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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宋史 |
條件: 提到「國子祭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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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一百一十五》
75 ![]() | 久之,御史中丞黃履薦其恬退,起為太常博士,辭。元符初,復申前命,兼崇政殿說書,遷著作佐郎。疏言:「祖宗諸陵器物止用塗金,服飾又無珠玉,蓋務在質素,昭示訓戒。自裕陵至宣仁後寢宮,乃施金珠,願收貯景靈殿,以遵遺訓。」詔置之奉宸庫。擢起居舍人。鄒浩得罪,常於講席論救,貶監郴州酒。徽宗立,召為國子祭酒、起居郎,從容言:「自古求治之主,未嘗不以尚志為先。然溺於富貴逸樂,蔽於諂諛順適,則志隨以喪,不可不戒。元祐法度互有得失,人才各有所長,不可偏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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