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鄧廷楨于嘉慶六年(1801年)中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翰林院編修。後歷任浙江寧波、陝西延安、榆林、西安等地知府,湖北按察使、江西布政使、陝西按察使、布政使等職。道光六年(1826年),升任安徽巡撫,十五年(1835年)10月15日升任兩廣總督。道光十九年十二月(1840年1月29日)調任閩浙總督。鄧廷楨重用水師副總韓肇慶,韓利用職務之便,用水師船艦給英國人運鴉片,每萬箱抽數百箱報功,韓竟因此「保擢總兵,賞戴孔雀翎」。民間有詩《十八詠》諷刺鄧廷楨,說他是「兩廣師船皆私有,月入三萬六千銀」。
因此在任職兩廣總督期間,鄧一度主張放開鴉片的進口,道光十六年九月初二(1836年10月11日)更上奏要求弛禁。當欽差大臣林則徐到達廣州後,對廣東官員參與走私活動的情況也非常震驚。鄧廷楨本人表面上附和林則徐虎門銷煙,鄧廷楨的兒子卻是廣州最大的鴉片商人之一。林則徐準備判韓肇慶死刑,由於鄧廷楨說情,僅予革職了事。
第一次鴉片戰爭爆發後,鄧在福建加強海防,道光二十年(1840年)7月2日在廈門擊退來犯的英軍。9月28日,清朝因戰事失利與英國展開談判,鄧與林則徐同被革職,後流放新疆伊犁。不久被重新起用,任陝西巡撫。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病逝于西安,歸葬于南京麒麟門外鄧廷楨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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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