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东汉
东汉光武帝建武初年,因为征伐四方,乃于出征时暂时设置「督军都御史」,简称督军、都督,以监督诸军,与监军相同。事成回师后则罢官。
汉末、三国
汉末、三国时期,都督一职获得较大发展,开始逐渐成为中央及地方政府的军事首长的正式官名。
建安前期:
如袁绍曾设立统御诸军为三统都督,分别由沮授、郭图、淳于琼,各领一军分别为前军、中军、后军。
如袁术僭号称帝时,曾自设辅国诸军大都督一职,由纪灵担任。
建安中期:
曹操为丞相,以大将军督诸军。后来曹操征孙权时,则以夏侯敦督二十六军。
魏:
魏文帝则以上军大将军曹真都督中外诸军,假黄钺,以总统外内诸军。同时,又在中央以外军事重地置都督以管理诸州的军事,或兼领刺史,都督亦开始为地方的军事首长。
魏明帝太和四年,司马懿征蜀,加号为大都督。曹芳嘉平三年,司马师授予国内诸军大都督,督亦为大都督,曹髦正元二年,司马昭授予都督中外诸军,亦为大都督。
蜀:
蜀汉势力方面,仅设立庲降都督.负责管理蜀汉南中最高行政与军事职位,但由于有另设南中监军,行政与军权二人制衡。
吴:
东吴势力方面,先后任命周瑜、鲁肃、吕蒙、陆逊四人总管长江军事,为实际最高前线指挥,常被后人合称为「四大都督」。此外,还有专门设立的,诸如防御濡须口地区的濡须都督等。
魏晋南北朝
晋朝初期,都督为持节使臣以督诸军,持节都督分为三级,都督诸军者地位最高,监诸军次之,督诸军地位最低。持节亦分为三级,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
使持节有权力杀二千石以下之官。持节可杀无官位之人,在军事上,权力与使持节相同。假节,则只能杀犯军令者。
假黄钺可杀持节武将,并非一般人臣所能持有的。
如晋在伐吴时,就曾以贾充为使持节、假黄钺、大都督,总统六师。
后来各级持节都督逐渐成为各级军事首长的官职,太康中期,州都督负责军事,刺史则负责治人,各司其职。晋惠帝末年,乃将两官职掌合一,不是重点防卫之州则只设有刺史而已。
东晋之后,「都督中外」乃为要职,只有位居要津者能居之 。
后魏有「都督中外诸军事」。永安以后,置京畿大都督,负责总摄军事,并开府。
北周时改「都督诸军事」为总管,后又设大都督、帅都督、都督。
隋唐
隋朝另设总管,大都督等职成为武官之勋衔,隋炀帝时改大都督为校尉,「帅都督」为「旅帅」,都督为「队正」。唐朝时改「大都督」为「骁骑尉」、「飞骑尉」,「帅都督」为「云骑尉」,「都督」为「武骑尉」。
隋文帝在并州、益州、荆州、扬州四州设置大总管,并多以亲王担任大总管之职。诸州则各置总管府,并分列为上中下三等,各加持节之使臣。
唐朝于各州设总管,并加持节。唐高祖武德元年,设洺州、荆州、并州、幽州、交州五州为大总管府,七年又改为「大都督府」,都督之名复立。唐睿宗太极初年,以并州、益州、荆州、扬州为四州都督府。唐玄宗开元十七年,再加上潞州都督府,成为五大都督府。其馀都督府亦分为上中下等。其中上都督府有五个,中都督府十三个,下都督府有十六个。
唐朝虽广设都督府,但是实行府兵制,军权集中在朝廷,地方都督几无实权。后来府兵败坏之后,军权多为持节的节度使或观察使所有。
唐朝又设有「行军大总管」,出兵征伐时,则置于所征之道,为军事监察官。
宋以后
北宋时,都督多以亲王担任,但不常置。南宋时则多为军事首长的加衔,在需要时出兵时加衔。
元朝时,设大都督府,负责统辖诸部及地方军。
明朝初年改枢密院为大都督府,负责节制诸军,洪武年间又设五军都督府,分为中、前、后、左、右五军,但在明朝中叶之后都督又成为虚职,亦称大镇国。
清朝初期,都督亦为军事首长的加衔,后来被废止。
民国初年
1912年3月,因南北统一,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改大清帝国总督为都督,其后发表的各省都督名单:
湖北都督黎元洪兼领,湖南都督谭延闓,福建都督孙道仁,浙江都督朱瑞,江西都督李烈钧,四川都督尹昌衡,陕西都督张凤翽,
广东都督胡汉民,广西都督陆荣廷,奉天都督赵尔巽,吉林都督陈昭常,黑龙江都督宋小濂,江苏都督程德全,安徽都督柏文蔚,
山西都督阎锡山,山东都督周自齐,河南都督张镇芳,河北直隶都督冯国璋,甘肃都督赵惟熙,新疆都督杨增新,云南都督蔡锷,贵州都督唐继尧。
1914年6月30日,裁撤各省都督,改称将军,督理军务。1916年7月,将军又改称督军。
民国十一年,大总统黎元洪要废除督军,但没有成功,遂改督军名为「督理某省军务事宜」,简称督理。第二次直奉战争以后,段祺瑞上台执政,又用「督办军务善后事宜」,简称军务督办、督办。
其他国家
• 西班牙帝国殖民地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