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欽定續文獻通考》卷一百二十 |
3  | 樂考 |
4  | 夷部樂。 |
5  | 猺人: 盧沙樂,狀類簫,縱八管橫一管貫之逹逹。 樂器如筝𥱧琵琶胡琴渾不似之類大曲。 哈巴爾國 庫們 伊克唐古。 輝和爾䝉古□ 齊特庫爾 巴爾斯托羅該 色紳頗約羅四 䝉古約羅四 閃彈約囉四。 阿雅勒古薩噶爾衮布丹 逹罕庫濟伯竒 |
6  | 小曲 阿爾斯蘭徹伯爾 哈喇和斯果濟阿拉納 董棟巴 庫嚕克穆爾 哲庫 匹勒綽鄂 牝疇兀爾 巴勒丹格卜實喇實 瑪哈相公。 仙鶴 阿實克順和。 |
7  | 回回曲 伉里。 馬黒:「某當當」。 清泉,當當渤海俗。 每嵗時聚㑹作樂,先命善歌舞者數軰前行,士女相隨,更相唱和,囬旋宛轉,號曰踏鎚真臘」。 其俗每一月必有一事,如四月則拋毬,九月則壓獵壓獵者,聚一國之衆,皆來城中教閲於國宮之前,八月則挨藍,挨藍者,舞也,㸃差伎樂,每日就國宮內挨藍,且闘豬闘,象國主亦請奉使者觀焉,每日,國主兩次坐衙,諸臣與百姓欲見者,皆列坐地上以俟,少頃,內中隱隱有樂聲,在外方吹螺以迎之,須臾,宮女捲簾,臣僚以下皆合掌叩,頭螺聲方絶,乃許擡頭 |
8  | 印毒國。 國中懸大鐘,有訴者擊之,司鐘者紀其事。及時,王官亦紀其名,以防姦欺。 |
9  | 祖法兒國。 其王出入,吹篳篥鎻㖠,簇擁而行,榜葛剌國。 有一等人,名根肖速魯奈,即樂工也。每日五鼓到頭目,或富家門首一人吹鎻,㖠一人擊小鼓,一人擊大鼓,初起則慢,後漸𦂳促而息。至飯時仍到,或與酒飯,或與錢物。 |
10  | 古里國。 以葫蘆殻為樂器,紅銅絲為弦,唱畨歌相和,而彈音韵堪聼。 |
11  | 黙徳那。 回回祖國也有隂陽、星厯、醫藥、音樂、諸技,暹羅國 交易用海𧴩,是年不用海𧴩,則國必大疫。《侯顯傳》曰:永樂初,顯為司禮少監,帝聞烏斯藏僧尚師逹爾瑪有道,欲致一見,乃命顯賫書幣徃迓,延見奉天殿。五年二月,建普度大,齋於谷寺,為高帝、高后薦福,聞梵唄天樂自空而下,帝大喜,廷臣表賀,學士胡廣等咸獻聖孝瑞應歌詩,費信星《槎勝覽》曰:成祖永樂七年,命太監和至占城國,其酋擁畨兵椎鼓吹椰殻筒,出郊迎,詔倪謙《朝鮮紀事》曰:景泰元年,謙使高麗行冊封禮,正月己亥,至平壌府,先遣伶戲來迓,抵近郊,列儀仗鼓樂,其平安道都觀察使率僚屬迎詔樂人,着襆頭束帶,執仗者,着戎冠,葵花衫,陳百戲,導入城,至大同館門外,各樹鰲山,綵棚列諸戲,入館拜詔,罷設宴宿。閏正月丙午朔,至慕華館,宗親百官具儀仗鼓樂雜戲,迎詔入城,至景福門,盛結鰲山舞妓,至勤政殿宣詔受勅,禮畢,設宴,未宴前,王先遣官來逹意曰:「小邦有女樂數輩,奉歡望容,其奉侍謙卻之,又請謙言途間曽有卻樂詩,持此去復命可矣!録詩畀之,乃去。戊申,謁宣聖廟,其春秋丁祭,俱用朝廷頒降雅樂。 |
12  | 又曰:景㤗元年,差都御史李純、廵按御史劉孜、左府都督守遼東都司王祥,出城宴餞,別自遼東至安興館,王遣禮曹參判李邉奉問,安設宴,盛飾女樂三十餘軰,兩行各抱樂器,升堂辭卻之,退,有郤樂詩至西京平壌府,王先于十數里外,遣伶戯奉迎,抵近郊,列香亭龍亭,儀仗鼓樂,率僚屬迎詔,樂人皆着幞頭,束帯,執仗者皆着戎冠、葵花衫、金釘帶,與花同,陳百戯,環繞,作百獸率舞態若幡幢者,四上書曰:「萬國同歡爭蹈舞,兩儀相對自生成,天下太平垂拱裏,海東無事鑿耕中」。 |
13  | 明。 |
14  | 《武宗實録》曰:正徳二年,錦衣衛都指揮同知于永進回回女善、西域舞者十二人。 |
15  | 《大政記》曰:世宗嘉靖十四年七月,給事中陳侃進使《琉球録》,述其國樂。 |
16  | 陳侃《使琉球録》曰:嘉靖十一年,侃使琉球,冊封。七月二日,封王禮畢,別殿設宴,金鼓笙簫,樂翕然齊鳴。二十二日,復設宴,名曰「拂塵」,令四夷童歌夷曲為夷舞以侑觴,傴僂曲折,亦足以觀。 |
17  | 又曰:琉球樂用弦歌,音頗哀怨,嘗聞其曲有「人老不少年」之句,亦及時為樂之意,如《唐風之山有樞》也,更以童子四人手磬折而足,婆娑以為舞焉。杜氏《通典》所謂「歌呼蹋蹄、扶子女上,揺手而舞,皆非也。 |
18  | 穆宗應厯二十八年,大西洋利瑪竇獻其國樂器。利瑪竇自大洋西國來,自言泛海九年始至,因天津御用監少監馬堂進貢土物。其俗自有音樂所為琴,縱三尺,橫五尺,藏櫝中絃七十二,以金銀或鍊鐵為之,絃各有柱,端通於外,鼓其端而自應。又有自鳴鐘者,祕不知其術,大鐘鳴時。小鐘鳴刻,蓋氣機所為,他人不能為也。 |
19  | 徹樂 |
20  | 宋寧宗開禧二年二月,以壽慈宮火災,避正殿徹樂。 |
21  | 慶元六年,瑞慶節,金使者至,以執光宗慈懿皇后喪,詔就驛賜御筵,不作樂。 |
22  | 理宗紹定四年九月,臨安火,延及太廟,帝素服視朝,減膳徹樂。 |
23  | 嘉熈二年七月,以霖雨烈風,詔避殿減膳徹樂。淳祐九年三月,詔以四月朔日食,自二十日避殿、減膳、徹樂。 |
24  | 開慶元年十月,以元兵圍鄂州急,詔自今月十一日始避殿減膳徹樂。 |
25  | 景定二年六月,詔:霖雨為沴,避殿、減膳、徹樂」。度宗咸淳二年十二月南郊,前朝享景靈宮、太廟,並以禫制減樂節。 |
26  | 自髙宗之喪,孝宗力行三年之制,既而大享明堂,起居舍人鄭僑奏祭祀於事為大,禮樂於用為急,然先王處此,有常變之不同,各務當其禮而已。昔舜居堯䘮三載,遏宻後世,既用漢文以日易月之文,又用漢儒越紼行事之制,循習既乆,不特用禮,而又用樂去古,愈逺聖主躬服通䘮,有司請舉大禮,屈意從之,且大饗之禮,祭天地也,聖主身親行之,行禮作樂,似不可廢,其他官分獻與夫,先期奏告例用樂者,權宜蠲寢,不亦可乎?今若因明堂損益而裁定之,亦足為將來法」。乃命太常討論,始詔除降神、奠玉幣、奉俎、酌獻、換舞、徹豆、送神,依典禮作樂外,所有皇帝及獻官盥洗、登降等樂,皆備而不作。至是太常寺言:「來年正月一日南郊行禮,皇帝既已從吉,請依儀用樂。其十二月二十九日朝獻景靈宫,三十日朝享太廟,尚在禫制之內,所有迎神、奠幣、酌獻、送神作樂外,其盥洗升降行歩等,樂備而不作。 |
27  | 遼聖宗太平二年三月,以宋主崩,詔諸州軍不得作樂。帝聞宋真宗崩,集畨漢大臣舉哀,遣耶律僧隱等來弔祭,置宋主御靈建資福道塲,百日而罷,詔諸州軍不得作樂。 |
28  | 《契丹國志》曰:宋真宗上仙,帝詔沿邉州軍不得作樂,後因御宴,有教坊都知格守樂,名格子眼,轉充色長,因取新譜宣讀,帝欲更遷一官,見本名正犯真宗諱,因怒曰:「汝充教坊首領,豈不知我兄皇諱!字」遂以筆抺其宣而止。 |
29  | 金太宗天㑹十三年三月,詔諸國使賜宴,不舉樂。熈宗皇統元年六月,有司請舉樂,帝以太師領三省事、梁宋國王宗幹新䘮,不允。 |
30  | 等謹按金史宗幹傳云:「是時帝生日不舉樂。海陵貞元元年四月,皇太后大氏崩,詔中都自四月十九日為始,禁樂一月。外路自詔書到日禁樂一月。三年十二月,太傅、領三省事大㚖薨,親臨哭之,命有司廢務及禁樂三日。 |
31  | 其三日,當賜三國使館宴,以不賜教坊樂,命左宣徽使敬嗣暉宣諭之。 |
32  | 世宗大定二年正月朔,日食,伐鼓用幣,帝徹樂,減膳,不視朝。 |
33  | 四年五月,旱,勅有司審寃獄,禁宮中音樂。二十一年二月,以元妃李氏之䘮,致祭興徳宮,過市肆,不聞樂聲,謂宰臣曰:「豈以妃故禁之耶?細民日作而食,若禁之,是廢其生計也,其勿禁!」 |
34  | 章宗明昌三年正月,以皇太后䘮禁音樂。時孝懿皇后小祥,尚書省請依明昌元年世宗忌辰例,禁音樂屠宰,從之。明年四月,幸興陵崇妃第。是日,始舉樂。 |
35  | 五年正月,祭社稷,以宣獻皇后忌辰,用熈寧祀儀樂縣而不作。 |
36  | 是時金頗用宋儀,如是月己巳,亦云初用唐、宋典禮,皇后忌辰皆廢務是也。 |
37  | 泰和四年四月,以乆旱,下詔責躬,求直言,避正殿,減膳徹樂。 |
38  | 宣宗貞祐四年五月,禮官言:「太廟既成,行都禮雖簡約,惟以親行祔享為敬,請權不用鹵簿儀仗及宮縣樂舞」。從之。 |
39  | 等謹按,是時以南遷草創,樂虡不備故也。此後亦遂無樂可用。至哀宗時,且欲假市中優樂以當太常矣,非有樂而徹不用也。 |
40  | 元英宗至治二年十月,享太廟,以國哀迎香去樂,時八月丙辰,太皇太后崩,太常院官奏:「國哀以日易月,旬有二日外,乃舉祀事,有司以十月戊辰有事於太廟,取聖裁。制曰:太廟禮不可廢,迎香去樂可也。明太祖洪武二年,開平王常遇春卒於軍,訃至,遂定乗輿為王公大臣舉哀儀,於西華門內壬地設御幄,皇帝素服乗輿詣幄,樂陳於幄之南,不作。 |
41  | 十五年八月,皇后馬氏崩,在京在外,並停音樂,祭祀百日小祥,輟朝三日。禁在京音樂屠宰。 |
42  | 十六年正月己巳朔,御殿朝賀,不舉樂,以孝慈皇后䘮故也。九月夀節,復常儀,仍不舉樂。二十三年,定凡公侯卒𦵏,皆輟朝,輟朝之日,不鳴鐘鼓。 |
43  | 二十五年,皇太子薨,在京停大小祀事及樂,至復土日而止。在外停大小祀事及樂十三日。 |
44  | 是年,令廟享值國䘮,樂備而不作。 |
45  | 惠帝建文元年正月,受朝,不舉樂。 |
46  | 成祖永樂元年,禮部奏定,高皇帝忌辰,帝服淺淡色衣,御西角門視事,不鳴鐘鼓,不舉音樂,髙皇后忌辰如之。王圻《續通考》曰:「是年,奏定各廟忌辰視朝,不鳴鐘鼓,不舉音樂。凡親王、公主、郡王及文武大臣䘮,早朝不鳴鐘鼓。凡大䘮,官員軍民人等並停音樂百日。 |
47  | 五年,皇后徐氏崩,自次日輟朝,不鳴鐘鼓,中外官吏軍民俱停音樂。祭祀百日至百日。禮部請御正門視朝,鳴鐘鼓。帝以梓宮未𦵏,不允。至周期致祭,復輟朝三日。在京停音樂七日。 |
48  | 二十二年七月,帝崩。禮部定䘮禮,宮中服斬衰,三年服內停音樂嫁娶,中外官吏軍民凡音樂祭祀,並輟百日十月冊東宮,以梓宮在殯,樂設而不作。十二月,禮部進𦵏祭儀,𦵏畢,神主還京,先於城外置幄次,列儀衛鼓吹,備而不作。祔饗之日,太常寺設醴饌於太廟,如時饗儀樂,設而不作。 |
49  | 二十三年十二月,百官習新正儀於海邱寺用樂。明日,楊士竒等言:「近禮部已議定新正朝儀不用樂,昨日習儀所仍用樂不改,今四方朝覲官皆集於觀禮,乞勅禮部設樂不作,不報」。蓋尚書呂震復言士竒等所議不當,榮、㓜孜皆欲已,榮即趨出,士竒與淮不可,三人遂復進言,夜漏下十刻,未得㫖,午門官入奏,士竒等尚未退,遂有㫖命禮部設樂不作。仁宗洪熈元年正月,帝御奉天門朝,羣臣不作樂,先是,禮部尚書呂震請於帝曰:「陛下初登大寳,天下文武之臣及海外諸國皆來朝,宜受賀作樂,如大朝之儀」。不從。次日,震固請之,大學士楊士竒、楊榮、金㓜孜、黃淮進曰:「陛下言是」。帝曰:「山陵甫畢事,忍遽即吉,朕明日亦不欲出見羣臣」。震曰:「四方萬國之人,逺朝新主,皆欲一覩天顔,固聖孝,誠至,亦宜勉狥下情」。帝顧士竒四人,曰:「禮過矣」。對曰:「誠如聖諭,必欲俯狥輿情,亦不宜備禮」。帝從之,遂有是命。 |
50  | 仁宗崩,服除,宣宗仍素服,坐西角門視事,不鳴鐘鼓。 |
51  | 英宗即位,禮臣議每嵗髙廟帝后、文廟帝后、仁宗忌辰,服淺淡色服,不鳴鐘鼓於奉天門視事」。從之。英宗正統七年十二月,太皇太后神主祔廟,樂設而不作。 |
52  | 天順七年七月,敬妃劉氏薨,輟朝五日,不鳴鐘鼓。八年正月,禮部進即位儀注。前期,教坊司陳設中和韶樂,懸而不作。是日早,鳴鐘鼓。 |
53  | 禮部復奏:「春二月,應遣官祭先師孔子故事,傳制奏樂,兹遇大行皇帝䘮禮,請遣官如故,免傳制制可夏享太廟,禮部請帝具黃袍、翼善冠、升殿,鳴鐘鼓,樂設而不作。從之。 |
54  | 憲宗成化四年七月,以慈懿皇太后䘮,帝仍素服御西角門視事。百官素服朝參,不鳴鐘鼓。 |
55  | 七年十二月,彗星入紫㣲垣,避正殿,徹樂,御奉天門聼政。 |
56  | 八年正月,懐獻太子薨,輟朝三日,帝素服七日而除。又三日,御西角門視朝,不鳴鐘鼓。 |
57  | 二十三年九月,禮部進西角門視事。儀注二十日以後,請遵英宗睿皇帝服制,上仍素翼善冠、麻布袍腰絰,視朝,不鳴鐘鼓。帝曰:「朕居䘮當自盡禮,二十日始釋衰服。餘從所請」。 |
58  | 安南國王黎灝遣陪臣黎能譲等以嵗例進表箋方物、馬匹,禮部以聞,命免引奏,陳設賜宴,不用樂。憲宗崩,孝宗既除服,仍素翼善冠、麻衣、腰絰視朝,不鳴鐘鼓,百日後如常。 |
59  | 十月朔孟冬,享太廟,樂設而不作。 |
60  | 孝宗𢎞治二年十月,帝詣太廟,奉安憲宗純皇帝神主。祭畢,仍祭服。御輦大樂設而不作,詣武英殿迎神位,奉安於奉先殿。 |
61  | 十六年八月,禮部上申:「懿王䘮𦵏禮儀,自八月初五日起,至初七日止,輟朝三日,不鳴鐘鼓。 |
62  | 十七年三月朔,聖慈太皇太后崩。禮部上䘮禮儀注,自本日至二十七日,不鳴鐘鼓。 |
63  | 四月朔,孟夏享太廟,樂設而不作。 |
64  | 禮部上孝肅太皇太后梓宮發引至卒哭儀注,禁音樂,至卒哭日止。 |
65  | 十八年七月朔,享太廟,樂設而不作。九月,禮部進孝宗敬皇帝梓宮發引祔享儀注。至日,太常寺官設牲醴於太廟,如時享之儀,樂設而不作。孝宗崩,禮部言:「百日例應變服,但梓宮未入山陵,請仍素翼善冠、麻布袍服、腰絰,御西角門視事,不鳴鐘鼓」。從之。 |
66  | 武宗正徳元年二月,以纂修《實録》成,賜監修、總裁、纂修等官,宴於禮部,以山陵甫畢,免簪花作樂。五月,孝宗敬皇帝小祥,帝詣几筵行祭禮,遣駙馬都尉林岳祭泰陵。是日早,不鳴鐘鼓,帝服淺淡色服,視事於西角門。 |
67  | 六月,遣內官祭中霤之神,以服制未終,樂設而不作。二年六月,修厯代《通鑑纂要》成,大學士李東陽等於文華殿進呈,賜東陽等宴於禮部,以孝宗敬皇帝禫祭未舉,不簪花作樂。 |
68  | 十三年二月,慈聖康夀,太皇太后崩。禮部上䘮禮儀注:自本日至三月初九日,共二十七日不鳴鐘鼓,四月朔享太廟,遣定國公徐光祚代行禮,以孝貞太皇太后䘮,樂設而不作。 |
69  | 十六年五月䇿進士時,䘮制未滿,就西角門引見行禮,免傳制唱名并恩榮宴,百官素服侍班,樂設而不作。世宗嘉靖元年正月,賜纂修實録及監修等官宴,遣成國公朱輔、尚書喬宇、毛澄代以武宗皇帝山陵,甫畢,免簪花作樂。 |
70  | 二月,禮部擬加上聖母昭聖皇太后、皇嫂荘肅皇后、夀安皇太后、興國太后尊號,教坊司設中和韶樂,設而不作,是日,設女樂於丹陛上,設而不作,用內贊各二人。十一月,帝祖母夀安皇太后邵氏崩,服除不御,中門不鳴鐘鼓。 |
71  | 十二月,以武宗毅皇帝禫祭,遣駙馬都尉、京山侯崔元詣康陵行禮。是日,帝御西角門,服黒翼善冠、素服、烏犀帯,不鳴鐘鼓,文武百官具淺淡色服、烏紗帽、黒角帯,侍班奏事如常儀,禮畢,帝還宮,仍素服。先是三日,夀安皇太后服除,部臣毛澄等請帝即吉,御奉天門視事,再上不許,命考,孝肅太皇太后䘮,禮行之,澄等又言:「孝肅太后崩時,距𦵏期不逺,故暫爾持凶,以待山陵事竣,與今事體不同,况當正旦朝元之㑹,亦不宜素冠縞衣,臨見萬國,若孝思未忘,苐毋御中門及不鳴鐘鼓足矣」。帝不得已從之,仍免朔望日升殿。 |
72  | 十二月,帝始御奉天門,朝見羣臣,時禮部及科道官俱言夀安皇太后服制已滿,宜漸從吉典,御奉天門視事,乆之乃允,仍令不鳴鐘鼓,不鳴鞭。 |
73  | 二年正月,禮部言夀安皇太后梓宫在殯,是月望後,請帝具黒翼善冠、淺淡色服、烏犀帯,御奉天門視朝,仍鳴鐘鼓、鳴鞭,朔望免升殿,俟梓宮發引,更具儀以聞,帝曰:「朕方在疚視朝,仍不鳴鐘鼓,不鳴鞭」。 |
74  | 二月,禮部上孝忠皇后梓宮發引禮儀,太常寺奏齋戒禁音樂,至卒哭止。 |
75  | 二月,禮部復上奉安武宗毅皇帝神主儀,大樂并金鼓俱設而不作。 |
76  | 三月,賜進士宴於禮部,命成國公朱輔主席,以武宗皇帝甫及大祥、免簪花作樂。 |
77  | 八年十月朔,日有食之。是日,享太廟、世廟,上素服,乗板輿,撤鹵簿大樂。 |
78  | 十四年二月,帝御文華殿,召尚書夏言,改定陵祭,初用清明、中元、冬至,至是添霜降一祭,惟中元、冬至各衙門不陪祭。內殿忌祭不作樂,改吉服為淺淡色。十七年十二月,章聖皇太后崩,遺詔:「服制以日易月,二十七日而除,君臣同之。皇帝毋過哀戚,以妨萬幾。母廢郊、社、宗廟、百神常祀母,禁中外臣民音樂嫁娶」。禮部具上大䘮儀注,自本日起通,二十七日不鳴鐘鼓。二十年四月,九廟災,帝祭告內殿,奉祭上帝,謝譴避殿徹樂,令修省自陳,極言得失。 |
79  | 禮部以成祖廟仁廟帝后神主俱燬,請擇日恭製,因奏奉安儀注,神主啟行大樂前導,設而不作。帝常服奉迎,入景神殿東門,行安神禮,如時祫儀於永孝殿。惟不用樂畢,奉主還景神殿。 |
80  | 丙子,帝青袍御奉天殿,頒詔不設樂,駕儀如常朝。九月,孝恭章皇后忌辰永孝殿行祭禮,遣定國公徐延徳祭景陵。是月五日,百官服滿,㑹有大享時祫禮,禮部請服所宜,帝曰:「禮情一定,不可變亂服色。隨主祀者,大享,齋戒服,吉正祭用樂時祫,齋戒權用青綠花様,祭樂設不作。朝叅辦事百官青衣本等帶退,仍烏帽,素服,祔陵,日仍䘮服。 |
81  | 十月,立冬時,祫享祖、宗列聖於景神殿。是日,太常寺誤作樂,禮部糾奏,得㫖敬皇后。未𦵏已,諭懸樂不作。太常寺官不行敬謹,傷朕孝誠,各奪俸兩月。禮部上孝康敬皇后梓宮發引至祔廟儀注,禁音樂,至祔廟止。 |
82  | 二十七年正月,時享太廟,命京山侯崔元代以孝烈皇后梓宮在殯與祭者,各青綠服色,樂設而不作,啟蟄行祈榖禮於元極寳殿,命成國公朱希忠代。先是,禮部以孝烈皇后䘮在殯,請帝裁定諸祭禮儀,詔定元極寳殿祭吉服,作樂二社稷、朝日壇如之先農,厯代帝王、先師孔子、百官止用青綠服色,文廟仍免奏樂。 |
83  | 四月,禮部上孝烈皇后發引儀注,禁音樂,至神主還京,日止神主,至城外幄次,內執事備儀衞,教坊司備女樂鼓吹,設而不作。 |
84  | 二十八年三月,皇太子薨。戊子,禮部上皇太子䘮禮儀注》:「服十二日而除,自十八日為始。輟朝不鳴鐘鼓,至除服日止」。 |
85  | 禮部奏:「孟夏時享,有荘敬太子服,百官服青綠錦繡,致齋至日,樂懸而不作」。得㫖,廟享仍用樂。三十三年正月,康妃杜氏薨,輟朝二日,不鳴鐘鼓。穆宗隆慶元年,春享太廟,以世宗䘮禮尚在二十七日內,照𢎞治十八年例,遣官行禮,樂設而不作。至二十七日,滿御門視事,不鳴鐘鼓。 |
86  | 正月,禮部進冊立皇后儀注,樂設而不作。先是,太常寺以祭太社、太稷,請如近例遣官攝事。帝命禮部查議,至是覆言:「臣等謹按《禮》曰:䘮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為越紼而從事。說者以為不敢以卑廢,尊以已事廢公祀也。今太社稷祀典雖在世宗皇帝未升祔之前,然稽諸越紼行事之說,似不可廢。宜如憲宗、武宗朝例,鴻臚寺免請升殿。太常寺具本奏,知至期,請皇上躬詣壇壝,具服致祭,樂懸而不作」。帝從之。 |
87  | 二月,祭先師孔子及朝日壇。厯代帝王以梓宮在殯,俱遣官行禮,樂設而不作。 |
88  | 帝親祭太社、太稷。是日,鳴鐘樂設而不作。禮部進世宗肅皇帝梓宮發引至祔享儀注。是日,鳴鐘鼓,樂設而不作。 |
89  | 三月,禮部進冊封皇貴妃、賢妃儀注。是日,鳴鐘鼓樂設而不作。 |
90  | 孟夏享太廟,以世宗神主尚在几筵,照正徳元年例,凡奏升殿,奏致齋及駕回宮,俱樂設而不作。以後時享、祫祭在大祥內亦如之。 |
91  | 神宗萬厯四年十二月,淮府嘉興王厚爖等、靖逺伯王學詩等先後病故,禮部類請帝輟朝一日,不鳴鐘鼓。二十五年七月,孝安皇太后小祥,輟朝,不鳴鐘鼓。三十九年九月,皇貴妃王氏薨,輟朝五日,不鳴鐘鼓。四十二年二月,慈聖皇太后崩,發䘮,不鳴鐘鼓。五月,禮部上孝定皇后發引儀注,免朝禁、屠宰音樂。四十三年二月,孝定皇太后小祥,輟朝一日,不鳴鐘鼓。四十七年,皇太子才人王氏薨,命視皇太子妃郭氏例,輟朝五日,不鳴鐘鼓。 |
92  | 四十八年四月,皇后王氏崩。禮部條:「上䘮禮事宜一聞。䘮次日為始,輟朝不鳴鐘鼓,服二十七日而除。帝御奉天門視朝,鳴鐘鼓,鳴鞭如常。 |
93  | 七月,冊諡大行皇后為孝端皇后。禮部擬進儀注。是日,帝常服御文華門,樂設而不作。 |
94  | 光宗泰昌元年九月朔,帝崩。禮部進䘮禮儀注,發䘮不鳴鐘鼓,又進登極儀注。教坊司設中和韶樂,設而不作。熹宗天啟元年八月,禮部奏:「孝元貞皇后祔享儀注,太常寺官設牲醴於太廟,如時享之儀,樂設而不作。愍帝崇禎八年十月,下詔,罪已避居武英殿减膳徹樂。《欽定續文獻通考》卷一百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