关不严了。。。各种各样的事情,但朋友找了人去,又常常被放鸽子,无人在家,不得其门而入。有一次朋友好不容易和inspector进去了,inspector看到不少需要修理的地方,自然说需要修理,就走了。朋友自己留下来要修理,租客不让,朋友非要留下来,租客开始推搡,朋友抱着楼梯栏杆还是不肯走,竟被这两个贵女士拖着扔出了大门(这里要表示无限佩服这位七八十岁的老太太不怕死的勇气)!
朋友认为,租客是要这么和她耗着,耗到她死,因为她已经快八十了,然后把房子占为己有。这房子目前市值超过一百万。请问大家,如何才能把房子收回来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