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Text Project Wiki |
《卷二》[View] [Edit] [History]

1 ![]()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 資治通鑑考異》卷二 |
3 ![]() | 宋 司馬光。 撰 |
4 ![]() | 漢紀中 |
5 ![]() | 哀帝建平元年正月,解光奏「趙昭儀殺成帝子,皆在四月丙辰赦令前《趙后傳》作丙辰」。按《哀帝紀》,四月丙午即位,赦天下」,蓋《傳》誤也。或者即位十日,然後赦。 |
6 ![]() | 丁酉,傅喜為大司馬。《公卿表》:綏和二年十一月庚午,師丹為大司馬,四月,徙。建平元年四月丁酉,傅喜為大司馬。《喜傳》云:明年正月,徙師丹為大司空,而拜喜為大司馬。荀《紀》亦在正月。按長厯此年四月癸亥朔,無丁酉,今從《喜傳》、《漢紀》。 |
7 ![]() | 二年四月戊午,朱博為御史大夫。乙亥,丞相孔光免博為丞相。《公卿表》:「四月乙未,孔光免,朱博為丞相」。又曰:「四月戊午,博為御史大夫。乙亥,遷」。《五行志》:「四月乙亥朔,博為丞相」。荀《紀》:「乙亥,孔光免」。按《長厯》,是月丁巳朔,無乙未。十九日乙亥,非朔也。《表志》皆有誤。三年正月癸夘,桂宮正殿火。《五行志》云:桂宫鴻寜殿災。荀《紀》云:桂宫正殿火。今從《哀紀》。 |
8 ![]() | 四年二月癸夘,封傅商為汝昌侯。哀紀及恩澤侯表,皆云商以今年二月封,而孫寳傳云制詔丞相、大司空。按建平二年已罷大司空官,疑傳誤。 |
9 ![]() | 元壽元年正月辛丑朔。荀《紀》云:辛夘朔,誤。十二月,王閎諌上,云「欲禪董賢,《董賢傳》但云遣閎出,不得復侍宴。自「歸郎署以下,皆《漢紀》所載也。荀《紀》無《漢書》外事,不知此語荀恱何從得之。又云:閎歸郎署二十日,長樂宮深為閎謝。又御史大夫彭宣上封事,言國安危繼嗣事,上覺寤,召閎。按太皇太后居長信宮,云長樂宮,誤也。 |
10 ![]() | 八月,廢孝成皇后、孝哀皇后為庶人,是日,皆自殺。《漢春秋》云:八月甲寅,未知胡旦所據。 |
11 ![]() | 十月壬寅,葬孝哀皇帝於義陵。哀紀云:九月壬寅,葬義陵。按《長厯》,是月辛酉朔,無壬寅。壬寅乃十月十二日。又臣瓉注曰:自崩至葬凡百五日。按帝以六月戊午崩,然則葬在十月審矣,蓋《本紀》月誤也。 |
12 ![]() | 平帝元始元年二月丙辰,襃賞孔光、王舜等。《平紀》作正月事,而《王子侯表》、《公卿表》皆云二月丙辰」,今從之。 |
13 ![]() | 封宣帝耳孫信等三十六人為列侯。平紀:元始元年,封孝宣曽孫信等三十六人,《莽傳》在五年。按《王子侯表》皆以元年二月丙辰封,《莽傳》誤也。 |
14 ![]() | 四年二月丁未,立皇后王氏。王莽傳云四月丁未,平紀云二月丁未立皇后王氏,下云夏皇后見于髙廟」。外戚傳云:明年春,迎皇后於安漢公第。然則言四月者,誤也。 |
15 ![]() | 冬,置西海郡。《王莽傳》,置西海郡在明年秋。今從《平紀》。 |
16 ![]() | 五年閏五月丁酉,封劉秀等為列侯。《恩澤侯表》,劉歆等十一侯皆云丁酉,獨平晏云丁丑。按十二人同功俱封。是年閏五月甲午朔,無丁丑,《表》誤。 |
17 ![]() | 泠襃、叚猶等徙合浦。《師丹傳》云:復免髙昌侯宏為庶人。按《功臣表》,建平四年,董宏已死。元壽二年,子武坐父為佞邪免,不得至今。《丹傳》誤也。 |
18 ![]() | 封師丹為義陽侯。《恩澤侯表》:丹,元始三年二月癸巳,更為義陽侯。胡旦因此并發傅太后陵、徙泠襃等事,俱著之三年。按《外戚傳》云:元始五年,莽發共王母及丁姬冡,改葬之《馬宫。《傳》:莽發傅太后陵,追誅前議者,宮慙懼,乃乞骸骨。《公卿表》:「宮以今年八月壬午免。然則襃等徙合浦及丹封侯,皆在今年明矣。按《長厯》,二月丙申朔,無癸巳日,月必有誤者。 |
19 ![]() | 王莽始初元年《莽傳》作「初始」,荀《紀》及韋莊《美嘉號録》、宋庠《紀年通譜》皆作「始初」,今從之。始,建國元年正月,漢諸侯王皆降爵為公,王子侯者降爵為子,後皆奪爵。《諸侯王表》皆云莽簒位,貶為公。明年,廢《王子侯表》,但云「絶」,或云「免」,皆在今年。按明年立國將軍建奏諸劉為諸侯者,以戸多少就五等之差,亦不云奪爵也。後漢《城陽王祉傳》云:「劉氏侯者皆降為子,後奪爵」。不知奪在幾年。 |
20 ![]() | 二年,匈奴號良帶曰烏賁都尉《匈奴傳》云「烏桓都將軍」,《西域傳》云「烏賁都尉」,今從之 |
21 ![]() | 率禮侯劉嘉,《燕王旦傳》,廣陽王嘉封扶羙侯,《莽傳》云率禮侯劉嘉,未知其改封或別一人也。今從《莽傳》。 |
22 ![]() | 四年,牂柯大尹周歆《西南夷傳》作「周欽」,《莽傳》作「周歆」,今從之。天鳳元年,改作貨布。《食貨志》改作貨布在天鳳元年,《莽傳》在地皇元年,蓋以大錢盡之年,至地皇元年乃絶不行耳,非其年始作貨布也。 |
23 ![]() | 淮陽王更始元年,張卬拔劔擊地。司馬彪《續漢書》,「卬」作「印」。袁宏《後漢紀》作「斤」,皆誤。今從范曄《後漢書》。 |
24 ![]() | 安定大尹王向《王莽傳》作「卒正王旬」,袁《紀》作「太守王向」,今從范《書》。前鍾武侯劉望。《王莽傳》作「劉聖」,今從范《書》《劉玄傳》。 |
25 ![]() | 國將哀章。袁《紀》作「襃章」,今從班范《書》。 |
26 ![]() | 二年,邳彤曰:「邯鄲勢成,民不肯背成主而千里送公,范《書》《邳彤傳》,邯鄲成民不肯背成主」,字皆作「城」。袁《紀》作「邯鄲」和城,民不肯捐棄和城而千里送公」,《漢春秋》作「邯鄲之民,不能捐父母背成主」。按文意,「城」皆當作「成」。邯鄲成,謂邯鄲勢成也。成主,謂王郎為已成之主也。 |
27 ![]() | 刁子都、范《書》作「力子都」,同編修劉攽曰:「力」當作「刁」,音彫。大司馬曰:「何意二郡,良為吾來!」袁《紀》作「良牧」為「吾來」。今從《景丹傳》。宛人朱祐、范《書》袁《紀》、「朱祜」皆作「祐」。按《東觀記》,「祜」皆作「福」,避安帝諱。許慎《說文》,祜字無解云:「上諱。然則祜名當從「示」旁古今之古,不當作左、右之右也。 |
28 ![]() | 拜冦恂河內太守,袁紀:鄧禹初見王於鄴,即言欲據河內,至是又云:更始武隂王李軼據洛陽,尚書謝躬據鄴,各十餘萬衆,王患焉,將取河內以迫之,謂鄧禹曰:卿言吾之有河內,猶高祖之有闗中,闗中非蕭何,誰能使一方晏然,高祖無西顧之憂,吳漢之能,卿舉之矣。復為吾舉蕭何。禹曰:冦恂才兼文武,有御衆才,非恂莫可安河內也」。按世祖既貳更始,先得河內、魏郡,因欲守之以比闗中,非本心造謀,即欲指取河內也。今依范書為定。 |
29 ![]() | 世祖建武元年六月己未,即皇帝位。《光武本紀》:馮異破蘇茂,諸將上尊號,光武還至薊,皆在四月前,而馮異傳異與李軼書云:「長安壊亂,赤眉臨郊,王侯構難,大臣乖離,綱紀已絶。又勸光武稱尊號,亦曰:「三王反叛,更始敗亡」。按是年六月己未,光武即位,是月甲子,鄧禹破王匡等於安邑,王匡、張卬等還奔長安,乃謀以立秋貙膢時,共刼更始。然則三王反叛,應在光武即位之後,夏秋之交,馮異安得於四月之前已言之也!或者史家潤色其言,致此差舛耳。 |
30 ![]() | 王匡等奔還長安。《劉玄傳》:王匡、張卬守河東,為鄧禹所破,奔還長安」。《鄧禹傳》無張卬名,今從之。 |
31 ![]() | 張卬等說更始掠長安,東歸不從,謀刼更始。袁《紀》云:申屠建等勸更始讓帝位,更始不應,建等謀刼之。今從范《書》。 |
32 ![]() | 十月,鄧禹引軍至栒邑。袁《紀》:禹曰:璽書每至,輒曰「無與窮赤眉爭鋒」。按世祖賜禹書,責其不攻長安,不容有此語。二年十一月,詔徵禹還,乃曰「毋與窮冦爭鋒」。袁《紀》誤也。 |
33 ![]() | 十一月,隗囂擊破馮愔。《鄧禹傳》,愔叛在建武元年,《隗囂傳》在二年,盖愔以元年冬末叛,延及二年。囂拜官在二年也。 |
34 ![]() | 二年正月,起高廟于洛陽。帝紀:正月壬子,按正月甲子朔,不應有壬子,誤。二月,鮑永、馮衍降。鮑永傳稱永等降於河內時,攻懷未拔,帝謂永曰:我攻懐三日而兵不下,闗東畏服卿,可且將故人自往城下譬之,即拜永諫議大夫,至懐,乃說更始河內太守,於是開城而降」。按光武未都洛陽以前,屢幸懐,又祠高祖於懐宫,並無更始河內太守,據懐事本紀,亦無攻懐一節。按田邑書稱主亡一歳,莫知定所,則永衍之降必在此年,而帝紀光武此年不曽幸河內,但有幸脩武事。然則永衍實降於脩武,脩武亦河內縣也。其稱降懐等事,當是史誤,故皆略之。 |
35 ![]() | 九月,鄧禹斬李寳。更始柱功侯李寳,時為劉嘉相,此蓋別一人,同姓名。三年三月,朱浮遁走,城降彭寵《朱浮傳》:「尚書令侯霸奏:「浮敗亂幽州,構成寵罪,徒勞軍師,不能死節,罪當伏誅」。按霸明年乃為尚書令,蓋追劾之。 |
36 ![]() | 四年七月丁亥,幸譙。袁《紀》,六月幸譙。今從范《書》。馮異破李育程焉。《公孫述傳》:使李育、程烏與呂鮪徇三輔。三年,馮異擊鮪、育於陳倉,大敗之。按《本紀》:四年,馮異與述將程焉戰陳倉,破之。《馮異傳》亦在今年。蓋《述傳》誤以四年」為「三年」,「焉」作「烏」耳。五年正月,使來歙送馬援歸隴右,袁《紀》曰:援與拒蜀侯國遊先俱奉使,遊先至長安,為仇家所殺。其弟為囂雲旗將軍。來歙恐其怨恨,與援俱還長安。按囂使被殺者,周遊也,不在此時。 |
37 ![]() | 三月,龐萌襲破盖延,《東觀記》、《續漢書》皆云萌攻延延與戰,破之,詔書勞延曰:「龐萌一夜反畔,相去不逺,營壁不堅,殆令人齒欲相擊,而將軍有不可動之節,吾甚美之」。延傳言僅而得免,與彼不同。今從延傳。 |
38 ![]() | 楚郡太守孫萌、袁《紀》作「楚相孫萌」,今從范《書》。十月,張步大將軍費邑、袁《紀》作「濟南王費邑」,今從《耿弇傳》。六年春,申屠剛自隗囂所來,《本傳》云七年徵剛。按明年囂己臣、公孫述必不用詔書,當在此年。 |
39 ![]() | 七年八月,隗囂侵安定,馮異拒之,囂別將攻祭遵,《帝紀》:「六年冬,隗囂將行,巡冦扶風,馮異拒破之」。《馮異傳》:「六年夏,諸將上隴,為隗囂所敗,乃詔異軍栒邑,未及至,囂乗勝使王元、行巡將二萬人下隴,分遣巡取栒邑,異即先據栒邑破巡」。又云:「祭遵亦破王元於汧」。《隗囂傳》侵三輔事亦同。按此文勢,縁諸將才敗還,隗囂即遣二將追之,故得云乗勝,又云馮異未及至栒邑」也。然則馮異、祭遵之破王元行巡,實在六年明矣。至七年八月,紀又有隗囂冦安定,馮異、祭遵擊卻之。此即《隗囂傳》所書秋囂侵安定,至隂槃,馮異拒之,又令別將攻祭遵於汧,兵並無利者也。據此,是囂兩歳各嘗攻馮異、祭遵矣,故遵傳亦云「數挫隗囂」也。而袁《紀》不載六年事,併在七年秋紀之,且傳云囂乗勝,若事已一年,安可云乗勝!又馮異何縁稽緩爾,久不至栒邑,故知袁《紀》誤矣。 |
40 ![]() | 八年十二月,溫序伏劒而死按《序》《傳》及袁《紀》,皆稱序為護羌校尉。檢《西羌傳》,九年方置此官,牛邯為之。又云邯卒,職省則序無縁作「護羌」,今但云校尉。 |
41 ![]() | 十一年三月己酉,幸南陽。《帝紀》:「己酉,幸南陽。庚午,車駕還宫。上有「二月己夘」。袁《紀》:「三月己酉,幸南陽」。以《長厯》考之,二月壬申朔,已夘八日也。己酉、庚午皆在三月,蓋《帝紀》「己酉」上脫「三月」字。今從袁《紀》。 |
42 ![]() | 十二年,任延曰:「忠臣不和,和臣不忠」。延傳作「忠臣不私私臣不忠」,按髙峻小史作「忠臣不和,和臣不忠」,意思為「長」,又與上語相應,今從之。 |
43 ![]() | 十七年二月乙未晦,日有食之。《帝紀》乙亥晦」,袁《紀》「乙未」。據《長厯》,三月丙申朔。《帝紀》誤。 |
44 ![]() | 十九年四月,馬援擊都陽等,嶠南悉平。《援傳》作「都。《羊」帝紀》作「都陽」,今從《紀》。又《帝紀》:「十八年四月,遣援擊交趾,十九年四月,斬側貳等,因擊都陽等,降之」。《援傳》:「十七年,拜伏波將軍,討側貳。十八年春,軍至浪泊,明年正月,斬側貳」。蓋《紀》之所書者,援奏破側貳及傳側貳首至雒之時也。沈懐逺《南越志》云:徵側奔入金溪穴中,二年乃得之。《援傳》近是,今從之。 |
45 ![]() | 二十一年八月,伏波將軍馬援築堡塞,擊烏桓。劉昭注補《後漢書志》,亦謂之《續漢志》,其《郡國志》注云中郎將馬援,誤也。《帝紀》冬十月,遣援出塞擊烏桓,《援傳》十二月出屯襄國,明年秋,將三千騎出髙栁」。袁《紀》在八月祭彤事前,今從之。 |
46 ![]() | 二十二年,匈奴單于蒲奴求和,親遣李茂報命。《帝紀》:是嵗,匈奴日逐王比遣使詣漁陽請和親,使茂報命。按明年又有比遣使詣西河內附。然則茂所報者非比也。今從《南匈奴傳》。 |
47 ![]() | 二十五年,烏桓內屬。《帝紀》:今春既著烏桓來朝,歳末又紀是嵗烏桓朝貢內屬,蓋始獨大人來朝,後乃率種族內屬耳。 |
48 ![]() | 二十六年秋,賜南單于璽綬《帝紀》:今年春使叚郴,賜璽綬,置使匈奴中郎將。據《匈奴傳》,賜璽綬在秋,其置中郎將亦未知决在何時,或者今春置之,至是更為之約束制度耳。 |
49 ![]() | 二十七年,樊宏薨。袁《紀》、「宏」皆作「密」。今從范《書》。 |
50 ![]() | 三十年十一月,賈復薨。本傳在三十一年,今從袁《紀》。中元元年四月改元。《續漢志》云:以建武三十二年為建,俱武中元元年。《紀年通譜》云:據《紀》《志》出范氏,而所載不同,此必傳寫脫誤。今官書累經校定,學者失於精審,但見改元復有建武」二字,輙以意刪去,斯為謬矣。梁武帝大同、大通之號,俱有「中」字,是亦憲章於此。今從袁《紀》、范《書》。 |
51 ![]() | 顯宗永平二年十月,賜桓榮爵闗內侯。《帝紀》載詔文上言李躬而下獨封榮,似脫「躬」字。《榮傳》、袁《紀》詔獨言桓榮,不及李躬,今闕疑。 |
52 ![]() | 十四年春,周澤行司徒事,復為太常。《澤傳》云十二年。按十二年不闕司徒,當是虞延免後。邢穆未至間澤行司徒事爾,故云數月。 |
53 ![]() | 寋朗范《書》作「寒」,陸龜䝉離合》詩云:「初寒朗詠徘徊立」。袁《紀》作「寋」。按:今有寋姓,音件與袁《紀》合,今從之。十六年,呉棠下獄,免袁《紀》:「棠」皆作「常」,今從范《書》。 |
54 ![]() | 十七年正月,謁原陵,降甘露於陵樹《帝紀》云「甘露降甘陵」,《皇后紀》云「謁原陵,甘露降於樹」。然則實降原陵也。《帝紀》誤以「原」為「甘」。 |
55 ![]() | 班超立䟽勒故王兄子忠為王。袁《紀》云:求索故王近屬,得兄榆勒立之,更名忠。《續漢書》云:求得故王兄子榆勒立之,更名忠。今從《超傳》。 |
56 ![]() | 陳睦為西域都護,袁《紀》「睦」作「穆」,今從范《書》。栁中城。袁《紀》作「折中」,今從范《書》。 |
57 ![]() | 十八年,酒泉太守叚彭《耿恭傳》云「秦彭」,今從《帝紀》。肅宗建初三年春,馬防大破羌於布橋。《帝紀》,防破羌在四月,蓋春破而京師四月始聞也。今從《防傳》 |
58 ![]() | 四年四月癸夘,封馬廖等為侯。皇后紀》稱:「廖等並辭譲,願就闗內侯,太后聞之云云,廖等不得已受封爵」。按太后之辭,皆不欲封廖等之意,而史家文勢反似太后,欲令廖等受封,今輒移廖等辭讓於太后語下,使文勢有序,讀者易解。 |
59 ![]() | 七年十二月,東平獻王范《書》作「憲」,今從袁《紀》。元和元年,襃寵毛義、鄭均。義傳云建初中,今從均傳。二年,太初厯失天益逺,作四分厯。按王莽初已廢太初,用三統厯,今云太初厯失天益逺,蓋光武中興廢莽,厯復用太初也。《續漢志又云:自太初元年始用三統厯。按三統厯劉歆所造,云太初元年始用,誤也。 |
60 ![]() | 三年四月,鄭弘上書言竇憲。袁紀云:弘為尚書僕射,烏孫王遣子入侍,上問弘:「當答其使不?」弘對曰:「烏孫前為大單于所攻,陛下使小單于往救之,尚未賞,今如答之,小單于不當怨乎!」上以弘議問侍中竇憲,對曰:「禮有徃來」。弘章句諸生,不逹國禮,上遂答烏孫。小單于忿恚,攻金城郡,殺太守任昌。上謂弘曰:朕前不從君議,果如此。弘對曰:竇憲,姦臣也,有少正夘之行,未被兩觀之誅,陛下前何為用其議!」按肅宗時無小單于冦金城事,今不取。 |
61 ![]() | 章和二年正月,何敞奏記宋由敞傳》,此事在肅宗崩後,云竇氏專政,外戚奢侈,賞賜過制,敞奏記云云。袁《紀》在元和三年。按敞記云:「明公視事,出入再朞」。又言臘賜,知在此時。 |
62 ![]() | 七月,南單于請伐北虜,袁《紀》:章和元年十月,南單于上書,求出兵破北成,南宗意諌不聴,師未出而帝寢疾。范書南匈奴傳》事並在此年七月。按單于書云「孝章皇帝聖思逺慮」,則范《書》是也,今從之。都郷侯暢,袁《紀》作「郁郷」,今從范《書》。 |
63 ![]() | 冬,鄧訓破迷唐,《西羌傳》:永元元年,張紆坐徴以訓代為校尉。《鄧訓傳》:章和二年,紆誘誅羌,羌謀報怨,公卿舉訓,代紆,擊破之。其春,迷唐復欲歸訓,又破之」。按《訓傳》下云「永元二年」,則其春者永元元年春也。今從《訓傳》。 |
64 ![]() | 和帝永元二年五月,副校尉閻礱《西域傳》作「閻槃」,今從《帝紀》。三年十二月,竇憲請立於除鞬為單于,宋由等以為可許。袁安獨上封事,上竟從憲策。《袁安傳》云:「憲請立左鹿蠡王阿脩為北單于,安以為不可,憲竟立右鹿蠡王於除鞬」。據此,則阿佟與於除鞬是二人。袁《紀》作「阿脩」,《南匈奴傳》止有右谷蠡王於除鞬,無阿佟名。今從之。袁《紀》又云:「宋由、丁鴻、尹睦以為阿脩誅君之子,又與烏丸、鮮卑為父兄之讐,不可立。南單于,先帝所置。今首破北虜,新建大功,宜令并領降衆」。與范《書》不同。又云「卒從安議」,蓋誤。今從《袁安傳》。六年正月,骨都侯喜殺南單于安國。《帝紀》在去年,誤。今從《南匈奴傳》。七月,班超斬尉犂王汎。袁《紀》,「汎」作「況」。今從《超傳》。 |
65 ![]() | 九年閏八月,樊調妻嬺袁紀「嬺」皆作「憑」。今從《皇后紀》、《梁竦傳》。越騎校尉趙世《西羌傳》作「趙代」。今從《帝紀》 |
66 ![]() | 十四年八月,班超至洛陽。九月,卒。《本傳》稱超十二年上䟽,十四年至洛陽。而妺昭上書曰:「延頸踰望,三年於今」。《注》引《東觀記》曰:「安息遣使獻大雀師子,超遣子勇隨入塞」。按《帝紀》,「十三年,安息國入貢」,袁《紀》載超書亦在十三年。今并置其書於此。袁《紀》又云「超到數月薨」,今從《本傳》。 |
67 ![]() | 安帝永初元年三月甲申,葬清河孝王、司空宗正護喪事《帝紀》書車騎將軍護葬。今從傳。 |
68 ![]() | 封鄧閶為列侯。袁《紀》前作「閶」,後作「闓」,蓋誤。十二月,詔鄧騭、任尚屯漢陽。《帝紀》在六月,今從《西羌傳》。三年六月,烏桓冦代郡、上谷。《紀》有《涿郡,傳》無之,今從《傳》。四年,鄧騭欲弃涼州虞詡言於張禹,以為不可。龐《參》《虞詡傳》,皆云四年,羌轉盛,故有棄涼州之畫。又于說鄧騭,則是騭未以喪罷以前明矣。而《虞詡傳》中言「詡辟太尉李脩府為郎中說李脩」,脩以五年正月方自光祿勲拜太尉。按袁《紀》,「四年春匈奴冦常山」下載騭欲棄涼州,詡說太尉張禹,又其語言小異於范《書》,此近得實,今從之。 |
69 ![]() | 五年三月,詔隴西徙襄武上云金城徙襄武」,此又云隴西徙襄武《紀》、《傳》皆然。或者二郡皆寄治於襄武歟? |
70 ![]() | 元初元年二月乙夘日,南地坼,三月癸亥,日食。《帝紀》:二月己夘日,南地坼。三月癸酉,日食。《本志》及袁《紀》皆云三月己夘日南地坼。按《長厯》是年二月壬辰朔無己。夘三月壬戌朔,癸酉十二日,不應日食,二月當是乙夘三月,當是癸亥。 |
71 ![]() | 十月,涼州刺史皮楊《紀》作「皮陽」,今從《西羌傳》。二年八月,詔「班雄屯三輔。《帝紀》:冬十月,遣任尚屯三輔」。按《西羌傳》,司馬鈞、龐參抵罪後,尚乃代雄屯三輔耳。 |
72 ![]() | 右扶風仲光,袁《紀》作「右扶風太守种暠」,今從范《書》。十月,龐參、梁慬下獄。馬融上書,《慬傳》曰:慬為度遼將軍。明年,安定、北地、上郡皆被羌冦,不能自立,詔慬發邊兵迎三郡吏民,徙扶風界。慬即遣南單于兄子優孤塗奴將兵迎之。既還,慬以塗奴接其家屬,有勞,輒授以羌侯印綬,坐專擅徴,下獄抵罪。明年,校書郎馬融上書,「訟慬與參」。按慬為度遼將軍在永初四年,徙三郡民在五年,參下獄在今年,不得云明年,融訟之也。疑《傳》誤。 |
73 ![]() | 以虞詡為武都太守。詡傳曰:「羌冦武都,太后以詡有將帥之略,遷武都太守」。又曰:「賊敗散,南入益州」。本紀:「元初元年,羌冦武都漢中」。據此,似詡以元初元年為武都太守也。然按《西羌傳》,龐參抵罪後,任尚屯三輔,時詡猶為懐令,說尚用騎兵。袁紀亦云懐令虞詡說,尚如范《書》所言。又云:「上問何從發此計?尚表之受於懐令。虞詡由是知名,遷武都太守」。以此驗之,當在龐參抵罪後也。 |
74 ![]() | 四年四月己巳,鮮卑連休等入冦。范《書鮮卑傳》上作「連休」,下作「休連」,今從上文。 |
75 ![]() | 十二月,大牛種封離等反。《西南夷傳》云五年叛,今從《帝紀》。五年八月,代郡鮮卑入冦,殺長吏,獨行傳云:元初中,鮮卑數百餘騎㓂漁陽,太守張顯率吏士追出塞,遥望虜營烟火,急趣之,兵馬掾嚴授慮有伏兵,苦諌止,不聴顯䠞,令進授,不獲已前戰,伏兵發,授身被十創,歿於陣,顯拔刄追散,兵不能制虜,射中顯主簿衛福、功曹徐咸遽趣之,顯遂墮馬,福以身擁蔽,虜并殺之。朝廷愍授等節,詔書襃歎,厚加賞賜。按元初凡六年,鮮卑不曽犯漁陽,殺長吏,惟是入代郡曾殺長吏。今疑此漁陽本是代郡史之誤也。 |
76 ![]() | 永寜元年春,北匈奴車師共攻殺後部司馬,《班勇傳》:元初六年,曹宗遣索班屯伊吾,後數月,北單于與車師後部共攻沒班。按《本紀》,永寜元年,車師後王叛,殺部司馬。《車師傳》亦曰:「永寜元年後,王軍就及毋沙麻反畔,殺後部司馬及敦煌行事」。蓋班以去年末屯伊吾,今春見殺,或今春奏事方到也。 |
77 ![]() | 建光元年,《陳禪傳》曰:北匈奴入遼東,追拜禪遼東太守,胡憚其威彊,退還數百里,禪不加兵,但使吏卒往曉慰之。單于隨使還郡,禪於學行禮,為說道義以感化之,單于懐服,遺以胡中珍貨而去,當在此年矣。又按北單于,漢朝所不能臣,未嘗入朝天子,安肯見遼東太守!此事可疑,今不取。 |
78 ![]() | 七月壬寅,馬英薨。傳作「䇿罷」,誤。今從紀。 |
79 ![]() | 九月戊子,幸衛尉馮石府,留飲十許日。袁《紀》曰:十二月丙申,乃還宮。今從《石傳》。 |
80 ![]() | 延光元年四月,龐奮斬姚光,收馮煥。《帝紀》:「建光元年四月甲戌,龐奮承偽璽書殺姚光」。《馮緄傳》亦云建光元年」。按《帝紀》,去年十二月髙驪圍玄莬,而《高驪傳》有姚光上言,蓋光實以延光元年被殺,《紀》、《傳》誤以「延」為「建」。又今年四月無甲戌。 |
81 ![]() | 三年三月,楊震上䟽曰:「去年十二月四日,京師地動。震傳作「十一月四日,按下文其日戊辰,十一月丙申朔,戊辰乃十二月四日也。 |
82 ![]() | 四年三月,立北郷侯懿。《東觀記》、《續漢書》作「北郷侯犢」。今從袁《紀》、范《書》。十月,閻崇屯平朔門。《宦者傳》作朔平門,今從《新紀》。 |
83 ![]() | 順帝永建元年八月,三公劾奏虞詡,詡上書自訟《詡傳》云:「帝省其章,乃為免司空陶敦」。按袁《紀》,孫程就國在九月,而敦免在十月,蓋帝由此知敦不直,因事免之。不然,何三府共奏而獨免敦也! |
84 ![]() | 孫程等就國,袁《紀》:秋七月,有司奏「浮陽侯孫程、祝阿侯張賢為司隷校尉。虞詡訶叱左右,謗訕火臣,妄造不祥,于亂悖逆。王國等皆與程黨,久留京都,益其驕溢。詔免程等,徙為都梁侯。程怨恨,封還印綬,更封為宜城侯」。范《書》孫程傳》亦云:「坐訟虞詡,訶叱左右就國」。按《虞詡傳》:「程言見用,上不以為怒」。《周舉傳》云:「程坐爭功就國」,今從之。 |
85 ![]() | 二年,帝設壇見樊英。英傳云:四年三月,乃設壇埸見英。黃瓊傳,李固勸書已云樊英設壇席,及瓊至,上䟽薦英,稱光祿大夫,則是瓊至之時,英已嘗設壇見之,而為光祿大夫矣。至三年旱,瓊復上䟽,若四年方設壇也。見英則都與瓊傳異,知其必不在四年也。 |
86 ![]() | 永和二年三月丁丑,郭䖍為司空。袁《紀》作「乾」,今從范《書》。五月,黃龍等九侯與宋娥更相賂遺發覺,並遣就國。《孫程傳》云:龍等誣罔曹騰、孟賁。按《梁商傳》,誣罔騰、賁者張逵等,非龍等也。 |
87 ![]() | 三年八月丙戌,令公卿舉武猛。《宦者傳》云:陽嘉中,詔舉武猛,良賀獨無所薦。按此詔蓋誤以永和為陽嘉也。 |
88 ![]() | 六年三月,武都太守趙沖擊鞏唐羌。《西羌傳》作「武威太守」,今從《帝紀》。《皇甫規傳》云:「與護羌校尉趙沖」。按《西羌傳》,沖時尚為太守,《規傳》誤也。 |
89 ![]() | 夏,鞏、唐羌冦北地。西羌傳作「罕種羌」,今從帝紀。漢安元年八月,張嬰詣張綱降。帝紀:「九月,張嬰冦郡縣」。又云:是歳嬰詣綱降。按張綱傳云「冦亂十餘年」,則非今年九月始冦郡縣也。袁《紀》置嬰降事於八月下十月上,今從之。 |
90 ![]() | 三年六月丙寅,立兠樓儲為南單于。袁《紀》,去年六月立兠樓儲為單于。今從范《書》。 |
91 ![]() | 建康元年八月,遣馮緄督州郡討賊。《帝紀》作「馮赦」,袁《紀》作「馮放」,皆誤。今據《緄傳》。 |
92 ![]() | 九月,皇甫規對策,梁冀忿之,遂廢於家,積十餘年。《規傳》云:沖、質之間,規對策免歸,積十四年。檢《帝紀》,此後別無舉賢良事,或者此時規舉賢良,其至對䇿時已在質帝世也,故云沖、質之間。自明年數至梁冀誅,亦整十四年也。 |
93 ![]() | 十一月,馬勉稱皇帝。《帝紀》:「永嘉元年三月,勉稱皇帝」。今據《滕撫傳》。永嘉元年,袁《紀》作「元嘉」,誤。 |
94 ![]() | 十一月丁未,趙序坐畏懦不進,詐増首級,棄市。《東觀記》曰:取錢縑三百七十五萬,今從《滕撫傳》。 |
95 ![]() | 金蛇輸司農。《种暠傳》云:二府畏懦,不敢按之。今從《杜喬傳》。桓帝建和元年六月,光祿勲杜喬為太尉。《帝紀》云「大司農《杜喬傳》,喬自司農累遷為大鴻臚,光祿勲乃為太尉。袁《紀》亦然。《荀淑傳》云:「光祿勲杜喬,舉淑方正」。今從之。七月,杜喬諫封梁冀等。《喬傳》此章在為太尉前,袁《紀》在為太尉後。今從袁《紀》。八月乙未,立皇后梁氏。《皇后紀》、袁《紀》皆云八月而無日。《帝紀》云七月乙未」。以長厯考之,七月戊申朔,無乙未。乙未,八月十八日也。《盖帝紀》脫「八月」字。 |
96 ![]() | 十一月,梁冀誣杜喬請按罪,太后不許。喬傳云䇿免而已,喬前已免官,傳誤也。 |
97 ![]() | 元嘉元年四月己丑,上微行,私幸河南尹梁胤府舍。袁《紀》作「梁不疑府」,今從范《書》。 |
98 ![]() | 二年正月,敦煌太守馬逹《車師傳》作「司馬逹」,今從《于闐傳》。永壽元年秋,南匈奴左薁鞬臺耆、且渠伯徳等反。《帝紀》作「左臺」,且渠伯徳等叛。今從《張奐傳》。 |
99 ![]() | 二年七月,李膺為度遼將軍。袁《紀》:「延熹二年六月,鮮卑㓂遼東,度遼將軍李膺擊破之」。今從范《書》。 |
100 ![]() | 十二月,封梁不疑子馬梁胤子桃為侯。袁《紀》:馬桃封在建和元年。「馬」作「焉」。「桃」作「祧」,今從范《書》。 |
101 ![]() | 三年十一月,司徒尹頌薨。袁《紀》在六月。今從范《書》。延熹元年五月,梁冀殺陳授,帝由此發怒。袁《紀》曰:冀以私憾專殺議郎邴尊,上益怒之。今從范《書》。 |
102 ![]() | 十二月,陳龜為度遼將軍。按《匈奴傳》,每除度遼將軍輒書之,此陳龜及前李膺、後种暠皆不紀,一時既不當有兩官,今約其事,分著前後。 |
103 ![]() | 詔遣南單于車兒還庭。袁《紀》:元康元年四月,中郎將張奐以車兒不能治國事,上言更立左鹿蠡王都紺為單于,詔不許。范《書匈奴傳》在延熹元年,今從之。 |
104 ![]() | 二年七月,黃門令具瑗《宦者傳》作中常侍,今從梁冀傳。八月,陳蕃薦徐穉等。范《書徐穉傳》云:延熹二年,尚書令陳蕃、僕射胡廣等上䟽薦穉。袁《紀》:五年,尚書令陳蕃薦五處士。按二年,胡廣已為太尉,五年,蕃已為光祿勲,今置在二年。從范《書》,去廣名從袁《紀》。楊秉按單超兄子,匡坐論作左校,叔孫無忌冦暴,徐兖第五種坐徙朔方。《楊秉傳》作「超弟」,《宦者傳》作「弟子」,今從《第五種傳》。范《書》,李雲死在延熹三年春,袁《紀》在二年秋。按《楊秉傳》:「三年,坐救雲,免歸田里,其年冬,復徴,拜河南尹,坐單匡使客,任方刺衛羽,繫獄亡走,論作左校」。《第五種傳》:匡遣客刺羽,超積忿,以事陷種」。若如范《書》,則雲死時單超已卒,何得更能陷種!又雲書所論者立鄧后與封五侯事,皆在二年,袁《紀》似近之。《種傳》又云:衛羽為種說叔孫無忌、無忌率其黨與三千餘人降」。按《帝紀》:「延熹三年十一月,無忌攻殺都尉侯章」。又,臧旻訟種書,稱「種所坐盜賊公負,筋力未就」。然則種必不能降無忌,此說妄也。 |
105 ![]() | 三年正月,左回天具,獨坐徐臥,虎唐雨墮太子賢注范《書》「雨墮」作「兩墮」,云謂隨意所為不定也。諸本「雨」或作「兩」。按雨墮者,謂其性急暴如雨之隨,無有常處也。 |
106 ![]() | 四年二月,种暠為司徒。袁《紀》在去年。按祝恬薨後有盛允,允免,暠為司徒,相去半年,袁《紀》誤也。今從范《書》。 |
107 ![]() | 五年十月,度尚為荊州刺史,馮緄討武陵蠻,《帝紀》:「三年十二月,武陵蠻冦江陵,車騎將軍馮緄討,皆降散。荊州刺史度尚討長沙蠻,平之」。此事當在今年三年,重出,誤也。七年二月丙戌,黄瓊薨。范《書》:四年,瓊免司空,至七年卒。袁《紀》:七年,瓊以太尉薨。范《書》:楊秉五年代劉矩為太尉。袁《紀》,此年瓊卒,秉乃為太尉。今從范《書》。 |
108 ![]() | 十二月,誅冦榮。袁《紀》置此事於延熹元年。按范《書》榮傳》云延熹中被罪。榮書又云遇罰以來,三赦再贖,不知榮死果在何年。按襄措竇武上書,皆言梁、孫冦鄧之誅。今置於此。 |
109 ![]() | 八年正月,楊秉劾奏宦官。楊秉傳:南巡之明年,秉劾侯覽,則是在此年矣。宦者傳,韓演奏具瑗,瑗坐奪國為郷侯。與秉傳所云削瑗國,共是一時事明矣。而袁紀載在去年春,與范不同,今從范書。五月,張磐㑹赦,不肯出獄。按張磐㑹赦得原。檢帝紀此後未有赦,不知㑹何赦也。六年三月赦前此二年。永康元年六月赦,後此二年。今從帝紀。 |
110 ![]() | 九年七月,富賈、張況、《陳蕃傳》作「張汜」,謝承《書》作「張子禁」,今從《岑眰傳》。張儉舉奏侯覽,袁《紀》:儉行部至平陵,逢覽母,儉按劔怒曰:「何等女子干督郵,此非賊邪!」使吏卒收覽母,殺之,追擒覽家屬賔客死者百餘人,皆僵尸道路,伐其園宅,井堙木刋,雞犬器物,悉無餘類。《苑康傳》亦云:「張儉殺侯覽母」。按其宗黨,或有迸匿太山界者,康窮相收掩,無得遺。脫覽大怒之,徴詣廷尉,坐徙日南」。按《侯覽傳》云:「覽喪母還家」。《陳蕃傳》云:「翟超沒入侯,覽財産,坐髠鉗」。皆不云儉殺其母。若果殺之,則苑康不止徙日南也。《侯覽傳》又云:「建寜二年喪母」。蓋以誅黨人在其年,致此誤耳。 |
111 ![]() | 成瑨等下獄,陳蕃、劉茂共諌請之。陳蕃傳又有司徒劉矩。按時胡廣為司徒,非矩也。 |
112 ![]() | 襄楷上䟽曰:「前年冬,竹栢傷枯,《帝紀》此年十二月書洛城傍竹栢枯傷」,誤也。司隷李膺,促捕張成,《黨錮傳》云:膺為河南尹。按膺此事,非作尹時也。 |
113 ![]() | 牢脩上書誣告李膺等。袁《紀》作「牢順」,今從范《書》。 |
114 ![]() | 陳蕃上書極諌,帝策免之。袁《紀》,李膺下獄在九月。范《書》,蕃免在七月。《蕃傳》上書極諌,曰:「膺等或禁錮閉隔,或徙死非所云云。按膺等赦出在明年六月,再下獄死,徙在建寜二年十月。蕃既以此年七月免,則《蕃傳》所云,疑非蕃書也。又袁《紀》無陳蕃免事。靈帝即位,以太尉陳蕃為太傅。按蕃免後有太尉周景。蓋袁《紀》誤也。 |
115 ![]() | 永康元年五月,竇武上䟽曰:「今臺閣近臣尚書朱㝢等,《武傳:武上䟽曰:今臺閣近臣尚書令陳蕃、僕射胡廣、尚書朱㝢等。按:蕃、廣時不為令僕,故去之。 |
116 ![]() | 六月,黨人書名三府,《帝紀》於去年冬書李膺等二百餘人受誣為黨人,並坐下獄,書名三府」。按:陳蕃以訟李膺免,即膺等下獄已在前後,遇赦方得書名三府,則帝紀》所紀為兩無所用,故去之。又故書三府為王府,劉攽曰:當為三府。 |
117 ![]() | 十二月,迎解瀆亭侯宏,時年十二。范《書》云:即帝位,年十二。袁紀初立為嗣,詔書云年十有二。建寜二年誅黨人時,云年十四。袁《紀》是也。 |
118 ![]() | 靈帝建寜元年正月壬午,竇武為大將軍。袁《紀》:延熹九年四月戊寅,特進竇武為大將軍。武移病固讓,至于數十,不許。范《書》在今年二月壬午。《武傳》為大將軍亦在迎立靈帝後,今從之。 |
119 ![]() | 陳蕃為太傅,《帝紀》拜蕃太傅在即位後,傳在前,縁有蕃責尚書等語,故知從傳是也。九月辛亥,朱瑀盗發竇武奏。范《書帝紀》作「丁亥」,袁《紀》作「辛亥」。按長厯是年九月乙巳朔,無丁亥。今從袁《紀》。 |
120 ![]() | 陳蕃聞難,將官屬諸生拔刄突入承明門,袁紀:蕃到承明門,使者不納,曰:「公未被詔召,何得勒兵入宫!」蕃曰:趙鞅專兵向宮,以逐君側之惡,《春秋》義之。有使者出開門,蕃到尚書門正色云云。今從范《書》。 |
121 ![]() | 王甫使劒士收蕃,送北寺獄,范《書蕃傳》曰:蕃拔劒,叱甫甫兵不敢近,乃益人圍之數十重,遂執蕃送獄。今據袁《紀》。 |
122 ![]() | 二年四月壬辰,青蛇見御坐。癸巳,大風,雨雹。《帝紀》:建寜二年四月癸巳,大風雨雹」。《楊賜傳》:「熹平元年,青蛇見御坐」。《續漢志》:熹平元年四月甲午,青蛇見御坐。袁《紀》:「建寜二年四月壬辰,青蛇見。癸巳,大風」。按《張奐傳》,論陳、竇薦王、李,與袁《紀》相應,今從之。 |
123 ![]() | 九月,郭泰聞黨人死,私為之慟曰:「漢室滅矣!」范《書》以泰此語為哭陳、竇,袁《紀》以為哭三君、八俊,今從之。 |
124 ![]() | 中常侍袁赦、袁《紀》作「袁朗」,今從范《書》袁隗傳》。熹平元年五月,曹節等欲别葬竇太后,陳球下議,太尉李咸上䟽。袁《紀》云:河南尹李咸執藥上書曰:「昔秦始皇幽閉母后,感茅焦之言,立駕迎母,供養如初。夫以秦后之惡,始皇之悖,尚納直臣之語,不失母子之恩,豈況皇太后不以罪歿,陛下之過有重始皇!臣謹左手齎章,右手執藥,詣闕自聞。如遂不省,臣當飲鴆自裁,下覲先帝,具陳得失」。章省上感其言,使公卿更議廷尉陳球乃下議。與范不同。今從范《書》。 |
125 ![]() | 七月,有人書朱雀闕,言「天下大亂,曹節、王甫幽殺太后。舊云常侍侯覽多殺黨人。按侯覽已死,恐誤。今去之。 |
126 ![]() | 十二月,袁隗為司徒。袁《紀》在四年。今從范《書》。三年三月,嗣中山穆王暢薨,無子,國除。《本傳》云子節王稚嗣,無子,國除。與《帝紀》異,未知孰是,又不知稚薨在何年。今且從《帝紀》。 |
127 ![]() | 六年四月,旱,蝗。三公條奏長吏苛酷貪汚者,陽球坐嚴酷徴詣廷尉。《本傳》司空張顥條奏。按顥,光和元年為太尉,未嘗為司空。球,光和元年陷蔡邕時已為將作大匠,不知被徵果在何年,唯熹平五年、六年大旱,故附於此。 |
128 ![]() | 光和元年九月,司空來豔薨。袁《紀》云:豔以久病罷。今從范《書》。二年三月,袁滂免,劉郃為司徒。袁《紀》:「二月丁巳,滂免」。「劉郃」作「劉邵」。今從范《書》。四月辛巳,陽球奏收王甫,下獄死。曹節見磔甫屍,道次抆淚曰:「我曹自可相食!」袁《紀》云:球㑹虞貴人葬,還入夏城門,曹節見謁於道旁,球大罵曰:「賊臣曹節」。節收淚於車中而有是語。今從范《書》。 |
129 ![]() | 三年十二月己巳,立何皇后。袁《紀》在十一月,今從范《書》。帝問侍中任芝、樂松:范《書》云:中常侍樂松。松本鴻都文學,必非中常侍。袁《紀》云侍中,今從之。 |
130 ![]() | 四年九月,劉寛免許君為太尉。袁《紀》:「十月,許郁坐辟召錯繆,免。楊賜為太尉」。今從范《書》。 |
131 ![]() | 閏月,楊賜免。十月,陳耽為司徒。袁《紀》:「三年閏月,楊賜久病罷。十月,陳耽為司徒」。蓋誤置閏于去年。按《長厯》此年閏十月,以袁《紀》考之,閏九月為是,恐長厯差一月。今從《范書帝紀》。五年正月,陳耽上言:《劉陶傳》:光和五年,以謡言舉二千石,耽與議郎曹操上言,按耽已為司徒,不應與議郎同上言。王沈《魏書》曰:是歳以災異博問得失,太祖因此上書切諫」,不云與耽同上言也。今但云陳耽。 |
132 ![]() | 六年冬,《本紀》云大有年。按今夏大旱,縱使秋成,亦不得為大有年,今不取。張角置三十六方。袁《紀》作「坊」,今從范《書》。 |
133 ![]() | 中平元年春,濟南唐周告張角反袁《紀》云「濟隂人唐客」,今從范《書》。車裂馬元義。袁《紀》曰:「五月乙夘,馬元義等於京都謀反,伏誅」。今從范《書》。 |
134 ![]() | 二月,角自稱天公將軍,角弟寳稱地公,將軍寳弟梁稱人公將軍。司馬彪九州春秋云:角弟梁,梁弟寳。袁《紀》云「角弟良寳。今從范《書》。 |
135 ![]() | 張鈞上書請斬十常侍。范書《宦者傳》上列常侍十二人名而下云十常侍,未詳。七月,巴郡張脩反。范《書靈帝紀》有此張脩、陳壽《魏志》張魯傳》有劉焉、司馬張脩」、劉艾《典略》有漢中張脩」,裴松之以為張脩應是張衡」,非《典略》之失,則傳寫之誤。按《魯傳》云:祖父陵、父衡皆為五斗米,道衡死,魯復行之。劉焉司馬張脩與魯同擊漢中,魯襲殺脩,非其父也。今此據范《書》。 |
136 ![]() | 十二月,王允下獄,袁隗、楊賜上䟽請之。允《傳》云:太尉袁隗、司徒楊賜。按隗賜時皆不為此官,恐誤。 |
137 ![]() | 三年二月,趙忠為車騎將軍,傅爕出為漢陽太守。袁《紀》在明年九月,今從范《書》。 |
138 ![]() | 四年四月,傅爕戰殁。袁《紀》在明年五月,今從范《書》。十月,長沙賊區星。范《書》作「觀鵠」,今從陳壽《吳志》。五年三月,益州刺史郤儉、范《書》作「郗儉」,今從《陳壽《蜀志》。南匈奴右部䤈落攻殺單于羌渠。《帝紀》:休、屠各胡攻殺并州刺史張懿,遂與南匈奴左部胡合,殺其單于。今從《匈奴傳》。 |
139 ![]() | 八月,置西園八校尉。范書《袁紹傳》:紹為佐軍校尉。《何進傳》「淳于瓊為佐軍校尉。今從樂資《山陽公載記》。 |
140 ![]() | 十月甲子,帝講武問盖勲。勲傳云:勲時與宗正劉虞、佐軍校尉袁紹同典禁兵,勲謂虞紹云云。按虞於匈奴未叛之前已為幽州牧,又宗正非典兵之官,今除之。 |
141 ![]() | 六年四月,劉虞為太尉。袁《紀》:三月己丑,光祿劉虞為司馬,領幽州牧。今從范《書》。戊午,皇子辯即位,年十四。《帝紀》云「年十七」,張璠《漢紀》曰「帝年十四」,今從之。中常侍郭勝,《元紀》作「郭脉」,《九州春秋》作「郎勝」,今從《何進傳》。 |
142 ![]() | 六月辛亥,董后暴崩。《九州春秋》曰:太后憂懼,自殺。今從《皇后紀》。七月,皇甫嵩從子酈。袁《紀》作「從子邐」,今從范《書》。 |
143 ![]() | 何進召董卓。進傳曰:召卓屯闗中上林苑。按時卓已駐河東,若屯上林,則更為西去,非所以脅太后也。今從卓傳。 |
144 ![]() | 袁術燒南宮青●門,何進傳作九龍門,今從袁紀。十月,白波賊冦河東,帝紀:「五年九月,南單于叛,與白波賊冦河東」。按匈奴傳,帝崩之後,於扶羅乃與白波賊為冦。紀誤,今從傳。 |
145 ![]() | 十二月,尚書武威周毖、城門校尉汝南伍瓊、范《書》云:吏部尚書漢陽周珌、侍中汝南伍瓊,袁《紀》作侍中周珌,今從《魏志》及《英雄傳》。 |
146 ![]() | 孔伷為豫州刺史,「九州,春秋》作「孔胄」,今從《董卓傳》。韓馥聴袁紹舉兵,范《書》、《魏志》俱有此事。范《書》在舉兵之後,《魏志》在舉兵之前,若在舉兵後,時紹已為盟主,馥何敢禁其發兵!若在舉兵前,則近是也。今從《魏志》。 |
147 ![]() | 資治通鑑考異》卷二 |
URN: ctp:ws535096
Enjoy this site? Please help. | Site design and content copyright 2006-2025. When quoting or citing information from this site, please link to the corresponding page or to http://ctext.org. Please note that the use of automatic download software on this site is strictly prohibited, and that users of such software are automatically banned without warning to save bandwidth. 沪ICP备09015720号-3 | Comments? Suggestions? Please raise them here.Do not click this lin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