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靳辅生于明崇祯六年(1633年)。其祖先原是山东济南人,后于清朝初年从军戍卫,从此在辽阳落户。靳辅在顺治六年(1649年)出仕,顺治九年(1652年),由官学生考授国史院编修。康熙元年(1662年),升任郎中,康熙七年,升通政使司右通政。康熙十年(1671年)授安徽巡抚,加兵部尚书,在任共6年。
康熙十六年(1677年)三月,靳辅从安徽巡抚升迁为河道总督。靳辅在这一年是45岁。从这时开始,直到60岁身故时,靳辅这一段的人生岁月致力于治河。任总督时,浙江钱塘人陈潢是他的僚属。靳辅对治河本无研究,所以凡治河之事,都向陈潢请教,同陈调查黄河、淮河形势,连上八疏,以为「治河之道,必当审其全局,将河道、运道为一体,彻首尾而合治之,而后可无弊也」。靳辅治水大致遵奉明代潘季驯「束水冲沙」之法。治河十几年所取得的成果,与陈潢的协助密不可分。
靳辅出任河道总督时,正值黄河、淮河泛滥严重,使得江南的漕运米粮不能顺利运往北京,靳辅首先在淮阴以东当时黄河的两岸建造坚固的河堤,一直延伸到距离海岸线20里的地方,又在淮阴以西地区,加淝沿淮河与洪泽湖的一线的若干河堤、水坝,使之不再溃堤。如此一来,河水单纯向前流动,增大了冲刷河底淤的力量,使黄河自我除沙的功能大为加强。
靳辅知道运河关系国家漕运,为了不让黄河改道夺路而使其中断,于是在黄河北岸开辟一条长达一百八十里,为了防止改道运河的黄河之水溃决大堤,靳辅在淮阴至江都治运河各县兴筑若干「减水坝」。不但防止运河泛滥或缺口,又可以使用在运河周围的农田灌溉。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靳辅与安徽按察使小于成龙不合,小于成龙主张开挖下游河道、疏通海口,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两人多次激辩,小于成龙攻击靳辅党附纳兰明珠。康熙二十七年,御史郭琇告靳辅治河九年无功,靳辅被免职,陈潢病死狱中。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复职,是年即病逝。卒諡文襄。著有《治河方略》八卷、《治河奏绩书》四卷、《靳文襄奏疏》八卷。
评价与争议
靳辅为官清廉,除应得的俸禄外,治河公款分文不取,工程中的大小开支更是详细记载,也时常亲临施工现场监督指挥,得到治河民工和两岸百姓的一致称赞。
靳辅治河虽然有所贡献,治河的方法确实踏实可靠,然而直隶巡抚小于成龙等人却认为靳辅治河的方法,斥资过大、旷日费时,靳辅以「治河无功」罪名,遭到免职。
靳辅身故后,此后,王新命、小于成龙、张鹏翮相继任河道总督,基本上仍然沿用靳辅与陈潢的治河方法,受到康熙帝的嘲讽。
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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