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九歲能詩,十三歲作《遠山淨賦》,早年與毛際可等友善,個性仁慈耿直,清廉沉靜。康熙六年(1667年)丁未進士,授內閣中書。康熙十八年(1679年)舉博學鴻詞科。授翰林院編修,纂修明史,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閏六月,出任四川鄉試主考官,期間留有許多詩文佳作。伺候返京,升侍講。
方象瑛從翰林院侍講退休返鄉之後,原來縣官高昇,縣民聚集在衙門前鼓譟,方象瑛答應將大家的心聲向縣官傳達,縣民才離去。當時縣官送給他黃金當作禮物,方象瑛嚴詞拒絕。後來和從兄方象璜向當朝者呼籲減稅,讓百姓能夠安居樂業。新的縣官來了之後,夜裡餽贈他黃金,希望他不要再談遂安的弊政,他也不接受黃金。後來有一件冤獄,縣官想要殺人立威,象瑛期期以為不可,並要轉交上級重審案件。縣官派人希望他不要再管這個案子,象瑛說:『殺人是為了取媚於官員,天下哪有這種道理!』後來犯人沒有被處決。犯人出獄之後,象瑛避嫌,堅決不見。後來犯人在三來謝,跪拜之後離去。後來遂安人感謝他的恩德,建造思賢祠紀念他。
著作
方象瑛著有《健松齋集》、《封長白山記》、《松窗筆乘》、《錦官集》等著作。方亮認為,方象瑛在四川時記載景物,感時憑弔的作品《錦官集》,可與著名詩人王士禎《蜀道集》同時稱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