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部一》 |
《史部一·正史類》 |
《史部一·正史類·《史記》一百三十卷》 |
1  | 漢司馬遷撰。凡一百三十篇,缺其十篇,褚少孫補之。考《漢志》,載《史記》百三十篇,不云有缺,則當時已與少孫書合為一矣。古注存者,有裴駰、司馬貞、張守節三家。本各為書,宋元豐刊本合三家之注為一,至今仍之。 |
《史部一·正史類·《史記集解》一百三十卷》 |
1  | 宋裴駰撰。其書採諸家《史記》音義,併參證以經史,故名「集解」。所引多先儒舊詁。原本八十卷,毛氏刊版依《史記》篇數析之。 |
《史部一·正史類·《史記索隱》三十卷》 |
1  | 唐司馬貞撰。是書因裴駰《集解》而作,首注駰序一篇,載其全文。於司馬遷書,則如陸德明《經典釋文》之例,惟標所註字句,蓋經傳別行之古法。末二卷為述贊百三十篇,又補《史記》條例。終以《三皇本紀》,併自注之。 |
《史部一·正史類·《史記正義》一百三十卷》 |
1  | 唐張守節撰。是書徵引故實,頗為賅博。於地理尤詳。音義亦較他註為密。 |
2  | 謹案:以上三家之註,雖散附今本《史記》中,而前明監本校正時既多所刪除,刊刻時又多所漏落,皆已非其全文。張守節註,訛脫至一千餘條,有一條佚去一百七十餘字者,尤為踳駁。因併錄三家原本,以資補正焉。 |
《史部一·正史類·《讀史記十表》十卷》 |
1  | 國朝汪越撰,徐克范補。其書取《史記》十表,排比舊文,鉤稽微義。雖一筆一削,務以《春秋》書法推尋,未免求之太深,而訂訛砭漏,所得為多。 |
《史部一·正史類·《史記疑問》一卷》 |
1  | 國朝邵泰衢撰。《史記》本未成之稿,雜採群言,實多抵牾。此書參考事實,抉摘疵謬,往往多中其失。 |
《史部一·正史類·《漢書》一百二十卷》 |
1  | 漢班固撰,其妹昭續成之,唐顏師古註。然《地理志》《藝文志》中,有固自註;或併引為師古,非也。固原書次第,備見於《敘傳》之中。而《南史·劉之遴傳》,別有「漢書真本」之說,顛倒其篇目,竄亂其字句,實為謬妄。故今所傳本,悉不從之遴說焉。 |
《史部一·正史類·《班馬異同》三十五卷》 |
1  | 宋倪思撰,劉辰翁評點。大旨以《漢書》多因《史記》之舊,而篇章字句時有竄改,因參合兩書,證其異同,以求史家筆削之意。其例以《史記》原文大書;《史記》無而《漢書》增者,則以細字書之;《史記》有而《漢書》刪者,則以墨筆勒其旁;或顛倒先後者,註《漢書》上連某文下連某文;移入別篇者,則註曰「《漢書》見某傳」。 |
《史部一·正史類·《後漢書》一百二十卷》 |
1  | 《後漢書》本紀十卷,列傳八十卷,宋范曄撰,唐章懷太子註。志三十卷,則晉司馬彪《續漢書》之文,梁劉昭註之。唐以前,本各為書。宋乾興中,判國子監孫奭建議校刊,乃取以補范書之亡。諸家徵引,多稱《後漢書》某志,失之遠矣。 |
《史部一·正史類·《補後漢書年表》十卷》 |
1  | 宋熊方撰是編,以補《後漢書》之缺。凡《同姓諸侯王表》二卷,《異姓諸侯表》六卷,《百官表》六卷。雖取材不出於范書,而條貫參稽,至為精密。 |
《史部一·正史類·《兩漢刊誤補遺》十卷》 |
1  | 宋吳仁傑撰。初,劉攽作《西漢刊誤》一卷、《東漢刊誤》一卷,此書蓋補所遺。然書中乃兼論劉敞、劉奉世之說;蓋當時嘗以敞父子所校《漢書》,與《兩漢刊誤》合刻一編故也。其書引據賅洽,考證精確,實出三劉之上。惟《宋志》載是書十七卷,今本十卷,而西漢居其八卷,似論東漢者尚佚七卷耳。 |
《史部一·正史類·《三國志》六十五卷》 |
1  | 晉陳壽撰,宋裴松之註。壽不以正統予蜀,為後儒之論端。然晉承魏祚,壽為晉臣,偽魏是偽晉也,未免於不論其世。裴松之註,引據博洽,至今為考証之資。中多補正事跡,而不及音義與故實。然亦間註數篇,疑欲為之而未竟也。 |
《史部一·正史類·《三國志辨誤》三卷》 |
1  | 不著撰人名氏。其書兼訂陳志、裴註之誤。凡《魏志》二十一條,《蜀志》七條,《吳志》十四條。 |
《史部一·正史類·《三國志補註》六卷,附《諸史然疑》一卷》 |
1  | 國朝杭世駿撰。裴松之《三國志》註,本極典博;世駿乃欲捃拾殘剩,以駕乎其上。故貪多務得,體例不免蕪雜。然參校異同,亦多精核。其「諸史然疑」為世駿未成之稿,篇頁無幾,難以孤行。以辨証頗有可採,今以類附載於末焉。 |
《史部一·正史類·《晉書》一百三十卷》 |
1  | 唐房喬等撰。以陸機、王羲之二傳太宗制贊,故卷首題太宗御撰。考典午一代,不乏名臣,而御製贊者,僅一工文之傳、一工書之傳,風旨可知。其略實行而獎浮華,忽正典而取小說,蓋有由來。世僅以駢體為譏,未中其根株之失也。舊有唐何超《音義》,今仍錄之備考核焉。 |
《史部一·正史類·《宋書》一百卷》 |
1  | 梁沈約撰。據約進表稱,紀傳合表志為七十卷。今本一百卷,而無表。考《史通》所述,與今本同,則由來已久。中有缺卷,補以《南史》,亦自宋已然。 |
《史部一·正史類·《南齊書》五十九卷》 |
1  | 梁蕭子顯撰。原本六十卷,至唐已佚一卷,北宋本載有進書表,見晁氏《讀書志》。今其表已佚。又《文學傳》無敘。《州郡志》及《桂陽王傳》,均有缺文,無從校補。蓋《南北史》行而八書俱微,世多不甚檢閱,故愈久愈佚也。 |
《史部一·正史類·《梁書》五十六卷》 |
1  | 唐姚思廉撰。篇末題陳吏部尚書姚察者,凡二十有六;蓋思廉此書,因其父之遺稿也。《舊唐書·思廉本傳》及《經籍志》,並作五十卷。《史通》及《新唐書》,則作五十六卷,與此本合。知《舊唐書》為誤矣。 |
《史部一·正史類·《陳書》三十六卷》 |
1  | 唐姚思廉撰。是書雖亦因其父之稿,而其父所撰僅二卷,餘皆出於一手。故列傳體例,秩然畫一。惟江總、袁憲之屬,已仕隋而列之《陳書》,殊失限斷。蓋姚察亦入隋為秘書丞,思廉欲移其父入陳,則不得不先入總等。此足見一涉私心,鮮不自亂其例矣。 |
《史部一·正史類·《魏書》一百十四卷》 |
1  | 北齊魏收撰,宋劉恕等校定,稱其亡佚不完者二十九篇。《書錄解題》又稱:《太宗紀》補以魏澹書,《天文志》補以張太素書。今本又缺卷十二《孝靜帝紀》、卷十三《皇后傳》,不知以何書補亡。以《太平御覽》所引魏澹書校之,疑亦取澹書也。 |
《史部一·正史類·《北齊書》五十卷》 |
1  | 唐李百藥撰。晁公武《讀書志》稱是書殘缺不完。今本列傳之中無論贊者十九卷,有贊無論者一卷,有論無贊者五卷;傳文亦多似補綴而成,非其本書。然世無別本,亦不能不存備一朝之紀載焉。 |
《史部一·正史類·《周書》五十卷》 |
1  | 唐令狐德棻等撰。是書殘缺亦甚多,取《北史》以補亡。又多所竄亂,而不著所移掇者何卷,所削改者何篇。德棻之原本,遂不可辨。大抵二十五卷、二十六卷、三十二卷、三十三卷、三十四卷剽取《北史》,痕跡顯然。其他遺文脫簡,不可枚數。諸史之中,惟《北齊書》及此書,斷爛最甚。 |
《史部一·正史類·《隋書》八十五卷》 |
1  | 唐魏徵等撰。其書出自眾手,舊本每篇或題名或不題名,已不能盡知誰作。其十志本名《五代史志》,蓋當時五史並修,故志亦兼該五代,以《隋書》居末,故列於《隋書》之中。今竟稱《隋志》,蓋失其實,然已不可復正矣。 |
《史部一·正史類·《南史》八十卷》 |
1  | 唐李延壽撰。是書與《北史》出一手,而義例頗為兩歧。大抵因四史舊文,稍為刪潤。補缺者少,削繁者多。不及《北史》成一家之言,特較四史稍為簡要而已。 |
《史部一·正史類·《北史》一百卷》 |
1  | 唐李延壽撰。是書較《南史》用力獨深,如周則補《文苑傳》,齊則補《列女傳》,皆不似《南史》之缺略。出酈道元于酷吏,附陸法和于藝術,亦不似《南史》之因仍。殆家世北方,見聞較近,故綜述特為詳密歟。 |
《史部一·正史類·《舊唐書》二百卷》 |
1  | 晉劉昫等撰。自《新唐書》出,此書遂廢。然其本流傳不絕。表昫之長攻歐宋之短者,亦不絕。實則互有短長,不容偏廢仰承睿鑒,以新舊二書並校刊頒布。誠千古之至公,論史者無庸複贊一詞矣。 |
《史部一·正史類·《新唐書》二百二十五卷》 |
1  | 宋歐陽修、宋祁同撰。本紀表志,修所定;列傳,祁所定也。大旨以事增文省,求勝舊書;而事多採小說,文多成澀體,亦在於此。至於唐代詔令,多駢體長篇,揆以史裁,理難備載,或以為病則非也。 |
《史部一·正史類·《新唐書糾謬》二十卷》 |
1  | 宋吳縝撰。分二十門。所駁凡四百餘事,雖未免有意吹求,然亦多中其失。世所行本,多佚脫倒亂,今以南宋槧本校補著錄焉。 |
《史部一·正史類·《舊五代史》一百五十卷,目錄二卷》 |
1  | 宋薛居正等撰。自金泰和中,立《新五代史》於學官,此書遂漸散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稟承睿鑒,複得列於正史。蓋《新五代史》,惟主褒貶,事迹始末,究不及此書之賅備也。 |
《史部一·正史類·《新五代史》七十五卷》 |
1  | 宋歐陽修撰。大旨以《春秋》書法為宗。譬之三傳,薛近左氏,而歐近公、穀。不必執彼廢此,亦不必執此廢彼也。舊有徐無黨註,至為淺陋。原本所載,今亦姑存焉。 |
《史部一·正史類·《五代史記纂誤》三卷》 |
1  | 宋吳縝撰。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晁公武《讀書志》稱,所列二百餘事,今所存惟一百一十二事,然已見其大概矣。 |
《史部一·正史類·《宋史》四百九十六卷》 |
1  | 元托克托等撰。大旨在於表章道學,其餘皆姑以備數。故疏舛蕪蔓,僕數難窮。即遼、金國語,托克托非不能解,亦不一核視,致煩聖朝之改譯,即他可知矣。柯維騏以下,屢有改修。然才謝三長,亦終無以相勝。故考宋事者,仍依據正史焉。 |
《史部一·正史類·《遼史》一百十六卷》 |
1  | 元托克托等撰。遼制:國人著作,不得傳於鄰境,故五京兵燹,蕩然無存。托克托修史之時,無可考證,僅據耶律儼、陳大任二家所紀,以成是書。故頗傷疏略。惟《國語解》一卷,仿古人音義之意,其例甚善。而訛舛亦多。今欽稟睿裁,與金、元二史《國語解》均為改譯,僅並以新本著錄,俾不失真焉。 |
《史部一·正史類·《遼史拾遺》二十四卷》 |
1  | 國朝厲鶚撰。因《遼史》太略,摭拾以彌縫其缺。有註有補,均摘史文為綱,而參引他書列於下。 |
《史部一·正史類·《金史》一百三十五卷》 |
1  | 元托克托等撰。金一代典制修明,圖籍亦備,又有元好問、劉祁諸人,私相綴輯,故是書有所依據,較《遼史》為詳賅。承修者明於史裁,體例亦為嚴整。舊本三十三卷,有缺文,今以內府所藏元刻校補,仍為完帙。 |
《史部一·正史類·《元史》二百十卷》 |
1  | 明宋濂等撰。其書倉卒而成,最為草略。碑志之語,案牘之文,往往不及修改。順帝時事,雖經採補,亦複不詳。太祖嘗命解縉改修,書竟不成。故至今仍以是書,列為正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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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乾隆五十一年奉敕撰。遼金元三史之末,本各附有《國語解》。然對音舛謬,動輒失真。是編以索倫語正《遼史》之誤,以滿洲語正《金史》之誤,以蒙古語正《元史》之誤。言必究其義,字必諧其音。一一州分部列,開卷了然,足以傳信于千古。 |
《史部一·正史類·《明史》三百三十二卷,目錄四卷》 |
1  | 國朝保和殿大學士張廷玉等奉敕撰。經始於康熙十八年,雍正二年詔諸臣續蕆其事,至乾隆四年告成。其中考究未詳者,近又承命刊正。今謹以新定之本,著於錄。 |
2  | 右正史類。三十八部,三千六百九十九卷。 |
3  | 謹案:註釋諸史之書,皆各從其類。惟《班馬異同》附《漢書》不附《史記》,以有《漢書》而後考及《史記》,其書由《漢書》作也。《兩漢刊誤》附《後漢書》不附《前漢書》,以後可以遙承前,前不能預見後也。若《宋史新編》之屬,多刪改原文,非其本書;《五代史補》之屬,別搜聞見,亦與本書無關,則皆不泛入焉。 |
《史部二》 |
《史部二·編年類》 |
《史部二·編年類·《竹書紀年》二卷》 |
1  | 是書稱魏之史記,由汲郡人發家而得。《晉書》具載其事。沈約作註,《隋志》亦載其名。然證以諸書所引,與今本多不相符。注文亦多剿取《宋書·符瑞志》,蓋又依託之偽本。以流傳已久,存之耳。 |
《史部二·編年類·《竹書統箋》十二卷》 |
1  | 國朝徐文靖撰。冠以前編,考伏羲、神農之紀年;次為雜述,述竹書源流;皆不入卷數。於《竹書》及沈註,皆參考諸書以訂証發明。雖未能知《竹書》、沈注之皆偽,然引據賅博,於地理世系,尤為詳悉,亦足以旁資考證。 |
《史部二·編年類·《前漢紀》三十卷》 |
1  | 漢荀悅撰。約班固《漢書》為編年之體,蓋建安中奉詔所作。《後漢書·荀淑傳》,稱其詞約事詳,論辨多美。歷代皆重其書。顧炎武《日知錄》獨輕詆之,非通論也。 |
《史部二·編年類·《後漢紀》三十卷》 |
1  | 晉袁宏撰。其體例全仿荀悅書,其取材則以張璠《漢記》為主,而以謝承以下諸家益之。今以《三國志》註、《後漢書》註所引璠書,互校其異同詳略之處,皆以此書為長。知其翦裁點竄,具有史才,非苟作者矣。 |
《史部二·編年類·《元經》十卷》 |
1  | 舊本題隋王通撰,唐薛收續並傳,宋阮逸註。自晉太熙元年至隋開皇九年,稱通原書;自開皇十年至唐武德元年,稱收續作。其書《唐志》不著錄,至宋乃出於阮逸家。晁公武疑即逸作,似為近之。《文獻通考》作十五卷,此本十卷,蓋又殘缺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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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唐溫大雅撰。記唐高祖初起,至即位三百五十七日之事。其以起義為高祖之謀;又載高祖於太原安撫大使時,已有異志;較《唐書·高祖本紀》,小有異同。大雅為高祖記室,耳目所見,當得其實也。 |
《史部二·編年類·《資治通鑒》二百九十四卷》 |
1  | 宋司馬光撰,元胡三省音註。光作此書,閱十九年乃成。草稿至盈兩屋。故淹通貫串,為史家絕作。朱子欲修《綱目》以掩之,迄不能掩。三省所註,亦宏通博洽,後人偶拾舛漏,要不傷其大體也。 |
《史部二·編年類·《資治通鑒考異》三十卷》 |
1  | 宋司馬光撰。光作《通鑒》所採書,自正史以外,雜史至三百三十二種,記錄既繁,異同互出,因參校以作此書,明所以去取之意。元豐七年,隨《通鑒》同奏上。 |
《史部二·編年類·《通鑒釋例》一卷》 |
1  | 宋司馬光撰。皆其修《通鑒》時所定凡例。原附與範祖禹、劉恕論修《通鑑》書十三篇,今劉書十一篇別刊入《通鑒問疑》中,惟與范書二篇存焉。 |
《史部二·編年類·《資治通鑒目錄》三十卷》 |
1  | 宋司馬光撰。亦於元豐七年同進。名為《目錄》,實則表體。年經國緯,紀年於上,而列《通鑒》卷數於下。撮錄書中要語,隨年編載,而以朔閏七政之變,列於上方。蓋恐《通鑒》浩博,端緒難尋,並作此以挈其綱領也。 |
《史部二·編年類·《通鑒地理通釋》十四卷》 |
1  | 宋王應麟撰。所釋《通鑒》地理,不以《通鑒》之文為次,但總括為四類:首州城,次都邑,次山川,次形勢。而以唐河湟十一州,石晉燕云十六州附於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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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元胡三省撰。南宋時《通鑒》釋文凡三家:一曰海陵本,一曰龍爪本,皆從史照書剿襲成編。而照書訛舛實甚。三省既註《通鑒》,乃舉照書之誤,一一辨之。海陵本、龍爪本與之同者,亦附注於下。 |
《史部二·編年類·《通鑒胡注舉正》一卷》 |
1  | 國朝陳景雲撰。是書舉正胡三省《通鑒》音註之誤,凡六十三條,其中論地理者居多。 |
2  | 謹案:以上三書,雖時代不同,然皆為《通鑒》而作,故以類相附,列於司馬光《稽古錄》前。 |
《史部二·編年類·《稽古錄》二十卷》 |
1  | 宋司馬光撰。是編於《通鑒》之外,自為一書。所紀上起伏羲,下至英宗治平之末。仍以先所作《歷年圖》中諸論附之。其於治亂興衰之故,剖析最明。 |
《史部二·編年類·《通鑒外紀》十卷,目錄五卷》 |
1  | 宋劉恕撰。恕與司馬光同修《資治通鑒》,欲作《通鑒前紀》《後紀》而不果。迨病垂沒,乃口授其子羲仲為此書,以備《前紀》之稿本。凡包羲以來紀一卷,夏、商紀共一卷,周紀八卷。終於周威烈王二十三年,與《通鑒》相接。其「目錄」亦全仿《通鑒目錄》之例,司馬光為之序。 |
《史部二·編年類·《皇王大紀》八十卷》 |
1  | 宋胡宏撰。所述上起盤古,下訖周末。前二卷皆粗存名號事跡,帝堯以後始用《皇極經世》編年。博采經傳,附以論斷。陳振孫譏其誤取《莊子》寓言,及敘邃古之初,無征不信,其說良是。然帝王名號,古籍相傳,固無實證信為真,亦無實證斷為偽也。 |
《史部二·編年類·《中興小紀》四十卷》 |
1  | 宋熊克撰。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所載南渡事跡,起建炎丁未,迄紹興壬午,蓋高宗一朝之史。其曰「小紀」,蓋宋制,凡累朝國史,先修日紀,故以小別之,明非官撰也。 |
《史部二·編年類·《續資治通鑒長編》五百二十卷》 |
1  | 宋李燾撰。原本殘缺,今從《永樂大典》校補,僅佚其徽宗、欽宗兩朝。初,司馬光修《資治通鑒》,先採合事迹,粘為長編;燾不敢居於「續通鑒」,故以所采北宋一祖八宗事跡,編年條載,匯為此書,謂之「長編」。每條之下,亦仿光考異之例,參校諸說,定其真妄。考北宋遺聞者,以此書為淵海焉。 |
《史部二·編年類·《綱目續麟》二十卷,校正凡例一卷,附錄一卷,彙覽三卷》 |
1  | 明張自勳撰。首為「校正凡例」一卷,列朱子凡例及劉友益書法凡例,而著其所疑。次「附錄」一卷,論《綱目》多出趙師淵手,且晚年未定之本。《續麟》二十卷,摘列《綱目》,考異書法,發明考證之文,一一辨其是非。「匯覽」則列擬改正綱三千六百四十餘字,增刪分註四百餘字也。 |
2  | 謹案:《四庫》編纂之例,凡評註古書者,仍從所評所註之時代為次。是書本為《朱子綱目》而作,《綱目》經聖祖仁皇帝御批,當以御批為主,已恭錄於史評類中,故編年類中不錄《綱目》。而是書及芮長恤、陳景雲書,則仍從《綱目》之次序列諸此焉。 |
《史部二·編年類·《綱目分註拾遺》四卷》 |
1  | 國朝芮長恤撰。長恤以《通鑒綱目》分注,本出趙師淵手,非朱子之筆,故刪改《通鑒》,往往舛謬,乃取《通鑒》原文,與分注互勘,一一正其是非,以成此書。 |
《史部二·編年類·《綱目訂誤》四卷》 |
1  | 國朝陳景雲撰。取朱子《綱目》,與諸史原文,互相比較,以訂其舛謬。一字一句,皆證以實據,不空談褒貶。 |
《史部二·編年類·《大事記》十二卷,《通釋》三卷,《解題》十二卷》 |
1  | 宋呂祖謙撰。取司馬遷年表所書,編年系月,以記《春秋》後事,復采諸書以廣之。始周敬王三十九年,訖漢武帝征和三年。條下皆註據某書修。《通釋》三卷,如說經家之綱領。《解題》十二卷,則如經之有傳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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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宋李心傳撰。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其書述高宗一朝之事,與李燾《長編》相續。其編年紀事,附以考辨,體例亦略相同。 |
《史部二·編年類·《九朝編年備要》三十卷》 |
1  | 宋陳均撰。用《通鑒綱目》之例,記北宋九朝事跡。大抵據日歷實錄,參以李燾《長編》,刪繁舉要,而稍以他書附益之。意存簡約,故苟非大事,率略而不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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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宋劉時舉撰。所記起高宗建炎元年,訖寧宗嘉定十七年,當成於理宗之世。惟附論一篇,稱「理宗撐拄五十年而後亡」,似非時舉之語,或後人所綴入歟。時舉嘗劾史嵩之,以風節著。是書於張浚、李綱,功過皆不使相掩,亦無宋末講學家門戶之見。 |
《史部二·編年類·《西漢年紀》三十卷》 |
1  | 宋王益之撰。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其書排比西漢事跡,多搜采於馬、班二史之外。條下所載考異,亦多司馬光、三劉、吳仁傑所遺,頗為精密。惟自序稱訖王莽之誅,而此本止於平帝,或有所佚脫歟。 |
《史部二·編年類·《靖康要錄》十六卷》 |
1  | 不著撰人名氏。其書敘述詳悉,不似草野傳聞之語。似作於乾道元年《欽宗實錄》告成之後,故撮舉節目,以「要錄」為名。雖敘事太略,載文太詳,是其一失;而一時朝政,具有端委,多可以補《宋史》之遺。 |
《史部二·編年類·《兩朝綱目備要》十六卷》 |
1  | 不著撰人名氏。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所記起光宗紹熙元年,訖寧宗嘉定十七年。敘次頗為簡明,持論平允,亦無宋季迂謬之見。 |
《史部二·編年類·《宋季三朝政要》六卷》 |
1  | 不著撰人名氏。記理宗、度宗、瀛國公三朝之事。核其題詞,蓋宋之遺老,摭拾傳聞而成。故時有舛誤。然宋末軼事,多有史所不載者,亦足備參考也。 |
《史部二·編年類·《宋史全文》三十六卷》 |
1  | 不著撰人名氏。其書自建隆迄咸淳,編年排纂。大抵北宋刪掇李燾《長編》,高、孝兩朝刪掇留正《中興聖政草》,光、寧以後則不知其藍本於何書矣。敘述頗有條理,所採宋人議論,尤為賅博。 |
《史部二·編年類·《資治通鑒前編》十八卷,《舉要》三卷》 |
1  | 宋金履祥撰。履祥以劉恕《通鑒外紀》,失之好奇,乃引據經典,作此以矯其失。上斷自唐堯,止於《春秋》以前,又別為《舉要》以表綱領。其中如於周昭王二十二年書「釋氏生」之類,好奇亦不減於恕,然援據賅博,在講學家亦可云究心史籍矣。 |
《史部二·編年類·《通鑒續編》二十四卷》 |
1  | 明陳桱撰。舊本題元人誤也。其書首述盤古至高辛氏一卷,以補金履祥《通鑒前編》之遺。次述遼在唐及五代時事一卷。餘二十二卷,皆宋事。其大書分註,全如朱子《綱目》之體,當名之曰「續綱目」。仍襲《通鑒》之名,殊乖其實。 |
《史部二·編年類·《大事記續編》七十七卷》 |
1  | 明王褘撰。蓋續呂祖謙《大事記》而作。體例一仍其舊,惟解題散附各條下,不別為一編。俞恂序,稱其自漢征和至宋德祐。而此本上起漢征和四年,接祖謙書,下僅訖周顯德四年,疑尚有佚脫也。 |
《史部二·編年類·《元史續編》十六卷》 |
1  | 明胡粹中撰。粹中以《元史》多詳世祖以前攻戰之事,而略成宗以後治平之迹,順帝一朝,尤為缺失。乃作此以補之。大書分註,仿《通鑒綱目》。有所論斷,亦隨事附見焉。 |
《史部二·編年類·《開國方略》三十二卷》 |
1  | 乾隆三十八年奉敕撰。洪惟列聖龍興,肇基東土,式彰七德,垂裕萬年。雖故老傳聞,遞相歌頌,而事經百載,或未能縷舉其詳。是以詔述是編,昭示億代。由崇墉之因壘,至阪泉之奏功,鴻綱巨目,編年紀載。開創洪猷,炳炳麟麟,與日月齊耀焉。 |
《史部二·編年類·《御批通鑒輯覽》一百十六卷,附《明唐桂二王本末》三卷》 |
1  | 乾隆三十三年奉敕撰。以明正德中,李東陽等所修《通鑒纂要》,多所舛漏,乃命詳考史傳,定著此編。凡書法褒貶,一秉聖裁。其沿訛踵謬之處,並親為論定,以昭千古之是非。至明季福王南渡不久就俘。特命於乙酉一年分註,以存其位號。而唐、桂二王,竊據稱戈者,雖黜其年號,亦存其遺事,並詔續為編錄,附於末篇。尤聖人至公之心,度越恒情萬萬者矣。 |
2  | 謹案:《御批通鑒綱目》,以「御批」為重,故恭錄於史評類中;是編則書亦出於欽定,故恭錄於編年類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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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乾隆四十年奉敕撰。是書初有張廷玉等所撰本,於事跡多所漏落,於塞外諸部人名、地名音譯,亦多失真。至是乃特詔改修,義例一本《通鑒輯覽》,譯語一本《新定遼金元史國語解》。分註則採《明史》紀傳,詳具始末。又作發明,以闡書法;作質實,以備考証;較舊本特為精密。 |
《史部二·編年類·《資治通鑒後編》一百八十四卷》 |
1  | 國朝徐乾學撰。乾學以明人續《通鑒》者,陳桱、王宗沐、薛應旗,均為未善,乃與萬斯同、閻若璩、胡渭等排比正史,參考諸書,作為是編。又依司馬光例,作《考異》以折中諸說。前儒議論,亦多採摭。雖未必追蹤涑水,以較陳桱等之書,則遠出其上矣。 |
2  | 右編年類。三十八部,二千六十六卷。 |
3  | 謹案:史家有歷代之編年,《竹書紀年》以下是也。有一代之編年,《漢紀》以下是也。其間或有或無,不能相續。故正史以朝代為序,而編年則以作者為序,不復論統系之先後焉。 |
《史部三》 |
《史部三·紀事本末類》 |
《史部三·紀事本末類·《通鑒紀事本末》四十二卷》 |
1  | 宋袁樞撰。因司馬光《資治通鑒》之文,分類排纂,以一事為一篇,各詳其起訖,使節目分明,經緯條貫,遂於史家二體之外,自為一體,迄今不可磨滅。然溯其根柢,實則《尚書》每事為篇,先有此例,究亦六家之枝流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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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宋章沖撰。衝與袁樞同時,是書以《左傳》所載事迹,排比年月,各以類從,使節目相承,首尾完具。與樞《通鑒紀事本末》,體例相同。其孰創孰因,則不可考矣。 |
《史部三·紀事本末類·《三朝北盟會編》二百五十卷》 |
1  | 宋徐夢莘編。紀宋金戰和之始末,分上、中、下三帙。上帙二十五卷,記政和、宣和之事;中帙七十五卷,記靖康之事;下帙一百五卷,紀建炎、紹興之事。皆採集諸書,編年條繫,詞有異同,不加論斷;事有真偽,亦無所去取。蓋搜錄以待考証之本也。 |
《史部三·紀事本末類·《蜀鑒》十卷》 |
1  | 宋郭允蹈撰。舊本題李文子者誤也。其書敘述蜀事,略如紀事本末之體,每條有綱有目,有論斷,又略如《通鑒綱目》之體。其目末兼附考証,則較《綱目》為詳核。大抵南宋疆輿,以興元、漢中為後戶,故是書皆述戰守勝敗之迹,於用兵故道,尤拳拳示意云。 |
《史部三·紀事本末類·《炎徼紀聞》四卷》 |
1  | 明田汝成撰。凡十四篇。皆紀平定西南苗猺之事。每篇各系以論斷,多深中明季之弊。其論田州之事,歸咎王守仁之姑息,無所回護,亦公論也。 |
《史部三·紀事本末類·《宋史紀事本末》二十六卷》 |
1  | 明陳邦瞻撰。初,馮琦類次宋事,以續袁樞之書,未成而沒。是書因琦遺稿者十之三,自補葺者十之七。凡一百九篇。諸史之中,《宋史》最為蕪穢,不似《資治通鑒》,端緒易尋。邦瞻排比棼絲,俾就條理。其書雖亞於袁樞,其難則較樞十倍矣。 |
《史部三·紀事本末類·《元史紀事本末》四卷》 |
1  | 明陳邦瞻撰。凡二十七篇。其律令一篇,則臧懋循所補也。所據惟《元史》及商輅《續綱目》,故不及《宋史紀事本末》之賅博。又元明間事,皆以為宜入國史,併順帝北行,關一代之興亡者,亦刪而不錄,殊多漏略。然于一代典制,則條析頗詳。 |
《史部三·紀事本末類·《平定三逆方略》六十卷》 |
1  | 康熙二十一年奉詔修。記戡定逆藩吳三桂、耿精忠、尚之信始末。三桂等恃恩驕恣,日形跋扈。康熙十一年,因其自乞移藩,詔允所請。逆謀既伐,遂先後遙為煽附。於是指授方略,撫剿並施。甫八年而三逆以次掃蕩。皇威耆定,聖武光昭。實亙古所未睹也。 |
《史部三·紀事本末類·《親征平定朔漠方略》四十卷》 |
1  | 康熙三十五年二月,以噶爾丹數為邊患,親統六師往征,逆黨潰遁。是年九月,再幸塞北,降其所屬諸部。明年二月,又親征之。噶爾丹敗亡,朔漠悉平。詔大學士溫達等紀其始末,為此編。康熙四十七年告成。禦制序文,具述戡亂討罪,不得已而用兵之意。 |
《史部三·紀事本末類·《平定金川方略》三十二卷》 |
1  | 乾隆十三年奉敕撰。記討定大金川始末。起于九姓之搆釁,訖于郎卡之歸命。軒夔遠震,湯網仍寬;戡暴之功,與好生之德,並昭然于記載。知其後狡焉復逞,卒戮槁街,乃自外生成,理難再貸,初非必欲征伐也。 |
《史部三·紀事本末類·《平定準噶爾方略前編》五十四卷,《正編》八十五卷,《續編》三十三卷》 |
1  | 乾隆三十七年奉敕撰。記開闢西域始末。冠以禦制紀略一篇。以下釐為三編,按年月記載。前編述聖祖以來撻伐之事;正編述掃蕩伊犁、俘達瓦齊及削平阿睦爾撒納、殲馘波羅尼都霍集占之事;續編述一切善後之事。皆運籌于九天之上,而二萬里外決勝如神。式廓黃圖,包羅月窟。功烈為書契以來所未有。是編亦書契以來所未有矣。 |
《史部三·紀事本末類·《平定兩金川方略》一百五十二卷》 |
1  | 乾隆四十六年奉敕撰。記殲除小金川逆酋僧格桑、大金川逆酋索諾木事。冉駹舊地,雖止一隅,而石棧天梯,山川險阻,實自古撻伐所未及;仰承天斷,始就蕩平。是編恭紀啟釁之由,與蕆功之故。具見區畫周詳,睿謀堅定。帝堯丹淵之師,高宗鬼方之克,未足比駿烈之萬一也。 |
《史部三·紀事本末類·《欽定臨清紀略》十六卷》 |
1  | 乾隆三十九年奉敕撰。記戡定山東逆寇王倫始末。王倫倡亂於壽張,而伏誅於臨清,故以「臨清紀略」為名。 |
《史部三·紀事本末類·《欽定蘭州記略》二十卷》 |
1  | 乾隆四十六年奉敕撰。記戡定逆番蘇四十三始末。蘇四十三倡立新教於循化,嘯聚賊黨於河州;其盡殲無遺,則在蘭州龍尾山也。 |
《史部三·紀事本末類·《欽定石峰堡紀略》二十一卷》 |
1  | 乾隆四十九年奉敕撰。記剿滅逆回田五等始末。田五為官軍所蹙,先已自銼。其黨抵於石峰堡,負隅固守。仰承睿算,合圍而殲之,故以「石峰堡」名書。 |
《史部三·紀事本末類·《欽定臺灣紀略》七十卷》 |
1  | 乾隆五十三年奉敕撰。平定逆寇林爽文、莊大田始末。臺灣雖內地,而遠隔重洋,風濤不測,又山深箐密,險阻難攻。賴皇上洞燭幾先,諸臣乃仰承指示,克翦鯨鯤。故紀載較詳,卷帙亦視《臨清紀略》諸編較為繁富。 |
《史部三·紀事本末類·《綏寇紀略》十二卷》 |
1  | 國朝吳偉業撰。記明末流寇,分十二篇。每篇以二字標題末,各系以論斷。其「虞淵沈」一篇,但紀明末災異,而不及亡國之事。據朱彞尊跋,此篇原分上、中、下三子目,其後二子卷佚,未刻也。 |
《史部三·紀事本末類·《滇考》二卷》 |
1  | 國朝馮蘇撰。名似地志,然於山川、古迹、人物、土產、藝文之類,悉削不載。惟以莊蹺通滇,至明末國初事跡,撮舉治亂大端,仿紀事本末之體,述為三十七篇。皆端委分明,足資考核。 |
《史部三·紀事本末類·《明史紀事本末》八十卷》 |
1  | 國朝谷應泰撰。因張岱《石匱藏書》,排纂編次,分為八十篇。每篇論斷,皆仿《晉書》之例,行以駢偶,隸事親切,遣詞精拔。雖非正裁所有,亦可云別調孤行矣。 |
《史部三·紀事本末類·《繹史》一百六十卷》 |
1  | 國朝馬驌撰。纂錄開闢至秦末之事,首為世系圖年表,不入卷數。次太古十卷,次三代二十卷,次春秋七十卷,次戰國五十卷,次外錄十卷。其每事各立標題,仿紀事本末之意。然徵引舊文,排比先後,較袁樞書之自為敘述,體例又殊。其援據浩博,考証詳密,亦非樞所及也。 |
《史部三·紀事本末類·《左傳紀事本末》五十三卷》 |
1  | 國朝高士奇撰。因章沖所編而廣之。惟衝以十二公為次,此以列國分門。所增五例,一曰補逸,二曰考異,三曰辨誤,四曰考証,五曰發明,亦較沖書為密。 |
《史部三·紀事本末類·《平臺紀略》十一卷,附《東征集》六卷》 |
1  | 國朝藍鼎元撰。記康熙辛丑平定臺灣逆寇朱一貴始末。起是年四月,迄雍正元年四月。鼎元時在其兄總兵官廷珍軍中,故見聞最悉。《東征集》六卷,皆軍中公牘書檄,亦鼎元代廷珍作也。 |
2  | 右紀事本末類。二十三部,一千二百四十八卷。 |
《史部四》 |
《史部四·別史類》 |
《史部四·別史類·《逸周書》十卷》 |
1  | 是書自《隋志》稱《汲塚書》,然《晉書》荀勖、束晳諸傳載《汲塚書》無《周書》。《漢志》乃有《周書》七十一篇,與今本合,是《隋志》誤也。今從郭璞《爾雅》註,題曰《逸周書》焉。 |
《史部四·別史類·《東觀漢記》二十四卷》 |
1  | 是書於漢明帝時創修,後遞有增續,至熹平中,乃成書。《隋志》題劉珍撰,蓋失其實。原本一百四十三卷,久已散佚,姚之駰掇拾殘文,僅得八卷,殊多挂漏,今以《永樂大典》所載補葺,勒為二十四卷。 |
《史部四·別史類·《建康實錄》二十卷》 |
1  | 唐許嵩撰。所記六朝事跡,起吳大帝,迄陳後主,而以後梁附之。以六朝皆都建康,故以為名。大旨類敘興廢大端,而尤加意於古跡,頗為詳洽。且書作於唐至德中,去梁、陳未遠,多見舊文,故所綜述,往往為唐以後書所不載。 |
《史部四·別史類·《隆平集》二十卷》 |
1  | 舊本題宋曾鞏撰,晁公武疑其依託。今考鞏行狀、神道碑,列所著述,無此名,公武之言當信也。所記太祖至英宗五朝之事,凡分目二十有六,略似會要之體;又列傳八十有四,體例瑣屑,頗乖古法。然尚出於北宋人手,存之亦可備參稽。 |
《史部四·別史類·《古史》六十卷》 |
1  | 宋蘇轍撰。所述上起伏羲,下訖秦始皇帝。凡本紀七、世家十六、列傳三十七。蓋病《史記》淺漏疏略,為之改修。然轍文章不及司馬遷,其持諭以「無為」為宗,所見亦未能出遷上,悍然點竄,殆不自量。以其補苴罅漏,時有一得,姑存以備參考耳。書中附註,不著姓名,據葉大慶《考古質疑》,蓋其子遜所作也。 |
《史部四·別史類·《通志》二百卷》 |
1  | 宋鄭樵撰。凡紀傳一百四十五卷、譜四卷、略五十一卷。紀傳及譜,皆剿襲舊史,略為刪潤殊無可觀。跡其精華,惟二十略,而穿鑿掛漏,均所未免。在《通典》《通考》之間,實未能鼎立。特以網羅繁富,才辨縱橫,遂與杜、馬兩家聯鑣文苑,今亦莫得而廢焉。 |
《史部四·別史類·《東都事略》一百三十卷》 |
1  | 宋王偁撰。述北宋九朝之事。凡本紀十二、世家五、列傳一百五、附錄八。敘事簡核,論斷亦皆持平,多可以正托克托等《宋史》之謬。宋代私史,惟偁與李燾、李心傳書,可稱賅洽。其他著述,大抵皆第二流也。 |
《史部四·別史類·《路史》四十七卷》 |
1  | 宋羅泌撰。《前紀》九卷,述初三皇及陰康、無懷之事;《後紀》十四卷,述太昊至夏之事;《國名紀》八卷,述諸國姓氏地理;《發揮》六卷,《餘論》十卷,皆辨駁考證之文。注為其子蘋作,與正文皆詳略相輔,疑或泌所自為,而托之其子歟。雖所依據,多出於緯書、道書,殆不足信,而徵引秘奧,詞采偉麗。劉勰所謂「無益經術,有裨文章」者,殆庶幾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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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宋葉隆禮撰,乃奉詔所編。凡帝紀十二卷,列傳七卷,雜記舊事者八卷。大抵掇拾傳聞,不能有所考證,誕妄疏漏,皆所不免。然三史未成以前,紀遼事者,惟此書僅存,固不能不以少見珍。惟書中忽內宋外遼,忽內遼外宋,茫無體例;又所引胡安國諸說,尤多紕繆,今恪遵指示,重為訂正,乃協千古之至公。 |
《史部四·別史類·《大金國志》四十卷》 |
1  | 舊本題宋宇文懋昭撰。今核檢其書,實依托也。凡紀二十六卷,傳三卷,雜錄三卷,雜載、制度七卷,行程錄一卷。體例詞格,與《契丹國志》略同,或即一手所作,分署二人之名歟。 |
《史部四·別史類·《古今紀要》十九卷》 |
1  | 宋黃震撰。其書撮錄諸史,括舉綱要,每一帝之事,則以一帝之臣附之。其僭竊割據,亦隨時附見。前代諸臣,各分品目,惟北宋諸臣事跡,比歷代稍詳,而無忠佞之標題,蓋不敢論定之意也。 |
《史部四·別史類·《蕭氏續後漢書》四十七卷》 |
1  | 宋蕭常撰。祖習鑿齒之說,改修陳壽《三國志》,以帝蜀黜魏。凡紀二卷,表二卷,傳十八卷,載記二十卷,音義四卷,義例一卷。於諸傳多增刪移易,其取材則不出裴松之注及範蔚宗書。蓋大旨在書法,不在事實也。 |
《史部四·別史類·《郝氏續後漢書》九十卷》 |
1  | 元郝經撰,荀宗道注。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大旨與蕭常書同,惟作八錄以補陳壽之缺,則蕭常書所未及。論斷多激昂慷慨,於世教有裨。宗道所註,於去取義例,亦多發明。 |
《史部四·別史類·《春秋別典》十五卷》 |
1  | 明薛虞畿撰。於《三傳》之外,掇拾春秋時事跡,分十二公編次。頗為賅博。惟不註出典,是其一失,然亦明人著書之通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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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康熙五十一年,內閣學士王之樞奉敕撰。上起帝堯,下訖元末,仿《史記·年表》《通鑒目錄》之體,編年系月,條列其大事。經緯交貫,始末兼賅,足為讀史之綱領。 |
《史部四·別史類·《欽定續通志》五百二十七卷》 |
1  | 乾隆三十二年奉敕撰。門目體裁,一仍鄭樵之舊。記宋、遼、金、元、明五朝之事,而兼補唐代之紀傳。《明史》新修,無庸改作,亦用樵不改《唐書》例。然紀傳釐訂畫一,較樵之因襲舊文,特為嚴整。二十略,搜羅詳博,考證精核,亦非樵書之所及。 |
《史部四·別史類·《歷代史表》五十三卷》 |
1  | 國朝萬斯同撰。以十七史自《後漢書》以下,惟《新唐書》有表,餘皆闕如,乃搜剔本史,參考諸書,各為補撰體例,參取《史記》《漢書》,惟刪《新唐書·宰相世系表》,及自增《宦者侯表》《大事年表》耳。其考核精密,非條貫全史者,不能為也。 |
《史部四·別史類·《後漢書補逸》二十一卷》 |
1  | 國朝姚之駰編。凡《東觀漢記》八卷,謝承《後漢書》四卷,張璠《漢記》、華嶠《後漢書》、薛瑩《後漢書》、謝沈《後漢書》、袁崧《後漢書》各一卷,司馬彪《續漢書》四卷。皆散佚之餘,於諸書搜合者也。舛訛漏落,均所不免。而略存古書之梗概,亦不可謂之無功。 |
《史部四·別史類·《春秋戰國異詞》五十四卷,通表二卷,摭遺一卷》 |
1  | 國朝陳厚耀撰。取諸書之文,與《春秋》三傳、《國語》《戰國策》互異者,分國編次,以備考證。亦間為辨正。又以《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六國年表》,聯合之以為「通表」。其瑣事異聞,無關體要者,則別為「摭遺」附於末。 |
《史部四·別史類·《尚史》一百七卷》 |
1  | 國朝李鍇撰。因馬驌《繹史》,改為紀傳表志,皆以舊文聯綴而成。翦裁融貫,亦具有條理。 |
2  | 右別史類。二十部,一千六百十四卷。 |
3  | 謹案:《東觀漢記》《後漢書補逸》之類,本皆正史也,然書已不完,今又不在正史之類,故概入此門。其先後從作者之時代,亦與編年例同。 |
《史部五》 |
《史部五·雜史類》 |
《史部五·雜史類·《國語》二十一卷》 |
1  | 吳韋昭註。案:《三國志》作「韋曜」,蓋晉避司馬昭之名 。《國語》作自何人,說者不一;然終以漢人所傳左丘明作為有征。舊有鄭眾、賈達、虞翻、唐固諸註,並已散佚,其傳於今者,惟昭此註為最古。 |
2  | 謹案:《國語》二十一篇,《漢書·藝文志》雖入春秋類,然無「春秋外傳」之名。《律歷志》引之,乃稱《春秋外傳》。然所記上包周穆王,下及魯悼公,與春秋時代不相應,與經義了不相關,朱彞尊《經義考》收之,殊為未協。考《史通》六家,《國語》居一,實古左史之遺,今改隸雜史類焉。 |
《史部五·雜史類·《國語補音》三卷》 |
1  | 唐人舊本,宋宋庠補輯。本附庠所校《國語》後,後人苟求簡易,散入句下,舛漏宏多。此本猶從宋槧錄出。其例以唐人所音居前,庠所增者,題「補註」以別之。其釋正文者,大書其字,夾註其音;其釋註文者,則冠一「註」字。 |
《史部五·雜史類·《戰國策註》三十三卷》 |
1  | 舊本題漢高誘註。今考其書,實宋姚宏因誘注殘本而補之。其中二卷至四卷、六卷至十卷,為誘原註,餘皆宏所補注也。今分題二家之名,以存其實。 |
2  | 謹案:《漢書·藝文志》,《戰國策》與《史記》為一類;《隋志》《唐志》因之。晁公武《讀書志》始改入子部縱橫家;《文獻通考》因之。考班固稱司馬遷作《史記》,所據有《戰國策》,則《戰國策》當入史類,更無疑義。且「子」之為名,本以稱人,因以稱其所註。《戰國策》為劉向所校編,其文不出一手,所謂「子」者,何子乎?晁氏所改,殊為未允,今仍歸之史部焉。 |
《史部五·雜史類·《鮑氏戰國策註》十卷》 |
1  | 宋鮑彪撰。於《戰國策》篇第先後,皆以己意改移,實為竄亂古本之始。其註則疏通明顯,較高註之簡古,為近人易入云。 |
《史部五·雜史類·《戰國策校註》十卷》 |
1  | 元吳師道撰。取姚宏《戰國策註》,與鮑彪註參校,而雜引諸書以證之。其篇第註文,一仍鮑氏之舊,惟增所遺者,謂之補;糾所失者,謂之正。各以「補曰」「正曰」別之。復取原本三十三篇四百八十六首之目,冠於卷端,以存劉向之舊。條理詳密,實遠出鮑氏本上。 |
《史部五·雜史類·《貞觀政要》十卷》 |
1  | 唐吳兢撰。乃兢於《太宗實錄》之外,採與群臣問答之詞,分四十門編之,以昭法戒。其註為元戈直所作,又摭唐柳芳以下二十二家之論附之,名曰「集論」。 |
《史部五·雜史類·《渚宮舊事》五卷,補遺一卷》 |
1  | 唐餘知古撰。是書搜錄楚事,上起鬻熊,下訖唐代。題曰「渚宮」者,《左傳》孔穎達疏「渚宮在郢都之南」是也。原本十卷,此本僅存五卷,至晉而止。今摭諸書所引宋、齊後事,別為一卷補之。其餘則不可考矣。 |
《史部五·雜史類·《東觀奏記》三卷》 |
1  | 唐裴庭裕撰。一作「廷裕」,蓋傳寫異文。所記皆宣宗一朝之事。自序謂「中原大亂,日歷、起居注不存一字,謹采耳目聞睹,撰成三卷,奏記於監國史晉公,藏之於閣,以便討論」。其稱「晉公」者,蓋杜讓能;其稱「奏記」者,漢以來僚屬所上謂之記也。 |
《史部五·雜史類·《五代史闕文》一卷》 |
1  | 宋王禹偁撰。摭拾五代軼事,以補史闕,凡十七條。王士禎《香祖筆記》稱其辨証精嚴,足正史官之謬。 |
《史部五·雜史類·《五代史補》五卷》 |
1  | 宋陶岳撰。大致與王禹偁書同意,而稍近小說家言。晁公武《讀書志》稱所記一百七事,此本少三事,殆傳寫佚之矣。 |
《史部五·雜史類·《北狩見聞錄》一卷》 |
1  | 宋曹勛撰。勛以靖康二年二月,從徽宗入金營;以建炎二年七月,歸至南京。述所見聞為此書,奏進。雖與諸書所記相出入,而身所閱歷,節目為詳。其徽宗軼事四條,亦足證《北狩日記》之妄也。 |
《史部五·雜史類·《松漠紀聞》一卷,續一卷》 |
1  | 宋洪皓撰。皆記金國事跡,蓋使金居冷山時所作。冷山在上京會寧府,為唐松漠都督府境,故以名書。 |
《史部五·雜史類·《燕翼貽謀錄》五卷》 |
1  | 宋王栐撰。栐以南渡之後,務為一切苟且之計,祖宗良法,多廢格不行,乃輯成憲之可為世守者,上起建隆、下訖嘉祐,凡一百二十六條,各詳其興革得失之由,以為法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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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宋彭百川撰。採北宋舊事,分門紀載。於朝廷大政,及名臣始末,敘述頗詳,多可與史傳相參。惟傳寫斷爛,多訛不可讀。 |
《史部五·雜史類·《咸淳遺事》二卷》 |
1  | 不著撰人名氏。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多詳於典禮制敕,而略於時政。疑宋之遺民,掇拾諸司案牘為之也。 |
《史部五·雜史類·《大金弔伐錄》四卷》 |
1  | 不著撰人名氏。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所記皆金太祖,太宗克宋之事。稱天輔六年以前舊牘不存,僅略載起事梗概;天輔七年以後至康王南渡,則國書、誓誥、冊表、文狀、指揮、牒檄之類,皆排比年月,絲牽繩貫,亦採故府案牘所為也。 |
《史部五·雜史類·《汝南遺事》四卷》 |
1  | 元王鶚撰。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記哀宗蔡州受圍始末。起天興二年六月,訖三年正月。按日編載,有綱有目,皆鶚扈從所目睹也。 |
《史部五·雜史類·《錢塘遺事》十卷》 |
1  | 元劉一清撰。其書雖以「錢塘」為名,實述南宋一代軼事。高、孝、光、寧四朝,所載頗略;理宗以後,敘錄最詳。大抵採掇宋人說部,削其書名而不改其書中稱謂,故多類於不去葛龔。然頗資考證,不以體例未善廢之也。 |
《史部五·雜史類·《平宋錄》三卷》 |
1  | 元劉敏中撰。舊題平慶安者,誤也。記至元十三年巴顏案:巴顏原作伯顏,今改正 。下臨安,及宋幼主北遷之事。所載《封瀛國公詔》《巴顏賀表》,及追贈河南路統軍鄭江事,皆《元史》所遺。 |
《史部五·雜史類·《弇山堂別集》一百卷》 |
1  | 明王世貞撰。所載皆明代典故。凡《盛事述》五卷,《異典述》十卷,《奇事述》四卷,《史乘考誤》十一卷。表三十四卷,分目六十有七。考三十六卷,分目十有六。 |
《史部五·雜史類·《革除逸史》二卷》 |
1  | 明朱睦 撰。亦曰《遜國記》,述建文帝始末。於行遁為僧之說,棄置不載,但以宮中火起帝遜位為傳疑之詞,頗為矜慎。 |
《史部五·雜史類·《蒙古源流》八卷》 |
1  | 蒙古小徹辰薩囊台吉撰。乾隆四十二年,奉敕譯進。大旨以佛教為綱,而蒙古之世系始末、興衰治亂,即並見於其間。與《永樂大典》所載《元朝秘史》,約略相同,而原始要終,敘述尤為詳備。 |
2  | 右雜史類。二十二部,二百七十三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