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结束了哥大法学院访校后,我儿子做出了不去哥大的决定。主要原因是他认为哥大法学院三年级金融专业课程度只相当于Stern一年级,他如果去哥大只有第一年能学到法律相关的知识,第二和第三年学不到金融专业的更多知识,他听了法学院的几门课后觉得化三年时间在哥大不值得。当晚他还在上法学院和继续做咨询上定不下来。他当晚在我从火车站接他回家的路上问我,如果他法学院毕业工作二年后还是觉得咨询更好,他可不可以再回去做咨询?我当时没回答他这问题,但我和我太太提了这事。今天我女儿告诉我太太。法学院除了哈佛,耶鲁和斯坦佛可去,其它学校不用考虑。我太太今天给了我儿子正式答复,如果将来要回去做咨询也可以,至少他不用考GMAT去上哈佛商学院了,和读商学院比虽然法学院多化一年,但同等资历待遇不会太差,他应该会比没有学位的升得更快。
我儿子现在存款(我们和我父母给的)已经能应付二年哈佛学费和生活费了。我父母另外十万美元还未寄出(每年一人五万额度),但我儿子说他不需要了,他夏天做二年实习应该能有十万,如果今年L0 pre-law 能拿到 big law intern offer的话还有额外收入。
事实上我太太对我讲既使我们夫妻俩都在今年失去工作,我们仍支持我儿子选哈佛自费读法。我女儿之前一直不支持我儿子读法,但去哈佛还是完全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