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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八卷崇禎十五年壬午

《第十八卷崇禎十五年壬午》[View] [Edit]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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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座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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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辛未朔,上朝畢,召大學士周延儒、賀逢聖,謝陞入殿。曰:「古聖帝明王,皆崇師道。卿等,朕之師也。宗社奠安,維諸先生是賴。」命東向立,上降座,西向揖之。各愧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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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廟此舉,禮非其人,徒自貶損耳。然三相之中,惟賀文忠差可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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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仁願論東廠緝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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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罷提督京營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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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楊仁願上言:「臣稽高皇帝初無所謂緝事,臣工不法,止於明糾,無陰訐也。臣待罪南城,所見詞訟多假番役,妄稱東廠,誘人作奸,挾仇首告,惟恐其不為惡,又惟恐不即罹於法。揆之皇上泣罪解網之仁,豈不傷哉?伏願先寬東廠,東廠寬,則刑法可以漸省。臣更有請,臣子獲罪,檻送門下可也。若有緹騎一出,資者家門破散,無資者地方斂餽,為害非淺。」上是之,諭:「東廠所緝,止於謀逆亂倫。其作奸犯科,自有司存。」並戒錦衣校尉,奉使需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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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廠緝事,為害甚烈。仁願一言而少止,仁人之言其利溥,洵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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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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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永定門內五里,坐東向西,外圍十里,圓環為磚城,西對山川壇,其體方籍田處也。內員殿琉璃碧瓦如太廟式,中設天位,東設太祀位,位座俱各丈餘,掇綴可登,內小龕中置木主,遊人不易入也。司之者太常寺之黃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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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窗牖,悉以青藍料絲為障,大如?,明亮可愛。至寢殿有龍床膳殿,有食具更衣殿,有椅座薰沐殿,有浴池,一切法物之輝煌、禮數之莊嚴,祭之前十日可縱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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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有銅井,以銅鑄成圈,從底套上,水味清洌,飲之沁骨。其地去大內十餘里,當祭之夕,二更時,遙望壇內紅燈上升竿杪,則龍輦舉行。其燈籠徑三丈,高五丈,中坐兩黃冠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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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壇中設一黑漆木榻,高二尺許,南面為天位,榻上置棉花飛絮,以驗天神降臨。如絮稍低,謂為神至;若絮不動如故,則謂天神未至也。天位東亦設一榻,為天子位。祭天牛,去其腹中五臟等物,以檀降香實於內,焚之,臭升於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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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幸地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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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壬午四月六日,先帝行大社禮,方澤在北城外,東北方乾位。先一月,掃除滌拭,十日前,位置各當。凡簠簋邊豆鼐爵鼎▉▉斗,與笙磬鐘鼓,俱用黃紗籠覆,薰沐處亦先十日試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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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禮之士,縱往觀焉,至期,稅樓房於東華門之北,為壁上觀。初五日辰刻,與觀盛事者,束身登樓,肴核酒米亦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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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未二刻,坊官內官本城西臺於大小民房有戶通出入處,悉緘以紅封。先三日,街兩傍五府撥禁軍戎裝,執刀戟躋肩對立,自大明門至地壇三十餘里,約用將士二十萬。中闊四丈,為御道,鋪以黃沙,人不得行。一切街衖巷竇,填塞戰車,禁人出入;牆壁窗牖,堊抹紅紙紅泥。人藏於樓上者,為小飲、為細語,敕諭者高腳牌與口宣,併室主人不停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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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初,馬駕先過。馬駕者,太祖之神位樂器,用民間之數,捺以二十四馬駕輦而行。執事人役皆紅軍帽隨後,勳戚、文武、璫寺、金吾,奔走趨蹌,燈光照亮,擁如浪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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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餘後,鹵簿大駕至矣。萬火閃爍,塵埃蒙混,不甚辨五色。欲觀聖駕者,各養神蓄銳,注閱回鑾,就枕以待。街坊躑躅,終宵不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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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六日黎明,馬駕先回,既灌以降,即撤行旋廟,朱鉞黃旄,錦旗繡幄,約千餘人。少頃,八象蹣跚而來,被飾華錦,自項至尾,明鏡懸垂,背負朱漆葫蘆,巍然雅步,故振蕩其音節,珊佩鏗鏘,令人喝采。過此,勢將極鬧,飛騎報入大內,如燕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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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過四五,軍戎儀衛,各為整飭,坊官甲長之類,復灑黃沙,裨將騎逐,叱戒所轄軍士,令其侍立對偶,衣飾器械,再加毖飾嚴齊。於是介冑而馳,結隊而立,各有位次,各有執役,旌旗辟易,劍佩雍和,黃金肘後,白玉腰橫。陪祭文武,急趨大明門內,恭揖候駕,揚鞭恐後,意各爭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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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龍旌鳳旆,金鉞銀爪,響節儀鍠,奚啻數萬。行行隊隊,簇簇陳陳,聲從履出,氣從鼻息。遙聞簫韶之奏,中和之樂,紛沓入耳。其宮扇之方圓正側,長短橫斜,為龍翔、為鳳舞、為針繡、為梭織,為日月雕鏤之體、為山河繪藻之形、為神鬼離奇之狀、為虎豹飛走之勢,以及百花簇就,萬錦裁成,至弓弩刀盾,明光奪目。人有云,凡近聖駕之軍器,皆木為之,以備壯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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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聲漸嚴,駕將至矣。玉輅大輅,步輦象輦,皆黃絹為幌,有兩墨絹,曲柄傘前導,為朝廷所坐,大鼓旗纛在後,途中按步,行疾而穩,下有一百六十輿夫,肩無高下者,又三里一易其夫者也。前又有數十內侍,舁捧金龍大轎一座,為升降輦前所用。前後兩旁,宮扇斜掩,旛對障,非樓觀不可。後則璫寺擁簇,如紅雲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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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街萬戶,忽爾齊開,各征逐歸寓,如春社酒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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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陞削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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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給事中倪仁禎上言:「臣初拜官,例候閣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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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陞言及兵餉事,忽曰:「皇上自用聰明,察察為務,天下俱壞。陞位極人臣,敢歸罪天子如此?」上怒,命削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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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士英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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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宥馬士英,起兵部左侍郎,兼僉都御史,提督鳳陽。士英,初撫宣大,以總監王坤論罪。至是,故太常少卿阮大鋮為營救,故得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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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停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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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發帑金二萬,賑山東,免省直十二年以前稅糧,有司混徵者罪,百姓歡呼稱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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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免開封、河南、歸德、汝州去年田租,諭各省直停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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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賜貧民米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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閏十一月,下詔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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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德璟入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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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以蔣德璟、黃景昉、吳甡入閣辦事。旦諭責吏部會推大典,自當矢公矢慎。今稱詡徇情,如房可壯、張三謨、宋玫並與推舉,豈大臣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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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廷臣於中左門賜饌,上青袍,太子定王、永王,緋衣侍。上詰吏部尚書李伯宣曰:「朕屢諭諸臣,有『寧背君父,不背私交;寧隳職業,不破情面』兩語。昨枚卜猶濫舉如此,況其他乎?」伯宣奏辨。上又責吏科都給事章正宸、河南道御史張煊,閣臣力為救解,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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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下伯宣等六人於理,伯宣等戍邊,可壯等削籍。初,大學士陳演所親廖惟一為試御史;及考核托房可壯為之地,不納,張煊又加厲焉,遂外調,演憾之。適上游西苑,演從,遂密奏枚卜大典,皆二人所主持。上怒,故有是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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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履中論二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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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御史吳履中,上言:「誤用溫體仁、楊嗣昌,為二失。」又曰:「內治缺而後戎馬生,民生促而後盜賊起。今者,敵起於外,而政治愈棼;寇起於內,而賦斂愈急。欲無生亂,得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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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道周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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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八月,召還黃道周,仍任少詹事。先是,道周在獄,人謂必不可救。時周延儒承上眷最深,凡上怒莫能回,延儒以微詞解之。至是,上偶言及岳飛事,歎曰:「安得將如岳飛者而用之?」延儒曰:「岳飛自是名將,然其破金人事,史或多溢詞。即如黃道周之為人,傳之史冊,不免曰:『其不用也,天下惜之。』」上默然。甫還宮,即傳旨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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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崖黃景昉云:「上諭黃某清操力學,尚堪策勵,特准赦罪還職。」旨下,中外感泣。是役緣周公於講筵平章他疏,馴及公,余與同里蔣公同贊其說。顧初冀得脫戍籍幸矣,竟復原官,出望表:「本聖主乾斷,度越百王之舉,而天下亦以是差亮宜興。」馬公疏謝稱病,兼為解、葉二公祈免,以癸未春抵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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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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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逆奄薰熾,道周作詩曰:「豈有不平事,但存未壞身。隻言天下合,孤影鬼神親。世道餘青史,春風足故人。無多談往蹟,愚叟舊西鄰。」觀此詩頗與公之行藏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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誅陳新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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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誅兵部尚書陳新甲,以邊疆多失也。周延儒為營解曰:「國法,大司馬,兵不臨城不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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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曰:「他邊疆即勿論,僇辱我親藩七,不甚於薄城乎?」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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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王應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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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召大學士王應熊入朝,已而陛見請老,許之。賜金帶還。先是,周延儒知已漸有異議,故薦以自代,資為援也。已而上知其非,故賜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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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宗周言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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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進劉宗周左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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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宗周上言六事:「一建道揆:京師首善,請立書院,以昭聖明,致治之本。二貞法守:請立焚錦衣一切刑具獄詞,專聽法司。三崇國體:大臣自三品而上,犯罪者,宜令九卿詳會,乃付司寇,司寇議辟,乃得收繫,此於僇辱之中,不忘禮遇之意。四清伏奸:凡匿名文書,請一切立毀。五懲官邪:京師士大夫與外官交際,愈多愈巧,臣必風聞彈劾之。六飭吏治:吏治之敗,無如催科火耗,詞訟贖鍰,已復為長例矣。至於營陞謝薦,巡方御史尤甚,請以風憲受贓之律,為回道考察之第一義。」上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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閏十一月,下禮科給事姜埰於理。時有匿名書二十四氣之說,隱詆朝士,埰上言:「誹語騰謗,必大奸臣憝惡言官而思中之,謂不重其罪,不能激皇上之怒。箝言官之口,後將爭效寒蟬,壅塞天聽,誰為皇上言之哉!」上怒,立置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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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宗周削籍附熊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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閏十一月,召廷臣於中左門,問用督撫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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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宗周對曰:「使貪使詐,此最誤事。為督撫者,須先極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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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曰:「亦須論才。」又問禦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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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楊若橋舉西洋人湯若望習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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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周曰:「唐宋以前,並無火器,自有火器,輒依為重,誤專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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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色不懌,曰:「火器終為中國長技。」命宗周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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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姜垓、熊開元俱繫獄。宗周又請釋之,曰:「廠衛不可輕信,是朝廷有私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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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遽怒,仰視屋樑曰:「廠衛俱是朝延,何公何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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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周抗論不屈。都御史金光宸言宗周無他意。上益怒,宗周免冠謝,始命退。既而姜垓、熊開元廷杖,劉宗周削籍,金光宸降調,廷臣疏救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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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開元,號魚山,楚之嘉魚人。天啟乙丑進士,令吳江,有廉聲,為給事中。疏止監視太監王應期出關,降行人司。又劾周延儒專權誤國,上震怒關革職,下獄,廷杖八十,遣戍遐方。今祝髮靈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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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王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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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十五年八月,定王出閣讀書。訓講為方以智,倣書為劉明翰。演儀之日,方貌過莊,王不啟齒,倣書則竟其紙而後已。已踰數也。後定三六九之期,為兩師進教之日。書堂坐次,方東,劉西,王位正中,教則移坐王側。方聲壯厲,訓兩三句,王止依聲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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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急向劉呼曰:「劉先生來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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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侍啟曰:「禮也,不可更父皇爺所定。」乃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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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曰:「書倣可也。」顧劉來視,則仍書完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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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方再移坐,王謂:「書已讀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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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以即日應誦之書進上。王則掩卷而背之。其舊規在內讀熟而後出者,曰:「方先生可先出,吾與劉先生倣書。」方則坐扉外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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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因問劉父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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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云:「皇祖朝直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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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歎賞,又曰:「先生如此溫恭,自有好兒孫做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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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叩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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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扶起曰:「你父親做好官,生你好先生,兒孫自然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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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日昃,几上兩實金獅書鎮,每重三十兩,又兩玉尺,呼內侍納劉袖中。劉固辭而出,方已候之不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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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入內,啟更兩日期,三六九為倣書,四七十為訓講。奉旨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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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不過習故套,又免日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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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之日,期以辰刻進,必賜飯點,至第五期,不用倣而自書選中楷式者八字,王自減其一。呈父皇賞紙教習官優敘。省中哄然,以為中字逾格,為奪嫡之漸。有竟欲露簡者。又一日,挈遊西園,見上馬無鐙,即已鐙賜。內侍云:「龍紋不便,內命另製。」方鐙給之,省中又哄然以為妄僭。此詞翰內省體,後有知為定王所與,乃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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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日,留宴,王言:「日後出封,同先生潛西山。我皇祖六歲登基,八歲上陵,為香山寺寫青未了匾,至今尚在。昨日學書大字體,勢甚難改,人出『鱗鳳龜龍』四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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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讚端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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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謙之,謂:「不足污先生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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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起更徹晏,前燭送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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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日,王以八寶金煖手置劉懷。頃之,劉還王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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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曰:「先生攜歸,留與兒孫,見我兩人相與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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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曰:「銘感之恩,入之肺腑,不在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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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歎賞曰:「劉先生是一錢不要的,天下做官人,都像先生,那有流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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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李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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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正月,山東盜平,擒李青山入京。青山,本屠人,乘機嘯聚數萬人,屢寇兗州,山左騷動。兵部侍郎張國維單騎詣營撫之,青山出不意,大驚,叩頭乞降。國維察其非常,還部,選將士疾馳給事范叔泰、魯府左相俞起蛟拒戰,擒青山,盡降其眾。國維,廕一子指揮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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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沂州王朋,猶擁眾劫掠。國維知監軍邱祖德能辦賊,密授方略擒之,東方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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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佐聖遵義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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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佐聖,字克仲,南直長洲人,弱冠登進士。崇禎立,選青溪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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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以張國維薦,擢令蜀遵義,即楊應龍故地,四面皆夷,抵水西安酋、藺酋巢僅二十里。惟地名新站者,山勢險隘,前臨渭水,為群夷人犯所必經,遂創立新城,以扼夷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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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西首郭士奇、吳尚才,擁眾入寇。邊將趙國政戰死,賊遂大肆焚掠。佐聖伏奇兵隘口,擒士奇、尚才等,賊宵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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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四月,酋帥吳尚賢、龍正國,率叛夷數萬攻城。佐聖晝夜拒敵,賊鐵騎四集,圍合數重,飛梯越城,囂然震地。佐聖以印付子恪,命服拜闕,危坐公堂。須臾,賊至,佐聖裂眥罵賊,遂遇害,猶僵立不仆。未幾,所部義民誓死力戰,勒兵新站,邀賊歸路,盡殲尚賢、正國數萬賊於境內。吳撫黃希憲令春秋祠祭佐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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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傳廷殺賀人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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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十一年戊寅冬,大兵入,改陝撫孫傳廷保定總督,傳廷以失聰辭,不許,尋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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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是壬午正月,起傳廷兵部侍郎,督陝兵勦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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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傳廷檄召諸將於西安,縛賀人龍斬之。諸將莫不動色。因以人龍兵分隸諸將。人龍,陝西米脂人,與李自成同邑,初以諸生效用,屢殺賊有功,叛將劇賊多歸之。襄城之役,朝廷疑人龍暗與賊通,密敕傳廷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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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聞,酌酒相慶曰:「賀風子死,取關中,如拾芥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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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龍雖有驕蹇之罪,然其功不可掩也。昔楚殺子玉,而晉文喜;劉宋殺道濟,而魏人慶;趙宋殺武穆,而金人賀。國有良將,敵之所畏也。即有他過,亦當宥之。奈何輕殺之耶?曲端屢立大功,而張浚殺之,載之青史,至今以為恨。傅廷之於人龍,將毋同?不二載,而潼關不守,拾芥之言,洵非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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嗚呼!人臣非有功之難,而居功為難也。以人龍起諸生,屢破賊,可謂一時之傑。及會師擊獻,三檄不至,兵噪西歸,此豈人臣之道?西安之縛,雖朝廷之過疑,亦人龍自取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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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屠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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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正月,李自成陷西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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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朔庚午,自成等攻陳州。副使關永傑戰死城上,鄉紳崔必之、舉人王受爵等手刃數賊,被執,罵賊死。賊怒屠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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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日辛卯,陷睢州、太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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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日乙未,陷歸德府,復乘勝陷寧陵、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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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決河灌汴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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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即古大梁,咽喉九州,域閫中夏,水陸都會之地。太祖第五子,初封吳王,國錢塘,尋改封於此,為周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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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崇禎十四年二月十二日戊午,李自成合群賊圍開封,穴城攻之,七晝夜不息。巡按高名衡,率司道官嬰城固守。軍餉告匱,周王出庫金五十萬,買米麥餉守陴者,復懸金募死士,擊死一賊者,予五十金。兵民皆踴躍共擊賊,賊退數舍。豫撫李仙風督諸將至,開封賊退,開封圍解。仙風與高名衡互相訐奏,詔逮仙風,仙風自經死,遂以高名衡巡撫河南。十二月,自成復圍開封,名衡與推官黃澍、總兵陳永福、游擊左明國等力守。周王儲庫金於城頭,擒一賊者,予百金;斬一賊者,五十金;戰歿者,卹其家;傷者,以輕重為差。自成攻圍數日,親帥諸將於承明門下耀武。時永福號稱神箭,從城上射自成,中左目幾死,遂收兵不出。已而,拔營屯朱仙鎮,與丁啟睿、左良玉等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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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十五年壬午四月二十四日癸亥,自成復攻開封,以前兩攻不克,士馬多殺傷,自成乃申約圍而不攻,以坐困之。
113
五月,自成陷開、亳。
114
六月,命侯恂以兵部侍郎總督援勦。官兵討賊,與孫傳廷援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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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停河南鄉試,以開封久圍不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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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開封久困食盡,人相食。時羅汝才亦食盡,謀他徙。自成分糧以餽之,約破開封,以東隅屬汝才。汝才乃留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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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河決,開封勢如山嶽,水驟長一丈,士民溺死數十萬。周王府第已沒,率官眷及諸王露棲城上七日夜。督師侯恂,以舟師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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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日庚寅,總兵卜從善,以水師至開封城上,推官黃澍紮木為牌,從王乘夜渡達隄口,得免覆溺。汴梁佳麗甲中州,群盜心豔之,前後三攻汴,士馬死者無算。賊積恨,矢必拔,久懷灌城之謀,顧以子女珍寶山積,不忍棄之水族。至是,河大決,百姓生齒,盡屬波臣矣。黃澍以守禦功,詔授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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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聞》云:「自成決河灌汴城中,諸貴官欲自為脫計,亦鑿堤引水,汴梁遂陷。名衡等乘舟潰圍走,上念防守勞苦,不深罪,但罷名衡等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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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衡,字平仲,號鷺磯,山東兗州府沂州人。崇禎辛未進士,授如皋知縣,調興化,考選為雲南道御史,巡按河南。崇禎辛巳,李自成破雒陽,下汝郟,乘勝趨汴。自二月十二日至十八日,併力疾攻者七晝夜,名衡百道禦之,賊乃退。上嘉其能,命為僉都御史,巡撫河南。是冬,賊復圍大梁,名衡固守經年,及汴沒,名衡渡河而北,賊解去,得請告歸里。癸未,北兵攻陷沂州,名衡夫婦抗詈不屈,死之。虞山錢謙益弔之,有三良詩。三良者,汪喬年、段增輝,暨名衡而三,皆謙益門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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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澍,字仲霖,浙江錢塘籍,南直徽州休寧人。崇禎丁丑進士,授開封推官,賊灌汴時,澍方坐署中,忽報大水至,視之已及案下矣。大驚,急登高。城將沒,白周王曰:「須紮木筏乃可出。」王以是免,甚德之,澍遂得擢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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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民表,號林宗,河南中牟人,宮保孟男之子也。萬曆辛卯舉人,十上春官,不第。藏書數萬卷,手自點定。喜詩及草書,好施與,結賓朋,家遂中落。時時往中牟,蕩舟於郭外之南陂。客至,即拉與俱,無日無客,無客不醉。頂高冠,?二帶,帶上繡東坡「半升僅漉淵叨酒,三寸纔容子夏冠」之句。每日醉陂頭老杏下。崇禎壬午,寇圍大梁,民表勸當事密檄左良玉趨大梁,背北城而陣,通黃河一線,以為餉道,又當令陳永福兵列城外,勿聽入,入則城中餉竭,勢且民與兵俱盡。皆不聽。圍城五閱月,日夜登陴,水灌城,負先人神主,抱詩文稿三尺許,登木筏。顧求登者眾,不忍卻,移筏就之,筏旦沈,乃移筏登屋。屋上人垂綆相接,民表老且乏食,數上下者。久之,水大至而沒。年七十有三。次子允隼,及門人文士皆從焉。長子允售,泅水至西城,請救父,罵賊而死。幼子允隹▉大,憑浮木,依老僕婦棲屋上,垂兩日夜,老婦餓,欲噉之,急附浮木順流下,得渡舟次免,賴父門人周亮工求得之,撫諸其家。而民表遺骸,則高名衡得而葬之柳園云。中牟縣,屬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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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王出金賞士,卒得其力以保城池,所謂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也,賢於秦、楚二王擁資千百萬拱手餽賊遠矣。然周王所以為此者,無他,見之明耳。謂城垣既陷,身且不有,而況於金乎?城苟得保,何患乎無金?豈若作賊於守庫者之愚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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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賊亂以來,殺人不可勝計,其最烈者,無如獻忠之屠武昌、自成之淹汴梁也。夫圖大事者,當以得人為本,張李所為如此,不過黃巢、赤眉之徒耳。天心、人心胥失之矣,欲不速亡得乎?吾聞自成矢鏃入睛,牢不可拔,每當陰雨,則痛三日,御一女,則血不止,其與獻忠眉心膿穢不絕,俱天所以報其好殺也。其不死也,幾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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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有開封來者,告余云:「城周四十里,大如南京,而周王則有外羅城,內有紫金城兩座,在府城東南隅十餘里。王殿俱用琉璃瓦,後有牟山,儼如帝居。清初廢為貢院,殿磚悉拆修築新城。王府門舊有石獅,高八尺許,今沒土中,僅有獅耳數寸露出。開封舊城俱被泥沙圍擁,地下垣形卑甚也。大清朝即於墉上加築新城,頗覺高隆。曩時人民輻輳,自流寇決河以來,遂荒蕪矣。城內廬舍茅瓦各半,鄉野瓦房僅十之三耳。」又云:「城陷,開封幾無人。客過汝寧府固始縣,凡行六日,不見一人。途中草長數尺,不虞盜賊,止防狼戰。行者各帶柳木棍一條,時隔河有狼數百,眾大懼,然狼亦畏棍,不敢渡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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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優人王某,曾在周王府中教戲,親遇水難,逃歸述云:「水既浸入城,百姓多死,悉棲城堞上。久,絕糧,城上俱賣人肉。凡三十夜,周王禁止之。有一人腰下藏炊餅,大如錢,每餅私賣銀一錢二分,凡水面苔藻,風浪飄至,爭取食之,有得生者。有以布食而生者,若食紙則人必死。時有一富家,見水大至,急以大樑二座,用厚紬紮縛,將輕寶繫其下,身藏乾糧,棲於樑上,順流而下,千有餘里,乃得生。」
127
李自成將黃河一決,凡沈沒八百里生民,死者不可計。如此凶惡而欲成大事,得乎?
128
張氏商邱自焚
129
張氏,直隸清苑人,配進士梁以樟。庚辰,以樟令太康,辛巳,調商邱。賊犯開封,商邱惶惶。
130
壬午三月,李自成合袁時中、羅汝才等眾百萬攻商邱。以樟與張氏訣曰:「城且陷,我必死。」左右皆掩面泣。
131
張氏亦泣,命老僕楊村積薪環其樓,且告曰:「城陷,則火。」
132
時賊帳延袤數十里,晝夜環攻,駁石上擊,人皆披靡,合圍五日,攻益急。會知府某有外心,城遂陷。賊刃以樟仆地。
133
張氏聞之曰:「吾夫死矣!」遂衣白衣,驅媵婢登樓,繫環於梁。將自縊,呼楊村舉火。村不忍。
134
張氏叱之曰:「事急矣!使我不速死,汝罪莫贖矣!」
135
村伏地哭,叩頭舉火。張氏死,三十餘人從死。
136
一子燮,方九歲,隨母登樓,火熾,哀號焰中。老嫗急掖之曰:「主人唯此兒,幸得脫歸以後梁氏。」從樓上推墮兒,僕王政負兒逃。是夕,邑民求以樟於亂屍中,救之復醒,而張氏則死矣。商邱人相與感嘆,立烈婦祠,春秋祀之。梁氏共焚死三十六人。
137
李自成屠南陽
138
九月,孫傳廷率兵至南陽,李自成與戰。傳廷設險以待,賊入伏中。高傑、左勷等,左右橫擊,賊潰,東走追之,賊遂棄甲仗軍資於地,官軍爭取之,無復步伍。賊覘知官軍囂,反兵乘之,左軍先潰,諸軍繼之,喪材官將校七十八人。賊倍獲其所陷焉。傳廷以兵敗,上書自效。詔圖功自贖。
139
十月,自成復陷南陽,屠之。
140
李自成圍汝寧
141
閏十一月,李自成圍汝寧,雲梯如牆而立,城中矢石俱下。賊戴扉以障矢石,死傷眾而攻不休,一鼓,百道俱登,執楊文岳及僉事王世琮於城上。文岳、世琮厲聲罵賊,賊怒,縛文岳等,以大?擊之,洞胸糜骨以死。世琮,初授河南推官,屢卻賊,射矢貫耳不動,號「王鐵耳」。
142
賊拔營走確山,向襄陽,掠崇王由橫及世子諸妃嬪以行。
143
左良玉屯襄陽
144
左良玉自朱仙鎮南潰,屯襄陽,諸降卒附之,有眾二十萬。其餼於官者,僅二萬五千,餘俱打糧村落,襄人不聊生。
145
李自成陷襄陽
146
十二月,李自成、羅汝才合兵,由唐縣而西。左良玉命造戰艦於樊,將避賊入郢,襄人怨其婬掠,縱火焚之。良玉怒,掠巨賈舟,載軍資婦女其中,而身率諸軍營於高阜,襄民焚香牛酒以迎賊。
147
初三日戊辰,賊間道至白馬渡,良玉移營拒之,賊不得渡。良玉拔營而南,賊亦不敢逼。自成切齒於良玉,每戰必力,良玉懼,不敢復與爭鋒,故恆避之。
148
初四日己巳,襄陽陷。
149
李自成入荊州
150
時蘄黃之寇,復與自成合,諸渠帥皆戴自成,及破襄陽,自成分兵陷夷陵、宜城、荊門,向荊州。
151
十二月初九日甲戌,偏沅巡撫奉惠王走湘潭,荊州士民開門迎賊。賊入荊州,又合兵鄖陽,令馬守應守夷陵,以犯澧常,賀一龍趨德安,以窺黃麻。
152
江陰馮生,自楚歸云:「偏沅軍門某,駐荊州,踞上流重地,扼楚蜀咽喉,賊來不過擄掠鄉鎮,非敢睥睨荊州也。乃賊未來時,而城中風鶴日甚,偏撫奉惠王出城,官民各烏驚獸散。臘月十六,賊至城下,不費一矢,而自古力戰苦爭之荊州,唾手而得之矣。余輩至岳州,見惠王僦居於民舍,偏撫借寓於民房,竟不敢窺荊州一步。」噫!何畏寇之甚也!
153
夷陵州,屬荊州;宜城縣,屬襄陽;荊門州,屬承天;湘潭縣,屬長沙;澧州,屬岳州常德府也;麻城縣,屬黃州府。
154
左兵擾武昌
155
馮生云:「舟至蘭溪,見有自上流來者傳言,言:『武昌兵亂,將近武昌,聞左兵數萬,從漢口搶船渡江,漢口居民逃散,江上舟楫不行。』余船昏夜趁風過武昌,泊金沙洲,時臘月十八也。天明,見紛紛逃難者如蟻,皆南走,舟中攜老?婦女,啼號徙竄者,絡繹皆是。相傳左兵所過,奸婬剽掠,雞犬不留,武昌城下,居民一空;又明日,已掠金沙州矣。」
156
左良玉避李自成
157
良玉與自成相距於朱仙鎮,麾下近二十萬,鄖撫王永祚在內,良玉在外,約為固守。
158
一夕,良玉忽攜大眾遁去,城中遂不可守。自成尾之南下,荊襄一帶,次第陷沒,而良玉亦無駐足之地矣。與監軍道王石雲相善,作書謀寄家眷於武昌。及家眷至,而良玉與眾兵俱至,搶渡竟不可遏,而大江南北,慘毒不忍言。城中士民,咸咎良玉召寇,乘夜殺其監紀,石雲亦不敢問。石雲,諱楊基,南直安慶府潛山縣人,天啟五年己丑進士。
159
予思當時,自成兵勢固強,然良玉以二十萬眾,攻之雖不足,守之則有餘,何為乎宵遁哉?噫!大帥如此,天下事概可知矣!
160
王永祚投江
161
鄖撫王澄州微服走,為左兵所獲,賄以二千金,始脫。又被獲,遂自投江。流至二里,得漁人救免。潛往武昌城外。
162
梁元昌家難
163
梁元昌,浙江人,選四川敘州府筠連縣知縣,攜家赴任,臘月,舟過武昌,上荊州為賊所獲,家屬二十餘口,死者十七人,女與婿皆與焉。元昌僅與一幼子,赴水逃脫,踉蹌淒切之狀,不忍言說。
164
張獻忠陷舒城
165
正月十一日辛巳,賊陷潛山。
166
二月,陷全椒。
167
四月初三日壬寅,張獻忠陷舒城。此皆壬午年事。舒城無令,參將孔廷訓同編修胡守恆,率民共守。後廷訓降於賊,勾賊以洞車穴城,穿者數處,守恆督民補塞之。賊射書脅降,守恆燔其書於城下。越三日城陷,賊執守恆刃其腹,被數十創以死,獻忠改舒城曰得勝州。
168
初六乙巳,陷六安。六安州,亦屬廬守府,有本州諸生韓光祖,被賊執去。賊以刃脅光祖。
169
光祖抗言:「生平讀書,止知節義,城破身亡,誓不偷生。」
170
賊怒,斷喉碎屍殺之。妻武氏投火死,媳李氏及一妹與一女,共投於井。子妾李氏遭賊割腹穵胎,受禍最慘。次子定策、孫日曦,身被數鎗,罵賊死,而援勦守備王希韓,轉戰深入,被獲見殺。
171
韓光祖死難事,《野乘》接書胡守恆,余故續此,則本州疑即廬州。
172
胡守恆,廬州府人,宋胡瑗二十一世孫也,崇禎戊辰進士。是榜同姓三人,胡守恆、胡士昌及無錫胡之竑也,雖為各府,俱稱安定先生,後遂通譜焉。守恆初授浙江湖州府推官,選擢編修。死節一事,實不負上知云。
173
當時賊窟在英、霍二邑,二邑屬廬州。廬為賊出沒要道,窺伺久矣,然城堅不能遽拔。於是日在舒巢諸下邑,大肆焚殺,巢邑之破慘矣。更有最慘而不忍言者,莫如舒城。舒城,廬之屬邑也,賊踞城中凡八閱月,人民廬舍,蕩然如洗,止留一片白地而已。慘哉!康熙六年夏,有業客述此,自言昔在舒、巢等處親見者。
174
張獻忠襲廬州
175
壬午五月初六日甲戌,獻忠襲破廬州,適督學使者以較士至郡,獻忠遣賊數百人,負書卷,衣青衿,雜應試者以進。
176
甲戌夜,獻忠疾馳入郡城中,賊縱火焚之,遂陷。各官俱走,惟知府鄭履祥死之。
177
六月十五日癸丑,逮安廬巡撫鄭二陽、鳳陽總督高光斗,以馬士英提督鳳陽軍務。二陽,河南鄢陵縣人,萬曆己未進士。
178
盧謙,號芳菱,廬州人,萬曆甲辰進士,授永豐知縣,考選為御史。甲寅,巡按真定,丁艱歸,服除,補職督學順天。崇禎十五年,流寇破廬州。官紳士庶,或避或降。時謙已在籍,獨服其命服,整冠束帶,危坐宅之中門。賊至,欲屈抑之。坐如故,百方挫折,略不為動,張目厲聲叱曰:「吾朝廷大僚,豈肯受辱於鼠狗!若輩死亡無日,尚敢凌侮長官耶!」罵不止,遂遇害。詔贈光祿寺卿,廕子,予祭葬如例。
179
先是,崇禎八年,混天王等攻廬七日,知府吳大樸固守不下,賊乃去。至是張獻忠,聞學使將按廬,遣賊作商賈分伏城內,俄學使信牌至,獻忠截取之,使壯士偽為書役,迎學使中途刺死,自乘高車,令諸將扶擁而入,後以精兵易衿服隨之,一似諸生迎學使狀。時廬州匝月賊無動靜,防禦稍疏,忽報學使入境,急啟門出迎,肩輿已近城矣,從者數百人,皆青衣儒冠,及入,三▉甫畢,裡甲忽見,俱執短刀而起。時事在倉猝,咸惶遽失措,各鳥獸散。所伏之賊,亦應時而發,大肆燬殺,向之號為「鐵廬州」者,不終朝失之矣。
180
明之所以失天下者,止因用貪鄙無能之輩耳。當獻忠四月陷六安,六安為廬之屬州,勢孔亟矣,學使猶若承平按臨,致賊得以乘其隙。迂腐至此,不亡何待?昔人大敵在前,尚戎服講老子,卒至國亡身死,為千古笑。這都是一班不知生死的人。
181
賀一龍陷無為州
182
五月初八日丙子,革賊陷無為州,士民投河死者無算。穎州參將李栩偵知之,伏兵東南二十里,左至,栩以騎兵迎戰,伏兵起繞其後奮擊敗之,斬首千餘。
183
革賊賀一龍已載於前,是賀一龍乃革賊也。而此上云革賊,下云左至,是左即革賊也。他卷又載革左。革疑革裡眼,左為左金王。又似兩人。是一是二,未知孰是?姑書以俟考。
184
革裡眼入英、霍
185
六月,革裡眼諸賊入六安、英、霍諸山中,倚林樾度夏,秋爽復出,歲以為常。安、廬州縣官吏,咸攜印篆,艤舟理事。城中荊榛滿路,無復人煙。
186
張獻忠僭號改元
187
六月,張獻忠襲陷廬江。
188
七月六日甲戌,毀廬州城。
189
八月初四日辛丑,獻忠大治舟艦於巢湖,習水師。
190
十五日壬子,獻忠復陷六安,盡斷州民一臂,男左女右。獻忠謀渡江,入南京,遂僭號改元,刻偽寶,選自宮男子,為總兵以下官。
191
黃得功逐賊
192
九月,黃得功、劉良佐逐賊於潛山山中,夜半譟而升,賊驚起失措,踰崖跳澗,四潰,追奔六十里,斬首萬級,奪驛馬數萬。十月,劉良佐再破獻忠於安慶。
193
張獻忠陷太湖
194
十二月二十一日丙戌,張獻忠陷無為州,復陷黃梅。
195
二十七日壬辰,陷太湖。
196
無為州屬廬州府,潛山、太湖二縣屬安慶府,黃梅縣屬湖廣黃州府。
197
洪承疇降大清
198
遼地自東海濱西至薊鎮,沿邊凡千四百里,明初廢郡縣,置衛以備敵。
199
萬曆四十三年冬,西南有星,狀如關刀,久之變為彗,其形如帚,光芒顯爍,見百餘日,而遼陽陷。
200
四十六年戊午,彗復見,而瀋陽又失。蓋彗乃除舊布新之象也。
201
崇禎十一年正月中旬,遼陽見日圍於弓內,有矢射之。或云:此名曰三擐,主天下兵起。是歲,遼陽旱蝗,秋禾噉盡。大清兵陷山東濟南,擄德王,殺遼東金總戎。
202
十二年,遼陽復旱蝗,秋稻縻遺。
203
十三年,遼陽大饑,父子相食,斗米一千二百,值銀一兩七錢,然斗斛三倍,吾鄉約六兩一石。
204
十四年辛巳夏,麥大熟,百姓稍蘇,而洪承疇提兵東征矣。先是十三年庚辰,大清據遼陽,內臣高起潛等不能禦,繫獄。遂擢承疇經略遼東。承疇,字亨九,福建泉州府南安縣人。萬曆四十四年丙辰進士。總督三秦,屢破流寇有功。至是,聞總戎祖大壽被圍錦州,遂於十四年二月提兵,八月往援,與大清相拒四閱月。至十一月退還,分守各衛。
205
及明年壬午二月,會兵,共計二十萬復東。時大清師二十四萬,聞承疇將至,分兵圍錦州,以大眾禦之。承疇率師趨寧遠,東三十五里為高橋堡,又三十五里至塔山,更五十里及杏山,復五十里抵松山。過此五十里,則為裡紅山,去錦州三十里。錦州東,俱屬大清地。裡紅山上有石城一座,大清兵固守,山下平原,承疇將駐營,大清兵憑高發?,洪師四面受敵,難以立營,乃退下。既而選卒十三萬,遣總兵官吳三桂、唐通等十三人,將退復進,三戰三捷。大清帥退六十里,分守各隘,上疏請兵。
206
四王親率精騎萬三千馳至,先祭天地,次祭海,已而登山視兵。見洪嚴整,嘆曰:「人言承疇善用兵,信然。宜我諸將憚之也。」
207
營北八十里有北山,延亙數十里,四王登其嶺,橫窺洪陣久之,見大眾集前,後隊頗弱。猛省曰:「此陣有前權而無後守,可破也。」
208
遂星夜令軍士,將北山頂中劈為二,狀如刀脊,遇石輒命鑿去,凡深八尺,上廣一丈二尺,而下隘甚,僅可容趾,馬不可渡,人不能登。有墮者,無著足處,不得躍起,濠長三十里,以兵守之,時已為所據,誅殺殆盡。其西亦濬一濠,即以土築堡,凡五十里,直接杏山,亦以兵堅守,絕中國之援。惟南濱於海,不必濠守,而東則大清地也。濠守既成,糧援路絕,有刈薪汲水者,輒為邏卒所殺。大軍俱不敢出濠。
209
初築時,承疇不之覺,已而知為所困,然已不能爭矣,遂上書求援。凡十有八疏,高起潛恐承疇有功,力抑之,使不得奏。然大清之據險斷援,以困洪師,固可謂人謀盡善矣,而天意尤有異者,南海潮頭,頓起四十餘里,兵不得安營。
210
承疇知事急,移師西旋,大清兵尾其後,師近濠,吳三桂等督眾填濠而過,守者射之,矢如雨下,眾不能支,遂大潰,俱南走海濱,為大清軍所逼,十三萬眾盡溺死。三桂與唐及麾下材官五百人,乘間突圍而出,其餘總兵官,如曹變蛟、馬如龍等十有一人,俱歿於陣。變蛟昔鎮西安,有禦賊功,眾咸惜之。大清兵既覆洪師,遂破洪山,獲承疇。承疇不屈,大清主壯而釋之。
211
此崇禎十五年九月二十事。
212
大清復急攻錦州,祖大壽聞承疇敗,大懼,欲降。城中有降夷之眾,不從,欲殺大壽一門。降夷者,山北近遼陽人,中國之外為降夷,降夷之外即大清地也,夾處兩國之間,故遼東呼之為夾道之人。近為大清朝所逼,歸附中國,稱降夷,俱控弦習戰之士,居大壽麾下,食大糧,頗得其力。至是,大壽知不利於己,密遺書大清師,誘之出城,收其衣甲,犒以酒食,盡殺之。大壽乃降。順治初,尚在北京,年八十四矣。
213
錦州既失,是冬,大清兵入山東,陷兗州府,殺魯王。
214
十六年癸未春,遼陽、中左前後衛,俱歿於大清。全遼盡陷。高起潛上疏,移吳三桂鎮山海關。承疇子某走京師,擊登聞鼓,上始知有十八疏,謝其殉難。祠於京祭之。廕其一子。至今遼人呼是役為洪承疇跨海東征云。康熙四年五月,予在鎮江,遇遼人唐奉山,自言昔在承疇軍中,親見其事如此。
215
祖大壽,字復字,滁州籍,寧遠衛指揮,掛征遼前鋒將軍印,總兵官左都督。康熙五年,子祖永烈為將軍,鎮蘇州,其軍甚恣,蘇人大被其毒,永烈兄弟俱為將。
216
吳三桂,遼東前屯指揮欽差鎮守寧遠中左中右等處地方,團練總兵官右軍都督府都督同知。
217
唐通,字達軒,陝西西安府涇陽縣人,欽差鎮守薊鎮西協等處地方,專管石古曹牆四路,左軍都督府右都督。
218
前載十一年十月,高起潛敗。十二月,改洪承疇薊遼總督。而此云十三年事,蓋總督在十一年,而援錦或十三年也。
219
大清兵入塞
220
十三年庚辰三月,大清兵至義州。
221
十四年三月二十一日丙申,大清兵大舉入塞,祖大壽合諸軍禦之於錦州。
222
十五年十一月,大清兵大舉入塞。二十四日庚寅,入薊州。
223
閏十一月壬寅,攻河間。明日分兵向臨清,入霸州,僉事趙輝死之。
224
初九乙巳,入文安。
225
初十丙午,自青縣趨長廬。
226
十二日戊申,入臨清。
227
十六日壬子,入阜城景州。
228
十八日甲寅,入河間,參議趙珽、知府顏允紹、知縣陳三接死之。
229
二十二日戊午,攻東昌,劉澤清禦之,遂西。
230
二十五日辛酉,自臨清分五攻各郡縣。
231
十二月初九甲戌,入沭陽。
232
初十乙亥,入沂州豐縣,殺知縣劉光先。戊寅破蒙陰、泗水、鄒縣。
233
十二月二日丁卯,自長垣趨曹濮,別將抵青州,入臨淄,知縣文昌時闔署自焚死。
234
十六年二月,入登萊,駐軍三月入順德,殺知府言孔嘉。
235
姜瀉里死難
236
瀉里,字爾岷,別號漢洲,山東萊陽人,給諫埰、行人垓父也。關中文太青先生翔鳳,令萊陽,獨奇其文,首置之,久之不售。天啟末,逆璫建祠,趨者蟻附,瀉里危言侃侃,以此得名,有司或且跡之,急攜家入山,變姓名,為人耕傭。辛未,子埰成進士,令真州。庚辰,子垓亦舉南宮。
237
瀉里嘗與舊識云:「滄海橫流,竊懼我輩欲長守邱隴,亦不可得耳。」未幾,北師入薄萊城下,瀉里發?中北帥首,北兵為退舍。亡何,北兵夜襲城,瀉里率親丁巷戰,刃中於臂,被執,索金帛自贖。
238
瀉里曰:「吾兒為清官,聞天下,吾受國恩,死即死,安得俯仰乞命!」遂遇害。時年六十有一。
239
季子坡從城東趨至,抱父屍大罵,被執去,夜舉火爇北帳,北帥覺,臠殺之,諸姊妹俱死,赴至。給諫埰方以言事下獄,垓噀血上書臺省,交疏請釋。埰歸治喪,上乃詔褒嘉一門義烈,命冢臣議優典,而史官黃道周誌其墓。
240
有刀鋸之心者,不墮魄於雷霆;俱松柏之志者,不渝音於風雨。姜公父子之謂也。
241
宋玫殉節附張瑤
242
宋玫文玉,號九青,山東萊陽人。父繼登,官憲副,以廉能稱。玫登天啟乙丑進士,初令柘城,尋調杞縣,以治行高等,與開封司理張瑤爭考選,得吏科給事中。抗章正色,旋丁艱歸,服闋補職。
243
崇禎丙子,偕吳偉業主試湖廣,得士萬曰吉、周壽朋、黃正色、黃文旦等,尋進刑科都給事,遷太常卿。已由大理寺進至少司空。
244
壬午枚卜,會推玫與蔣德璟、黃景昉、吳甡、房可壯、張王謨,尋以召對不稱旨,又為蜚語所中,上疑比私植黨,下玫與房、張於獄,革職歸。亡何,北兵入,東省雲擾。玫與同宗吏部應亨輩經劃守禦,不遺餘力。及城陷,縛玫與應亨相對,拷搒體無完膚,玫始終不屈,遂見殺。
245
張瑤,山東人,進士,開封府推官。會登兵變,城破被執,瑤揮石相擊,逐遇害。其妻及子四人,俱投井死。
246
是年,又有大名副使朱廷煥,山東人,進士。闖將劉宗敏傳牌至,廷煥髮指,擊碎之,與衿士分守各門。尋賊至圍攻,被執不屈,賊縛桅杆殺之。
247
又有壽光知縣李耿,順天進士,亦以城陷殺死。
248
宋公早貴,任清要列卿秩,名位顯赫,然竟用蒙難死。予角去齒,造物者固多缺陷乎,然而捐生殉節,垂芳千古,則天之厚公又獨至矣。
249
張宏德貽禍萊陽
250
工科曾應選言:「萊陽之破,以東門鄉紳張宏德利賊之退盡,追鄉民犒賞,痛笞而窘迫之,一家發難,闔邑罹殃。清至,令宏德自指其藏,得百萬金,然後闔門就戮。」
251
造船航海
252
崇禎十五年十月二十日,北兵入河間真定間,一日報陷名城二十六處。
253
兵科都給事中魯應遴,時最錚錚,首建策曰:「航海攻心,謂造船三千,發兵六萬,於登萊東匯,航海渡遼,在敵知之,必速歸救,不攻而自去矣。」
254
首撥票擬,特嘉計劃之妙,該部看議速奏。
255
工部覆曰:「造船固係臣衙門責任,但會典舊例,因兵事興工者,同兵部分理其役。臣部止認造一千五百。」
256
上允之。著同兵、工二部,作速起工,而擔半卸於兵部矣。然起工估計,仍是工部職掌。造船三千,每船價值,計銀二千兩,共應支銷錢糧六百萬。
257
工部於估計疏曰:「臣部現今庫藏如洗,分任船費,亦須三百萬,計無所措,事又在必行,日夕籌躇,有河南開封等府,積欠臣部料價銀七百幾十萬,合無將此一項,聽臣措那,即日馬上差人,再限刻起解,以為造船之費可也。」時開封河堤為流賊所決,城郭現在水底。
258
上又允之,急移咨兵部,促三百萬,以需起工之用。
259
兵部則曰:「用兵所需,臣部安敢推委,但造船三百萬,非撚指可就。況當此庫藏如洗,外解阻絕,巧婦安能為無米之炊。臣查鳳陽等府,欠臣部造馬價銀八十餘萬,催其陸續先解,以應工部造船支資,此現在錢糧,無煩設處者。」
260
上又允之。
261
工部初意,實欲向兵部措銀幾萬,為起工搭廠規模,不謂兵部止移空文一紙,竟同本部之游戲浮詞,乃乞憐於戶部大司農曰:「現今山東路梗,刻刻有庚癸之虞,自救不暇也。轉叩同鄉,又以勤王四集,冏藏與廄肆皆空,乃告窘於東西江米巷細布二商,令執票於留都蘇杭官庫兌銀,應者及百而止,人有千餘,數不上半萬也,亦以零星而止。」
262
時已為閏十一月中也。兵則入山東,連破兗、青二府,州縣小城,在所不計。造船之價,銀兩奉旨,其事則究歸工部。
263
工部恐為建議者參其泄泄從事,乃為脫殼之謀,以神其變化,上一疏曰:「造船之費,兩部雖經擘劃,奈今九門晝閉,二商裹足,油釘板木,無從置買,匠作舵手,亦無從覓僱,而行兵之事,又刻不容緩,如之奈何?為今之計,臣部適差造船主事朱正色,前往淮安船廠,合無令之帶往廠中,則物料現備,匠人聚擁,商賈湊集,可以計日成功,省臣議建,不致徒托空言也。」
264
上又允之。時為十二月初也。此事已實責在朱正色一身。正色若非金蟬,寧不畏軍法從事?
265
誰知正色之計更妙,談之侃侃,聽之鑿鑿。其疏言:「造船攻心,省臣妙算,同仇之恨,人所同心,但臣所督造者,由閘運糧腹裡之船,非乘風破浪航海之船也,航海與腹裡,板木不同,釘鐵不同,式樣不同,航舟▉危不同,索攬器用不同,人夫師手操駕作用不同。今欲為此,必須資材於閩廣,營造於海涯,耑責彼處兩撫,計日完工,即從海上駕往而北。以此大事,因材因地,理勢之必然,臣非敢為膜外視也。」
266
疏上,准移敕兩廣督臺與福建開府矣。舊例,省臣上疏,不逾五日,落旨部覆,省臣疏大約十日內,至都屬奏章則候旨一月也。朱正色之旨,得之於十六年二月初旬,都察院請敕移咨,又已為二月中矣。至是年九月初,見閩、粵兩撫奏稿,極贊科臣之策之妙,後言:「臣等拮据料理,極欲起工建造,但今北兵已出,海宇澄清,造船之說,不必議可也。」奉聖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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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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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閏十一月二十四日庚申亥刻,拱極城刀仗,有光火一寸許。
269
徐亮工,字虞欽,江陰人。崇禎庚辰欽賜進士,授陝西延安府吳堡知縣。時秦寇日熾,其地有怪鳥,鳥身人面蓬首,若飛至縣,或鳴或棲,不久流賊必至,而城被屠矣。鳥狀如梟。
270
《無錫實錄》云:「夏秋之交,疫癘大作,萬民凋瘵,兼之凶荒相繼,殯殮為艱,枯骸暴露,幾遍郊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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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記無錫邑諸生逐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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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季無錫諸生,每歲免糧銀五錢,無田可免者,則與之銀,謂之叩散米。待士可謂厚矣。
273
時,知縣龐昌允,字爾祚,號再王,四川順慶府西充縣人,崇禎丁丑進士,米不時發,諸生杜景燿等,約同學龐昌允出西門,故事縣令出門,即不得復入。時諸生以紙大書云「逐出無錫知縣一名龐昌允不許復入」,用硃筆傍豎,粘於蘆蓆為牌擎之。將吏役笞散,扶昌允出即閉門。昌允訴於撫臣,撫臣調為嘉定令。久之,止逮五六人革其衿,竟不寘重典,亦異也。
274
此雖龐令之過,而諸生之橫,亦太甚矣。時以流寇蹂躪江北,而江南頻年洊饑,故當事姑息如此。不四年,役隸威如衿士,非復昔日優文之象矣。迨順治十七年庚子,撫臣朱國治,以錢糧事奏銷,三吳紳衿多黜,是勢極而反,天蓋有以報之也。
URN: ctp:ws426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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