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卷一百九十六 列傳第九十三 |
2  | 李元禮 趙璧 秦起宗 席郁 韓國昌 元善 董納 趙師魯 于欽 宋翼 楊按札爾不花 楊煥 胡彞 |
3  | 李元禮,字庭訓,真定人。歷易州、大都路儒學教授,太常太祝、博士。撰世祖皇帝、昭睿順聖皇后、裕宗皇帝尊謚議,體質溫雅,請謚圜丘、升太室禮文,皆元禮所詳定。元貞元年,擢拜監察御史。詔建五臺山佛寺,皇太后將臨幸。元禮上疏曰: |
4  | 古人有言曰:生民之利害,社稷之大計,惟所見聞而不係職司者,獨宰相得行之,諫官得方之。今朝廷不設諫官,御史職當言路,即諫官也,烏可坐視得失而無一言,以裨益聖治萬分之一哉!伏見五台創建寺宇,土木既興,工匠夫役,不下數萬,附近數路州縣,供億煩重,男女廢耕織,百物踊貴,民有不聊生者。 |
5  | 伏聞太后親臨五台,布施金幣,廣資福利,其不可行者有五:時當盛夏,禾稼方茂,百姓歲計,全仰秋成,扈從經過千乘萬騎,不無蹂躪,一也。太后春秋已高,親勞聖體,往復暑途數千里,山川險惡,不避風日,輕冒霧露,萬一調養失宜,悔將何及,二也。今上登寶位以來,遵守祖宗成法,正當兢業持盈之日,上之舉動,必書簡冊,以貽萬世之則,書而不法,將焉用之,三也。夫財不天降,皆出於民,今日支持調度,方之曩時百倍,而又勞民傷財,以奉土木,四也。佛本西方聖人,以慈悲方便為教,不與物競,雖窮天下珍玩奇寶供養,不為喜,雖無一物為獻而一心致敬,亦不為怒。今太后為國為民,崇奉祈福,福未獲昭受,而先勞聖體,聖天子曠定省之禮,軫思慕之懷,五也。 |
6  | 伏願中路回轅,端居深宮,儉以養德,靜以頤神,上以循先皇后之懿範,次以盡聖天子之孝心,下以慰元元之望。如此,則不祈福而福至矣。 |
7  | 臺臣以其切直,不敢奏。 |
8  | 大德元年,侍御史萬僧與御史中丞崔彧不合,詣架閣庫取前章封之,入奏曰:「崔中丞私黨漢人李御史,為大言謗佛,不宜建寺。」帝大怒,遣近臣齎其奏,敕右丞相完澤、平章政事不忽木等鞫問。不忽木以國語譯而讀之,完澤曰:「其意正與吾同,往吾嘗以此諫,太后曰:「我非喜建此寺,蓋以先皇帝在時,嘗許為之,非汝所知也。」彧與萬僧面質於完澤,不忽木抗言曰:「他御史懼不肯言,惟一御史敢言,誠可嘉尚。」完澤以章上聞。帝沉思良久曰:「御史之言是也。」乃罷萬僧,復元禮職。未幾,改國子司業,以疾卒,贈亞中大夫、翰林直學士、輕車都尉,追封隴西郡侯。子端,仕至禮部尚書。 |
9  | 趙璧,字國寶,東平陽穀人。相威為江南行臺御史大夫,辟為掾。改浙東提刑按察司知事,遷經歷。蒞事有威名,入拜監察御史。方卜相,中事省與臺臣論難上前,或言未易口決,宜稽之案牘。璧詰之曰:「按牘乃文奸之具,何足徵耶?」上深然之。又劾東昌府達魯花赤非其人,倚內援骫法為奸利事。訊之,具得贓罪,詔褫之,一郡稱快。轉禦史臺都事,璧守法嚴,同列皆憚之。 |
10  | 出為山東廉訪司僉事。山東置宣慰司,使者緣近幸,擅作威福,璧劾其不法十事。詔璧與使者辨於上前,璧面數其惡,時論壯之。尋改僉燕南路廉訪司事,入為戶部員外郎、刑部郎中、中書省右司員外郎。丁憂歸,起為禮部郎中。武宗元年,出為淮安路總管,賜虎符,晉階中議大夫,卒。 |
11  | 秦起宗,字元卿,潞州上黨人,後徒廣平。金末兵起,其曾祖山麓為洞,奉其父母以居,傍蔌大洞,匿里中百人,閉之,具牛酒出待兵。兵入索,惟見其父母,曰:「孝人也」,釋之去。里人曰:「秦父生我。」 |
12  | 起宗生長兵間,學書,無從得紙。父順,削木為簡,寫以授之成誦,削去,更書。會立蒙古字學,辟武衛譯史。御史中丞塔察兒愛其才,遷中臺史。仁宗即位,轉中書史。累遷太子家令司典簿官,上言:「東宮官屬輔導德義。財賦非所治也。」朝廷是之。遷南台御史,核檄水災虛實,人不能欺。 |
13  | 文宗初,命威順王徵八番,是時四川囊加台拒命未平,起宗極言:「武昌重鎮,宜備上流,親王不可遠去。」力止之。及王入見,帝謂曰:「八番之行,非秦元卿,幾為失計。」廷議以起宗治蜀,忘其名,曰秦元卿,帝引筆改曰起宗,其眷注如此。拜中臺御史,劾中丞和尚受人婦人、賤買縣官屋,不報。起宗從臺官入見,跽辯久之,敕令起,起宗不肯。會日暮出。明日,立太子,有赦起宗,又奏:「不罪和尚,無以正國法。」和尚卒抵罪。帝曰;「為御史當如是矣。」元會賜只孫服,令得與大宴。又劾臧卜咱耳竊父妾以逃,瀆亂天常;流之嶺南。起宗盡言無諱,多見聽用。擢都漕運使,帝召諭之曰:「漕輸事多廢闕,賴御史治之。」遷撫州路總管。至官,有司供帳甚盛,問其費從所出,小吏不敢隱曰:「借辦於民。」遂亟使歸之,因諭眾曰:「我素農家,安儉約,務安靜,庶使吾民化之。」居一歲,以兵部尚書致仕。卒。謚昭肅。子鈞,西臺御史;鏞,延徽寺經歷;銓,都省掾。 |
14  | 席郁,字士文,大名人。以御史薦為殿中知班。御史中丞崔斌嘗目之曰:「是讀書明理,吾知其不回撓也。」累遷秘書郎。 |
15  | 至大三年,郁為澄源書數千言,以貽兩府。大要謂:「正已以格君,任人以謀國,是在兩府。宰相元氣也,臺臣藥石也,元氣受病,則有藥石以輔之。彼此相維,然後君心可正,治道可成。」識者韙之。 |
16  | 延祐三年,出為輝州知州,未行,拜監察御史,上言:「選官之法,宜循名而責實,察言而觀行。」又論:「興學所以立教。師道不嚴,蒙養不正,望其成功難矣。」 |
17  | 延祐四年,畿輔旱,和寧諸路大雪,人畜多死。郁上言:「應天惟以至誠,愛民莫如實惠,陰陽偏勝,理有致然。宜令近臣經事多、而計慮蕃者,雜議之。凡政令得失、民生休戚,咸得上聞,庶有以挽回天意。」仁宗嘉納之。五年卒,年六十。 |
18  | 郁少受學於胡祗遹,告之曰:「士所以賢於人者,以義理養心,以學問養才,能以名位養功業,以道養天下,以著述養萬世。」故鬱之學醇然不雜,其立身如古獨行君子焉。 |
19  | 韓國昌,字勵夫,汴梁太康人。以孝廉辟廉訪司掾,累遷中書省掾。論事持正不撓,所至有聲。刑部缺主事,眾咸推國昌。或疑其資淺,執政曰:「用賢何以資為?卒授之。 |
20  | 有兄弟五人為盜,皆論死,國昌閱其牘,戚然曰:「兄從弟者也,今若是,幾於族矣。」乃議最幼者減死。讞上,執政從之,同僚皆歎服久之。有嫉其專者,國昌曰:「上炱涓抳下任其繁,此朝廷之通制。餘何專?」遂舉人自代。改太常太樂署令,旋拜監察御史。建言皇子師友非人、起居注不舉其職及省官節用、審令、慎罰數事,皆切當時務。 |
21  | 延祐元年,河東廉訪司為屬吏所訐,台臣以為失風憲體,奏遣國昌訊之。時國昌有疾,或止之,國昌慨然曰:「御史與散吏不同,豈可以疾病曠官守。」乃力疾往,歸及半途而卒,年四十三。 |
22  | 國昌性端介,臨事踔厲奮發,人或以為狷云。子元善。 |
23  | 元善,字大雅。由國子監生積分中程,除新州判官,累擢江南行臺監察御史,歷中書左司郎中、吏部侍郎、吏部尚書、僉樞密院事。至正三年,拜中書參知政事。五年,遷大司農卿。尋出為江南行御史臺中丞、燕地肅政廉訪使。九年,召拜中書左丞、同知經筵事。十一年,以論事忤丞相脫脫,遂與右丞玉樞虎兒吐華分省彰德。十二年,至衛輝病卒。 |
24  | 元善明達政體,揚歷臺閣三十餘年,論議侃侃,不附和上官,朝廷倚之為重。嘗謁告居家,效范文正公遣規,置田百畝為義莊,以周貧族。至正交鈔初行,賜近臣各三百錠,元善復買田六百畝為義塾,延名士教族人子弟云。 |
25  | 董納,字仁甫,趙州柏鄉人。皇慶初,由中書掾遷工部主事。時官廨土木之功,歲月不絕,官錢隱沒于吏牘,納皆追徵之,得楮幣三萬餘錠、黃金千兩。近臣請於禁中海子築水殿,以備乘輿游觀,為傀儡之戰。納言:「唐太宗命功曹選巧匠,尚書段綸教作傀儡。太宗曰:「向選巧匠,本以供國利民。今造戲具,甚失官師相規之意。」詔免綸官,史氏以為美談。方今聖明在上,豈宜作此。」宰相韙其言,役遂罷。擢監察御史。 |
26  | 延祐二年冬,彗星見,納言:「宰相之職,代天理物,今天象示變,蓋由燮理非人所致。」時宰相為鐵木迭兒,聞納言憾之。三年元旦,陳朝儀,殿廷百官將序班行禮,鐵木迭兒乘轎坐殿中,納適糾儀,乃前問曰:「此百官朝會之所,丞相不宜坐此。」鐵木迭兒怒而去。不數日,左遷大都路總管府判官。改陝西行臺都事,召還,除中書省左司都事。 |
27  | 英宗為皇太子,選為詹事院中議,進奉議大夫,遷工部郎中。鐵木迭兒欲以勞困之,出為上都副留守,廉本路都總管府治中。納勤于職事,掎摭無所得。嘗迎車駕於北郭,鐵木迭兒問有司辦供張者誰也,左右以府判對,乃故求其過,杖之。明日,知受杖者非納,心甚慚。 |
28  | 臺臣以納忤權貴,改僉河東道廉訪司事。澤州高平民訴盜竊藏金,官誣執一家五人為盜,榜掠無完膚,父子二人已瘐死,而贓竟不獲。納閱其文書,察其辭色,遽釋之。召其主人問曰:「盜未發前,何人曾至汝家?」對曰:「鄰村五人者,曾來貸粟。」納即擒五人至,併贓獲之,獄遂具,官吏坐罪有差。邑方大旱,即日雨。 |
29  | 未幾,進朝列大夫、江西道廉訪副使。江西民好訟,聞納嚴明,皆懾不敢犯。明年,行部至撫州,無一人控訴者。納以為有司止之,親詢之,亦然,始知民之好訟,非其本意也。至治二年冬,詔拜吏部侍郎。泰定初,改右司郎中,尋改左司。歲餘,拜吏部尚書,奉使宣撫山北遼東道。遠朝,拜江西道廉訪使。泰定四年卒。 |
30  | 納喜薦拔人才,如歐陽玄、李好文、吳炳等,皆當世知名士。奉使山北遼東,黜陟公允,民尤頌之。子庸,大樂署令。 |
31  | 趙師魯,字希顏,霸州文安人。父趾,秘書少監。師魯在太學,力學如寒士。延祐初,為興文署丞,遷將作院照磨,辟為御史台掾,後補中書掾。師魯練習掌故,臨事明決。執政才之,擢工部主事。遷中書省檢校官。 |
32  | 泰定中,拜監察御史,奏言:「天子親祀郊廟,所以通精誠,逆福釐,生蒸民,阜萬物,百王不易之理。宜講求故事對越以格純嘏。」帝曰:「朕遵世祖舊制,其令大臣攝之。」元夕,命有司張燈山為樂,師魯又言:「燕安怠惰,肇荒淫之基;奇巧珍玩,發奢侈之漸。觀燈事雖微,然縱耳目之欲,則上累日月之明。」疏入,帝遽命罷之,賜酒一上尊,且命御史大夫傳旨獎其忠直。是時,宰相倒剌沙專命,師魯言:「古人之君,將有言也,必先慮之於心,咨之於眾,決之於故老大臣,然後斷然行之,渙若汗不可反,未有獨出柄臣之意者也。不報。倒剌沙雖剛狠,亦稱其敢言。遷樞密院都事,改經歷。致和初,進奉政大夫、參議樞密院事。 |
33  | 天歷中,遷樞密院判官,改兵部侍郎。丁父憂,特旨起為同僉樞密院事,師魯固辭不就。服除,復為樞密院判官,持節治四川軍馬,大閱於郊,寬簡有法,士卒懷其恩信。遷中順大夫、刑部侍郎,樞密院復奏為判官。久之,出為河間路轉運鹽使,法度修飭,歲課大增。暇日率僚屬新孔子廟,遣吏往江西製雅樂,聘工師,春秋釋奠,士論翕然。師魯由從官出為外吏,恒鬱鬱不樂,以疾棄官歸,卒於家,年五十有二。贈嘉議大夫、禮部尚書、天水郡侯,謚文清。 |
34  | 于欽,字思容,寧海文登人。祖祥,為李全弟二太尉所掠,全妻楊氏開府山東,署祥為從事。父世傑,有學行,宋平,慨然曰:「中原禮樂盡在江南,吾將往觀之。」遂徒家於平江。 |
35  | 欽少力學,有才名。集賢大學士高貫、浙江行省平章高昉皆薦之,徵為國子助教。擢山東廉訪司照磨。丁母憂。服除,授翰林國史院編修官,三遷為江南行臺監察御史,改詹事院長史,就拜監察御史。 |
36  | 泰定初,預鐵失逆謀者未盡伏法,欽上書數百言,請亟正其罪,聞者為之咋舌。 |
37  | 天歷元年,欽與同僚撒里不花、鎖南班、張士宏上言:「朝廷政務,賞罰為先,功罪既明,天下斯定。國家近年自鐵木迭兒竊位擅權,假刑賞以遂其私,綱紀始紊。迨至泰定,爵賞益濫。比以兵興,用人甚急,然而賞罰不可不嚴。功之高下,罪之輕重,皆係天下之公論。願命有司務合公議,明定黜陟。功罪既明,賞罰攸當,則綱紀振舉,而天下治矣。」帝嘉納之。遷中書左司都事,改御史臺都事。 |
38  | 欽據經守律,不務刻深,忌者因其驟進,造蜚語構之。遂除同知壽福院總管府事。未幾,復拜兵部侍郎。至順四年卒,年五十。撰《齊乘》十卷,傳於世。 |
39  | 宋翼,字雲舉,澤州高平人。 |
40  | 父景祁,德州教授,以經學授徒,家居七年,時論高之。擢國史院編修官。阿合馬死,世祖嚴治黨羽,左司郎中杜昌翁居官十餘年不遷,好汲引士類,至是緣坐。景祁言於執政曰:「昌翁在眾中,宜見簡別,不然何以勸善?遂獲免,且擢集賢學士。昌翁每語人曰:「吾善遇天下士,惟得一宋景祁耳。」景祁歷晉城、鄉寧、南漳三縣尹,所至稱廉平,專務德化,不事鞭朴。卒於官。 |
41  | 翼,沈靜好學。初除大都路儒學正,遷中山、懷慶兩府教授。仁宗出居河內,翼從眾郊迎,帝一見奇之,問長髯者為誰,李孟對曰:「懷慶教授也。」帝賜以卮酒。俄改永寧縣主簿。有寡嫂訟其叔侵暴,有司受叔賂不問,翼窮治之。由是訟冤者必偵翼出,乃白事,否則袖訟牒而出。陝西行臺聞其名,辟為掾。 |
42  | 延祐二年,召為國史院編修官,進應奉翰林文字。四年,任滿當代,以薦留,轉從事郎。至治二年,遷修撰,俄拜監察御史。翼居翰林七年,未嘗一謁權貴。及拜禦史,歎曰:「世之清要官,亦有不求而得者。然既得之又患失之,乃不如求而不得,猶可以自遂也。」三年,劾中丞雪雪貪淫,免其官。又與御史蓋繼元同劾鐵木迭兒。時鐵木迭兒矯殺蕭拜住、楊朵兒只等,翼歷數其惡,士論壯之。先是,御史觀音保、鎖咬兒哈的迷失、成珪、李謙亨諫造壽安山佛寺,英宗殺觀音保、鎖咬兒哈的迷失,杖珪、謙亨而竄之。至是,翼訟其冤。詔觀音保、鎖咬兒兒哈的迷失恤贈有差,召珪、謙亨還。 |
43  | 泰定元年,出為僉淮西江北廉訪司事。時浙江行省置左丞相,翼引五大不在邊之說,諫阻其事。不報。鎮南王將至歷陽觀香菱塘,翼按部聞之,移廉訪司,言:「秋禾未刈,王出,恐從騎踐踏,病民,請止其行。」廉訪司不敢言,而遣翼迎勞,翼論列不已,會王以疾不果來,乃止。翼糾劾屬吏賊罪,比遷,罷黜者二百餘人。二年,徵為國子監司業,為教寬嚴適中,學者悅服,祭酒虞集舉以自代。 |
44  | 天歷二年,轉奉政大夫、同僉太常禮儀院事。文宗郊祀,翼與同知太常普華奉祝冊,帝見翼篤老,問參政阿榮:「白鬚者何人也?」對曰:「宿儒宋同僉。」上慰勞久之。三年,進僉太常禮儀院事。卒,年六十六。 |
45  | 子泉昌,東安縣尹;紹昌,國史院編修官。 |
46  | 延祐中劾帖木迭兒者,又有楊安札爾不花。楊安札爾不花,西夏人,為行臺御史,劾鐵木迭兒罪惡,不報。入為中臺監察御史,又劾之。累遷戶部尚書、治書侍御史,出為江西行省右丞,召為同知宣政院事使,卒。 |
47  | 楊煥,字文伯,汴梁祥符人。父敬直,江浙行省參知政事,贈宣忠守正奉德功臣、護軍、宏農郡公,謚忠肅。 |
48  | 煥以後至元初宿衛東宮,除翟縣尹。避祖諱,辭改通事舍人,轉太廟署令,又以父疾辭,尋除管勾河南行省承發架閣庫。河南饑,煥告於朝,忤省臣,不為報。煥得見上,卒如所請。歷籍田令,請籍田植柳為薪,免伐桑棗。召見便殿,賜御灑、金綺。拜南臺監察御史,糾劾不法者七人,分司官皆憚之,多自劾去。移西臺,近雲南省臣髒,置之法。復入中臺,上言官冗吏弊、病民蠹國等事,皆切中時弊。指揮馬馬沙橫行不法,煥收捕笞之。分司上都,賜中統鈔五十錠、銀五十兩、金龍幣一。台臣檄煥開水門造石壩,以泄蔡河夏秋之潦,復舊閘六,導蔡水入圭河,民便之。 |
49  | 出僉江東肅政廉訪司事,池州達魯花赤貪黷,煥發其髒罪,論如律。移僉湖北道,湖南飢民徐萬六為盜,吏當以強劫罪,煥力爭之,得不死。復移浙西道,以父敬直年高,請終養,改河南行省員外郎,尋遷郎中。敬直卒,廬墓三年。服闋,復拜監察御史,出為閩海道肅政廉訪司副使,移湖南,擢江西榷茶都轉運使。以正議大夫、兵部尚書致仕。至正九年卒,年七十五。子圭,知湘潭州。 |
50  | 胡彞,字安常,彰德安陽人。父景先,有志節,隱居不仕。 |
51  | 彞以文學,授大者路儒學錄,累擢中書省右司掾、工部主事,遷河南行省左右司員外郎。河南大飢,郡縣請先發稟後入奏,行省格其事不下。彞方代判省犢,即發三十二萬石賑之,活五十萬餘人。未幾,僉河西隴右道肅政廉訪司事,拜監察御史,遷右司都事。有張甲陳言,伏道左,乘輿馬驚,將誅之,彝抗議,卒免其死。上都獄有妻弒夫者,西僧用佛法曲宥之,中貴人傳旨引至內廷,將脫械,彞白宰相之獄,卒正其罪。 |
52  | 再遷工部侍郎。漷州倉沒於水,作渠分勢,彞所董萬人,夜忽舉火讙噪,同僚惶駭,彝坐至旦,戮其為首者,眾復安。丁父憂,去官。服除,拜陝西行省治書侍御史。又丁母憂,遇大祥,起為江西湖廣道肅政廉訪使,未行,改戶部尚書。明宗入正大統,未幾崩,文宗即位,逾月再頒賞賚,當事者請括民間金帛充之,彝力諫,建議以鹽易銀,事辦而民不擾。拜治書侍御史,復除河南行省參知政事,未行,改江北淮東道肅政廉訪使。至正十二年卒,年五十五。 |
53  | 史臣曰:「世祖建御史臺。分置察院,以監察御史專司耳目,非有時望者不能預其選。故自至元迄於泰定,御史多稱職者。燕帖木稱援立文宗,專愎自恣,非其黨羽輒風御史劾去之。元統以後,沿為陋習,哈麻殺脫脫,搠斯監殺賀太平,皆先以御史之糾劾,顯倒是非,肆意誣蔑,是特奸人之鷹犬而已。嗚呼!豈世祖所及料者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