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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條件: 提到「周易本義
Total 8

卷6 經部·易類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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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朝大學士傅以漸左庶子曹本榮奉敕撰。首載順治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諭旨,次載順治十五年十月以漸等進書表,次為以漸恭撰序文。恭繹世祖章皇帝聖訓,謂自魏王弼、唐孔穎達有《注》與《正義》,宋程頤有《傳》,朱熹本義》出,學者宗之。明永樂間,命儒臣合元以前諸儒之說彙為《大全》,皆於《易》理多所發明。但其中同異互存,不無繁而可刪,華而寡要。且迄今幾三百年,儒生學士發揮《經》義者亦不乏人,當加採擇,折衷諸論,簡切洞達,輯成一編,昭示來茲。仰見聰明天稟,睿鑒高深,萬幾餘閒,游心經術,洋洋謨訓,發四聖之精微,衡諸儒之得失,斟酌乎象數義理,折以大中,非儒生株守專門、斤斤一家之言者所能窺見萬一。以漸等恪遵指授,亦能鎔鑄眾說,薈稡微言,詞簡理明,可為說經之圭臬。緣其書上備乙覽,外間莫得而窺,僅有原稿尊藏曹本榮子孫之家。今奉皇上求書明詔,湖北巡撫乃繕錄進呈。原本未標書名,恭閱《五朝國史》傅以漸舊傳,有順治十三年十月纂修《易經通注》之文,謹據以補題。伏思此書推闡聖經,發明精義,雖編摩於眾手,實稟受於聖裁。允宜寶軸琅函,昭示無極,俾天下萬世共仰世祖開天明道之功,且以見國家文治,超邁古今,本本元元,一皆欽承祖訓,故重熙累洽百有餘年,而有今日之極盛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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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追憶其意撰一編,曰《易火傳》。既而亂定歸里,複得《易見》舊稿,乃合並二編,刪其重複,益以諸家之說,勒為此書。其學初從京房、邵康節入,故言數頗詳,蓋黃道周之餘緒也。後乃兼求義理,參取王弼《注》、孔穎達《疏》、程子《傳》、朱子本義》,而大旨以朱子為宗。其說不廢圖,而以陳摶《先天圖》及《河洛》二圖皆因《易》而生,非《易》果因此而作。圖中奇偶之數,乃揲蓍之法,非畫卦之本。持論平允,與元錢義方之論合,而義尤明暢。故卷首圖象雖繁,而不涉支離附會之弊。獨其《周易雜考》一條,既深慨今本非朱子之舊,而徒以《彖傳》、《象傳》篇首之注推其說,竟不能更其次第,以復古本。蓋劉容舊刻,國初尚未得見,故知其誤而不能改,仍用注疏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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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朝毛奇齡撰。奇齡既作《仲氏易》,複取漢、唐、宋以來言《易》之及於卦變者,別加綜核以為是書。其名《推易》,蓋本《繫辭傳》「剛柔相推」一語,仍《仲氏易》移易義也。大旨謂朱子本義》雖載《卦變圖》於卷首,而止以為孔子之《易》,未著其為文、周之《易》。因上稽干寶、荀爽、虞翻諸家,凡有卦變、卦綜之說與宋以後相生反對諸圖具列於卷,而以《推易折衷》之圖繫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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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朝張烈撰。武承,大興人。康熙庚戌進士。授內閣中書己未召試博學鴻詞,改翰林院編修。歷官左春坊左贊善。是書一以朱子本義》為宗。謂《易》者象也,言有盡,象無窮。伏羲畫為奇偶,再倍而三,因重而六,文、周逐卦繫《彖》,逐畫繫爻,全是假物取象,不言理,不指事,而萬事萬理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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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朝陳夢雷撰。夢雷省齋,閩縣人。順治己丑進士。官翰林院編修。緣事謫戍,後蒙恩召還,校正銅板。複緣事謫戍,卒於戍所。是編成於康熙甲戌,乃其初赴尚陽堡時所作。大旨以朱子本義為主,而參以王弼《注》、孔穎達《疏》、蘇軾《傳》、胡廣《大全》、來知德注。諸家所未及及所見與《本義》互異者,則別抒己意以明之。蓋行篋乏書,故所據止此。其《凡例》稱解《易》數千家,未能廣覽,道其實也。然其說謂《易》之義蘊不出理、數、象、占,顧數不可顯,理不可窮,故但寄之於象,知象則理、數在其中,而占亦可即象而玩,故所解以明象為主。持論多切於人事,無諸家言心言天、幻窅支離之說。其詮理雖多尊朱子,而不取其卦變之說;取象雖兼採來氏,而不取其錯綜之論:亦頗能掃除轇轕。惟卷末所附三十圖乃其友楊道聲所作,穿鑿煩碎,實與夢雷書不相比附。以原本所載,姑仍其舊存之,置諸不論不議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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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卦各為一篇,詮解大意而不列《經》文。大抵以朱子本義》為宗,然於《坎卦》之「貳用缶」句,又以《本義》為未安,而從程《傳》以「樽酒簋貳」為句,則固未嘗如胡炳文等膠執門戶之見也。其立說主於坦易明白,不務艱深。故解《乾彖》「元亨利貞」云:「文王繫辭本與諸卦一例。」解《乾》、《坤》、《文言》云:「聖人舉《乾》、《坤》兩卦,示人以讀《易》之法。」如此擴充體會,蓋以《經》釋《經》,一掃紛紜轇轕之見,大旨具是矣。《漢書儒林傳》稱費直惟以《彖》、《象》、《繫辭》十篇、《文言》解說《上、下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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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朝朱軾撰。若瞻,高安人。康熙甲戌進士。官至大學士。謚文端。是編因程子易傳》、朱子易本義》互有異同,為參校以歸一是,不複兩可其說,以滋岐貳。惟兩義各有發明,可以並行不悖者,仍俱錄焉,而附以諸儒之論。其諸儒之論有實勝《傳》、《義》者,則竟舍《傳》、《義》以從之,軾所見亦各附於後。其《凡例》有曰:「遺象言理,自王輔嗣始。然《易》者象也,有象斯有理,理從象生也。孔子《彖》、《象》二傳,何嘗非言象?雷、風、山、澤以及《乾》馬、《坤》牛、《震》龍、《巽》雞之類,皆象也。即卦之剛柔、上下、應比承乘,亦何莫非象乎?舍是而言理,不知所謂理者安在矣。《易》道之取類大,精粗巨細,無所不有。即納甲、飛伏等術數之學,不可謂非《易》之一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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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以正集既佚,其大義僅存於是也。又以《續約旨》二卷,依《篝燈約旨》原目,散附各篇之內,合《易學須知》三卷,《易解辨異》三卷,仍為《別集》。其釋經文之十八卷,仍名《約注》。共為五十二卷,即此本也。煦研思《易》理,平生精力盡在此書。其持論酌於漢學、宋學之間,與朱子頗有異同。然考《朱子語錄》有曰「某作《易本義》,欲將文王卦辭大概略說,至其所以然之故,於孔《彖詞》中發之。如此乃不失文王大意,但未暇整頓爾」云云,是朱子於《本義》蓋欲有所改定而未能,則後人辨訂,亦未始非朱子之志也。陸游渭南集》有《朱氏易傳跋》,曰:「易道廣大,非一人所能盡,堅守一家之說,未為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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