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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舊五代史 |
條件: 提到「尚書左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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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宗紀四》
15 ![]() | 壬子,詔取今月二十四日幸洛京,以十二月二十三日朝獻太微宮,二十四日朝獻太廟,二十五日有事于南郊。癸未,中書門下奏:「應隨駕及在京有帶兼官者,並望落下,只守本官。」從之。乙卯,以特進、檢校太傅、開封尹、判六軍諸衛事、充功德使王瓚為宣武軍節度副使,權知軍州事。丁巳,以銀青光祿大夫、尚書左丞趙光允為中書侍郎、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以朝散大夫、禮部侍郎韋說守本官、同平章事;以吏部侍郎、史館修撰、判館事盧文度為兵部侍郎,充翰林學士;以右散騎常侍、充宏文館學士、判館事馮錫嘉為戶部侍郎、知制誥,充翰林學士;以翰林學士、守尚書膳部員外郎劉昫為比部郎中、知制誥,依前充職;以扈鑾書制學士、行尚書倉部員外郎趙鳳為倉部郎中、知制誥,充翰林學士;以左拾遺于嶠守本官,充翰林學士。戊午,以中書侍郎、平章事豆盧革判租庸使,兼諸道鹽鐵、轉運等使。新羅王金朴英遣使貢方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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