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巻一百五十四 |
3  | 宋李心傳 撰 |
4  | 紹興十有五年秋七月乙巳朔,罷䕫路軍興以來所置酒店,以寛民力用,四川宣撫副使鄭剛中奏也。䕫路舊無酒禁,為場店者百四十餘所而已,建炎末,增至六百餘,然土荒民少,人不以為便,剛中既以本司錢四萬餘緡代撥贍軍,遂弛其禁。 |
5  | 丙午,右承務郎、新添差浙東安撫司幹辦公事司馬伋言:「建安近刋行一書曰:司馬温公記,聞其間頗闗前朝故事,縁曾祖平日論著,即無上件文字,顯是妄借名字,售其私說,伏望降㫖禁絶,庻幾不惑羣聼」。詔委建州守臣,將不合開板文字,盡行毁棄,伋特遷一官。初,范沖在史舘,上出光記聞,命沖編類進入,沖言此書雖未可盡信,其有補治道亦多,乃繕寫成十冊上之。至是,秦檜數請禁野史,伋懼罪,遂諱其書,然其書卒行於世。丁未,右朝請大夫、知泉州吳序賔,奉詔條具便民事件言:「泉南七縣盜賊者四,本州雖軍儲不足,而義倉見存七萬石,欲開倉賑貸,而常平司執以災傷七分之法,至今人未被賜。欲比附每縣給三千石賑貸四等以下人戶」。給事中李若谷等請每縣給二千石,如所奏,從之。戊申,復置利州紹興監,嵗鑄錢十萬緡,以救錢引之弊,用四川宣撫副使鄭剛中請也,剛中言:「祖宗朝立法,約四川所有見錢對數,印造錢引,使輕重相權,昨因軍興,調度滋廣,印造寖多,又有司申請為闕,鼓鑄本錢,遂廢罷錢監,其金州一帶銅錢,迤邐透入,利路相兼,轉用銅錢不多有,而民間鑄造農器鍋釡及供應官司軍器,積日累月,銷鎔川錢殆盡,以致劍外州縣全闕見錢行使,竊恐稱提不行,牽連以裏州縣引法弊壊,有悮國事,䟽奏不待報遂行。剛中以利州山林多鐡炭易集,乃命本路轉運判官王陟董其事,置監官、檢勘監門物料,庫官等六員,軍匠五百人,後增鑄至十五萬緡,大錢千重十二斤,小錢千重七斤有半,嵗用鹽官錢七萬緡,三路稱提錢二十四萬為本,率費錢二千而得千錢云。辛亥,執政進呈處州守臣徐度准詔條上便民事件,上曰:「因此亦可以觀人才,如議論平正,留心國事,其說自然可見。不然,矯訐迂闊者,亦可見也。 左承奉郎、主營台州崇道觀陳鵬飛除名,惠州編管。侍御史汪勃奏:「鵬飛前在禮曹,陛下崇東朝之養,推尊徽稱,禮有自來。鵬飛深切譏議,殊不知先帝之三妃九嬪、秩等公卿,固與庻人之一妻一妾異鵬飛敢為妖言,妄自標目,無所忌憚,大逆不道。望投畀荒裔,以為造言亂衆者之戒」。故之。 |
6  | 壬子,直秘閣、新提舉淮南東路茶鹽公事錢端禮為兩浙路轉運判官。端禮自明州通判改除過闕入見,論湖塘利害,望特詔所部專責丞佐廣求水利之源,乃有是命。 時秦檜議乾鑑湖為田,云歲可得米十萬斛,上謂「若遇旱歲無湖水引灌,則所損未必不過之」。檜乃止。癸丑,成州團練使、幹辦御輦院吳蓋為建州觀察使、提舉佑神觀。 |
7  | 甲寅,左朝奉郎、提舉江州太平觀呂本中卒。乙卯,權戶部侍郎王鈇言:「應軍事補官之人,欲令本縣驗實,如屬冒濫,即令改正,隠庇者抵罪」。以富民避役者衆故也。 |
8  | 丙辰,詔學士院案籍,令監修國史官取索㸃檢。 左承事郎、新簽書鎭江軍節度判官㕔公事劉章為秘書省正字章,觧褐即入館,異數也。 |
9  | 丁巳,興化軍守臣汪待舉條具便民事,乞蠲本軍諸邑漁人所輸簄稅及浦生之草採者,毋令出錢,從之。戊午,詔廬、光州上供錢米展一年,用轉運司請也。上曰:「人皆知取之為取,而不知予之為取。若稍與展免,俟其家給人足,稅歛自然易辦。淮南平時,一路上供內藏紬絹九十萬匹有奇,至紹興末年纔八千匹爾。 故廸功郎楊世永贈右承務郎,官一子,以前任端溪尉死於盜也。 |
10  | 己未,故武德大夫趙德贈右武大夫、果州團練使,以捕䖍㓂閩中死於陣也,其徒九人皆贈官,録子孫有差。甲子,故右廸功郎汪位贈右承務郎,官一子位為濠州司理參軍,死於難,故録之。 |
11  | 乙丑,權尚書禮部侍郎宋之才充敷文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觀,從所請也。 |
12  | 丙寅,楚州為捕盜官,乞依元㫖推恩,秦檜曰:「賞有定格,固難易也」。上曰:「信為治道之本,若不堅守出,令其誰信之?」 |
13  | 丁夘,大理寺丞周賛面對,乞戒監司、郡守毋得增吏擾民,詔申嚴行下。 |
14  | 戊辰,兩浙轉運判官吳坰條具便民事,乞令常平司支借錢糓,勸民濬決華亭等處沿海三十六浦,以泄水勢,庻無渰損民田之患。詔可。後十餘年,乃克行之。己巳,秦檜進呈,放免四川轉運司,因贍軍借用常平錢十三萬緡。檜言:「近來戶部歲計稍足,蓋縁休兵,朝廷又無妄用故也」。上曰:「休兵以來,上下漸覺富貴,大抵治道貴清,浄人君不生事,則天下自然受福」。檜曰:「舜無為而治,陛下得之矣」。 |
15  | 是月,金國旱,飛蝗蔽日。詔蠲民租。 |
16  | 八月甲戌朔,左朝議大夫、知池州魏良臣條上便民事,言:「今民間有合零就整錢,如綿一錢令納一兩,絹一寸,令納一尺之類,是正稅一分隂取其九也。乞折帛錢並輸實數,更不合零」。從之。 秘書省著作郎兼普安郡王府教授趙衞、守、起居郎錢周材,試起居舎人。 詔樞宻院,凖備差使使臣以百五十人為額,三年為任,比舊減五十人,其已滿願就外任者聽。 徽猷閣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唐煇卒。 |
17  | 丙子,上與大臣論事,因曰:「朕謂進用士大夫,一相之責也,一相既賢,則所薦皆賢矣」。楊愿曰:「陛下任相如此,蓋得治道之要」。上因論史事,秦檜曰:「是非不明乆矣,靖康之末,圍城中失節者,相與作私史,反害正道,壬子之後,公肆擠排,不遺餘力,然豈知人臣遭變,夫豈得已?」上曰:「卿是時獨不推戴異姓圍城中,人自然不容」。愿曰:「檜非獨是時不肯雷同宣和間,耿延禧為太學官,以其父在東宮,勢傾一時,士皆靡然從之,以徼後福,獨檜守正,雖延禧傾害,畧不為之易節。檜曰:臣嘗聞范仲淹與其友書云:致意某官為渠作東宮官不敢通書。惟聖主於忠義之臣與夫失節之徒,灼然如此,誠立國之本也」。 尚書右司郎中林乂權吏部侍郎,右司郎中錢時敏權工部侍郎。 |
18  | 丁丑,秘書省著作佐郎兼恩平郡王府教授王墨卿、魏元若並兼普安、恩平二王府教授。 司空員外郎胡㳙面對,乞去諸邑害民二事:一曰輸納官物不銷簿。二曰催科輙付廵檢司。詔申嚴行下。 |
19  | 戊寅,江州觀察使、鎭江府駐劄御前游奕軍統制劉寳,降授果州團練使,別與差遣。都統制王勝劾寳擅伐民木及彊刺平人充軍,故責之。 |
20  | 己夘,詔自今太學及州縣釋奠先聖,並令宗子侍祠。用諸王宮大小學教授陳孝恭請也。 |
21  | 庚辰,樞宻院檢詳諸房文字王循友守尚書右司員外郎,倉部員外郎韋夀成為樞宻院檢詳諸房文字。丙戌,龍圖學士、知宣州秦梓為端明殿學士,再任。土居右朝請大夫章元崇率六邑士民詣闕借留,故有是命。左朝散大夫、知南康軍張元禮乞免牛稅一年,上曰:「天下之物,不當稅者甚衆,如牛米柴麺之類是也」。秦檜曰:「去歲浙中艱食,陛下令不收米稅,故江西客販俱來,所全活者不可勝計」。元禮,侯官人也。丁亥,左朝散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觀黃龜年卒。 國子監丞文浩面對,論諸州教授與諸生難疑答問,於羣經宜無所不通。乞自今試教授,並於六經中臨時取二經各出兩題,不拘義式,以貫穿該贍為合格」。戊子,詔禮部㸔詳行之。 |
22  | 辛夘,詔:「諸路州縣出限歸業人户,其元棄田産可照者,盡行給付。見有人承佃及官賣了當,即以官田之可耕者,比倣給還」。先是,詔限十年,至是,知興國軍宋時條上便民事,乞寛展年限,以招歸業之人,故有是命。壬辰,沂州防禦使、殿前司左軍統制李捧特降一官,坐擅遣官兵囬易故也。 |
23  | 甲午,大理評事黄子淳面對,言:「自渡江以來,宗室散處外州,多居民間,或在僧寺,陶染澆薄,不足上副陛下親睦之意。望依兩京例,於江浙、湖南帥司各置敦宗院,以地里逺近遣居之,董以宗長,訓以師儒,庻幾不致失,所且獲被教養,悉為良善」。事下禮部,不果行。己亥,權户部侍郎王鈇言:「常平之法,本以抑兼并,備水旱,科條實繁,其利不一,有義倉和糴之儲,坊塲河渡之入,以産制役,欲使平均,以陳易新,俾無紅腐,一有饑饉,則開發倉廩,以濟艱食,豈一主管官能勝其任哉?建言者將欲省官,而主管已復,將欲省吏而胥徒如故,獨罷一提舉官,而姦弊百出,州縣茍且,無所畏憚,封樁錢物借貸移易,多致陷失,凶年饑歲賑濟之法,漫不加省,今雖𨽻於憲司,而獄訟繁夥,不能究心,望復置提舉官,庻良法美意,不為虛文」。乃命諸路茶鹽官改充提舉常平茶鹽公事,惟四川、廣西以憲臣,淮西京以漕臣兼領,仍令檢察所部州有擅用常平錢物者,按劾以聞。 直秘閣、知盱眙軍沈該為淮南路轉運判官兼淮南路提㸃刑獄公事。 直秘閣、淮南路轉運判官湯鵬舉知常州。 右宣義郎、幹辦行在諸軍糧料院畢良史知盱眙軍。良史入辭,詔加直秘閣。 |
24  | 庚子,給事中兼侍講李若谷為敷文閣直學士、樞宻都承㫖,仍兼侍講。 |
25  | 辛丑,增太學弟子員二百人,以國子司業嚴抑有請也。 |
26  | 九月戊申,故中大夫呂由成特贈左通奉大夫,官其家二人。由成嘗知襲慶府,死於難。 |
27  | 己酉,清逺軍節度使、建康府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王德添差兩浙東路馬歩軍副都總管。德既黜張子蓋,又併取張俊所屬愛將馬,立顧暉而罷之,俊怒,訴諸朝,秦檜亦忌其勇,乃有是命。先是,德言本司游奕軍𨽻馬軍司已久,乞將牙兵親隨搭材等為一軍,以補游奕之闕,從之,德遂以中軍正將張振為游奕軍統制,振河內人。敵陷兩河,振聚衆得百餘人,由喜兒灣渡河,直趨襄陽詣鎭撫使桑仲仲,以為諸軍都提舉李橫代為鎭撫使,與振有隙,振乃走板江,歸于觧,潛為潛中軍統制,潛召歸,振至行在,遂𨽻張俊軍中,俊以為凖備將,後遷正將,至是德㧞用之。 |
28  | 庚戌,寜州觀察使、殿前司神勇馬歩軍統制王權為武康軍承宣使、充建康府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辛亥,臨安府守臣張澄條上修建皇太后宅官吏名銜,詔以次第賞。壬子,金主亶祀天于郊。先是,資政殿大學士宇文虛中旣為金人所用,虛中知東北之士不甘應敵,宻以信義感發之,從者如響,乃與其翰林學士髙士譚等同謀,欲因亶郊天,就刼殺之,先期以蠟書來告于朝,欲為之外應,秦檜拒不納,㑹事亦覺,虛中與其子直、顯謨閣師瑗皆坐誅,闔門無噍類,虛中死,年六十八。甲寅,起居舍人錢周材權尚書刑部侍郎,國子司業嚴抑權工部侍郎。時將遣二人出疆,乃引對而有是命。既而二人以已見請對周材,乞命諸路憲臣察刑獄寃濫抑,乞禁止沿江米稅,從之。 |
29  | 乙夘,左朝議大夫陳桷知襄陽府。 |
30  | 丙辰,詔諸路安撫使見帶待制以上者,所舉京官狀理為職司。從吏部請也。 |
31  | 辛酉,以錢周材為賀金國正旦使,閤門祗候俞似副之,嚴抑為賀生辰使,閤門祗候曹涭副之。 敷文閣直學士、樞宻都承㫖、兼侍講李若谷進兼侍讀,起居郎趙衞兼侍講。 |
32  | 甲子夜,太廟旁居民遺火。乙丑,上諭大臣,令於廟左右各撤屋二十歩,以備不虞。 |
33  | 丁夘,侍御史汪勃請以給舎看詳到裕民事目,令監司鏤板,散下州縣,使民通知,仍劾其稽違,從之。 福州觀察使、知閤門事王公亮卒。以奉使之勞,特贈慶逺軍節度使。 |
34  | 壬申,武經大夫、吉州刺史、閤門宣賛舎人趙瓌知閤門事。 |
35  | 是月,集英殿修撰、福建安撫使薛弼,始至福州,時福建羣寇未平,本路鈐轄李貴領兵討管,天下貴失利,為賊生,得有殿前司後軍統制官張淵在本路措置盗賊,自為一所,或語弼事惡二三,盍請以措置所𨽻帥司,弼不從,曰:「惟和則可以濟事」。先是,舊帥莫將,嘗乞招游手為効用,及將移鎮,而轉運司以軍湏浩瀚,申樞宻院,言「閩中人勇於私鬭,怯於公戰,此等游手,易聚難散,慮賊平之後,官軍旣還,或能為過,亦未為便」。遂下安撫司共議,弼以為廣東副總管韓京每出必㨗,正以所部多土人,今本路素無此等,故連年受弊,弼又謂前守贛上,有武翼郎周虎臣、成忠郎陳敏,各有家丁數百人,皆能戰,比之官軍一可當十,乃辟虎臣為本路將官,敏為汀漳廵檢,皆從之所請。虎臣,開封人。敏,石城人也。弼遂減取二人家丁,日給錢米,責以捕賊,期於必滅,與漕司合奏,選一千人,號奇兵,詔可,自此歲費錢三萬六千餘緡、米九千石,而草㓂遂平。 河決李固渡,金主亶調曹、單、拱、亳、宋五郡民修之。民有田一頃者出一夫,不及者助夫之費凡二萬四千夫,五旬有四日而畢。 |
36  | 冬十月甲戌,大理評事環周面對,乞戒州縣,自今毋得令保正、副日書夘厯,詔監司覺察。乙亥,上書秦檜賜第書閣曰「一德格天之閣」,遣中使就第錫宴,仍賜檜青羅蓋、塗金從物,如蔡京、王黼例。檜言不敢上辜恩賜,欲什襲珍藏以俟外補,或得歸休,用諸國門之外。上優詔諭之。丙子,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宻院事、兼修玉牒、兼權參知政事楊愿提舉江州太平觀,職名仍舊。時侍御史汪勃言愿之過,愿聞引疾丐免,章五上,乃有是命。戊寅,右奉直大夫、新通判昌州魏彥昌除名,昭州編管。彥昌故省吏也,侍御史汪勃論其在紹興初交鬬宰執以致紛紛,既獲幸免,而不悛其惡,故竄之。癸未,敷文閣直學士、樞宻都承㫖、兼侍讀李若谷充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宻院事,尋兼權參知政事。乙酉,左朝議大夫、知婺州吳表臣復敷文閣待制。 直秘閣、知潭州劉昉言:「武崗軍猺人楊再興父子,自建炎中侵占省地幾二十年,近凖御前處分,令昉措置。遂遣安撫司幹辦公事王歴諭以禍福,願還省地及民田共六十餘畝,已召民歸業,欲乞永免賦役。從之。厯,㬇弟也,降授均州觀察使范訥卒于䕫州。丙戌,遺表上,上曰:「訥,庸人也,朕嘗識之,全不知兵。今既云亡,可復一官」。乃復昭化軍承宣使。 |
37  | 戊子,寳文閣直學士、提舉亳州明道宮晏敦復卒于明州。方議和之初,敦復力拒屈已之非。秦檜患其不附已,使腹心之人啗敦,復以利曰:「公若曲從,兩地旦夕可至」。敦復曰:「吾終不以身計而誤國家,況吾薑桂之性,到老愈辣,請勿復言」。檜卒不能屈。上嘗面諭曰:「卿鯁峭直,言無所間避,可謂無忝爾祖矣」。 |
38  | 己丑,左朝散郎、新、國子監主簿余堯弼充勑令所刪定官。堯弼,上饒人也。 左承事郎楊偰守、國子監主簿偰存中子舉進士及第,故擢之。 左朝議大夫虞祺復為潼川府路轉運判官。祺厯漕䕫潼,方時軍興,諸道以聚歛為先務,惟祺所至,晏然不擾。庚寅,主管馬軍司公事田晟請給軍器,上曰:「戎器乆不用,則易蠧」。令善用之。又進呈鎮江軍中秋教武藝出格人,上曰:「師不可不素練」。 翰林學士承㫖兼侍講、提舉秘書省秦熺再乙避親,且言:今國信已行,別無撰述文字。御筆除熺資政殿學士、提舉萬夀觀兼侍讀,恩數視執政位。李若、谷、上熺請班其下」。從之。翊日,上謂檜曰:「熺出朕親除,可謂士人之榮也」。詔宰執、給使授官,轉至保義郎,許理為官戶。辛夘尚書吏部郎中王言恭、國子監丞文浩並罷。以侍御史汪勃言二人趨附執政,陰為爪牙,結用植黨故也。 |
39  | 甲午,左朝議大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折彥質郴州居住。彥質寓居信州,侍御史汪勃希秦檜意,奏「彥質頃任樞府,懐姦誤國,今居衝要之地,與守臣吳說私相議論,妄及朝廷。說坐免官,而彥質有是命。 |
40  | 乙未,詔秦熺依舊提舉秘書省。 |
41  | 戊戌,太常寺主簿陳積中、御史臺檢法王鎡並守監察御史。鎡,石埭人,嘗為皇后宅教授,汪勃薦之也。己亥,命中書舎人叚拂權、戶部侍郎王鈇、睿思殿祗候王晉錫同製造郊廟祭器。 |
42  | 庚子,詔置四川宣撫司總領錢糧官。先是,資政殿學士、四川宣撫副使鄭剛,中馭諸將嚴㑹,剛中以事忤秦檜,諸將因言其有䟦扈狀,檜不欲剛中併掌利權,侍御史汪勃聞之,即上言:「國之大務,在兵與財,各有攸司,則有條而不紊。今朝廷支散諸軍,則𨽻戶部,外道則𨽻總領,責有所歸,事且易辦,欲依此例,就四川宣撫司置總領一司,專掌財賦,庻幾職事專一」。從之。辛丑,左朝議大夫、知池州魏良臣,左朝奉大夫、知袁州沈昭逺,並復敷文閣待制。 |
43  | 是月,金太師、尚書左丞相兼侍中、監修國史院元帥梁國王宗弼卒。宗弼且死,語其徒,以本朝軍勢強盛,宜益加和好,俟十餘年後,南軍衰老,然後可為寇江之計云。十有一月癸夘朔,以秦魯國大長公主終喪,子孫遷官者十有一人,授官者十有六人。甲辰,以其子檢校少保、瀘州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中太一宫使錢忱為少保,封榮國公,太尉、德慶軍節度使、提舉皇城司錢愐開府儀同三司,用優禮也。近制,公主子率授武翼郎,孫宣義郎,曽孫承奉郎,四世孫承務郎,女封郡主,孫女封恭人云。 饒州童子戴松十歲,其弟槐,九歲皆能誦書,詔免觧一次。 甲辰,右朝散大夫、主管台州崇道觀滕膺卒。方臘之反也,膺為臺州司戶參軍,賊徒呂師囊以萬衆圍城,膺率軍民捍之,數月不能㧞,台人為立祠,嵗時祀之,後名其廟曰義靈。乙巳,忠訓郎張掄獻書,籍五十一事,詔遷一官。掄,開封人。瓊,王仲儡子婿也。 |
44  | 丙午,右朝散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觀、池州居住范同復左中大夫、知太平州。 右朝請大夫趙士鵬提舉兩浙路市舶。士鵬,秦檜友婿,自江陰軍代還,而有是命。丁未,直秘閣、知潭州劉昉陞直徽猷閣再任。 戶部員外郎邉知白面對,論錢塘、仁和二縣養濟院茍簡滅裂,乞申嚴行下。從之。 |
45  | 戊申,右通直郎杜天舉知潯州。還,入對,言:「廣西列郡並無教官,昨沈晦請於土官內差教諭,恐未足為後人模範,乞令見任有出身或特進名補官人兼攝」。從之。翊日,上謂大臣曰:「天舉所陳事,頗有條理,士大夫所言有益於事者,不可不行也」。 樞宻院檢詳諸房文字韋夀成面對,乞令諸路憲司覈實州縣,給散和糴本錢。詔申嚴行下。 |
46  | 己酉,秘書省正字黃公度罷。侍御史汪勃言:「李文㑹居言路日,公度輙寄書喻之,俾其立異,且謂不從則當著野史譏訕其意,蓋欲為趙鼎游說,隂懐向背,豈不可駭?伏望特賜處分」。故公度遂罷。 端明殿學士、知臨安府張澄言:「本府內外官兵支遣及供辦行在所宗廟宫禁,下至百司取索,皆成定式樁辦外,其嵗計經費之餘,理合歸之朝廷,如遇非泛申,朝廷取㫖支用」。詔戶部取索開封舊法申尚書省。 敷文閣待制栁約卒。辛亥,責授左朝奉郎、秘書少監、徽州居住何鑄復左朝請郎、提舉江州太平觀。 大理評事郭唐卿面對,論諸州録事參軍不得專一治獄事,上謂大臣曰:「獄,重事也,官不厯事,則一出胥手,不勝其弊矣」。 |
47  | 丙辰,檢校少保、奉國軍節度使、侍衞歩軍都虞候、金房開逹州安撫使、知金州、兼樞宻院都統制郭浩薨,諡恭毅。 |
48  | 丁巳,詔平江府應辦國信館舎宴,設為一路。最守臣寳文閣直學士王㬇落直字。 日本國賈人有販琉黃及布者,風飄泊溫州平陽縣僊口港舟中男女凡十九人,守臣梁汝嘉以聞,詔汝嘉措置發遣。 |
49  | 戊午,右諫議大夫何若試御史中丞,侍御史汪勃試右諫議大夫,若論勑令所刪定官陳澥、軍器監丞章岵,皆與在外者交通,窺探朝政,宻相報聞,詔並罷。己未,集英殿修撰、提舉江州太平觀閭邱昕充敷文閣待制。 宰執奏新製祀享禮器事,上曰:「今天下無事,郊祀廟享禮莫大焉,不可不留意」。又曰:「真宗朝,遼人直犯澶淵,當時射殺逹賚,乃命追襲,戒諸將毋得殺戮,防之出境。秦檜曰:契丹百餘年來不敢渝盟者,縁真宗兼愛兩國生民,不殺之故也」。 歸州文學髙衮獻二都賦,詔與教官差遣。 成忠郎趙子愷停官南外宗正司拘管。時發還北人馬欽,而子愷與之飲宴游獵,常州守臣湯鵬舉劾于朝,故有是命。庚申,右中奉大夫、江南東路轉運判官趙不棄行太府少卿,充四川宣撫司總領官。時秦檜旣疑鄭剛中以不棄有風力,乃薦於上,遂召對而命之。始,趙開嘗總領四川財賦於宣撫司,用申狀,至是不棄言。昨來張憲成應副韓世忠錢糧,申明與宣司別無統攝,止用公牒行移,乞依成憲已得指揮。許之。於是改命不棄總領四川宣撫司錢糧,上諭檜曰:「卿所論甚當,如此,方與諸軍一體。既而不棄,將入境用平牒,剛中見之,愕而怒,久之,始悟其不𨽻已,繇此有隙。 秘書正字王曮面對,言:「今訪求遺書,而州縣施行,未稱上㫖,提舉秘書省官,即古修圖書使之任,宜以求書之政令,命以專行,優加賞勸」。從之。 |
50  | 辛酉,降授武功大夫、殿前司神勇軍統制李耕復饒州刺史、知金州,主管金房開逹州安撫司公事。耕邢臺人楊存中所薦也。 |
51  | 壬戌,左朝奉郎吳棫添差通判泉州。 |
52  | 癸亥,兵部言:「秦州舊買馬二萬匹,今僅發五十八綱,乞省押馬使臣許之。自紹興後,川秦茶馬司嵗市馬九千八百有奇,成都、潼川府、利州路漕司嵗應副博馬紬絹十萬餘匹,成都、利州路二十三茶塲,嵗産茶二千一百餘萬斤,而茶馬司嵗輸總領所錢四十萬緡,此其大畧也。丙寅,權尚書吏部侍郎林保充敷文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觀,從所請也。 右司員外郎王循友權吏部侍郎,監察御史李檉為右司員外郎。 右朝散郎添差通判秀州曹泳提舉福州路舟舶。 |
53  | 閏十一月壬申朔,太師、尚書左僕射秦檜言:「伏奉恩命賜臣請給,依政和格全支,望更付有司取索參酌,庶得安帖。從之。戊寅,提舉祕書省秦熺言祕府多闕書,詔本省暨諸路藏書之家借書録本,且訪先賢墨迹。 |
54  | 己夘,詔罷新科明法。庚辰,太師、尚書左僕射秦檜為耕籍使,以上將親耕故也。先是,祕書少監、權禮部侍郎游操等請耕籍使乘金根車,備鹵簿,䕶耒耜,先詣壇所,許之,既又乞減鹵簿之半,用三百四十四人,其後檜不敢乘而止。癸未,權尚書兵部侍郎米友仁充敷文閣待制、提舉佑神觀奉朝請。上好米芾書,嘗裒其遺墨,刻石,藏之禁中,友仁能世其業,上眷待甚厚。 太常寺主簿吴元美罷元美侯官人,用薦者,除太常。甫踰月,右諫議大夫汪勃奏:「李光頃為執政,行同市井,而元美出入其門,相與謀議,望斥去之,以一四方之觀聽」。乃出元美主管福建安撫司機宜文字。 |
55  | 甲申,司農丞主簿宋敦朴面對言:「望詔守令以來春耕籍之後,出郊勸農,諭以天子親耕,使四方曉然知陛下德意,仍自今每春行之」。上曰:「農者,天下之本,守令有勸農之名,無勸農之實,徒為文具,何益於事!」乃詔從之。敦朴,永嘉人也。 集英殿修撰、提舉江州太平觀張宦陞敷文閣待制。 |
56  | 丙戌,權兵部侍郎鄭朴充敷文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觀,從所請也。 詔提舉祕書省月給公使錢三百緡。丁亥,詔秘閣修撰、提舉江州太平觀劉一止新除敷文閣待制、指揮,勿行。初,秦檜以一止久奉祠,奏與閭邱昕同除待制,一止,上䟽言:「臣末學迂愚,本無才術,叨居近宻,未報毫分,屏伏山林,誓將槁死,獨何顔面,更叨異恩,中書舍人叚拂奏一止,趣操朋邪,自作弗靖,陛下以其嘗在𤨏闥,特優容之,而乃輕躁怨忿,形於奏牘,乞罷除職指揮。御史中丞何若再奏,一止阿附李光,舉所不知,陛下待遇優容,不為不至而一止,辭氣怨懟,無臣子之禮,戊子,一止坐落職。 |
57  | 己丑,太常丞王湛請皇后就禁中親蠶,不果行。辛夘,詔楚州上供錢物更免一年。 |
58  | 丙申,提舉祕書省秦熺奏,以秘書郎沈介、正字湯思退充本所編定書籍官,從之。 |
59  | 丁酉,進呈太學博士王之望面對,乞倣端拱、咸平故事,悉取近郡所開羣經義疏及經典釋文,令國子監印千百帙,俾郡縣各市一本置之於學。上曰:「古人讀書湏親師友,雖未必盡得聖經妙㫖,然亦自淵源。今士大夫未有自得處,便為注說以為人師,此何理也?」 皇兄寜國軍節度使、權主奉益王祭祀安時薨,輟視朝一日,贈少師,追封清化郡王。 |
60  | 十有二月壬寅,諸王宮大小學教授馬雲罷,以右諌議大夫汪勃言其心懐異議,隂合趙鼎也。戊申,上謂大臣曰:「今雖無事,諸軍教閱亦不可少廢,宜丁寜戒飭之」。辛亥,新除太常寺主簿余堯弼為御史臺檢法官,用中丞何若奏也。 |
61  | 乙夘太尉、慶逺軍節度使、醴泉觀使郭仲荀薨于台州。丁巳,上謂大臣曰:「將來禮器造成,宜頒其制于州縣,俾遵用之,以革舛誤」。 太學正孫仲鼇面對言:「陛下崇雅黜浮,大明正論,而民間書坊收拾詭僻之說,不經裁定,輙自刋行,汨蕩正眞,所當深慮,乞行禁止」。又言:「郡縣庠序,春秋釋奠,守令或不躬親,望賜申戒」。皆從之。 左宣教郎孫道夫知蜀州。道夫入對,上諭曰:「軍興以來,蜀民應副,不易朕將」。詔鄭剛中條具盡與蠲減,止存經賦而已。 |
62  | 戊午,徽猷閣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趙霈卒。辛酉,直秘閣、兩浙西路提㸃刑獄公事徐琛為軍器監,尚書右司郎中李檉、樞宻院檢詳諸房文字韋夀成並為左司郎中。戶部員外郎李朝正、金部員外郎宋貺並為右司員外郎,大府寺丞徐宗說為度支員外郎。宗說,開化人也。 |
63  | 壬戌,左承議郎、知廣安軍張庭俊與宮觀,尚書省言庭俊隂懐異意,凡朝廷措置,並不遵禀,故有是命。甲子,詔右司員外郎李朝正仍舊同措置經界。 右朝散大夫髙楫知全州,代還,言:「溪峒猺人至弱,未嘗敢侵省地,縁寨官縱人深入猺界掠取,遂致乗間刼省,民謂之酬賽,仰惟祖宗之法,止令撫遏,不容捕殺,乞下湖南禁止,庶使邊民安業,以廣陛下好生之德」。上謂大臣曰:「蠻猺微弱,州縣或非理侵擾,當諭守臣撫綏之」。丁夘,金主使、驃騎大將軍、殿前右副都㸃檢富察說,正議大夫、尚書刑部侍郎吳磐福来賀來年正旦。戊辰,詔諸路提舉常平官復為監司,嵗舉屬吏五人。改京官,用吏部請也。 |
64  | 是嵗,宗室子賜名授官者二十一人。 諸路㫁大辟九十一人。 徽猷閣待制、知瀘州馮檝申修築本州城,許之。瀘舊無城,以木柵為固,嵗久不葺,盗取而薪之,政和中,始命壘石為堤上築城,其周六里有奇,計用錢二十一萬緡,然瀕江一帶,石堤雖固,而上封以土,江水暴至,猶有齧城之害,檝悉以石甃土,凡石城千一百七十歩,髙二丈二尺,土城千三百二十八歩,髙三丈,舊樓櫓千五百餘間,今為敵棚四十而已。 初,眉州通濟堰,自建安間剏始溉蜀州之新律、眉州之眉、彭三縣,田三十四萬餘畝,其後壊於開元,又壊於建炎、隴畝,彌望盡為荒野,是嵗,守臣勾龍庭實,貸諸司錢六萬緡,躬相其役,更從江中創造,橫截大江二百八十餘丈,與下流小筒堰一百十有九,於是前日荒野盡為沃壤,庭實又為書,名曰「堰規」,至今不廢,邦人為立祠,嵗時祀之。 邵武軍威果營卒謀作亂,欲以夜半縱火焚譙門,殺郡守。左朝請大夫趙子昇卒,陳昇告之,捕同謀者皆斬。授昇承信郎。 |
65  | 《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巻一百五十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