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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 -> -> 檢索 "ctext:276987"
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文獻通考
條件: 提到「御史中丞
Total 3

卷十二·職役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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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中丞楊繪言:「非不知助役之法乃陛下閔差役之不均,欲平一之,而有司率務多斂,致天下不曉,以為取贏而他用之也。如王庭老、張靚科配一路緡錢至七十萬,輸之多者一戶至三百千,民皆謂供一歲役之外,剩數幾半,咸謂庭老、靚必有升擢。此蓋因取數多,謗議興也。乞少賜裁損,以安民心。」
139
御史中丞楊繪言:「助役之利一,而難行有五。請先言其利:假如民田有一家而百頃者,亦有戶纔三頃者,其等乃俱在第一。以百頃而較三頃,則已三十倍矣,而受役月日均齊無異。況如官戶,則除耆長外,皆應無役,今例使均出雇錢,則百頃所輸必三十倍於三頃者,而又永無決射之訟,此其利也。然難行之說亦有五:民惟種田,而責其輸錢,錢非田之所出,一也。近邊州軍應募者非土著,姦細難防,二也。逐處田稅,多少不同,三也。耆長雇人,則盜賊難止,四也。專典雇人,則失陷官物,五也。乞先議防此五害,然後著為定制,仍先戒農寺無欲速就以祈恩賞,提舉司無得多取於民以自為功,如此則誰復妄議?」
160
初,呂惠卿創行手實法,言者多論其長告訐,增煩擾,不便。至是,惠卿罷政,御史中丞鄧綰言:「役法初行,且用丁產戶籍,故諸路患其不均,各已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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