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回复是必须的

本帖于 2018-05-31 10:53:29 时间, 由普通用户 caizane 编辑

他们必须书面回复。这是唯一的应诉方式。非正式回复期限21天,或由法庭定。正式回复期限是40天,最多。由谁定?哪天算起?最迟是4/24 商标局certified list sh上传后吧?对方应该清楚。断不会误期。6/5号为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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