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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宋史紀事本末 |
條件: 提到「王安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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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七茶鹽榷罷》
9 ![]() | 神宗熙寧二年四月,以薛向為江、浙、荊、淮發運使。時範祥卒,以向繼領其事。向請兼以鹽易馬,王安石時令群牧,主其說,請久任向。會淮南轉運使張靖言向壞鹽法,且有欺隱。帝召向與靖對,錢公輔、范純仁皆言向罪。安石排群議,抵靖於法,以向代之。向請即永興軍置賣鹽場,以邊費錢十萬緡儲永興,為鹽鈔官本,官自鬻之,而罷通商。從之。 |
11 ![]() | 八年十二月,更定解池鹽鈔法。自薛向立鹽鈔本,其後多虛鈔,而鹽益輕。至是,多言官賣不便,乞通商。王安石主提舉張景溫之言,至課民買官鹽,隨貧富作業為多少之差。買賣私鹽,聽人告,以犯人家財給之。買官鹽食不盡留經宿者,同私鹽法。於是民間騷怨,鹽鈔舊法,每席六緡,至是三緡有餘,商不入粟,邊儲失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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