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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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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宋史紀事本末
條件: 提到「王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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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三元祐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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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以蔡確、韓縝為尚書左、右僕射兼門下、中書侍郎,章惇知樞密院事。詔起司馬光知陳州,光過闕入見,留為門下侍郎。是時,天下之民引領拭目以觀新政,而議者猶謂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光曰「先帝之法,其善者雖百世不可變也。若王安石、呂惠卿所建為天下害者,改之當如救焚拯溺。況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也」於是眾議少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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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居政府,凡王安石、呂惠卿所建新法刬革略盡。或謂光曰「熙、豐舊臣多憸巧小人,他日有以父子之義間上,則禍作矣」光正色曰「天若祚宋,必無此事」於是天下釋然曰「此先帝本意也」衛尉丞畢仲游與光書曰「昔安石以興作之說動先帝,而患財不足也,故凡政之可得民財者無不用。蓋散青苗、置市易、斂役錢、變鹽法者事也,而欲興作,患不足者,情也。苟未能杜其興作之情,而徒欲禁其散斂變置之法,是以百說而百不行。今遂廢青苗、罷市易、蠲役錢、去鹽法,凡號為利而傷民者,一掃而更之,則向來用事于新法者必不喜矣。不喜之人必不但曰不可廢罷蠲去,必操不足之情,言不足之事,以動上意。雖致石而使聽之,猶將動也。如是,則廢罷蠲去者皆可復行矣。可不預治哉。為今之策,當大舉天下之計,深明出入之數,以諸路所積之錢粟一歸地官,使經費可支二十年之用,數年之間又將十倍於今日。使天子曉然知天下之餘於財也,則不足之論不得陳於前,然後所論新法者,始可永罷而不可復矣。昔安石之居位也,中外莫非其人,故其法能行。今欲救前日之弊,而左右侍從、職司使者,十有七八皆安石之徒,雖起二三舊臣,用六七君子,然累百之中存其十數,烏在其勢之可為也。勢未可為而欲為之,則青苗雖廢將復散,況未廢乎。市易雖罷且復置,況未罷乎。役錢、鹽法,亦莫不然。以此救前日之敝,如人久病而少間,其父子、兄弟喜見顏色而未敢賀者,以其病之猶在也」光得書竦然,亦竟不為之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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