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國朝謝復茪撰。復茪字菁來,吉水人。其書先列朱子《本義》,以《直解》、《大全》、《蒙引》諸家之說各系於其下。其子能立以圖說未備,重加纂訂,別為一編,附之於後。蓋里塾講授之本也。 |
1  | 國朝朱奇穎撰。奇穎字九愚,嘉定人。順治辛卯拔貢生,官平遙縣知縣。此書大概依附朱子《本義》而稍參以己說。後有《附錄》一卷,則其子所刻墓志、行狀也。 |
1  | 國朝張完臣撰。完臣字良哉,平原人。順治乙未進士。是書皆訓釋文句,不及象數。大旨取朱子《本義》為主,而附益以諸家之說,於吳璉《訂疑》、蔡清《蒙引》、姚舜牧《疑問》所引尤多。間亦附以己意。所注僅上、下兩《經》,而無《繫辭》以下,蓋用程子本也。 |
1  | 國朝周漁撰。漁字大西,興化人。順治己亥進士,官翰林院編修。是書前有《自序》,稱與朱子《本義》、程子《傳》及古今來言《易》之家大相乖戾。謂:「直接加年寡過之學,漁不敢當也。謂四聖人覺世明道之旨,不欲終晦於天下,賴四聖人之靈,竅吾之聰,鑿吾之明,假吾之心慮口宣,以代為發之也,是則何能辭?」其自命甚高。今觀其書,非惟盡反漢、宋諸家之說,並《繫辭》、《文言》亦指為非孔子之說,橫加排詆。即《彖傳》亦有所去取。末附一卷,闢《洛書》之偽。首弁一卷,別衍《河圖》之奇偶,而深斥《繫辭》「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之文。所解六十四卦,亦多創論。如謂乾卦以龍喻性,六爻皆言見性盡性。「見群龍無首」,猶言見性而實無所見。要之性亦強名,見亦落見,故增此以掃六爻名象之跡。謂《複卦》言賢人之去就,先儒作複善解,不知何所見而云然。其翻新出奇,大率類此,亦可謂好怪矣。 |
1  | 國朝潘元懋撰。元懋字友碩,鄞縣人。是書成於康熙壬子。以朱子《本義》為主,逐句發明,如注之有疏。又以章旨、節旨及敷衍語氣者冠於上方。所謂坊刻高頭講章也。 |
1  | 國朝劉蔭樞撰。蔭樞字喬南,韓城人。康熙丙辰進士,官至貴州巡撫。是編用王弼之本,但有六十四卦而無《繫辭》以下。其說多用朱子《本義》而小變之。 |
1  | 國朝姜兆錫撰。兆錫字上均,丹陽人。康熙庚午舉人,乾隆初薦充三禮館纂修官。是書取名《述蘊》者,蓋取《通書》「聖人之精畫卦以示,聖人之蘊因卦以發」之義。大旨恪遵朱子《本義》,如解《屯卦》六二「匪寇婚媾」句,解《否卦》「否之匪人」句。舍《本義》而從程《傳》、孔疏者,亦偶有之,非其通例也。其《經》、《傳》之次第,則於卦畫之後繼以《彖辭》、《彖傳》,於《彖辭》、《彖傳》之後繼以《象辭》、《象傳》,而《乾》、《坤》二卦則又割《文言傳》為二段,分綴於《彖》、《象》二傳之下。其以《大、小象傳》列《彖傳》後者,自謂用今本《乾卦》之例。列《彖傳》於《彖辭》後者,自謂用今本《坤卦》之例也。然割裂《文言》,又用何例乎?既非今本,又非古本,殊為進退無據。又既解《本義》之九圖,而《卦變》一圖其說與《本義》互異者,置不一言,亦為疏漏。至訂定《雜卦》《大過》以下八卦,本蔡淵之說而小變之,以《漸》、《歸妹》、《既濟》、《未濟》四卦相次為隔句韻體,亦殊勇於改《經》也。 |
1  | 國朝胡良顯撰。良顯字忠遂,別號得岑,漢陽人。康熙辛卯舉人,官武城縣知縣。是編皆推衍朱子《本義》之旨,而《經》、《傳》次序仍用王弼之本。至於《經》文字句,如《坤卦》初六《小象》「履霜堅冰」句上增「初六」字,《文言傳》後「得主而有常」句中增入「利」字,《漸卦》《彖傳》「漸之進也」句,刊除「之」字。雖其說本於朱子,然《本義》但注于句下,未敢逕改。良顯乃據以筆削,亦可謂信《傳》不信《經》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