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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 -> -> 檢索 "ctext:276987"
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文獻通考
條件: 提到「御史中丞
Total 2

卷二十七·國用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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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中丞傅堯俞言:「風聞逐處監司,以今歲蠶麥並熟,催督積年逋負,百姓必不能用一熟之力,了積年之欠,徒費鞭樸,長公人貪暴乞取之弊。諸路監司且令帶納一料,候秋成更令帶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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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右司員外郎陳峩進《國用須知》,言帝嗣位之初,肆赦天下,大弛逋負,其數太多,不無僥人幸,方國用匱乏之時,傾天下之財而無孑遺,大臣為無益之舉,以壞先憲,不可以不慮。會御史中丞趙挺之亦言:「契勘元祐七年所放,不問系與不係欠負,凡民閒錢物宜輸於官者,一切均放之。然所放欠,乃元豐八年三月己前,蓋七年已前也,今元符三年乃放元符三年已前者,則所放不貲矣。祖宗以來,放欠自有程式,今不取祖宗以來舊法,而獨取元祐七年之法,其閒放欠,止依所放名件,而不依所放年歲,顯有情弊。乞並送戶部勘當,將建隆以來至元祐六年赦敕契勘,如不曾放過名件,並合依祖宗以來赦敕催納。方當內外告乏之時,朝廷能收宜取之物,以助國用,非小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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