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父史夔是康熙二十一年进士,官至詹事。史贻直少娴掌故,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己卯科中式举人,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联捷进士,时年仅十九岁,选庶吉士,授检讨,五迁侍读学士。
雍正初年,命南书房行走,迁吏部侍郎,历工部、户部。雍正七年(1729年)总督福建。雍正八年(1730年)任两江总督。因为籍贯所在,故而上疏请辞,不许,授左都御史,仍留两江,次年召还。后任陕西巡抚。雍正十三年七月召还。
乾隆帝即位之初,署湖广总督。还京后,历任工、刑、兵、吏诸部尚书。乾隆七年(1742年)署直隶总督。复召还任协办大学士。乾隆九年(1744年),授文渊阁大学士。十一年,加太子太保衔。史贻直与鄂尔泰交好,鄂昌称呼为「伯父」。乾隆十三年,史贻直前奏张廷玉不应配享太庙。乾隆二十年,鄂昌任甘肃巡抚,贻直请托他替次子史奕昂谋求甘肃布政使之职。胡中藻案爆发,鄂昌被赐自尽,贻直被勒令还乡,两年后又召回,加太子太傅。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乾隆帝以贻直成进士已六十年,赐诗,奖为「人瑞」。二十七年乞致仕。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五月十四日病卒,年八十二,赠太保,谥文靖,祀贤良祠。
著作
撰有《工部则例》50卷、《工部续增则例》95卷,主修《陕西通志》100卷。
纪念
其墓位于溧阳夏庄村,占地13500平方公尺。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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