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帝王部 念功 |
2  | 夫八辟麗法,《周官》之明訓,十世猶宥左氏之格言。是知帝王存忘過之德,恢包荒之念,度基業之綿構,知臣下之勤勞,莫不踮以大封縻之好爵。其或罹乎憲網,屬諸吏議,而能追其舊績,錄功恕罪,責其後效,屈法申恩,所以使忠者竭誠,而勳臣兢勸也。若乃子孫席其舊德,朝廷命以世封,或自貽伊戚,或坐招官謗而複念。勳代之後,哀門戶所寄,或全其嗣息,或複其邑封,茲義士所以忘死,而賢人所以發憤也。 |
3  | 漢宣帝甘露中,丙吉子嗣博陽侯顯有罪,削爵為關內侯。元帝時,長安士伍尊上書言:「臣少時為郡邸小吏,竊孝武皇帝曾孫,遭離無辜,吉仁心感動涕泣,悽惻選擇。複作胡組,養視皇孫。吉常從臣尊日再侍臥庭上。後遭之詔,吉拒大難,不避嚴刑峻法。既遭大赦,吉謂守丞誰如?皇孫不當在官。時吉得米肉,月以給皇孫吉,即時病,詔使臣尊朝夕請問皇孫,視省席蓐燥濕,候伺組徵。卿不得令晨夜去,皇孫敖蕩,數奏螂ナ澄錚ㄗ嘟也。毳讀與脆同,)所以擁全神靈,成育聖躬,功德已亡量矣。時豈豫知天下之福而其報哉?誠其仁恩內結於心也。雖介之推割肌以存君,不足以比。孝宣皇帝時,臣上書言狀,幸得下吉吉謙讓,不敢自代,刪去臣辭,專歸美於組。徵卿、徵卿皆以受田宅賜錢,吉封為博陽侯,臣尊不得比組徵卿。臣年老居貧,死在旦暮,欲終不言,恐使有功不著,吉子顯坐微文奪爵為關內侯。臣愚以為宜復其爵邑,以報先人功德」。先是,顯為太僕十餘年,與官屬大為姦利,贓千餘萬。司隸校尉昌案,劾罪至不道,奏請逮捕。帝曰:「故丞相吉,後有舊恩,朕不忍絕」。免顯官,奪邑四百戶。復後以為城門校尉。 |
4  | 後漢光武建武十五年,南郡太守劉隆坐墾田不實,徵下獄,其疇輩十餘人皆死。帝以隆功臣,特免為庶人。 |
5  | 張純高祖父安世,宣帝時封富平侯。純少襲爵,光武初,先來詣闕,故得複封。後為五官中郎將。有司奏列侯非宗室,不宜復國。光武曰:「張純宿衛十有餘年,其勿廢」。更封武始侯,食富平之半。 |
6  | 朱浮,初從光武為大司馬主簿,遷偏將軍,破邯鄲,為大將軍,討定北邊。建武二年,複封浮為新息侯。帝以浮陵轢同列,每之惜其功能,不忍加罪。 |
7  | 魏文帝為魏王時,賈逵為丞相主簿、祭酒,嘗坐人為罪。武始縣屬魏郡,富平縣屬平原郡也。王曰:「叔向猶十世宥之,況逵功德親在其身乎?」一無所問。 |
8  | 明帝即位時,驃騎將軍野在侯曹洪既免官削爵,土洪先帝功臣,時人多為觖望。帝拜為將軍,更封樂城侯,邑千戶,位特進,複拜驃騎將軍。 |
9  | 丁謐父斐,從太祖為典軍校尉,手縞隳,諭廒咨儼。豢轄揮蔚博,觀書傳。為人沈毅,頗有才略。明帝太和中,嘗家鄴,借人空屋居其中,而諸王亦欲借之,不知謐已得直,開門入。謐望見王交腳臥而起,而呼其僕曰:「此何等人,呵使去!」王怒其無禮,還,具上言。明帝收謐繫鄴獄,以其功臣子原出。後帝聞其有父風,召拜度支郎中。 |
10  | 齊王正始中,夏侯霸為討蜀護軍、右將軍,封博昌亭侯。霸素為曹爽所厚,聞爽誅,自疑亡入蜀。以父淵舊勳,赦霸子,徙樂浪郡、陳留王。 |
11  | 景元五年春,鍾會為鎮西將軍,伐蜀謀反,誅。其兄毓以四年冬先薨,會竟未知聞。會兄子邕隨會亦與俱死。會所養兄子毅及峻、辶山等下獄,當伏誅。司馬文王表天子下詔曰:「峻等祖父繇三祖之世,極位台司,佐命立勳,配饗廟庭。父毓歷職內外,皇掠屑ㄎ,舫思子文之治,不滅鬪氏之祀。晉錄成宣之忠,用存趙氏之後。以會邕之罪,而絕繇毓之類。吾有愍然峻辶山兄弟特原有官爵者如故。惟毅及邕、息伏法」。 |
12  | 晉武帝泰始九年,詔曰:「鄧艾有功勳,受罪不逃刑,而子孫為氓隸,朕常愍之。其以嫡孫朗為郎中」。 |
13  | 穆帝升平三年,下詔復征虜將軍、州陵縣侯。毛寶本封寶,守邾城。石季龍將攻邾城城,水舀赴江溺死。詔曰:「寶之傾敗,宜在貶裁。蘇峻之難,致力王室。今咎其過,故不加贈,祭之可也」。其後公卿言寶有重勳,加死王事,不宜奪爵,故複本封。 |
14  | 安帝隆安初,虞嘯父為吳國內史,徵補尚書,未發而王錁、儔叛,以嘯父行吳興太守。嘯父即入鋰鋨苡興,咀嘈ジ贛氘鑀,謀罪應斬。詔以嘯父祖潭舊勳,敕連切聽,以侯贖為庶人。桓茂遠,荊州刺史沖孫也,為中書令。玄篡位,為吏部尚書,隨玄西奔。玄死,歸降。孝武詔曰:「夫善著則祚遠,勛彰故事殊。以宣孟之忠,蒙後晉國,子文之德,世嗣獲存。故太尉衝昔藩陝西,忠誠王室,諸子染凶,自貽罪戮。念沖遺勤,用悽於懷。其孫宜見矜宥,以獎為善。可特全生命,徙於新安」。 |
15  | 後魏道武以庾岳為將,以功至司空。岳兄子路有罪,諸父兄弟悉誅,特赦岳父子。 |
16  | 叔孫建,少以智勇著稱。道武之幸賀蘭部,建嘗從左右參軍國之謀,後為并州刺史,以公事免守。明元即位,念建前功,乃以建為正直將軍、相州刺史。來大千,代人也。父初真,從道武避難北侯山,參創業之功,官至後將軍、武原侯,與在八議。 |
17  | 穆崇,代人也。道武之居獨孤部,崇嘗往來奉給。後劉顯之謀逆也,崇來告難,太祖馳如賀蘭部公窟咄之難。崇甥于桓執,太祖以應之,告崇。崇乃夜告道武、道武誅桓等,崇甚見寵待,從平中原。後為太尉、衛王儀謀逆,崇豫焉。道武惜其功而秘之。 |
18  | 屈拔,右僕射垣孫也。垣以破平涼功,賜爵濟北公。太武信任之,委以大政,拔襲祖爵。太武追思其四十為南部大人。時太武南伐,擒宋將胡盛之以付拔。酒醉,不覺盛之逃去。太武大怒,命斬之。將伏刻,武愴然曰:「若鬼而有知,長生問其子孫,朕何以應之?」乃赦拔,免為中散大夫。 |
19  | 文成時,穆頭為征西大將軍,都督諸軍,西征吐谷渾,坐擊賊不進,免官爵,徙邊。帝又以頭著勳前朝,徵為內都大官。 |
20  | 薛真度為護南蠻校尉、平南將軍。文成時,齊雍州刺史曹虎許降,詔真度督四將出襄陽無功。而赭陽為房伯玉所敗,有司奏免官爵。高祖詔曰:「真度之罪,誠如所奏。但頃與安都送款彭方,開關徐、宋,外捍沈攸,道垣字長,生成之師,內寧邊境,烏合之眾,淮海來服,功頗在茲。言念厥績,每用嘉美。赭陽之敗,何足計也。宜異群將,更申後效。可還其元勳之爵,復除荊州刺史。自餘徽號削奪,進足彰忠,退可明失」。尋除假節、冠軍將軍。 |
21  | 獻文時,劉尼為司徒。皇興四年,車駕北征,帝親誓眾,而尼昏醉,兵陣不整。帝以其功重,特恕之,免官而已。長孫觀,獻文時,襲祖爵上黨王。時異姓諸王襲爵,多降為公,帝以其祖道生佐命先朝,故特不降。 |
22  | 孝文時,穆羆為虎牢鎮將,頻以不法致罪,以其勳德之胄,讓而赦之。 |
23  | 元麗為魏衛將軍,時泰州屠各王法智與主簿名狗兒為亂,麗討平之。麗因平賊之勢,枉掠良善七百餘人。宣武嘉其功,詔有司不聽追簡。 |
24  | 劉藻,文成時為征虜將軍,頻破賊軍。後與高聰等戰敗,俱徙平州。景明初,宣武追錄舊功,以藻為太尉司馬。 |
25  | 楊大眼為平東將軍,與中山王英同圍鍾離。大眼軍城東,守淮橋,屬水汛長大眼所綰統軍劉神符、公孫祉,兩軍夜中爭橋奔退,大眼不能禁,相尋而走,坐徙為營州兵。永平中,宣武追其前勳,起為試守中山內史。 |
26  | 裴植為大鴻臚卿,後以長子昕南叛,有司處之大辟。宣武詔曰:「植闔門歸款,子昕愚昧,為人誘水。舀雖刑書有常,理宜矜恤。可特恕其罪,以表勳誠」。 |
27  | 孝莊帝即位,詔復盧同本秩。先是,同為撫軍大將軍。元義之廢,靈太后同為義所親,營州城民,就同持節慰勞,安輯其民而還。靈太后反政,以同義黨除名。及帝踐阼,詔復本秩,除都官尚書,復兼七兵。以同前慰勞德興之功,封章武縣開國伯,食邑四百戶。隋文帝手綈俎褚災R、東巨玄緦府事。譯性姦險,不親職務,而贓貨狼籍。帝陰疏之,然以其有定策功,不忍廢放,陰敕官屬不得白事於譯,獨坐事無所關預。譯懼,頓首求解職,帝寬諭之,接以恩禮。 |
28  | 於ダ初仕周,為東廣州刺史,與手綣甘暈謀。聿恍抽刀砍殺文表,誣其通謀於尉遲迥。及文帝受禪,文表弟詣闕,稱兄無罪。帝令按其事,太傳竇熾等議ダ當死。帝以門著勛績,特原之,仍為開府。 |
29  | 宇文愷,忻之弟也。文帝為丞相,加上開府中大夫。及踐阼誅宇文氏,愷初亦在殺中,以與周本別兄忻有功於國,使人馳赦之,僅而得免。 |
30  | 張威,開皇中為青州,手綣茉謚,萜鬧尾業,侵擾百姓,坐廢於家。後從文帝祠太山,至雒陽,帝謂威曰:「自朕之有天下,每委公以重鎮,可謂推赤心矣。何乃不修名行,惟利是視,豈直孤負朕心,亦且累卿名德」。因問威曰:「公所執笏今安在?」威頓首曰:「臣負罪虧憲,無顏複執,謹藏於家」。帝曰:「可持來」。威明日奉笏以見,帝曰:「雖不遵法度,功效實多,朕不忘之,今還公笏」。於是複拜雒州刺史。 |
31  | 權武文帝時為潭州,手綣芡砩一子,與客宴集。酒酣,遂擅赦所部內獄囚。武以南越邊遠,治從其俗務。帽鬩瞬灰纜閃畽,每言當今法急,官不可為。帝令有司案其事驗。帝大怒,命斬之。武於獄中上書,言其父為武元皇帝戰於馬前,以此求哀。繇是除名為民。 |
32  | 虞慶則為右僕射,時突厥將內附,使慶則充使安撫。文帝敕之曰:「我欲存立突厥,彼送公馬,但取三五匹」。攝圖見慶則,贈馬千匹,又以女妻之。帝以慶則勳高,皆無所問。 |
33  | 唐高祖武德二年三月,群臣曰:「義兵初至河東,唯孫華先至,此之誠效,不可忘也。華不幸早終,每用傷嘆,其下將帥,宜更優之」。是日,封華部將十人為開國侯。 |
34  | 太宗時,李靖為定襄道行軍,手綣芮芡,回黍±可汗。御史大夫溫彥博害其功,言替靖軍無綱紀,致令虜中奇寶散於亂兵之手。帝大加責讓,靖頓首謝。久之,帝謂曰:「隋將史萬歲破達頭可汗,有功不賞,以罪致戮。朕則不然,當赦公之罪,錄公之勳」。詔加左光祿大夫,賜絹千疋,真食邑通前五百戶。未幾,帝謂靖曰:「前有人計公,今朕意已悟,公勿以為懷」。賜帛二千疋,拜尚書左僕射。 |
35  | 丘行恭,為右武侯大將軍,性嚴酷,所在同列,皆懾憚之。數坐事解免。太宗每思其功,不逾時月復。 |
36  | 李德謇為將作少監、衛國公靖之長子。庶人承乾之廢也,德謇與之交通,流嶺南,後太宗以靖故,改徙蘇州。 |
37  | 杜楚客為工部尚書,攝魏王泰府事,所在以威肅聞。楚客知太宗不悅承乾遂潛圖交構。朝貴用事者,至有懷金以賂之,因說魏王聰明可為嫡嗣。人或以聞奏,太宗隱而不言。至是,[C260]發,太宗始揚其事,仍以兄有佐命之功,免死,廢為庶人。尋授處州奉化縣令。 |
38  | 江夏王道宗從太宗征遼,攻安市城,不克。道宗為憲司所劾。太宗曰:「道宗之愆,理在殊死,然擊破蓋牟、遼東二城,並新城南戰,並有勳績,以彼之功,補此之過,不可加戮也。特宜舍之」。 |
39  | 高宗永徽三年十月,弓月道行軍,手綣芰,航ǚ礁弊芄,芨叩亂菸。御史所劾建方兵眾足以追討,而逗留不進,德逸乃令市馬自取駿者。帝以建方有破處密之功,釋而不問。大理卿李道裕奏言:「德逸所取之馬,筋力異常,請實中廄」。帝謂侍臣曰:「建方出總戎麾,嘗心耍不進。德逸違法取馬,自有刑名,就中不和,俱合深責。朕以出師命將,務在軍功,凱旋之際,便加黜免,情所不忍,所以特令宥之。道裕法官,職在決斷,進馬之事,非其所司。請以馬送北門,妄希我意,深乖法官之體。豈朕行事不為群下所知邪?朕今日咎未能即黜道裕。 |
40  | 龍朔元年冬十月辛未,狩於南山。布圍大順府,果毅王萬興以輒先促圍集眾,欲斬之。帝謂侍臣曰:「軍令有犯,罪在不赦,但恐外人謂我玩好畋獵,輕斷人命」。又以其曾從征遼有功,特令放免。 |
41  | 薛仁貴,為邏ュ道行軍大總管,為吐蕃所敗,坐除名。尋而高麗餘眾相率復叛,詔仁貴為雞林道總管以經略之。上元中,坐事徙象州,赦歸。高宗思其功,尋復召見,謂曰:「往九成宮遭水,無卿已為魚矣。卿又北伐九姓,東擊高麗,漠北、遼東咸遵聲教者,並卿之力也。卿雖有過,豈可相忘。有人言卿烏海城下,故不擊賊,致使失利。朕所恨之,唯此事耳。今西邊不靜,瓜、沙路絕,卿豈可高枕鄉邑,不為朕指跣埃」。於是起授瓜州長史。 |
42  | 玄宗先天初,劉幽求為右僕射,以太平公主將謀逆亂,乃與右羽林郎將軍張嗲胍雜鵒直誅之,嘈蠱淠鱉。W諳掠那蟺、融獄,乃流幽求於封州。歲餘,太平公主等伏誅。其日詔徵復官爵曰:「劉幽求風愀行,川嶽,萃靈學綜,九流文窮。三變義以臨事,精能貫日。忠以成謀,用若投水。茂勛立艱難之際,嘉話盈啟沃之初。存謙直以不回,為奸邪之所忌。[C260]萌頗露言,替端潛發。元宰見逐,讒人孔多,既殄群凶,方宣大化,期問政於經始,載登賢於夢卜。可依舊金紫光祿大夫、守尚書右僕射、知軍國重事、監修國史、上柱國。 |
43  | 開元七年,崔日用為常州刺史。羌降田賦,特下制曰:「唐、元之際,逆黨構凶,崔日用當時潛論其事,及於戡剪,實豫元謀,功既居多,不宜減封」。是年,轉並州長史。十年三月,制曰:「漳州懷恩縣尉員外置鍾紹京,夙負藝能,早申誠節,錄其殊效,賜以崇班,未答恩私,自招瑕累,雷雨作解,品物惟新,言念舊勞,稍加甄敘。可郴州別駕」。 |
44  | 肅宗至德二年九月,河東兵馬節度馬承光奉詔發河東兵馬屯於渭北,而馮翊太守王鳳佚執軍不發,承光斬之。詔責不上聞,使使劾之,有上言稱「承光有大功,賊水舀潼關,承光收河東逆賊崔乾坦,グ慘爻洩,庖兵收陝郡,解安邑圍,走崔乾探,猿洩、庵功,合得免死」。帝優詔免之。 |
45  | 代宗廣德元年十二月,宦官程元振先得罪,放歸田里,潛詣京師,館於所暱司農卿陳景銓之第,將圖進取,京兆府擒獲以聞。 |
46  | 二年春正月,御史臺以元振獄狀聞。元振配秦州百姓景銓,貶為新州新興縣尉同正。元振既行舊勳務,以遐裔特恩,許江陵府安置。 |
47  | 德宗建中三年五月壬午,詔曰:「故尚父子儀有大勳,力保螞痘,始頁⒁隕膠游誓,琢之金石,其可忘也。家前時與人為市,以子儀歿後,或被誣構,欲論奪之,有司無得為理」。子儀既薨,其女固閭僕卿趙縱、少府少監李洞有光祿少卿王宰,貶官相屬,其子曖所尚釔。焦主又以坐事幽於南宮,曖亦絕其出入。郭氏大震,恐姦人幸其危懼,多論取奪。其田宅奴婢。郭氏懼,不敢與爭。帝聞,故有是詔。 |
48  | 是年,徐帥李洧卒,高承宗父為洧將,軍人悅之,請以為帥。洧弟淡,先為團練副使,頗兇險,恥居承宗下,乃密使人言於李納,請分兵擊徐州。淡居中為應。其使路出於滕,因令說滕將翟濟同叛。濟表奏之,詔以濟兼沂州刺史。召淡至京師,以其兄洧有功,特赦不罪。興元元年十月,中書門下奏:「李晟巡邊,欲至涇州,田希鑒潛伏兵馬,謀害統帥李晟察其姦計。今以伏辜,原其情狀,合坐宗族。頃以朱Г窮蹙,奔竄涇原,希鑒去逆歸順,閉門不納,恐須錄其前效,特全後嗣。其妻王氏並男太子通事舍人華、左金吾倉曹參軍葦折衝、芮折衝萱等,並請免死,差綱遞送嶺南,分付杜佑,令配諸州」。從之。 |
49  | 貞元元年八月己卯,詔曰:「朕聞自昔哲王,以道化下,不竭物以充欲,不勞人以樹威,億兆之心,戴若父母,兵革不試,四方來同。苟昧於德綏,務以力勝,士旅疲耗,蒸黎困窮,幸以成功,豈云有補。李懷光出自戎伍,頗著忠勞,拔於等倫,授以旄鉞,誓師河朔,奔難奉天,秉心匪彞,自底不類,怙眾貪亂,附姦脅君,朕用再遷,幾危宗社。洎股肱宣力,賊Г就誅,率土之人,咸懷奮擊。朕獨排群議,未忍加兵,復其官封,志期全貸,昏迷不反,悖慢逾彰,殘害使臣,侵敗王略,上帝悔禍,元臣葉謀,克集茂勳,以夷大難。良以誠信未著,撫御失宜,至使功臣水舀於誅戮,謂之寇敵,能不愧心!然以懷光一家,在法無舍,念其昔居將相,嘗寄腹心,罪雖挂於刑書,功已藏於王府。以干紀之跡,固合身以赴難之身。所宜有後,務從寬宥,俾洽幽明。宜以懷光男一人為嗣,賜莊宅各一所,仍還懷光首及尸,任其收葬。其懷光妻子孫在室女等,并遞送澧州,委李皋逐便安置,使得存立。其出嫁女及諸親戚等,並宜釋放。 |
50  | 是月,華州節度駱元光專殺徐庭光,元光累有功,慮諫官論其專殺,先令宰相諭諫官勿論。 |
51  | 三年十一月癸亥,以神策軍大將軍莫仁擢為左驍衛上將軍。丁卯,以河東兵馬使、兼御史大夫張元芝為神策軍大將軍。己巳,詔「奉天定難功臣、左神策將軍、兼御史大夫、武陵郡王孟日華於洪州安置,仍賜絹百匹,充家口路糧。至彼,委本道都團練使給十人衣糧,以時存問。初,仁擢出官,日華自謂代之。既授張元芝,日華忿於眾曰:「吾於國有功,且父次當遷,今以大將軍授元芝,吾寧貶黜,不能事也。朝廷用人失序,何以致理!」大詬拂衣而出。監軍竇文場大怒,列狀請誅,帝念其功,故但黜謫之。 |
52  | 七年十月,詔曰:「郭諛懈衷詵,ㄅ淹平焉。系勒噠陡改鈣,拮詠雜辛。坐朕以先尚父翼戴肆勤,安固邦國,不忍以子忘其先勞。今並原之,俾復其位。其諸不坐,皆釋放」。初,鋼之走吐蕃,吐蕃疑之,不納,置於河代水公流以歸。杜希全得之以聞,召至京,是日,賜自盡。 |
53  | 穆宗長慶二年十二月,敕:「贈工部尚書田[A13C]夙彰忠勇,累效勳勤,方議獎能,遠聞棄代。永言嗟悼,須有優矜,宜賜絹布一百五十疋端,度支逐便支給。仍令所在州縣傳遞送至許州,委李光顏官給葬事。其男克素,待過卒哭,亦委本道量與軍中職事,收管驅使」。[A13C],前為李光顏部將,淮西之役,累有勝捷。其後王師征討,[A13C]常在戰陣,以忠勇著聞。及汴州平,策勳拜宋州刺史。人皆謂[A13C]宜受方任。會以疾卒。 |
54  | 敬宗寶歷二年正月,御史台奏:「右贊善大夫李方現把笏擊損內園品官李重實款狀明,具敕李方,現不自謹身,有此喧競,假如品官凌忽,只合具實奏聞,輒肆狂疏,恣行毆擊,傷人見血,理在難容。但以父有勤勞,身叨宗屬,特從輕典,粗以繩違,宜量罰兩月俸」。 |
55  | 文宗太和四年,前豐州刺史充天德軍使渾金歲坐贓七年千餘貫,貶袁州司馬。帝以咸寧王勳烈特異,故特命有司,俯從輕文。 |
56  | 五年春,盧龍軍節度、觀察等使李載義為其部下楊志誠所逐,因入覲。帝以載義有平滄景之功,順朝旨,冊拜太保、同平章事。其年,改山南西道節度、觀察等使,兼興元尹。 |
57  | 後唐明宗長興四年八月,顧謂侍臣曰:「前洋帥陳皋稱病,其乞致仕,信乎?」對曰:「實然」。帝因愴然改容良久曰:「陳皋昔為彳建兒,從吾征伐,操戈擐甲,氣吞豺狼。今衰落如此,浮生壯彳,建都幾何時哉!」咄嗟久之。因令孟漢瓊往勞問。 |
58  | 王思同,當明宗朝伐蜀之役,為先鋒指揮使。思同恃勇先入劍門,大軍未相繼,復為董璋兵逐出,師思同以曾獲劍門之功,移鎮山南西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