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明憲宗時期,繼曉以秘術被梁芳所引薦,授予僧錄司左覺義,後升任為右善世,被任命為通元翊教廣善國師。繼曉每天勸誘明憲宗要經常誦經祈禱、拜懺禮佛等佛事,將大永昌寺蓋於刑場,逼迫數百家民眾遷居,浪費國庫錢財數十萬。員外郎林俊請求斬繼曉、治罪梁芳以謝天下,明憲宗大怒,林俊遭逮捕下詔獄審訊。繼曉擔心引火上身,於是請求回鄉以奉養母親,並請求五百道的空名度牒,明憲宗應允繼曉的請求。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星象發生異常變化,言官極力論繼曉的罪狀,明憲宗將繼曉貶為平民。
明孝宗登基後,繼曉因科臣林廷玉的建言,遭逮捕治罪,一開始刑部擬繼曉應當處死,但由於事在赦前,不適合處死,都給事中陳矞等人、御史魏璋等審閱研究後,認為繼曉罪刑重大,刑部擬的判決不當,弘治元年(1488年)十一月,繼曉送刑場處死,屍體棄置街頭示眾。
軼聞
繼曉原姓黃。
成化十九年(1483年),繼曉自行奏請確表其母朱氏,繼曉母親本為娼妓,明憲宗對繼曉所奏請的皆立即依從。
繼曉本在楚王府推廣房中術,醜聞敗露後,便潛逃到京城,藉由梁芳的舉薦,繼曉以房中術驟貴,被明憲宗尊為法王。
評價
• 李俊率六科諸臣上疏:今都城佛剎迄無寧工,京營軍士不復遺力。如國師繼曉假術濟私,糜耗特甚,中外切齒。《明史·李俊傳》
• 彭程:頃李孜省、繼曉輩倡邪說,而先帝篤信之者,意在遠希福壽也。今二人已伏重闢,則禍患之來,二人尚不能自免,豈能福壽他人。《明史·彭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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