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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清史稿 |
條件: 提到「文淵閣大學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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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九十七》
29 ![]() | 十一年,御史楊開鼎劾南河河道總督白鍾山河決匿災不報,命高斌往江南會總督尹繼善按治,白鍾山坐奪官。疏言:「淮、黃二瀆,每年伏秋水漲,以老壩口水志為準則。乾隆七年最大,水志連底水一丈四尺七寸,當以此較量每年水勢。各處閘壩開閉,應以就近石工水漲尺寸為度。」運河水漲,又命高斌往勘。疏陳培六塘河謝家莊、龍溝口諸處堤堰,濬中墩河、項家沖東門河;又疏請豁免海州、沭陽、贛榆諸縣逋賦,及板浦、徐瀆、中正、莞瀆、臨洪、興莊諸場折價帶徵銀:並從之。高斌嘗謂黃水宜合不宜分,清水宜蓄不宜洩,惟規度湖河水勢,視其縮盈以定蓄洩,方不至泛溢阻礙為民害。諸所籌畫,皆可循守。十二年三月,授文淵閣大學士。四月,命往江南同河道總督周學健督理防汛。五月,直隸水利工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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