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登己未科進士。選庶吉士,改編修。天啟五年十月初一日(1625年10月31日)容妃任氏生皇子朱慈炅,頒詔天下。次年,充正使赴朝鮮,與給事中王夢尹敕封仁祖為朝鮮國王,並奉旨視察師海上情形,還針對毛文龍功績大小虛實,詢問過中朝邊境當地朝鮮百姓,考核毛文龍部水師。得到一些關於毛文龍的重要關鍵消息。回國,便上疏言:「文龍以二百人入鎮江,據鐵山招降夷,撫歸義之民至十餘萬,不可不謂之豪傑,不可不謂之偏鋒。若堂堂正正,與虜決勝負于郊原,不獨臣不敢信,文龍亦不敢自信。若養成一隊精銳之兵,設伏用間,乘敝出奇,文龍自信其能,臣亦信文龍之能也。朝廷知文龍以用文龍,則不致失文龍而莫盡其能,亦不致孤倚文龍,以困而覆之矣。」然而朝廷終究沒有重用毛文龍,後果然如曰廣所言,以致於明軍兵敗,遼東一帶、藩屬國朝鮮皆落入後金之手。
姜曰廣出使朝鮮期間,潔身自好,不受賄贈,又贈送醫書和揭帖給朝鮮仁祖,深受朝鮮君臣好評。但回國後不久,因忤逆魏忠賢,被免職回鄉。崇禎初年(1628年)閹黨倒台,起擢左春坊左諭德。崇禎三年(1630年)典南京鄉試,並提拔一幹名士,如楊廷樞、張溥、陳子龍、楊廷麟等各以文章氣節著聞,顧以清白堅不依附時局,但卻都為溫體仁、周延儒等首輔排斥,無法被重用。崇禎九年(1636年)累官至吏部右侍郎,後因事獲罪而被貶為南京太常寺卿,遂引疾歸鄉。崇禎十五年(1642年)升任詹事。崇禎十七年(1644年)以詹事掌南京翰林院事。同年,李自成攻陷北京,明思宗於煤山自縊而亡,南京議論立帝,姜曰廣等主張立潞王,結果福王為帝,仍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與史可法、高弘圖並稱「南中三賢相」。
內閣首輔馬士英雖與姜曰廣同年,但兩人素來不和,本想誣陷姜曰廣。然而因姜曰廣有聲望,無人敢響應馬士英。後得知宗室朱統𨰥品行惡劣,便想到可以用職官加以利誘,使其打擊姜曰廣。遂指使朱統𨰥上疏誣告彈劾姜曰廣任用東林黨鄭三俊、吳甡、房可壯、孫晉等人,把持朝政,以劉士禎為通政使,阻遏章奏,以王重為文選,扶植私人;命令楊廷麟放走獄中的兇悍盜賊,聯同江河大俠與水陸奸官窺視南京,陰謀遷都或另立新君;包庇曾投靠李自成的臣子;收受賄賂;姑息養奸等五大罪狀。後又遭馬、阮黨人僉事陸朗、副使黃耳鼎等人上疏彈劾其結黨欺君、把持朝政、無人臣禮,遂棄官回南昌。
隆武四年(1648年)金聲桓邀姜曰廣起義,並授其太子太保、吏部尚書兼兵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等官銜,御賜尚方寶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或臨時變化,先斬後奏,清廷得知後,派征南大將軍譚泰率兵攻打南昌,次年,正月十九,城破,金聲桓投水死,姜曰廣亦投水自盡,一說於仁臣之心牌坊下上吊自盡。
著作
著有《石井山房文集》、《皇華集》、《石井山房語錄》、《過江七事》等。
其中《過江七事》專記南明弘光帝政權的七件大事,目分「計迎立」、「正糾參」、「禁緝事」、「護總憲」、「裁鎮將」、「防左鎮」、「持逆案」。以往誤認為《過江七事》為明末四公子之一的陳貞慧所作,但顧誠在其所著《南明史》明白指出《過江七事》應為姜曰廣所作。。
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