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钦定四库全书 |
2  |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一百三十三 |
3  | 兵考》 |
4  | 马政 |
5  | 等,谨按:前考马政门附祭马祖之礼,葢祭天驷及先牧之神,由来旧矣。然自汉两京以下,此礼举废不常,故用附见。其所载亦只隋、唐故事及宋《政和新仪》数条而已,他无所述。辽、金、元、明以来,此礼益废,兹录马政姑存其附见旧题。 |
6  | 宋宁宗嘉定十四年,四川制置使崔与之增收市闗外马价。 |
7  | 蜀盛时,四戍司马万五千有奇,开禧后制置使安丙裁去三之一,至是损耗过半,与之至马仅五千,乃移茶马司,许戎司,自于闗外收市如旧,严私商之禁,给细茶、増马价,使无为金人所邀,总司之给料不足者,亦移檄增给之。 |
8  | 理宗宝庆四年,两淮制府贸易北马五千馀。时王霆知濠州,节浮费,籴粟买马,以备不虞,他郡亦往往市马不辍。 |
9  | 绍定元年,京西副将孟珙命忠顺军家自畜马,官给刍粟。 |
10  | 《名臣奏议》曰:知汉阳黄干奏曰:国家所用之马,西取于蜀,南取于广,皆在数千里外,博易之费,道里之费,一马之入,动数百千,其所得甚艰,所费甚巨,一有缓急,无马可用,开禧年间,敌骑压境,旋行收买,驽骀下乗,亦以备数,平居暇日,可不思所以处之乎?窃见汉阳管内,有马监一所,马之自蜀来者,憩息于此,五日而后行,守臣亦预㸃检之责,臣甞亲至其地,见马监之前,有所谓孳生监者,乃鄂州大军昔日所创,方其盛时,马之蕃息,可以足军中之用,今监皆頺败,不复有马矣!汉阳为郡,土壤甚广,风气甚劲,水草甚饶,若委之守臣,使之兴复旧监,以为牧马之地,给降本钱,收买江北所産之马而蕃息之,差拨士卒,使任牧养之责,数年之间,生息蕃盛,猝有缓急,即可为用,与夫求之至逺之地买之,仓卒之际,其利害相去逺矣,更乞行下总领所同鄂州都统司,相度施行。 |
11  | 度宗咸淳末,臣僚请和市马。 |
12  | 有纪智立者献谋以为两淮军将、武官巨室皆畜马,率三借二,二借一,一全起,团结队伍,借助防江,各令饲马,役夫自乗之,官优给月钱一年,以半年为约,江面宁即放归,臣僚言:宜仿祖宗遗意,亟谋和市马,如出一马,则免其某色力役。时川秦之马,遵陆则崇冈复,岭盘回斗,絶舟行,则峡江湍急,滩碛险恶,每纲运公私,经费十倍,而人马俱疲,上则耗国用,下则困州县,纲兵所经,甚于冦贼,虽臣僚条奏更迭,终莫得其要领,岂马政各因风土之宜,而非东南之利欤?恭帝徳佑元年十二月,括临安府州县马,辽太宗天显二年十二月,閲羣牧于近郊,㑹同八年八月,诏侍卫萧苏色閲羣牧于北陉,大同元年,收晋降卒,获其马数万。 |
13  | 景宗保宁九年七月,遣使助汉战马。 |
14  | 圣宗统和四年三月,遣飞龙使雅噜文班吏雅图噶閲马以给伐宋,先发诸军。 |
15  | 十三年五月,北南伊实三府请括富民马以备军需,不许,给以官马。 |
16  | 十五年七月,禁吐谷浑别部鬻马于宋。时豪州刺史耶律唐古严立科条,禁奸民鬻马于宋、夏界,因陈弭私贩、安边境之䇿,太后嘉之。开泰二年七月,以伐党项,命诸军各市肥马。二年,命北院枢密使耶律世良选马驼于乌尔古部。七年九月,括马给东征军。 |
17  | 八年三月,閲飞龙院马。 |
18  | 九年九月,括诸道汉民马赐东征军。 |
19  | 太平六年六月,诏凡官畜并印其左以识之。兴宗重熈十一年七月,诏盗易官马者减死论。十二月,以吐浑、党项多鬻马夏国,诏谨边防。十五年十一月,渤海部以契丹户例通括军马。道宗大安二年五月,以牧马蕃息多五百万赏羣牧官,以次进阶。 |
20  | 时马羣太保萧托辉素知羣牧名存实亡,悉閲旧籍,除其羸病,录其实数。 |
21  | 九年十月,诏以马三千给乌尔古部。 |
22  | 天祚帝天庆七年正月,减廐马粟分给诸局。九年,令诸番部富人进军献马,纳官各有差。十年三月,民有羣马者,十取其一,给东路《军食货志》曰:初,太祖为徳哷勒府,额尔竒木惩约尼氏单弱,于是抚诸部,明赏罚,不忘征讨,因民之利而利之,羣牧蕃息,上下给足,及即位,代河东下,伐北郡县,获牛羊驼、马十馀万,枢密使耶律色哷黙讨女直,复获马二十馀万,分牧水草便地,数嵗所增,不可胜算,当时括富人马不加多,赐大小鹘军马万馀匹,不加少,盖畜牧有法然也。厥后东丹国嵗贡千匹,女直万匹、珠巴克等国万匹,凖布及武都温特哩衮各二万匹,西夏室韦各三百匹,伊哷图博、和哩、敖拉摩多、哈喇、铁骊等部三百匹,仍禁朔州路羊马入宋,吐浑、党项马鬻于夏,以故羣牧滋繁,数至百有馀万,诸司牧官以次进阶,自太祖及兴宗垂二百年,羣牧之盛如一日,天祚初年,马犹有数万羣,每羣不下千匹。祖宗旧制,常选南征,马数万匹,牧于雄、霸、清、沧间,以备燕云缓急,复选数万,给四时㳺畋,馀则分地以牧,法至善也。至末年,累与金战,蕃汉战马十损六七,虽増价数倍,竟无所买,乃冒法买官马从军,诸羣牧私卖,实多田猎,亦不足用,此辽马政之大畧也。 |
23  | 等谨按百官志:北面牧廏官有羣牧官名,一十六内,惟牛羣,司専掌牧牛浑,河北、漠南、漠北、滑水三马羣司専掌马政。馀羣牧官当是马驼牛羊,皆其所掌,然终以马为最重也。尚廏、飞龙院及总领内外廏马司共有五官名,则専主诸廏之事。金太祖时,闻齐达勒部産良马,使赫哩阿实罕掌其畜牧。 |
24  | 时威州军帅乌楞古军中往往阙马,而官马多匿于私家,遂检括之。至天辅三年,帝幸阿里罕家问疾,问以国家事,对曰:「马者,甲兵之用,今四方未平,而国俗多以良马殉葬,可禁止之」。 |
25  | 太宗天㑹三年七月,诏南京括官豪牧马,以等第取之,分给诸军。 |
26  | 海陵天徳间置迪河,鄂尔多、阿尔本、富僧额、永安、沃济五羣牧所。 |
27  | 金初因辽诸茂而置羣牧,茂之为言无蚊蚋、美水草之地也。至是设五羣牧所,皆仍辽旧名,各设官以治之。又于诸色人内,选家富丁多及品官家子,明安、穆昆、佛宁军与司吏家馀丁及奴,使之司牧,谓之「羣子。分牧马驼牛羊,为之立蕃息衰耗之刑赏。后稍増其数为九。契丹之乱,遂亡其五,四所之所存者马千馀、牛二百八十馀、羊八百六十、驼九十而已。正隆四年八月,诏诸路调马,以戸口为差,计五十六万馀匹。富室有至六十匹者,仍令戸自养饲以俟。六年三月,诏内地诸明安赴山后牧马,俟秋并发。七月,大括天下裸马。 |
28  | 世宗大定元年十一月,诏调民间马充军用,事毕还主死者给价。 |
29  | 时契丹馀党未附者衆,北京、临潢、泰州民不安,诏参知政事完顔守道佩金符往安抚之,给羣牧马千匹,以备军用。 |
30  | 二年六月,命御史大夫白彦敬西北路市马。至六年,右丞相赫舍哩良弼请于榷塲市马,毋拘牝牡,今官马甚少,一旦边境有警,乃调于民,不亦晚乎」帝从之。 |
31  | 三年八月,命诸官员年老者许存马一二匹,馀并括买入官。 |
32  | 八年四月,诏行杀马之禁。 |
33  | 诏曰:「马者,军旅所用,牛者,农畊之资,杀牛有禁,马亦何殊,其令禁之」。 |
34  | 七月,制盗羣牧马者死,告者给钱三百贯。十六年四月,制商贾舟车不得用马。 |
35  | 二十年三月,更定羣牧官详衮托迪知押羣牧人滋息损耗赏罚格。 |
36  | 时置牧所七,曰特们、图们、阿都齐、布沙堪额勒本和罗噶伊罗干。至二十八年,羣牧所蕃息之久,马至四十七万,牛十三万,羊八十七万,驼四千。时陜西军人以春牧马,经夏不收饲,瘠弱多死。统军使富珠哩阿喽罕以时牧秣之,故死损者少。 |
37  | 等,谨按金史地里志,羣牧十二处:曰乌都温、曰布沙湛,曰伊罗干,曰鄂尔多,曰嘉勒干,曰额勒本,曰乌展,曰特们,曰托克托圆,曰乌拉图,曰腾曰布希。盖承安以后,创置者多,不止于七所也。选举志曰:「金制,羣牧官,三周嵗为满,所牧之畜,以十为率,驼増二头,马増二匹,牛亦如之。羊增四口,而大马百死十五匹者,及能徴前官所亏,三分为率,能尽徴。及徴二分半以上,为上等,升一品级,驼增一马,牛增二半增三。大马百死二十五徴。前官所亏二分以上,为中等,约量升除。驼不増,马牛増一,羊増二大,马百,死三十徴,亏一分以上为下等,依本等除,馀畜皆依原数,而大马百死四十徴,亏不及一分者,降一等。此明昌四年制也。五年,制马牛羊,亏原数十之一,騬马百死四十,徴亏不及一分者,降一等,决四十,若驼马牛羊,亏原数一分、马百,死四十徴,亏不得者,杖八十,降同前。二十一年,敕诸所马三嵗者,付女直人收之,牛或以借民耕,或又令民畜羊,或以赈贫戸,时遣使閲实,其数,缺则杖其官,而令牧人偿之,匿其实者,监察举觉之。二十四年六月,閲马于绿波淀。 |
38  | 章宗明昌五年,散騬马,令中都、西京、河北东西路騐民物力分畜之。又令他路民养马者,死则于前四路所养者给换,若欲用则悉以送官。 |
39  | 六年三月,以北边粮运括羣牧所三招讨司明安、穆昆随乣及徳哷、徳唐、古部诸茂、西京、太原官民驼五千充之,唯民以驼载为业者勿括。 |
40  | 承安五年七月,初置富森羣牧。 |
41  | 泰和四年六月,罢诸羣牧提举。 |
42  | 五年,诏河南宣抚使布萨揆括战马。 |
43  | 时诏括马利涉军节度使富察,哲鲁使百姓饲养,以须御史劾之。既而伐宋,诸路括马皆瘦,唯隆州马肥乃释哲鲁。 |
44  | 六年四月,诏内外职官纳马各有数。 |
45  | 七月,诏禁卖马入外境,但至界欲卖而为所捕,即论死。卫绍王大安三年三月,括民间马,令职官出马有差。崇庆元年五月,括陜西马。 |
46  | 宣宗贞佑二年十月,诏遣官市木波西羗马。是年二月,彰化军节度使张行信上书曰:「马者甲兵之本,方军旅未息,马政不可缓也。臣自到泾,闻陜右豪民多市于河州,转入内地,利盖百倍,及见省差官平凉府判官乌库哩和勒端市于洮州,以银百锭,几得马千匹,云生羗木波诸部蕃族人戸,畜牧甚广,葢前所遣官或抑其值,或以势凌夺,遂失其利,且常患银少,所以不能多得也。又闻番地今秋薄收,鬻马得银,辄以易粟,冬春之交必艰食,马价甚低,乞令所司辇银粟于河洮等州,选委知番情达时变,如和勒端者贸易之,若捐银万两,可得良马千匹,此会不可失,唯朝廷亟图之」。时采纳焉。后帝论马政、顾平章政事珠格髙琪曰:「往嵗市马西夏,今肯市否?」对曰:「木波畜马甚多,市之可得,括缘边部落马亦不少矣。宣宗曰:「尽括边马,缓急如之何?」閲三日,复奏曰:「河南镇防二十馀军,计可得精骑二万,缓急亦足用」。宣宗曰:「马虽多,必养之有法,习之有时,详谕所司,令加意焉」。三年七月,括民间裸给诸军,与马㕘用。十一月,诏市民间挽车,羸疾牝马置羣牧中,以图孳息。兴定元年三月,定民间收溃军亡马之法,及以马送官酬直之格。 |
47  | 上等马一匹,银五十两,中下递减十两。不愿酬直者,上等二匹补一官。杂班任使,中等三匹,下等四匹,亦如之。令下十日陈首,限外匿及杀并绞」。十月,遣官括市民马,立赏格以示劝。 |
48  | 五百匹以上,钞千贯,千匹以上一官,二千匹以上两官。 |
49  | 哀宗天兴二年七月,定进马迁赏格,毎甲马一匹或二匹以上,迁赏有差。又定括马隐罪格: |
50  | 时帅臣范真、姬汝作等,各以马进,凡得千馀匹,以穆延、阿克占领之。 |
51  | 元太宗六年五月,大会诸王百僚,凡来㑹用善马五十匹为一,覊守者五人,饲羸马三人,但盗马一二者,即论死。 |
52  | 世祖中统元年五月,命诸路市马万匹送开平府。二年五月,禁私杀马牛,申严越境私商贩马匹者,罪死。至至元二年正月,诏申严越界贩马之禁,违者处死。十一月,省院官议收到私走间道、盗贩、马匹、曾过南界,人三千八百四戸,悉令充军。三年十一月,申严杀马牛之禁。十二年五月,又申其禁。 |
53  | 六月,诏定中外官所乗马数,各有差。 |
54  | 十月,括西京两路官民,有壮马皆从军,令宣徳军杨廷训统之,有力者自备甲仗无力者,官与供给两路鄂罗官幷在家军人,凡有马者,并付新军刘总管统领,昻吉所管西夏军幷丰州,荨麻林、夏水阿喽罕皆备鞍马甲仗,及博罗罕所管兵,凡徒行者,市马给之,并令从军。 |
55  | 十一月,命诸路市马二万五千馀匹,授䝉古军之无马者。 |
56  | 三年二月,诏诸道以今岁民赋市马。 |
57  | 四年二月,命河东宣慰司市马百二十九匹,赐诸王八刺军士之无马者。 |
58  | 至七月,又诏东平、大名、河南宣慰司市马千五百五十匹,给阿珠等军。又冀州䝉古百户爱实等犯盐禁,命没入马百二十馀匹,给军士之无马者。是年,立羣牧所。 |
59  | 至至元十六年,改尚牧监,掌阿哈斯马匹,受给造作鞍辔之事。十九年,改太仆院。二十年,改卫尉院。二十四年,罢院,立太仆寺,又别置尚乗寺以管鞍辔,而本寺止管阿迪斯马匹。 |
60  | 兵志曰:中统四年,立羣牧所,其牧地东越耽罗,北逾和林、图们,西至甘肃,南暨云南等地,凡一十四处,自上都、大都以至谔尼巴雅尔济兰格尔,无非牧地,马之羣或千百,或三五十,左股烙以官印,号大印子马,其印有必实古必、达古库卜沁、谔斯、库鄂兰等名牧人曰哈噶齐哈喇齐,有千戸百戸,父子相承任事,自夏及冬,随地之宜,行逐水草,十月各至本地,朝廷嵗以九月、十月,遣寺官驰驿閲视,较其多寡,有所産驹,即烙印取勘,收除,见在数目,造䝉古回回汉字文册以闻,其总数盖不可知也。凡病死者三,则令牧人偿大牝马二,二则偿二岁马一,一则赏牝羊一,其无马者,以羊驼牛折纳太庙祀事暨诸寺影堂,用乳酪则供牝马驾仗及宫人出入则供尚乗马。车驾行幸上都,太仆卿以下皆从,先驱马出建徳门外,取其肥可取乳者以行,汰其羸瘦不堪者还于羣,自天子以及诸王诸官,各以脱罗氊置撒帐,为取乳室。车驾还京师,太仆卿先期遣使徴马五十,鄂玛堆来京师。鄂玛堆者,承乳车之名也,既至,俾哈噶齐哈喇齐之在朝为卿大夫者,亲秣饲之,日酿黒马乳以奉玉食,谓之细乳,毎鄂玛堆牝马四十,毎牝马一,官给刍一束、菽八升,驹一给刍一束、菽五升,菽贵则半以小稻充,自诸王百官而下,亦有马乳之供,鄂玛堆如前之数,而马减四之一,谓之粗乳,刍粟要旬取给于度支寺,官亦以旬诣闲廏閲肥瘠,又自世祖而下,山陵,各有鄂玛堆、取马乳以供祀事,号金陵挤马。越五年,尽以与守山陵使者,凡御位下正宫位下,随朝诸色目人员,甘肃土番耽罗、云南占城、芦州、河西、亦溪卜薛、和林、鄂诺吉鲁尔、阿勒、呼木玛古哈、喇木连、伊竒喇斯、伊苏、呼察、青海、阿齐托卜、辉罕、哲哩木、齐达勒等处草地内,及江南腹里诸处,应有系官孳生马牛驼骡羊㸃数之处,一十四道牧地,各置千户、百户。 |
61  | 等谨按志云中统四年即立羣牧,所考是年纪文并不书此制直至至元九年八月,纪文始书立羣牧所掌牧马及尚方鞍勒年分相去甚逺,不知孰是㕘之,百官志亦书中统四年,故从志而不从纪。至二十一年二月,纪又书罢羣牧所,夫自十六年以后屡易其名,何至二十一年尚称羣牧,岂専指千户、百戸等牧养之事而言耶?㕘之百官志,兵志皆无可徴,纪载之疎甚矣。 |
62  | 七年六月,敕西夏中兴市马五百匹。 |
63  | 十一年四月,括诸路马五万匹。 |
64  | 十二年六月,定乌噜卫士人各马二匹,从者一匹。十四年三月,括马三万二千二百六匹,孕驹者还其主。十七年二月,诏王相府于诸鄂罗市马二万六千三百匹。 |
65  | 二十一年六月,以马一万一百九十五赐托多尔朶海扎拉、伊尔所部贫军。 |
66  | 二十三年六月,括诸路马,凡色目人有马者,三取其二,汉民悉入官。敢匿与互市者罪之。 |
67  | 二十四年五月,括江南僧道马匹。 |
68  | 六月,括平滦路马。 |
69  | 二十五年,命南京宣慰司百家奴括五路民马。五月,敕武平路括马千匹。 |
70  | 二十六年七月,命百官市马助边。 |
71  | 先是二十四年六月,百官以职守不得从征纳顔,愿献马以给衞士,至是有此命,时诏括马毋及勲臣之家,平章政事博尔欢曰:「吾马成羣,所治地方三千里,不先出马,何以为吏民之倡?」乃先入善马十有八,又发至元钞万锭,市马于燕南、山东、河南、太原、平阳、保定、河间、平滦。 |
72  | 十二月,括天下马,一品、二品官许乗五匹,三品三匹,四、五品二匹,六品以下一匹,馀皆括入官。二十七年十一月,括辽阳马万六千匹,择肥者给都哩特穆尔所部军。 |
73  | 三十年三月,括天下马十万匹。 |
74  | 时宗王海都将犯边,巴延以闻。帝命月额鲁与尚书左丞李庭议所以为备。庭请下括马之令,凡得马十一万匹,军中赖其用。 |
75  | 成宗元贞元年二月,以特黙齐军出征,马不足,诏除军民官吏所乗,凡有马者,尽括之。 |
76  | 三月,遣密拉章以钞五万锭授征西元帅,令市马万匹,分赐二十四城贫乏军校。 |
77  | 二年十月,以宣徳、奉圣、怀来、缙山等处牧宿衞马大徳。二年十二月,括诸路马,除牝朶携驹者,齿三嵗以上并拘之。 |
78  | 三年正月,括诸路马隶䝉古军籍者免之。武宗至大元年九月,中书省臣言:「连嵗不登大都,去嵗饲马九万四千匹,请减为五万匹,外路饲马十一万九千馀匹,请减为六万匹」。从之。 |
79  | 四年十月,置羣牧监,掌兴圣宫位下畜牧。仁宗延佑七年四月,括马三万匹,给䝉古流民,遣还其部。 |
80  | 七月,括马于大同、兴和、冀宁三路,以颁衞士。英宗至治二年二月,括马,赐宗仁衞。 |
81  | 泰定帝泰定元年六月,中书省臣张圭等请复团槽牧马之制。 |
82  | 圭等奏曰:「库特齐牧养马驼,嵗有常法,分布郡县,各有常数,而宿衞近侍,委之仆御,役民牧放,始至,即夺其居,俾饮食之,残伤桑果,百害蜂起,其仆御四出,无所拘钤,私鬻刍豆,瘠损马驼。大徳中,始责州县正官监视,葢暖棚、团槽以牧之。至治初,复散之民间,其害如故,监察御史及河间路守臣屡言之,臣等议,宜如大徳团槽之制,正官监临,閲视肥瘠,拘钤宿卫,仆御,著为令」。帝不从。至二年四月,和市牝马有驹者万匹,始敕宿卫驼马散牧民间者,归官廏饲之。八月,命支度监汰阿都齐所掌驼马于外郡饲之。文宗天厯元年九月,命有司括马,又遣使分行河间、保定、真定及河南等路,括民马,又括河东、山东马。十月,以所括河北诸路马四百匹给四宿衞阿都齐,二百匹给中宫阿都齐,馀二千匹分牧于内郡,令广平、大名两路括马。 |
83  | 至顺元年九月,出马八万匹,令于河间、保定等路分牧之。 |
84  | 二年九月,监察御史陈思谦请置羣牧司,从之。思谦言:「军站消乏,佥补则无实之戸,接济则无羡馀之财。倘有征行,必括民间之马。茍能修马政,亦其一助也。方今西越流沙,北际沙漠,东及辽海,地气高寒,水甘草美,无非牧养之地。宜设置羣牧使司,统领十监,専治马政,幷畜牛羊。数年之后,马实蕃盛,或给军以收兵威,或给站以优民力,牛羊之富又足以给国用,非小补也」。帝可其奏,命中书议行之。十一月,诏以四川盐给云南所牧马。 |
85  | 云南行省言:「亦乞不薛之地所牧国马,嵗给盐,以毎月上寅日啖之,则马健无病。比因伯忽叛乱,云南盐不可到,马多病死」。诏令四川行省以盐给之。顺帝至元三年四月,汉人、南人、高丽人凡有马者,拘入官。 |
86  | 六年正月,察罕诺尔等处马灾,赈钞六千八百五十八锭。 |
87  | 至正十一年,括马。 |
88  | 十二年正月,拘刷河南、陜西、辽阳三省及上都、大都、腹里等处汉人马。 |
89  | 二月,以出征马少,出币帛各一十万匹于迤北万戸,千戸所易马。 |
90  | 十四年三月,诏和买马于北边,以供军用,凡有马之家,十匹内和买二匹,毎匹给钞一十锭。 |
91  | 十六年三月,诏和买马六万匹。 |
92  | 展齐。 |
93  | 等,谨按元史兵志附载非兵而兵者数事,如展齐弓手、急递铺兵、鹰房捕猎是也。置邮传命,虽平居亦用之,而其要以军务为最重,特节录之,以附马政之末。志云:元制展齐者,驿传之译名也。葢以通达边情,布宣号令,凡站,陆则以马,以牛、以驴、以车水则以舟,其给驿传玺书,谓之铺马。圣㫖遇军务之急,则又以金字圆符为信,银字者次之,内则掌之天府,外则国人之为长官者主之,其官有驿令,有提领,又置托克托和斯,以司辨诘,皆总之于通政院及中书兵部。太宗元年,敕诸牛铺马站,毎百戸置汉车一十具。四年五月,谕随路官员及展齐人等,使臣,无牌面文字而给马者,与有牌面而不给者,皆有罪,若军情急速,虽无亦给。世祖至元七年十一月,立诸站都统领使司,往来使臣,令托克托和斯盘问。十三年,改诸站都统领使司为通政院。十九年四月,诏南方騐田粮及七十石者,准当站马一匹。九月,通政院言:「毎展齐三五戸,共当正马一匹,十三戸供车一辆,近年多为诸王公主招收,致站戸损弊,乞换补站戸」。从之。二十五年,又命南方站戸以粮七十石出马一匹,或十石之下八九戸共之,或三二十石之上,两三戸共之,若七十石之上自请独当者聴之。二十九年三月,命通政院分官四员于江南四省整理展齐,凡腹里及各行中书省所设展齐之处,志中皆罗列之,其马牛驴与车,为数甚多,今不备采所给各衙门铺马,圣㫖几道,逐时多有志,亦详列其使臣往来之分例支给,亦有定制,因与马政无闗,故不载也。水站用舟,不比陆站之多,故亦畧而不录。 |
94  | 明太祖都金陵,令应天、太平、镇江、庐州、凤阳、扬州六府,滁、和二州民牧马。 |
95  | 《兵志曰:明制,马之属内廐者曰御马监,中官掌之,牧于大坝,葢仿周礼十有二闲意。牧于官者,为太仆寺、行太仆寺、苑马寺及各军衞,即唐四十八监意。牧于民者,南则直隶应天等府,北则直隶及山东、河南等府,即宋保马意。其曰备养马者,始于正统末,选马给边边马足而寄牧于畿甸者也。官牧给边镇民牧给京军,皆有孶生驹官牧之地。曰草塲,或为军民佃种,曰熟地,嵗徴租,佐牧人市马。牧之人曰恩军,曰队军,曰改编军,曰充发军,曰抽发军苑。马分三等,上苑万中七千,下四千,一夫牧马十匹,五十夫设圉长一人,凡马肥瘠登耗,籍其毛齿而时省之。三嵗,寺卿偕御史印烙,鬻其羸劣以转市,边卫营堡府州县军民壮骑,操马,则掌于行寺卿,边用不足,又以茶易于番,以货市于边,其民牧皆视丁田授马,始曰戸马,既曰种马,按嵗徴驹种马死,孶生不及数,辄赔补,此其大凡也。洪武元年正月,置各处驿马騐民田粮备之等,谨按:实录,前后所载,马有上中、下三等,大率上马一匹、粮一百石,中马八十石,下马六十石,如一戸不及一百石者,合衆戸为之。又十六年八月,设浦子口等处,驿马一驿,上马二十匹,中马十匹,以苏、松、嘉、湖四府之民为马。户田四十顷之上者,出上马一匹,三十顷之上者,中马一匹。二十顷之上者,下马一匹。此騐田粮之多寡,分马上中下之等级也。至二十一年三月,定凤阳等处驿马人户。先是,以杭州、徽州等府市井富民,备马应役,至是定其户数,上马一匹,一百三十八戸,中马一百十八户,下马九十八戸。此以戸数之多寡,分马上中下之等级也。 |
96  | 四年闰三月,置羣牧监于达勒达锡里营所,随水草利,便立官署,専职牧养。 |
97  | 五年二月,置茶马司盐马司。 |
98  | 先是,戸部请收汉中府茶园茶于西番易马,至是遂立秦州茶马司,又于四川纳溪、白渡置盐马司,以盐易马,又以户部言,收四川巴茶,贮以易马,统于茶盐都转运司,赐金牌、信符于番族,以防诈伪,毎三年,遣廷臣召诸番,合符交易,上马茶百二十筋,中七十筋,下五十筋,以私茶出者罪死,末年易马至万三千五百馀匹。 |
99  | 等谨按:兵志所言,止得其大概,考《实录及典彚诸书,自秦州置茶马司后,所置之州不一,如河州永宁、乌撒、乌䝉、东川、芒部以及雅州,各以茶盐易马,间有用布者,第其间嵗易马数,多寡不同,给值茶盐轻重不一,若永宁马价与河州同,凡上马毎匹给茶四十筋中,马三十筋,下马二十筋,此价值最轻,而有上中下之不一者,其有画一者,如十七年五月定乌撒岁易六千五百匹,乌䝉东川芒部皆四千匹,毎马一匹,俱给布三十匹,或茶百筋盐如之,此则无上中下之别矣。若最重者,无如四川之雅州,向以路逺,毎匹给茶至一千八百筋。后于二十二年六月,裁定上马一匹,茶一百二十筋,中马七十筋,驹马五十筋,此又价值最重,而有上中下之不一者也,是以二十五年,于河州等卫以茶三十馀万筋,得马一万三百四十馀匹。三十一年二月,于西番以茶五十馀万筋得马一万三千一百一十八匹,而内地之马渐充矣。 |
100  | 六年二月,置羣牧监于滁州,寻改为太仆寺,始定养马之法。 |
101  | 初令应天等处民牧马,至是始定其法,江北民以便水草,一戸养一匹,江南民十一戸养一匹,皆复其身。官给善马为种,率三牝置一牡,毎一百匹为一羣,设羣头与羣副掌之,牧马岁课一驹,缺驹损毙者责偿之,寺官视马肥瘠而劝惩之,任满,吏部考其生息之多寡,以为殿最焉。自后马大孳息,故于七年四月置孳牧所,于中立府。八月,増设牧监羣官共二十七处,俱隶于太仆寺,又于十年三月,増置滁阳等五牧监,领四十八羣。二十三年七月,命太仆卿祝孟献验视马数,添省羣监,遂罢太仆寺牧,监九羣五十四,惟存大兴、天长、舒城三牧监,置草塲于汤泉、滁州等地,所隶七羣。 |
102  | 十六年正月,敕西番以马为土赋。 |
103  | 先是,八年五月,以西番産马,命内使赵成持罗绮、绫帛幷巴茶往市之,至是以归附。久未,甞责其贡赋宜计地供马,如三千户则三户共出马一匹,四千戸则四戸共出马一匹,定为土赋。 |
104  | 㑹典曰:「各土官衙门秋粮,各依原认数目折纳马匹有二十五石,馀折一匹者,有五十馀石,折一匹者,马或不堪,责令赔纳」。 |
105  | 等:谨按洪武初年最重,马政産马之地,悉遣使市之。四年八月,以布万匹买马给军。十八年,髙丽贡马五千,后定,毎年贡五十匹。是时内外贡献,皆以马为币。二十年,遣官市马髙丽。二十四年,诏髙丽市马万匹,又侍郎李浩还自琉球市马四十匹,言其国贵磁器、鐡釡等物,自后市马多用之,员外程益等市马广东民间马少,求诸蛮境以售官,帝命增给其直,自是马益多矣。 |
106  | 十七年十月,禁辽东将士私卖官马。 |
107  | 将士征辽东者,指挥而下,骁勇者人给二匹,庸常者一匹。军还,马悉收入,官私卖易者有罪。又于三十年七月,边将征讨边夷,多获马匹,惟驿传太仆寺得买之,不得私鬻。 |
108  | 十八年五月,诏陜西、山西北平各驿孳生马匹,聴民货鬻弗禁。 |
109  | 至二十年,马户以孶生马来进,帝以刍豆之费不轻,驿马孳生,聴民畜卖,令即还之。 |
110  | 十九年八月,改孳牧所为司牧司。 |
111  | 二十三年正月,命太仆寺以种马之馀发草地牧放。诏江南北各存牧马万匹为孳生种马,其馀悉发草地牧放。江北之人给钞别市种马孳生,以备见缺之数。其正从马二匹,定止岁收一驹,馀悉聴民自鬻之。六月,诏养马民户岁産一驹者,赐钞十锭,其种马死幷驹不及数者勿问。 |
112  | 十一月,命五军都督府及锦衣等二十卫,于大江北岸各置牧马草塲。 |
113  | 至二十五年三月,命罢民间岁纳马草,凡军官马,令自养军士马,令管马官择水草丰茂之所屯营牧养。二十六年二月,禁河州等处民私鬻官马,命给榜谕守闗者,禁官印马过河私鬻,其无印者,聴波河售易。 |
114  | 等,谨按明代印烙官马,始见于此,㑹典云:凡孳生,备用骑操折易,幷进纳马匹,俱印烙,以防奸弊。其孳生及陪纳马驹,应交俵者,印讫,差官照依地方日期,将空间増出人丁,俵散领养,造册具奏,其各处印中,备用马匹径解本部发太仆寺交纳,以凭散俵。洪武旧例:江南马毎年三月初一日赴南京牧马千戸所印俵。江北马,毎年三月十五日,赴南京太仆寺印俵。凡孳生驹,用云字,小印俵散作种,用大印,给军骑操者,再用云字印。 |
115  | 二十八年三月,诏悉罢羣监官,以其马匹隶有司牧养。先是,和州民晏仁言:「民间马戸,既养孳生马匹,又于有司供应差役,是一戸而充两差,实为重。复」下廷臣㑹议,宜省牧马监羣,就令有司兼掌之。于是太仆寺所属监十四羣九十七,悉罢之。复定管牧州县三十七处。 |
116  | 等谨按兵志及㑹典,自二十三年,牧监多所废罢,因令飞熊、广武、英武三卫,五军养一马,马岁生驹,一岁解京,至是悉以监牧归有司。凡管马官,専提调马匹,不许管署事务。江南十一户,江北五户,养马一匹,复其身,其丁多之家充马头,専一养马,馀令津贴钱钞,以备倒失买补之用,不许轮流及派孤寡残疾者,如马头家生畜,不旺,许贴户家看养。凡儿马,一骒,马四为羣,羣头一人,五羣羣长一人。太仆官督理,嵗正月至六月报定驹,七月至十月报显驹,十一、二月报重驹。凡有生质竒异,与夫儿、骒毛色,务开豁,分明嵗终,考马政,以法治府州县官吏焉。 |
117  | 三十年正月,置行太仆寺于山西,北平、陜西、甘肃,辽东定牧马草塲。 |
118  | 帝虑西北边衞所畜马,匹甚蕃息,而禁防疎濶,乃设行太仆寺以掌其政,设少卿、寺丞,择致仕千百户指挥为之,又以宁辽诸王,各据沿边草塲牧,放孳畜,乃分画地界,令放荒闲平地及山塲腹里诸王驸马及军民,聴其牧放樵采在边所封之王不得,占为已塲,恵帝建文四年九月,许囘囘宁夏马市。成祖永乐元年二月,设北京行太仆寺,掌顺天、山东、河南,及迁都之后,以旧设者为南太仆寺,掌应天等六府二州。 |
119  | 三年三月,设辽东开原广寜马市。 |
120  | 福馀衞部属及乌梁海等属欲来货马,帝令辽东镇守臣就广宁开原立市,一于开原城南,一于城东,一于广宁,各去城四十里。 |
121  | 九月,设陜西、甘肃、北京、辽东四苑马寺,以甘肃、宁夏、山西皆近边可畜马。于是设陜西、甘肃二苑马寺寺,统六监监,统四苑苑视。其地里广狭,为上中、下三等。上苑牧马万匹,中苑七千匹,下苑四千匹。苑有圉长一圉,长率五十夫,毎夫牧马十匹。又设北京、辽东二苑马寺,各统六监,并视陜西、甘肃。至十八年,革北京苑马寺及六监、二十四苑悉牧之民。英宗正统二年,革甘肃苑马寺,并隶陜西苑。十一年二月,令北京民戸分养孳生马,著为令等。谨按:本纪言民户分养兵,志言计丁养马,盖初定民户旋改为丁也。民十五丁以下一匹,十六丁以上二匹,编发者,七戸一匹。除罪选居闲官,教之畜牧。又十四年,以寺卿杨砥言,北方人户五丁养一,免田租之半,蓟州以东至南海等衞戍守军外,毎军饲种马一。又十五年,定南方养马例,凤、庐、扬、滁、和五丁一,应天太、镇十丁一。淮、徐初养马,亦以丁为率。 |
122  | 六月,设甘肃茶马司,如西宁例。 |
123  | 命御史及锦衣衞官、巡视官军牧放马匹,春末、夏初牧放,九月终,囘营科道官㸃闸马死军逃领敕官以闻。在边四月中出牧,九月初囘营。十七年三月,立保安州牧马草塲。 |
124  | 至宣宗宣徳二年,又置马坊九所,于保安州顺圣川牧马,英宗正统间,因边患,草塲废,天顺三年复置,二十二年九月,散畿内民所养官马,于诸衞所太仆马増数倍,而畿民畜马过多,蚕桑尽废,故以分给诸卫所及临边戍卒,俾养牧乗习。 |
125  | 仁宗洪熈元年正月,诏:「民间畜官马者,二岁纳驹一匹,免草粮之半,著为令。 |
126  | 自是,马日蕃渐散于邻省。 |
127  | 宣宗宣徳二年二月,以行太仆寺马给闗外官军骑撡。四年七月,置给马勘合。 |
128  | 北京操备官军领马骑撡凡十七万馀匹,后存者五不及一。以尚书张本言置勘合,付北京太仆寺,收掌领马一匹,给勘合一道,填写齿色月日,令执以为凭,遇倒死等,顷就勘合注写明白,送寺比较。六年二月,以太仆寺马分俵山东、河南人民牧养,令五丁养一牝马,三丁养一牡马而不免粮刍,仍如例。増设州县掌马官。 |
129  | 八年十月,命南直隶偿马,从太仆寺印烙、凤阳各处,毎嵗偿马,皆从兵部送,御马监印烙往返甚艰,今从北直隶例,俱太仆寺印烙,又于正统四年改委官徧厯有马地方公同印俵,是后率遣驸马侯伯,其弊多端,故于景泰二年八月改遣御史印烙。英宗正统三年四月,立大同马市。 |
130  | 十年六月,勘河南牧马地十七处,下兵部行之。等。谨按洪武中,令民间孳牧,止江南、北,永乐中,始令北直隶领养宣徳,后乃及山东、河南兵志言:济南兖州,东昌民养马,自宣徳四年始,彰徳、卫辉、开封民养马,自正统十一年始考之,实录年分稍未符。 |
131  | 十四年十二月,令顺天府所属州县寄养各处起解,备用马匹。 |
132  | 时额森入犯,京师有警,选马二万寄养近京,充团营骑撡,而尽以故时种马给永平等府。 |
133  | 景帝景㤗三年二月,敕牧马年老者免其算。驹牡马十八岁以上,牝马二十岁以上者也。英宗天顺五年十月,命河南、山西、陜西士民纳马,予冠带。 |
134  | 八年七月选牧马万匹赴京团养。宪宗成化元年,令买补孳生马驹折买,骟马备用,凡应买补者,有司四匹,军卫五匹,折买堪操骟马一匹。例后倒失者,骒驹三匹,儿驹二匹,各折买骟马一匹,谓之「四戸马」。 |
135  | 二年八月,分遣科道官清理牧马草塲,令法司聴人纳马赎罪,幷令陜西以官茶于番族市马。四年四月,始建太仆寺常盈库,贮备用马价。初二年,以南土不産马,改徴银,至是,命南北直隶折徴价银,于太仆寺建官库贮之。 |
136  | 等谨按,是时民渐苦养马,故有折价。太仆之有马价自成化始,然止三万馀两,及种马卖银日増至万厯,中银益多,以供团营买马及各边之请。然骟马辄发三十金,而州县以驽马进,其直止数金,且仍寄养于马户,害民不减。曩时。又国家有兴作赏赉,往往借支太仆,银帑益耗。十五年,寺卿罗应鹤请禁支借。二十四年,诏太仆给陜西赏功银。寺臣言:先年库积四百馀万,自东西二役兴,仅馀四之一,朝鲜用兵,百万之积俱空,今所存止十馀万。况本寺寄养马岁额二万匹,今嵗取折色,则马之派徴甚少,而东征调兑尤多,卒然有警,马与银俱竭,何以应之?章下部,未能有所厘革也。八年正月,募民纳马。 |
137  | 时诏例免偿操军,无马者多,巡抚以闻,令召募纳马或纳马价,许给冠带。十一月,令宣抚召人纳马。十二年十二月,令各监苑以牝马千匹给军,馀领养边备。侍郎马文升请于永平孳生牧马内选牝马千匹,分给永宁监官军领养,三年算二驹。于是令陜西、山西苑马寺各以牝马千匹或二千匹印给寺、监军,馀领养,二年算一驹,其孳生追偿,聴各巡抚比较。十四年三月,复开辽东马市。 |
138  | 永乐间,辽东设马市三处。正统间,因漏泄边事已罢其二,惟南闗市独存。至是,以辽东巡抚陈钺言,复开马市。 |
139  | 等谨按是时陈钺与汪直相结,外生边事,故为此请。其后以通事等侵牟夷人,遂至冦掠去。孝宗𢎞治元年十月,命南京守备㕘賛内外官,提督京营马政。 |
140  | 以南京大小教塲并神机营操备马倒死,不告相验,又不比较买补故差官照京营例,考验追补。二年八月,太仆寺卿王霁陈马政十事,霁疏陈马政十事:「一言国初边方,毎寺马不下二三万匹,自正统后,马政日弛,边方用马皆仰给京师,宜督太仆苑马寺加意牧养。一,金吾左等卫皆有草塲牧马,马以万计,近存十无二三,宜行寺丞等官约束衞所如法牧养。一,顺天州县寄养马人戸丁,多者或得空间,力乏者,强令牧养,宜审定人户优免贫难。一、各处孳牧,新收者少,物故者多,上下相䝉,彼此姑息,宜许寺丞官揭部。一,顺天备用孶牧之马,请留其良,汰其病者,仍三年一选。一,国初専责马甲养马,自各家轮养致用心,不専马多物故,宜如旧例。一,各府州县使客经过,辄令官马迎送,马毙,则民赔偿,宜严加禁约。一,法司贜罚官马,良者多为权豪减价买去,老病者寄养于民,至倒死亦要追赔,宜止许卖其老弱。一,各省边等处俱有牧马草塲,多为豪右侵占,请閲实原额封立界至:一、各府州县有马少、戸多、马多戸少者,宜令酌派适均。皆从之。又南京太仆寺卿秦崇疏言:「南太仆岁解备用马,𢎞治三年为始。凤、庐、滁、和等处解马七分,折价三分。淮扬、江浦、六合等处解马,四分折价六分。又应天诸府养马州县,因有纳价事例,遂止知照数徴价,其牧养马政,一切废弛。请令巡按御史查提追补,并于南陵、建平各增管马官一员」。亦从之。 |
141  | 等谨按兵志及实録,𢎞治二年陜西巡抚萧桢请减行太仆寺官兵部覆疏,畧谓:「洪永间设苑马寺,各置官属,凡茶马贡马常数万匹,足充边用,正统以后,马日以耗,遂裁革四监十九苑。今所存者复请裁革,是惜小费而忘大计,恐马政遂废,不可复,请量减之」。又正徳十六年九月,御史王昶、陈马政四事:一,补恩队军丁。一,禁怀驹种马给边。一,履亩勘实、草塲牧地。一、各苑马宜先时收保。自后言马事者非一,大扺皆相袭常谈而无救时,实用不足录也。 |
142  | 三年,定管军官私占官马及借拨与人之罪,五匹以下降一级,以上降二级,发边衞。立功借者,一体论罪。 |
143  | 六年七月,定寄养种马额及算驹之数。北畿自永乐以来,马日滋辄责民牧寺卿彭礼以戸丁有限,课驹无穷,请定种马十万匹,岁取驹二万五千匹,永为定额,不复增添。尚书马文升覆奏行之,两京太仆寺种马始有定额。 |
144  | 十五年十二月,以杨一清为左副都御史,督理陜西马政。 |
145  | 御史王绍请严私茶之禁,整理陜西马政兵。部议谓:在外寺卿毎用谪逐之人为下所易,宜以布、按二司叅政等官推补,其监苑庶官,亦宜择北人素知牧马者委之。遂命一清以都御史往。十七年正月,一清言,初以陜西宜牧设监苑,跨二千馀里,后皆革去,惟存长乐、灵武两监,六苑开城,安定为上苑,广宁、万安为中苑,清平黒水为下苑上苑,岁可得马二万匹,中苑得八千匹,下苑得四千匹,计亦足以给三边之用,然欲广孳息,必多蓄种,马宜增满万匹,两年一驹,五年可足前数。请给太仆寺银四万二千两,于平庆、临巩买种马七千,又养马恩队军旧额一千二百有竒,今止有七百馀人,请增为三千人以牧马,并请相度地势长乐、广平等十四营宜创筑城堡,开城、黒水等十八营城堡宜修。俱已,允行。寻迁总制,仍督马政原额,诸监草塲十三万三千七百馀顷,存者已不及半,一清核之,得荒熟地十二万八千四百馀顷,清勾拨补招募,改编军人二千三百馀名,修完马营城堡一十九处,衙门仓厫、马廐屋宇四千一百馀间,又开武安苑地二千九百馀顷,正徳二年闻于朝。又言官茶无积,私贩盛行,边兵缺马累行伍赔偿。臣严禁私贩,广积官茶、招调,番人共易马一万九千七十七匹,三边战马,不为无补。且以巡抚政繁,请复设巡茶御史一人,兼理马政、茶法二事。从之。 |
146  | 等:谨按兵志,载开城、安定为上苑,牧万马、广宁、万安为中苑,万安可五千,广宁四千,清平黒水为下苑,清平二千,黒水千五百,与此互异。十六年七月,修辽东复州,苑马寺于开原、抚顺二处,各立马厰。 |
147  | 从巡抚张鼎言也。 |
148  | 武宗正徳二年闰正月,令民养马者勿科驹,毎岁令羣纳,备用马一匹,合力买解。 |
149  | 御史王济言:「民苦养马,有一孳生马辄害之,间有定驹赂医,讳之,有显驹坠落之马,亏欠不过纳银二两。既孳生者已闻官,而复倒毙,不过纳银三两。孳生不死则饥饿,马日瘦削,无济实力。今种马地亩人丁,岁取有定额,请以其额数令民买马,而种马孳生,县官无与」。兵部是其言。自后毎有奏报,辄引济言县官无与种马事,但责驹于民,遗母求子矣。 |
150  | 七年闰五月,开纳马例。 |
151  | 军民舍:馀人等纳银二十两,准马一匹,授以冠带。以上递加至七品散官者,马三匹,银七十两,武职则纳银百七十两,准马七匹,授百戸。镇抚以上递加至指挥使者。马二十五匹,授五百两,俱免杂泛差役。其馀各有差。 |
152  | 《兵志》曰:初,边臣请马,太仆寺以见马给之,自改徴价银马日少而请者相继,给价十万,买马万匹,边臣不能市良马,马多死,太仆卿储巏以为言,请仍给马,又指陈各边种马盗卖私借之弊,语虽切,不能从,而边镇给发,日益繁,延绥三十六营堡,自𢎞治十一年始十年间,发太仆银二十八万,有寄买补四万九千馀匹,宁夏、大同、居庸闗等处不与焉,至正徳七年,遂开纳马例,凡十二条。九年,复发大仆银市马万五千于山东、辽东、河南及凤阳、保定诸府。 |
153  | 十四年十月,命兵部申明兑马之例。 |
154  | 太仆寺毎年派取马二万五千匹,其贮寺马价亦量宜而发。是时两岁之间,御马监辽东、宣、大等处兑至五万八千七百馀匹,价银亦二十三万两。寺卿汪举请申明旧规,量入而出旧四卫勇士官马死二次者,例不再给,责之赔偿。今累年未追宜如旧。辽东有寺监所养之马,宣、大有团种子粒,及椿棚之银,自可买补,请如旧制,非遇征调,不得妄乞京营马旧制,各营追收椿银,买补后,归之太仆,兊与寄养马匹。请令各营严追椿银送寺买马。诏可。 |
155  | 世宗嘉靖二年二月,谕各巡抚毋请调寄养马匹。时保定巡抚周季凤河南剿贼急兑马匹,后多耗损,太仆寺奏其非例故也。既而御史谢汝仪言:「㑹典所载,州县及卫所私乗者俱有禁,独无巡抚不得擅用之文。今宜明敕巡抚,非奉诏不得擅用」。从之。闰四月,更定盗卖官马之例。 |
156  | 有力者,照例罚马二匹,知情和买,邻人牙保罚马一匹。无力者,军调。边卫民发附近卫所永逺充军管军官,遇操军盗卖事,发三匹以上者,降一级,五匹以上者降二级。 |
157  | 九年六月,命团营马匹量留三千匹,聴征,馀一体下塲牧放。 |
158  | 旧制,营卫上直官马,俱各分置草塲牧放,毎下塲,月分草料住支,后团营马不下塲,皆仰秣司农部臣因请量留三千匹聴征,馀令一体牧放,从之。兵志曰:明世马政法久弊,从其始盛终衰之故,大率由草塲兴废。太祖设草塲于大江南北,复定北边牧地。永乐中,又置草塲于畿甸。寻以顺圣川至桑乾河水草美,令以太仆千骑分牧,后增至万二千匹。宣徳初,复置九马坊于保安州,于是马大蕃息以色别而名之。其毛色二十五等,其种三百六十。其后庄田日增,草场日削,军民困于孳养。𢎞治初,主事汤冕、给事中周旋等皆请清核,而旋言香河诸县占于势家,霸州等处俱有仁寿宫皇庄,乞罢之以益牧地,虽允行而卒不能清。南京诸衞牧塲,亦久废京师团营官马万匹,与旗手等卫上直官马,皆分置草塲,嵗春末,马非聴用者下塲,牧放草豆住支,秋末回科道閲,视马毙军逃者以闻,后上直马不出牧,而骑操马仍嵗出如例。嘉靖中,武定侯郭勋以边警为辞,奏免之,徴各塲租以充公费,馀贮太仆寺买马,于是营马専仰秣司农,嵗费十八万,户部为诎,而草塲益废,议者争以租佃取赢浸淫,至神宗时,弊壊极矣。 |
159  | 十二年,定例失马匹条例。 |
160  | 议准存操、巡补幷锦衣旗手等卫马匹,一年以百匹为率,倒失十匹以上送问,七匹以上罚治,不及数者免究,全无者量加犒赏。原管数少而倒失不多及全无者,不在此限。又十七年,定领马十年以上倒死者,把总官免㕘,十年以下者仍以百匹为率,二十匹以上把总送问,十匹以上罚治,不及数者免究。二十五年八月,以牧马草塲子粒银尽送太仓供养马费。 |
161  | 二十九年十二月,并徴南北寄养马,复弛陜西、辽东各闗马禁。 |
162  | 太仆寺寄养马兑发殆尽,令三十年分春秋二季马,并作一运,及借三十一年分马作三十年二运,其南北直𨽻原当总运者,亦并徴二年,分为二运解寺又弛各闗马禁,许啇民贸易。至三十一年十月,御史徐绅言:「预徴备用马,民力不堪,请以三年之通,渐减一年之徴,自三十三年为始,预徴次年者免三分之一,行之两年,渐复原额」。诏可。 |
163  | 三十年正月,诏给西番诸族纳马勘合,从督臣王以旗之请也。 |
164  | 《兵志曰:茶马司,洪武中,赐金牌,以防诈伪私茶罪死,虽勋戚无贷,末年至易马万三千五百馀匹。永乐中,禁少弛,易马少,乃命严边关茶禁,遣御史巡督。正统末,罢金牌,嵗遣行人巡察,边民冒禁私贩者多。𢎞治间,大学士李东阳言:金牌制废私茶盛行,有司又屡以敝茶绐番族,番人抱憾,往往以羸马应,宜严勅陜西官司,揭榜招谕,复金牌之制,严收良茶,颇增马直,则得马必蕃及杨一清督马政兼理盐茶,禁私贩种官茶,四年间易马九千馀匹,而茶尚积四十馀万筋,灵川盐池增课五万九千,贮庆阳固原库,以买马给边,又请専官,聴其提调。御史翟唐嵗收茶七十八万馀筋,易马九千有奇,后法复弛。嘉靖初,户部请揭榜禁私茶,凡引俱南户部印发,府州县不得擅印。三十年,诏给勘合,然初制讫不能复矣。 |
165  | 四月,开马市于宣府大同。 |
166  | 谙达求通贡市,兵部尚书赵锦、咸宁侯仇鸾等议比永乐、成化间辽东马市事例,大学士严嵩賛成之,乃许嵗开二次,兵部员外郎杨继盛上疏极谏,不聴。四月,开马市于大同镇𦍑堡,易马二千七百馀匹。五月,设马市于宣府新开口堡,易马二千馀匹。十二月,延宁开市,易马五千馀匹,寻以按臣蔡朴言停罢。三十一年七月,诏开军民纳马事例。 |
167  | 兵部以太仆马少议行正徳间开纳例,许之。四十一年三月,复开纳马授职例。 |
168  | 等谨按兵志载二十九年,与此小异。穆宗隆庆二年五月,诏革各省种马之半,变价输兵部提督四夷馆。太常寺少卿武金言:「种马之设,専为孳生,备用备用,马既别买,则种马可革。今备用马已足三万,则令每马折价三十两输太仆,一马折价可买战马二匹。又取无用之种马尽卖输,兵部一马十两,统计十二万匹,可得银百二十万,且收草豆银二十四万」。御史谢廷杰言:「祖宗旧制,军机所系不可废。而是时内帑乏,方分使括天下通赋。帝独可金奏部请养买各半,从之。至万厯九年,始尽卖种马上马八两,下至五两,又折徴草豆地租,银益多矣。五年,宣大、山西三镇互市马万匹。 |
169  | 时谙达受封,并允其互市,于是得官市马万馀匹,私市马裸驴牛羊二万馀,其陜西三边亦以次互市,督臣王崇古疏:各省嵗俵备用马,每匹民间率费六七十金一,遇嵗荒马死必至罄家荡産,比至解发,往往倒死瘦损,不堪充军,是括民以备马,而马亦未尽可用也。各边嵗扣官军俸粮,充朋合买马之需,毎马一匹支官价十二两给军自买,必须贴赔五七两方足,一遇马死价失,必致军逃伍缺,是累军以买马,而马未必尽堪补也。今将贡市之马,一备入卫,既免兑马之扰,一补营额,可免贴赔之害,且定上马一匹、价十二两,搭配官货一分实价八两,馀中马价十两,货实值七两,馀下马价八两,货实值六两馀,其在商民率得厚利,今边地孳牧渐多,军士寻买且易,此收夷马利中国之明效也。近科臣建议,将各省嵗俵马毎匹折二十四两,解部公私内外俱获便利,但恐年复一年,市马必致太多,请勅下兵部定议,每年春发三镇马价各一万二千两,聴易上马千匹,定赴各闗俵兑京营官军骑征,或给戸寄养,虽马匹髙壮,或不及民俵,而筋骨惯耐寒苦,比内省马力倍健,有谓夷马不服内养者。近访各边军士,领获市马壮健,既多倒死已少,是夷马不服内养之说,原非定论也。神宗万厯十六年七月寛,陜西民间马禁,巡按锺化民言,西塞産马以资生而贸易,有禁则孳蕃少而公家缓急亦无所赖,请少寛其禁,如本境荒而他境丰,许出马以取资本,镇缓而别镇急,许出马以协济,但出镇必给官文通番,严行厉禁。命议行之。又三十四年四月,巡按史学迁言:国家私茶私马,内禁并严,惟以禁其通番也。今民间马匹买卖,俱领票纳税,而不肖有司浸渔。十九,不论民间孳生换易,见无税票,即指称私马入官,积猾捕役,私贩通番者重贿以免,设禁之初意荡然矣。乞将民间马政悉行厘革,其闗隘出入,悉聴茶臣设法盘究。诏从之。二十九年二月,定陜西茶马司易马之额。先是,巡抚郝瀛言:「西宁、河州、洮州等处以茶易马,各监督兵备道多视为鄙事,概委属员,聴其狥私交易,马多不堪,又派贫军押解平凉。比至二寺交割,倒损居半,寺官隐忍收受,及其给散,又多弊端,所以亏损数多。至是,茶马御史毕三才亦以市马之数日增,滥收,驽劣随收随倒请定额数。西宁收三千二百匹,河州三千四百匹,洮州一千八百匹,泯州一百六十匹,甘州一千匹,庄浪八百匹」。从之。 |
170  |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一百三十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