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钦定四库全书》 |
2  |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一百六十一 |
3  | 经籍考》 |
4  | 史。 |
5  | 等谨案:马端临《通考史部有正史、编年起居注、杂史、传记、伪史、霸史、史评、史钞、故事、职官、刑法、地理、时令、谱牒、目録共十四门,本《隋史艺文志》旧法。叄以宋中兴以前诸志而为之,分类亦为确当。今续马氏之书悉仍其目,惟起居注则改为诏令奏议》,《伪史霸史》则改为《载记》。谨从《四库全书》之例,稍为变通云。 |
6  | 史 |
7  | 《宋史艺文志》:正史类五十七部,四千四百七十三卷。辽、金、元三史不立《艺文志》,㪚见各纪。𫝊中《明史艺文志》正史类一百十部,一万二百三十二卷。宋 |
8  | 熊方《补后汉书年表》十卷方字广居,丰城人,官澧州司户参军,自名其堂曰补史。 |
9  | 熊方进《书表畧》曰:明爻象《彖》之原,乃可学《易》,识《风》、《雅》、《颂》之㫖,始与言诗总之,必有宗主之各有体。惜东京之再造,痛信史之未成。蔚宗之思虽精,俄乖素志。刘昭之业未广,不及表年,譬为山而或亏。一篑效炼石而欲补高。天人异志,同世殊事,合求义例,于班固不减前篇。较兴废于西京,岂慙后作。谨集补《后汉年表》十卷,随表投进。 |
10  | 朱彝尊曰:范氏后汉书》无志,梁刘昭序。司马彪《续汉书八志注之无表,宋熊方补之。方之经进表列,衔称右廸功郎,前权澧州司户参军,表外兼有序状,盖思陵朝所进也。余尝憾南北国子监本《范史》,于《本纪》后杂以司马氏八志,观者不察,误以为即范氏史。每著书引证,辄指为《后汉志》云云。是何异以李丙、张甲之性情寄王乙、赵丁之躯体乎?故尝持论,谓宜雕《范史》于前,而以《司马志》列其后,并以熊氏年表》附之,庶成一代完书也。 |
11  | 等谨案《四库全书正史》一门,凡注释音义,校正字句,以及缀拾遗阙,辨证异同,足与正史相辅者,即附于本书之后。如熊方补《后汉书年表》之类是也。今《续通考》则自《史记》以下至《五代史》俱不容赘入,而熊方是书,亦无可附,即从《四库全书》之例,载入《正史门》。其先后以作者时代为序,方为南宋初人,故首列于此。 |
12  | 洪遵订正史记真本凡例》一卷 |
13  | 遵字景严,鄱阳人。皓仲子,官至同枢宻院事。諡文安。刘辰翁《班马异同评》三十五卷。 |
14  | 辰翁,字㑹孟,庐陵人。景定间,廷试对䇿,忤贾似道,置丙第,以亲老请掌濓溪书院。宋亡后,隠居以终。杨士竒䟦曰:《班、马异同》三十五卷相传出于须溪观,其评泊批㸃,臻极精妙,信非须溪不能。而《文献通考》载为倪思所撰,岂作于倪,而评泊出于须溪耶? |
15  | 等谨案,马端临《通考》载《班马异同》三十五卷,实据陈振孙《直斋书録解题》,以为倪思所撰,使或出于辰翁,则陈振孙时亦不得先为著録。盖倪思有《班马异同》一书,而辰翁评之。特以所评旧无専刻,仅附倪思书以行,故有疑《班马异同》,即为辰翁所作者杨士竒䟦语,亦后两持不决。今《四库全书》定为刘辰翁《班马异同评》三十五卷,又倪思《班马异同,马氏收入史评门。考思原书,本较《史》、《汉》之异同,宜与正史相附。故辰翁是书亦即附入正史门内,《三国志辨误》一卷。 |
16  | 不著撰人名氏。 |
17  | 等谨案:是书皆辨陈寿《三国志》及裴松之注之误。书中于是字皆缺笔,疑宋之遗民为端宗讳也。今据《四库全书》列于宋人之末。 |
18  | 元 |
19  | 《宋史》四百九十六卷,托克托等奉勅撰。托克托字大用,以䕃官提举司,歴太师、右丞相。 |
20  | 王圻曰:初元,世祖立国史院,首命王鹗修辽、金二史。宋亡,又命史臣通修三史。延佑、天厯之间,屡诏修之,以义例未定,竟不能成。顺帝至正三年,命托克托为都总裁,特穆尔逹实、张起岩、欧阳𤣥、吕思诚、揭傒斯为总裁官修之。或欲如晋书例,以宋为世纪,而辽、金为载纪。或又谓辽立国先于宋五十年,宋南渡后,常称臣于金,以为不可待制王理者,著《三史正统论》,欲以辽金为北史。太祖至靖康为宋史,建炎以后为南宋史》,一时持论不决,诏辽、宋、金各为史,凡再閲嵗,书成,上之举例,论赞表奏,多𤣥属笔云。 |
21  | 等。谨案:《宋史总目题《本纪》四十七,《志》一百六十二、《表》三十二、《列传》二百五十五。今考《宋史》卷四百七十八至卷四百八十三,实为《世家》六卷,而总目未列,盖偶遗也。 |
22  | 《辽史》一百十六卷。托克托等奉勅撰。 |
23  | 《金史》一百三十五卷托克托等奉勅撰。 |
24  | 顾炎武曰:「《金史》大扺出刘祁《元好问》之笔,亦颇可观。然其中多有重见而涉于繁者。 |
25  | 明 |
26  | 《元史百十二卷宋濓等奉勅撰。濓见《经类。 |
27  | 黄虞稷曰:洪武二年,诏宋濓王禕等修元史》,凡《本纪》三十七、志五十二表六、列传六十三、通一百五十八卷。三年,儒士欧阳和等采摭元统以后事实还朝,仍命濓禕等续修,増本纪》十,《志》五、《表》三、《列传三十六,凡前书未备者,悉补完之。 |
28  | 顾炎武曰:《元史》不出于一人之手。宋濓序云:洪武元年十二月,诏修元史,臣濓臣禕总裁。二年二月丙寅开局,八月癸酉书成,《纪》三十七,志五十二,表六,传六十三。顺帝时无实録,可徴因未得为完书,复诏仪曹遣使行天下。其渉于史事者,令郡县上之。三年二月乙丒开局,七月丁亥,书成,纪十,志五,表三,𫝊三十六。凡前书有所未备者,颇补完之。总裁仍濓、禕二人。而《纂録》之士,独赵埙终始其事。然则《元史》之成,虽不出于一时一人,而宋王与赵亦难免踈畧之咎矣。洪武中,尝命解缙修正《元史舛误》,其书留中不传。 |
29  | 等,谨案:《元史本纪》有脱漏月者,《列传》有重书年者,有一人两𫝊者。《天文志》既载月五星凌犯,而《本纪》复详书之,不免重出。志末云,馀见本纪,亦非体。又诸志皆案牍之文,并无熔笵,俱详见顾炎武《日知録》中。 |
30  | 许相卿《史汉方驾》三十五卷 |
31  | 相卿,字台仲,海宁人。正徳进士,官兵科给事中。等谨案:相卿是书,因倪思班《马异同》原本稍为厘订,改题此名。《陈胜》、《英布》二传,《思书偶遗,此补缀所阙。他如《卫青、霍去病传》、《附録》诸将,《汉书》别自立传,与《史记》文不相袭者,思书删去。此皆缀拾所遗。其先后次第改从司马贞索。隠亦稍更其序。又相卿以《史》、《汉》相同者直书行中,不同者分行夹注。凡《史记》有而《汉书》无者,偏列于右。《汉书》有而《史记》无者,偏列于左,条理井然,较思书为胜。 |
32  | 郝敬《史记𤨏𤨏》二卷 |
33  | 敬见经类。 |
34  | 程一枝《史诠》五卷 |
35  | 一枝,字巢父,休寜人。 |
36  | 等谨案郝敬《史记》𤨏𤨏,则取《史记疑义,畧为考证,注释。程一枝史诠》则専释《史记》字句,校考诸本,颇有发明。均为注释《史记》之书,故附列于此。项梦原《宋史偶识》三卷。 |
37  | 梦原字希宪,秀水人。万厯进士,官至刑部郎中等。谨案:凡考注一代之史者,非淹贯全书,则不能论著。故自《宋史》以后,撰述者寥寥,所録亦无多云。 |
38  | 等又案:王圻《续通考》所载正史、编年》等类,或歴考史传,而未见其人。或有其人,而未传其书。至于门类参差,时代倒置者,更不可悉数。今从《四库全书》之例,更定采録后仿此。 |
39  | 右正史。 |
40  | 《宋史艺文志》:编年类一百五十一部,一万五百七十五卷。 |
41  | 辽、金、元三史不立《艺文志》,㪚见各纪传中。《明史艺文志》《编年》附正史类。 |
42  | 宋 |
43  | 尹洙《五代春秋》二卷 |
44  | 洙,字师鲁,河南人。天圣进士,以荐为馆阁校勘,累迁右司諌、知渭州,兼领泾原路经畧公事,以争永乐城事徙庆州,复为董士亷所讼,贬崇信军节度副使,监均州酒税,卒。 |
45  | 等谨案:是书体用编年,所载自梁开平元年迄周显徳七年,郑樵《通志畧》作二卷,与今本合,而马考无之。盖洙是书已载入所作《河南集》中,此其别行之本也。以其初本自为一书,故仍补入王益之《西汉年纪》三十卷。 |
46  | 益之,字行甫,金华人。官大理司直。 |
47  | 等谨案:益之是书《自序》称《年纪》三十卷,《考异》十卷,《鉴论》若干卷。今《永乐大典》中独存《年纪》三十卷,而《考异》则㪚附《年纪》各条之下,殆后人离析其文欤?又序称自髙祖迄王莽之诛,而今本终于平帝居摄,且其文或首尾不完,中间亦有脱佚。盖编入《永乐大典》之时,已残缺矣。又益之所著《汉官总録》职源》已见《马考,而是书独遗。今据《四库全书》补入江贽《少微通鉴节要》五十卷。 |
48  | 贽,崇安人。致和中,太史奏少微星见,特举遗逸不起,赐号少微先生。 |
49  | 陆唐老増节音注资治通鉴》一百二十卷。唐老,㑹稽人。淳熈中进士第一。 |
50  | 刘时举《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十五卷时举里贯无考。 |
51  | 朱彛尊曰:宋《中兴通鉴》一十五卷,通直郎国史院编修官刘时举编。史嵩之丧父,以右相起复时举为京学生,与王元野、黄道等九十四人上书争之,是亦慷慨之士也。观者嫌其太畧,然以视王宗沭、薛应旗所撰,则条理过之矣。 |
52  | 等谨案:时举是书所记,始高宗建炎元年迄寜宗嘉定十七年,当成于理宗之世。而书末附论称理宗云云,似非时举原文,谨附识备考王应麟《通鉴地理通释》十四卷。 |
53  | 应麟见经类》 |
54  | 金履祥《通鉴前编》十八卷,《举要》三卷 |
55  | 履祥见经类。 |
56  | 本传畧曰:履祥尝谓司马文正公作《资治通鉴》,秘书丞刘恕为《外纪》以记前事,不本于经,而信百家之说,是非谬于圣人,不足传信。自帝尧以前,不经夫子所定,固野而难质。夫子因鲁史以作《春秋》王朝列国之事,非有玉帛之使,则鲁史不得而书,非圣人笔削之所加也。况左氏所说,或阙或诬,凡此类皆不得以壁经为辞,乃用邵氏《皇极经世》厯胡氏皇王大纪》之例,损益折一,以《尚书》为主,下及《诗》、《礼》、《春秋》,旁采旧史诸子,表年系事,断自唐、尧以下,接于《通鉴》之前,勒为一书。凡所引书,辄加训释以裁正其义,先儒多所未发。既成,以授门人许谦曰:二帝、三王之盛,其言懿行,宜后王所当法,战国申、商之术,其苛法乱政,亦后王所当戒,则是编不可以不审也。 |
57  | 等。谨案金履祥自撰《后序》,谓既编《年表》,例须表题,故别为《举要》三卷。原本凡所引经传、子史之文,皆作大书。惟《训释》及《案语》则以小字夹注,附缀于后。其后浙江重刻之本,列《举要》为纲,以经、传、子史」之文为目,而训释仍错出其间。又或以此书冠于《通鉴纲目》之首,题曰《通鉴纲目前编》,乃后来所改名,并非其旧。 |
58  | 《宋史全文》三十六卷 |
59  | 不著撰人名氏。 |
60  | 等谨案:旧本题曰《续通鉴长编》,而以李焘进《长编表》冠之于前。考焘成书在孝宗时所録止及北宋。此书实载南宋一代之事,其非出焘手明甚乂。每卷标题,皆有宋史全文」四字。其书自建隆以迄咸淳,用编年之体以次排纂。 |
61  | 《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十八卷 |
62  | 不著撰人名氏。 |
63  | 等谨案:旧本题「朝㪚郎尚书礼部员外郎兼国史院编修官李焘经进」。考《宋史艺文志》及焘本传,惟载所著《续通鉴长编》,无此书之名。此书所记皆北宋事体例,与《宋史全文约畧相似,而阙漏殊甚,盖当时麻沙坊本。 |
64  | 《两朝纲目备要》十六卷 |
65  | 不著撰人名氏。 |
66  | 等谨案,是书所纪,自宋光宗绍熈元年迄宁宗嘉定十七年事迹,诸家书目皆不著録,世罕传本。惟见于《永乐大典》者,尚首尾完具。今厘定为十六卷云。 |
67  | 《宋季三朝政要》六卷 |
68  | 不著撰人名氏。 |
69  | 等谨案:是书卷首题词,称理宗国史为元载入北都,无复可考。故纂集理、度二朝及㓜主本末,附以广益二王事。其体亦编年之流,盖宋之遗老所为也。 |
70  | 元。 |
71  | 胡三省《资治通鉴音注》一百九十四卷 《资治通鉴释文辨误》十二卷 |
72  | 三省,字身之,天台人,宋寳佑进士,官至朝奉郎。终元代,隠居不仕。 |
73  | 等谨案:《三省音注自序畧》曰:「是书依陆徳明《经典释文》厘为广注九十七卷,著论十篇。自周迄五代,畧序兴亡,大致以考异及所注者㪚入《通鉴》各文之下,厯法天文,则随《目録》所书而附注焉。凡记事之本未地名之同异,州县之建置、离合制度之因革损益,悉䟽其所以然。若释文之舛谬,悉改正之。别著《辨误》十二卷。《序畧》曰:「《通鉴释文行世有史照本,有公休本,史照本、冯时行为之序。公休本刻于海陵郡,斋前无序,后无跋。又有成都曹氏版号龙爪,《通鉴要之海陵释文龙爪注大同小异,皆蹈袭史照,而伪谬相传。海陵本乃托之公休,以欺世适,所以诬玷公休,此不容不辨也。三省史失其传,据其自序,盖在世祖至元二十二年也。 |
74  | 陈桱《通鉴续编》二十四卷 |
75  | 桱,字子经,奉化人。流寓长洲。官至翰林学士等。谨案:桱以司马光《通鉴》、朱子《纲目》并终于五代,其周威烈王以上虽有金履祥前编,而亦断自陶、唐,因著此书,首述盘古至高辛氏为一卷。次摭契丹在唐及五代时事为一卷,馀皆宋事。自太祖迄二王,其书全仿《纲目》之例,而以《通鉴》、《续编》为名,非其实也。 |
76  | 何中《通鉴纲目测海》三卷 |
77  | 中字太虚,一字飬正,抚乐人,事迹具《元史儒学》。𫝊中《自跋》曰:朱子作《纲目》《续春秋》,然其间书法可啇略者犹多。间附已意,辑成《纲目测海》三卷。察罕《帝王纪年纂要》一卷。 |
78  | 罕,解州人。官平章事。 |
79  | 邵逺平曰:察罕,西域博勒和城人,生于猗氏县。皇庆元年,平章政事乞归,居徳安白云山,别墅以白云翁自号,尝著《帝王纪年》一书,程钜夫为之序曰:史莫信于书,《春秋》莫博于迁,《史记》后之稽古者舍,此何以哉?然孔子断自唐虞,信而足徴司马,乃上述黄帝以来,又逺详其世次,先儒固尝疑之。至于诸家编纪,沿袭舛讹,莫相统一,皆好博之流弊也。后惟康节《经世书》以厯纪之始,明白可信。平章白云翁信道,笃学博观,约取政事馀暇,取诸家纪载《集正》之一,以经世为凖名。厯代帝王纪年纂要》,亦上及羲、农者,备博覧而已。夫信孔子者莫若康节,信康节者莫若白云。然则后之信白云者,端在此编矣。 |
80  | 等,谨案察罕成。此书在皇庆元年至明景泰中,翰林侍讲学士黄谏复为补辑,惟改原本。每代下至延佑戊午若干年为下至洪武戊申若干年,及补入元代诸帝纪年尔。 |
81  | 明 |
82  | 王禕《大事纪续编》七十七卷 |
83  | 禕字子充,义乌人。明初徴为中书省掾。修《元史》成,擢翰林待制,使云南,抗节死。赠翰林学士,追諡忠文。事迹具明史忠义𫝊。 |
84  | 胡粹中《元史续编》十六卷 |
85  | 粹中名由,以字行,山隂人。永乐中,官楚府长史。《续资治通鉴纲目》二十七卷 |
86  | 成化中,啇辂等奉敕撰。辂字宏载,淳安人,正统乙丒进士第一,官至大学士,諡文毅。 |
87  | 等谨案辂等所修续纲目,踈舛不可枚举,今与朱子纲目均䝉。 |
88  | 圣祖仁皇帝御批折衷至当我。 |
89  | 皇上御批《通鉴辑览》于是编之缪误,仰邀指斥无遗,其原书竟不足録。姑列其目于此。邱浚《世史正纲》三十二卷。 |
90  | 浚,字仲深,琼山人,景泰进士,官至大学士。卒,赠太傅,諡文庄。 |
91  | 许诰《通鉴纲目前编》三卷 |
92  | 诰字廷纶,自号函谷山人,灵寳人。𢎞治进士,官至南京户部尚书,諡庄敏。 |
93  | 等谨案:诰以金履祥前编书法多所舛迕,乃重辑是书以订正之。其实拘文牵义,不足取也。魏校《经世䇿》一卷 |
94  | 校见经类。 |
95  | 顾应祥《人代纪要》三十卷 |
96  | 应祥字维贤,号箬溪,长兴人。𢎞治进士,官至南京刑部尚书。 |
97  | 吴朴《龙飞纪畧》八卷 |
98  | 朴,字华甫,诏安人。嘉靖时布衣。 |
99  | 等谨案:是书仿《纲目》体例,纪明太祖事迹,初名《礼乐征代书》,后改今名。前有嘉靖甲辰林希元序。 |
100  | 《明本纪》一卷 |
101  | 不著撰人名氏。 |
102  | 《成宪録》十一卷 |
103  | 不著撰人名氏。 |
104  | 等谨按以上二书,明《本纪》则纪明太祖事迹,自起兵濠梁,迄建国金陵,分年编次。洪武三年以后并阙,盖草创未竟之本也。《成宪録》则纪明太祖至英宗五朝之事。考明太宗庙号,至嘉靖十七年始改曰成祖。此书仍称太宗,是作于成化以后嘉靖以前者。 |
105  | 雷礼《大政记》三十六卷 |
106  | 礼,字必进,丰城人。嘉靖进士,官至工部尚书,《明六朝索隠》十六卷。 |
107  | 旧本题雷礼撰。 |
108  | 等谨按是书,以正统、景泰、天顺、成化、𢎞治、正徳、六朝事迹,《编年纪録》,考《明史艺文志》不载是书,疑后人从《实録》抄撮而成,托名于《礼》者。 |
109  | 沈越《嘉隆闻见纪》十二卷 |
110  | 越,字中甫,江寜人。嘉靖进士,官至监察御史。《南轩通鉴纲目前编》二十五卷。 |
111  | 轩字叔后,嘉靖进士,官至吏部郎中。 |
112  | 薛应旗《宋元资治通鉴》一百五十七卷 《甲子㑹纪》五卷 |
113  | 应旗,见经类。 |
114  | 薛应旗《宪章録》四十七卷 |
115  | 应旗见,《经》类。 |
116  | 等谨按是书所载,上起洪武,下迄正徳,用编年之体,盖以续所作宋元通鉴也。 |
117  | 杜思《考信编》七卷 |
118  | 思字子睿,鄞县人。嘉靖进士,官至青州府知府。黄光升《昭代典则》二十八卷。 |
119  | 光升,字明举,晋江人。嘉靖进士,官至刑部尚书、秘阁《元龟政要》十六卷。 |
120  | 不著撰人名氏。 |
121  | 等谨按是书所纪皆明太祖事。书中已称成祖,盖嘉靖以后人所作。 |
122  | 卜世昌《明通纪述遗》十二卷 |
123  | 世昌,秀水人。 |
124  | 等谨按旧本于第三、第六、第七、第十一等卷又题秀水屠衡校订,是世昌及衡二人,合作者有冯梦祯、屠隆等序,世昌及衡二人事迹无考。所纪起元至正,迄明隆庆六年,盖隆庆以后,人所作也。 |
125  | 支大纶世穆《两朝编年史》六卷 |
126  | 大纶,字华平,嘉善人。万厯进士,官奉新县知县。谭希思明大政纂要》六十卷。 |
127  | 希思,字岳南,茶陵人。万厯进士,官至四川廵抚。朱国祯《大政记》三十六卷。 |
128  | 国祯,字文宁,乌程人。万厯进士,官至大学士,諡文肃。 |
129  | 呉瑞登《两朝宪章録》二十卷 |
130  | 瑞登,字云卿,武进人。官光州训导。 |
131  | 等谨案:薛应□纂洪武至正徳九朝事为《宪章録》,瑞登因辑嘉靖、隆庆两朝以续应旗之书。瑞登盖万厯时人也。 |
132  | 张铨《国史纪闻》十二卷 |
133  | 铨,字宇衡,沁州人。万厯进士。官至监察御史,巡抚辽东。天启元年。 |
134  | 大兵破辽阳,殉节死,赠兵部尚书,諡忠烈。事迹具《明史忠义传》。 |
135  | 顾锡畴《纲鉴正史约》三十六卷 |
136  | 锡畴,字九畴,号瑞屏,昆山人。万厯进士。崇祯末,官至南京礼部侍郎。福王时,进尚书。后为总兵官贺君尧所杀。 |
137  | 程元初,厯年二十一传残本》十二卷。 |
138  | 元初见经类。 |
139  | 杨时伟《春秋编年举要》时伟,字去奢,长洲人。 |
140  | 等。谨案:是书成于崇祯甲戍。凡前后二编,皆仿《史记年表》之例。前为《春秋列国编年举要》,后为获麟后七十七年编年举要》。 |
141  | 张自勲《纲目续麟》二十卷《彚览》三卷,《校正凡例》一卷,《附録》一卷 |
142  | 自勲,字卓菴,南昌人。 |
143  | 等谨案:是书成于崇祯癸未,续麟则摘列《纲目》及《考异》、《书法、发明》、《考证》之文,而一一辨正,其是非彚览,则列増删正纲者三千六百四十馀字,増删分注者四百四十馀字。校正几例则载朱子凡例与刘友益《书法凡例》,而各著所疑》。《附録》上卷备列朱子论纲目》手书等篇。下卷全録方孝儒《正统论》等。又案编年一体,厯朝继作,或有或无,不能相续,亦难以统系为次。今各依作者时代先后编之一,如正史类。 |
144  | 右编年。 |
145  |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一百六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