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子部一 |
《儒家類》 |
《儒家類·《孔氏家語》十卷》 |
1  | 題:「王肅注。」有後序。汲古毛氏刻此書,得一宋本,闕卷首至卷二,凡十六葉,因參用通行本,故注字脫落顛倒最多。此本完善無訛,足以訂正甚多。每半葉九行,行十七字,注用雙行,行廿三至廿五字不等。相傳有毛斧季校宋本,核之一一吻合。 |
《儒家類·《孔子家語》十卷》 |
1  | 此陳氏子准傳錄。毛斧季氏校宋本,朱筆從北宋,墨筆從南宋。按:子晉跋,謂丁卯秋得北宋刻本,其卷二第十六葉以前已蠹蝕,繼於己卯春複得一本,闕末二卷,合之始全。今校改注字脫落顛倒者,自卷首至卷二十六葉以前為多。蓋初得宋本即刻,其闕者仍參通行本,迨續得全本,不及追改矣。 |
|
1  | 唐楊倞注並序。此書出宋時書肆所刻,元人翻雕者。抱經盧氏曰:「雖有脫訛差舛,而未經校改,其本真猶未盡失。」澗薲顧氏曰:「明世德堂本,即所自出,惟刪其重意。而刪之未盡者,猶存二條於《修身王制》篇中。」 |
《儒家類·《荀子》二十卷》 |
1  | 此抱經盧氏校本也。案:抱經校是書,凡用數本,其一為影鈔大字宋本,卷末,補錄劉向《校錄奏》一篇並《記》,後有兩行:一題「將仕郎守秘書省著作佐郎充御史台主簿臣王子韶同校」,一題「朝奉郎尚書兵部員外郎知制誥上騎都尉賜紫金魚袋臣呂夏卿重校」。知其本在宋英宗時奉敕定者也。其一為元刻《纂圖互注》本。其一為世德堂原本及鍾人傑本。丹黃爛然,善本略備矣。 |
《儒家類·《荀子考異》一卷》 |
1  | 宋淳熙間邑人錢氏佃刻《荀子》,既用各本參校,複有所疑,因著《考異》附卷末,自為之《跋》。今淳熙本不獲見,惟傳此卷,其《跋》云:「右荀卿子書,楊倞注,凡三十二篇,為二十卷。並劉向《篇目》,舊嘗患此書無善本,求之國子監,亦未嘗版行。比集諸家所藏,得二浙、西蜀本凡四,增寡同異,莫適取正。末乃於廬陵學官藏書中得元豐國子監刻者,遂取以為據。然猶有謬誤,用諸本參校,凡是正一百五十有四字,其有疑而未決者,並世俗所習熟而未定,如『青出於藍,而青於藍』者,監本所出,而文義或非。又如『莫善於樂而作美善相樂』,皆不敢沒其實,著之卷末,又一百二十有六條。雖未敢以為盡善,然耳目所及,此已特為精好,謹刻之江西計台,俾學者得以考訂而誦習焉。淳熙八年六月丙午吳郡錢佃謹識。」案:佃字仲耕,政和進士,觀複之子,登紹興十五年進士,官至中奉大夫、秘閣修撰。著有《易解》十卷,《詞科類要》二十卷,《文集》二十卷。見《常熟縣志》。 |
《儒家類·《孔叢子》七卷》 |
1  | 漢孔鮒撰。此明人翻梓宋時巾箱本。題:「宋咸注,程以進閱。」前有咸《上表》及《序》二篇,寫刻甚精。 |
《儒家類·《新語》二卷》 |
1  | 題:「漢大中大夫陸賈撰。」後附賈本傳一篇。書中闕文,注明闕幾字。此明刻小字本,較別本為勝。 |
《儒家類·《新語》二卷》 |
1  | 題:「漢中大夫陸賈撰。」此弘治間李仲陽得舊本刻於桐鄉者。寫槧甚精,而殘缺已多,知是書久無善本矣。有錢福序、都穆跋。 |
《儒家類·《新書》十卷》 |
1  | 漢賈誼撰。宋淳熙辛丑程漕使某攝潭州守,刻置學宮。明時,其板殘闕。弘治間,陸相為長沙太守,嘗以黃都諫寶藏本修補印行。此則吉府重刊本,悉依宋刻。 |
《儒家類·《鹽鐵論》十卷》 |
1  | 漢桓寬撰。弘治間,新淦塗禎刻於江陰。是本從宋嘉泰本翻雕,故「匡」、「桓」等字俱減筆。雲間張氏注本改為十二卷,竄亂舊第,字句亦多踳駁。今陽城張氏重刻本,悉依塗氏之舊。 |
《儒家類·《鹽鐵論》十卷》 |
1  | 此從錫山華氏活字本傳錄。顧澗薲氏以太元書室本、攖寧齋舊鈔本校過。末有澗翁題記云:「讀此書,貴能得其用。如予者,徒索解於字句間,何足道耶?癸亥八月,重閱一過,記。「又云:」嘉慶丁卯五月,為居停主人張古餘先生校刻宏治十四年塗楨本,再讀此。「案:是本當即陽城張氏撰《考証》之底稾也。 |
《儒家類·《劉向新序》十卷》 |
1  | 此嘉靖間依舊本重刊,字畫清朗,大似宋刻,與別本不同者,注明「一本作某字」。前有曾鞏《進書序》,目錄接序文後,猶宋刻舊式也。 |
《儒家類·《新序》十卷》 |
1  | 題:「陽朔元年二月癸卯,護左都水使者光祿大夫臣劉向上。」序文後,接目錄,以每卷為次,目錄上空二字,「卷第一」上空三字,「雜事」上空四字。每半葉十一行,行二十字。間有小注,明刻所無。如:卷十《善謀》篇《守戰》「南陽守齮,保宛城」下注云:「《史》作:與南陽守齮戰投,破之,南陽守齮走保城守宛。」又:「休牛於桃林」下注云:「《史》作:放牛桃林之陰,示天下不複輸積。」又「雍齒與我有故」下注云:「《漢書》音義曰:未起時,有故怨。」又:「深入伐國墮城」下注云:「《漢》、《史》作:以飽待飢,正治以待其亂,定舍以待其勞。故按兵覆眾,伐國墮城。」又,「正遺人獲也」下注云:「《漢》、《史》作:不至千里人馬乏食,兵法曰,遺人獲也。」全書改正訛奪處甚多。後有蔣氏杲手記云:「康熙庚寅,借義門師校正本對勘,師本乃從憩橋巷李氏借得陽山顧大有舊藏宋槧本校定也。」又於卷一後錄錢蒙叟舊題云:「舊本《新序》、《說苑》首開列『陽朔鴻嘉某年某月具官臣劉向上』一行,此古人修書經進之體式。今本先將此行削去,古今人識見相越,及鑱刻之佳惡,一開卷而可辨者也。」 |
《儒家類·《說苑》二十卷》 |
1  | 漢劉向撰。此本校刻、楮印俱精。前有南豐曾氏序,連屬《篇目》及劉氏《進書狀》,猶宋本舊式也。舊藏邑中馮氏。 |
《儒家類·《說苑》二十卷》 |
1  | 題:「鴻嘉四年三月己亥護左都水使者光祿大夫臣劉向上。」前有向《進書序》,繼以《總目》,《目》後有曾鞏《進書序》,後有「咸淳乙丑九月,鄉貢進士直學胡達之眎役,迪功郎改差充鎮江府學教授徐沂、迪功郎特差充鎮江府府學教授李士㤶命工重刊」三行。是書元刻脫訛甚多。宋本與明程榮本次序無異,惟第六卷《複恩》篇中「晉趙盾舉韓厥」一條下多一條,云「蘧伯玉得罪於衛君,走而之晉。晉大夫有木門子高者,蘧伯玉舍其家,居二年。衛君赦其罪而反之。木門子高使其子送之至於境,蘧伯玉曰:「鄙夫之子反矣。『木門子高後得罪於晉君,歸蘧伯玉。伯玉言之衛君曰,』晉之賢大夫木門子高得罪於晉君,願君禮之。『於是衛君郊迎之,竟以為卿」云云。為各本所無。後有錢遵王題記云:「戊辰夏五、廿三日借朱臥庵宋槧本校畢。」又陳玉齋題記云:「丙辰二月盡日閱於寶晉齋,時有肩之疾,殊草草也。九月九日,又取敕先校本添改訖。」又,何小山題記云:「凡陳本與此異者,出於下方。辛巳夏四月,小山取陳本添改訖。」 |
|
1  | 漢楊雄撰。晉李軌、唐柳宗元注。宋宋咸、吳秘、司馬光增注。前列景佑三年宋咸序及《進書表》,又司馬光序,與世德堂本同。惟宋序後,有墨印六行云:「本宅今將監本『四子』《纂圖互注》附入《重言》、《重意》,精加校正,並無訛謬,謄作大字刊行,務令學者得以參考,互相發明,誠為益之大也。建安謹咨。「據此,則是本依宋監本授梓,故卷首宋咸題名上冠以聖宋也。案:《法言》,舊有治平監本,系李軌單注,有音義,為十三卷,此則合李《注》為五家《注》,依宋咸本,為卷十。書中與李本有異同,如:《學行》篇」以其所以葬「與上」以其所以養「句例正同,李本作」以其所葬「,是」所「下脫「以」字矣。《吾子》篇「事辭稱則經」,李本誤重「事」字。《問明》篇「巢父灑耳」,與《音義》「灑音洗」合,李本作「洗耳」,當誤。《寡見》篇「又從而繡其鞶帨」,李本誤重「其」字。《五百篇》「由群婢之故也」,李本作「群謀」。《先知》篇「謹其教化」,李本作「議其」。《重黎》篇「請問蓋天」,李本作「請問蓋」,以「天」字混入注中,大誤。又「始元之初」,李本作「始六之詔」。《淵騫》篇「翼以揚之」,李本作「巽以」。又「實蛛蝥之靡也」,李本作「劘也」。《君子》篇「人言仙者有諸乎?曰籲」,李本「乎」下脫「曰」字。凡此諸條,皆卓然勝於李本者。惜諸家注文多刪節,而溫公《集注》十三卷,全本不得見,尤可惜也。 |
|
1  | 此世德堂刊本,與元刻《五家注》同,惟去其《重言》、《重意》耳。何氏義門與弟心友,以傳是樓所藏治平本手校一過。李注俱補全。間綴論議於上方。卷中朱筆所點與乙處,即李文貞錄入《榕村講授》中者。卷末有跋語,楷法精整,當是義門真跡。向藏里中陳氏、張氏;《藏書志》著錄者,即從是本傳寫。 |
《儒家類·《五臣音注楊子法言》十卷》 |
1  | 此本與世德堂本同,唯板心無「世德堂刊」四字。新安方山人亦以李軌單注本校。末有題記二行云:「己亥殘冬,用南渡後國子監翻雕官本粗校一過。宋本系李軌本,別有《音義》一卷附後,惜未錄出。」案:山人,名正澍,字子云,乾隆間詩人也。 |
《儒家類·《潛夫論》十卷》 |
1  | 漢王符撰。此本出明初重刻宋本,今以新安程本相校,勝處甚多。如:《三式》篇「稷、卨」不誤「稷禹」;《德化》篇「砥矢」不誤「砥礪」;《氏姓》篇「賜禹姓姒氏」,不誤「似氏」:「則不能故也」,不誤「改也」:「王孫氏」不誤「五孫」:「蓋須朐之女也」不誤「言也」。略舉什一,足徵舊本之可貴矣。 |
《儒家類·《申鑒》五卷》 |
1  | 漢荀悅撰。宋尤文簡公嘗刻荀氏書於江西漕台,已有脫訛,黃氏得其本而校之,刻於正德間。有王鏊序。 |
《儒家類·《中論》二卷》 |
1  | 漢徐幹撰並序。是書《唐志》作六卷,晁氏《讀書志》、陳氏《書錄解題》、馬氏《通考》俱稱二十篇。卷分上、下,與今本合。此明弘治間吳縣學生黃紋以陸友仁藏宋石邦哲校本重刻。吳人韓壽椿繕錄。寫刻俱精,有邦哲、友仁及都穆跋。向藏邑中毛氏。 |
《儒家類·《中說》十卷》 |
1  | 題:「阮逸注」。前有逸序及篇目。每篇為一卷,目後有「隱士王氏取瑟堂刊」一行。每半葉十一行,行二十字,注字雙行,行二十五字。「朗」、「恆」、「徵」、「慎」字減筆。卷中有朱筆校語,較元刻釋音本為勝。 |
2  | 按: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初編》及《續古逸叢書》影印本。 |
《儒家類·《中說》十卷》 |
1  | 此較宋刻本多釋音,而間有訛字。如「銅川」作「鋼川」,「臧否」作「藏否」,「惚乎」作「𬾠乎」之類。蓋元時書肆所刻者。前列《王氏世系年表》,謂文中子出漢徵君霸之後。題「文中子纂事河汾,系子王壬」,當是其裔孫所纂也。 |
《儒家類·《張子語錄》三卷後錄二卷》 |
1  | 不題名,亦無序跋。卷末有「後學天後吳堅刊於福建漕治」二行。每半葉十行,行十八字。板心注字數及刊工人名。「敦」字闕筆,光宗後刻本也。舊為汲古毛氏藏書。 |
2  | 按: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續編》及《續古逸叢書》影印本。 |
《儒家類·《龜山先生語錄》四卷後錄二卷》 |
1  | 此亦福建漕治刻本,與《張子語錄》行款悉同,後題字亦同。書中「恆」、「桓」、「徵」、「慎」、「敦」減筆。卷末有「正統戊辰仲夏在金溪義塾重裝」一行。 |
2  | 按: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續編》及《續古逸叢書》影印本。 |
《儒家類·《二程全書》六十五卷{{明刊本》 |
1  | 此書為二程子門人所記,朱子複次錄之,凡記載失真者,皆為刊削,成《遺書》二十五卷。附錄《行狀》、《墓表》、《年譜》為一卷。又慮或有所遺,複於門人集錄者採擇成編,得十二卷,題曰《外書》,以別於《遺書》。淳佑間,教授張玘合《經說》、《文集》刊行,號「程氏四書」,猶各自為書也。明天順間,國子監丞閻子與重刻之。南陽李文達題曰「《二程全書》」。弘治間,監察御史李瀚以舊藏本與閻本屬參議康紹宗、僉事彭綱編校,河南知府陳宣刻之,有朱子二跋,及李瀚、彭綱、陳宣序。 |
《儒家類·《童蒙訓》三卷》 |
1  | 宋呂本中撰。樓昉序。其書歷述師友遺聞,多格言至論。宋時重之,其本不一刻。此邑人王嗣賢所錄宋本原書。卷末有墨圖記四行,其文云:「紹定己丑,郡守眉山李𡌴得此本於詳刑使者東萊呂公祖烈,因鋟木於玉山堂,以惠後學。」案:嗣賢,工書法,喜鈔錄古書,陳見複先生弟子。 |
《儒家類·《近思錄集解》十四卷》 |
1  | 宋朱子、呂成公同輯。建安葉採注。前有淳熙乙未朱子原序及淳熙三年成公題辭,又淳佑戊申葉採序,淳佑十二年葉採《進書表》。全書共六百二十二條,每卷記若干條。每半葉八行,行十八字。雙行夾注,每行十八字。魚尾注大、小字數。「敦」字闕筆,即淳佑時刻本也。 |
《儒家類·《朱子語類》一百四十卷》 |
1  | 門人匯輯。與朱子《問答語》各錄成編。咸淳間,導江黎氏靖德合《池錄》、《饒錄》、《饒後錄》、《建錄》、《建別錄》、《蜀類》、《徽續類》,考其同異,削其舛訛,分為二十六門,序而刻置郡齋。此明人翻雕本,一遵宋刻之舊。 |
《儒家類·《朱子成書》十卷》 |
1  | 題:「廬陵後學黃瑞節附錄。」案:瑞節,字觀樂,元時以薦授泰和州學正,未赴。為學得朱門傳授,輯朱子書在《四書》外者共十種。曰《太極圖說》、《通書西銘正蒙諸解》、《易學啟蒙》、《家禮校正》、《律呂新書》、《皇極經世指要》、《周易參同契解》、《校正陰符經》,每種為一卷。前有大德乙巳廬陵劉將孫序,目錄後有墨圖記曰:「至正元年辛巳日新書堂刊行。」 |
《儒家類·《麗澤論說集錄》十卷》 |
1  | 此呂成公門人集錄其師之《經說》及《史說》、《雜說》,弟祖儉裒輯成編,從子喬年複附益此比以刻之,有後跋。《詩說》獨曰《拾遺》,異於他《經說》者,以有《讀詩記》故也。《雜說》多講學語。成公學本程子,論說醇正,體用兼備,故朱子引之同纂《近思錄》,雖門人所輯《語類》中間有不足於伯恭之語,乃當時效同志相規之義,原非屏斥之謂不得預於斯道也。不解《宋史道學傳》何以遺之。其《詩說》一種,與《讀詩記》體例稍異。《讀詩記》專釋《詩》,此則開示後人讀《詩》之法,或証以史事,或抒其心得,多體會真切處。如《說兔罝》,謂後世甯戚飯牛、買臣負薪不足以容己,是齊與漢之風化小;若文王之時,《兔罝》之人,雖皆有才,而當其施於中逵,施於中林,雍容閒暇,自忘其才可為公侯之用,則《周南》風化之大可知。《說碩鼠》,謂「我將去之」,將者,欲去,其實不去。譬之以鼠,怨憤極矣,猶且不忍去,所以見忠愛之深。《說天作高山》,謂「彼徂矣岐」三句,是一詩要處。後世因物思人,如峴山之類,以為人既亡,所存惟陳跡;古人則異是,文王雖往,而其坦夷可行之道,與山俱存而未亡,子孫保之足矣。略舉數條,可知其以意逆志之概。是本每半葉十行,行二十字。板心有字數。其「匡」、「貞」、「恆」、「慎」、「完」、「徵」字,皆有減筆,猶呂氏原刻本也。 |
《儒家類·《木鐘集》十一卷》 |
1  | 宋陳埴撰並序。是書雖名集,而實為語錄,故取攻木撞鐘之義。久無傳本,明弘治間,鄧淮為溫州守,得舊本,刻置郡齋以行。卷首有「牧翁蒙叟」、「璜川吳氏收藏」二朱記。) |
《儒家類·《大學衍義》四十三卷》 |
1  | 宋真德秀撰。前列自序及《進書表》,又《尚書省札子》,又中書門下省時政記房《申狀》,狀末題:「端平先年拾月日翰林學士中奉大夫知制誥兼侍讀真德秀狀。」以下為目錄。每半葉十一行,行二十一字。「匡」、「敦」字闕筆。「桓」作「亙」。 |
|
1  | 宋真德秀撰。《書錄解題》云,其書有《甲》、《乙》、《丙》、《丁》,《甲》言性理,中述治道,末言出處。今但有《甲》三十七卷,《丁》二卷。《文獻通考》亦僅載三十九卷。明刻本有《乙集》,為門人湯漢所續,《丙集》亦無。是宋本止有《甲》、《丁》二集,此闕《丁集》二卷耳。卷首《綱目》一篇,具詳作書之旨。每半葉九行,行十六字。注每行二十四字。間有元、明時修板,寬行大字,宋末監本也。 |
《儒家類·《黃氏日鈔》九十七卷》 |
1  | 宋黃震撰,沈逵序。此書刻於宋時,中值兵毀,板已亡失。元至元間,孫禮之購求蒐輯補完以刻之。已闕卷八十一、卷八十九、卷九十二。書中「桓」字或減筆作「■」,或作「亙」,蓋是本從宋槧出也。舊藏曹倦圃家。 |
|
1  | 宋陳淳撰。題:「門人清源王雋編。」後附《嚴陵講義》四篇。宋時,有永嘉趙崇端刻本,陳宓為之序。明弘治三年,浙江參政臨漳林進卿重刻之,後進卿擢浙藩,以舊板亡失,複刻之,此其再刻本也。卷首有弘治庚戌新喻胡榮序。卷末有《弘治》壬子分寧周季麟跋。 |
《儒家類·《孔子集語》二卷》 |
1  | 宋薛據纂並序。書成於淳佑丙午,凡二十篇。前有景定元年中書省《看詳進狀》。此本舊藏昆山葉氏。每段不提行,惟空一格,加圓圍,與山東孔氏刻本款式異。後有錢遵王、顧抱衝跋。 |
|
1  | 題:「鄞縣程端禮編」。此甬東家塾刊本也。前有翰林餘謙序,南台中執法迂軒趙世延序,至順三年永嘉李孝光序及延佑二年端禮自序。又次為《綱領》。後有元統三年自跋,謂舊本不同,此則刊於家塾本。又有至治改元巴西鄧文原跋,元統三年甬東薛觀處跋。 |
2  | 按: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續編》影印本。 |
《儒家類·《辨惑編》四卷》 |
1  | 元謝應芳撰。是書因吳俗信鬼神而作。向無刻本,近謝氏後人出家藏本屬毗陵高廷鈺校刻行世。此猶明人傳錄本也。 |
《儒家類·《魯齋心法》二卷》 |
1  | 元許衡撰。此皆文正與門人講學之言,不載《魯齋全書》中。明嘉靖元年,洪洞韓士奇得其本,序而刻之。是本即從之傳錄也。 |
《右儒家類》 |
《兵家類》 |
《兵家類·《六韜》六卷》 |
1  | 舊題:「周太公望撰。」核之唐、宋人傳注類書所引,率多不合,疑出後人依讬。然宋時流傳,即是本也。書中「敬」、「完」、「徵」、「慎」有減筆。蓋邑人錢孝修從宋本影鈔者。字畫精妙可喜。孝修,遵王從子。 |
《兵家類·武經七書》 |
1  | 是書為宋時合刻,不題纂輯姓氏,無序跋。據《宋史》謂:「何博士去非為武學教諭,校《兵法七書》。」是出何氏手定也。按總目:《孫子》,卷上、中、下;《吳子》,卷上、下;《司馬法》,卷上、中、下;《唐太宗李衛公問對》,卷上、中、下;《尉繚子》,卷一至卷五;《黃石公三略》,卷上、中、下;《六韜》卷一至卷六。每半葉十行,行二十字。葉心有字數、刊工姓名。晁氏曰:「元豐中以《六韜》、《孫子》等頒行武學,號曰《七書》,是本當出其時。」案《尉繚子》、《黃石公》、《六韜》宜置前,而反列《李衛公問對》之後,宋時亦疑其偽讬矣。 |
2  | 按: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初編》影印《六韜》、《吳子》、《司馬法》三種。 |
|
1  | 題:「前辛亥科進士太原劉寅解。」案:《隋志尉繚子》五卷,《唐志》作六卷。此猶舊第。其書每節分解,簡要明畫,似宋人之筆,特未知寅為何時人耳。其刊本款式,當在嘉靖以前也。 |
《兵家類·《直說素書》一卷》 |
1  | 是書乃黃石公遺言,與《三略》異。其注釋未題名。案:序作於至正十四年,稱廣陵寡學王氏注,即其作也。後有《音釋》。 |
|
1  | 唐李靖撰。前有貞觀七年靖《自序》,略謂,自黃帝為始,以晉漢書撮取諸家兵道要妙以至占課、主客迎避、應軍所宜、勝負情源,選纂類聚,作為誦歌,計七百首,目之曰《望江南》云云。後有錢塘張振先《刻板跋》。案:《敏求記》有《神機武略望江南》一卷,疑即此書。相傳黃石公以授張子房者,其說尤誕,大抵術士依讬之說。即謂李衛公作,亦未可信也。 |
|
1  | 題:「唐河東節度使都虞侯李筌撰。」卷首《進書表》,末有六行云:「秘閣楷書臣羅士良寫,御書祗候臣錢承灝勘,入內黃門臣張永和、宋允中監,入內內侍高班內品臣譚元吉、趙誠信監。」與錢氏《敏求記》合。惟宋允中錢本作「朱允中」,此傳寫偶異耳。按表尾聯銜六人,為唐永泰時內府臣,遵王未見前葉,據以為宋朝內府鈔本,非也。李氏嘗注《孫子》,見《道藏》本,又有《古文辭》傳世。是書見《唐志》、《宋志》。杜氏《通典兵類》中,採用頗多,乃兵言之最可信者,非若他書之出自依讬也。此本較《四庫著錄》少《宴娛》、《音樂》二篇,而篇首《總序》及《天無陰陽》篇不闕,猶存十卷之舊,為可貴云。 |
|
1  | 題:「朝議郎使持節漢州諸軍事漢州刺史充威勝軍使賜緋魚袋臣王真上。」前有元和四年《進書狀》。又《敘表》一篇。王氏久列戎行,熟於兵事,因唐時尊崇老子,故借《道德經》言兵之義以推闡之。 |
《兵家類·《武經總要前集》二十一卷後集二十一卷》 |
1  | 宋曾公亮、丁度等奉敕撰。分《前》、《後》二集,《制度》十六卷,《邊防》五卷,《後集故事》十五卷,《占候》六卷。有仁宗《御製序》,可考見宋時一代兵制。 |
|
1  | 宋何去非撰。卷首有蘇文忠《薦狀》,稱二十八篇,此本祗二十六篇,核錢氏也是園藏本,多《漢武論》、《唐論》二篇;而此本中《鄧禹論》,又錢本所無,參合兩本,可還二十八篇之舊。又兩本題有互異者,如此本首篇《戰守論》,錢本作「《秦論》」,《七國論》作「《六國》」,《世祖論》作「《漢光武論》」,《孫堅攻董卓論》作「《吳論》」,《曹操攻袁紹吳蜀論》作「《魏論》上」,《韓信曹操論》作「《魏論》下」,《司馬懿論》作「《司馬仲達論》」,《諸葛亮論》作「《蜀論》」,《孫氏保全江東論》則連上《孫堅攻董卓論》為一篇,題曰「《吳論》」,《淮淝之戰論》作「《苻堅論》上」,《慕容垂叛苻堅論》作「《苻堅論》下」,《五代通論》無「通」字,皆篇名之異。字句亦多異同。此為蕭飛濤手鈔本。飛濤,名江聲,一字白沙,以詩畫篆刻擅名邑中。 |
《兵家類·《將鑒論斷》十卷》 |
1  | 宋戴少望著並序。論凡百篇,取春秋至五季名將行事,究其得失而論斷之。宋時有麻沙本。成化間,廣安守許某得其本於蘇州範氏,刻之郡庠,有王鉞跋。此尚出明人所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