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文聖王、憲安王、景文王、憲康王、定康王、眞聖王。 |
2  | ○文聖王立。諱慶膺,神武王太子,●母貞繼夫人。八月,大赦,敎曰:「淸海鎭大使弓福,嘗以兵助神考,滅先朝之巨賊,其功烈可忘耶?」乃拜為鎭海將軍,兼賜章服。 |
3  | ○二年春正月,以禮徵為上大等,義琮為侍中,良順為伊●。自夏四月至六月,不雨。唐文宗●鴻●寺,放還質子及年滿合歸國學生,共一百五人。冬,饑。 |
4  | ○三年,春,京都疾疫。一吉●弘弼謀叛,事發逃入海島,捕之不獲。秋七月,唐武宗●:歸國新羅官,前入新羅,宣慰副使(+前),充●州都督府司馬賜緋魚袋金雲卿,可淄州長史,仍為使,冊王為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大尉使持節大都督●林州諸軍事兼持節充寧海諸軍使上柱國新羅王,妻朴氏為王妃。 |
5  | ○四年春三月,納倂●魏昕之女為妃。 |
6  | ○五年春正月,侍中義琮病免,伊●良順為侍中。秋七月,五虎入神宮園。 |
7  | ○六年春二月甲寅朔,日有食之。大白犯鎭星。三月,京都雨雹。侍中良順退,大阿●金茹為侍中。秋八月,置穴口鎭,以阿●啓弘為鎭頭。 |
8  | ○七年春三月,欲娶淸海鎭大使弓福女為次妃。朝臣諫曰:「夫婦之道,人之大倫也。故夏以塗山興,殷以●氏昌,周以褒●滅,晉以驪姬亂。則國之存亡,於是乎在,其可不愼乎?今,弓福,海島人也,其女豈可以配王室乎?」王從之。冬十一月,雷。無雪。十二月朔,三日●出。 |
9  | ○八年,春,淸海弓福怨王不納女,據鎭叛。朝廷將討之,則恐有不測之患,將置之,則罪不可赦,憂慮不知所圖。武州人閻長者,以勇壯聞於時。來告曰:「朝廷幸聽臣,臣不煩一卒,持空拳,以斬弓福以獻。」王從之。閻長佯叛國,投淸海。弓福愛壯士,無所猜疑,引為上客,與之飲極歡。及其醉,奪弓福劒斬訖,召其衆說之,伏不敢動。 |
10  | ○九年春二月,重修平議、臨海二殿。夏五月,伊●良順、波珍●興宗等叛,伏誅。 |
11  | 秋八月,封王子為王太子。侍中金茹卒,伊●魏昕為侍中。 |
12  | ○十年,春夏旱。侍中魏昕退,波珍●金啓明為侍中。冬十月,天有聲如雷。 |
13  | ○十一年春正月,上大等禮徵卒,伊●義正為上大等。秋九月,伊●金式、大昕等叛,伏誅,大阿●昕●緣坐罪。 |
14  | ○十二年春正月,土星入月,京都雨土,大風拔木。赦獄囚誅死已下。 |
15  | ○十三年春二月,罷淸海鎭,徙其人於碧骨郡。夏四月,隕霜。入唐使阿●元弘,齎佛經幷佛牙來,王出郊迎之。 |
16  | ○十四年春二月,波珍●眞亮為熊川都督。調府火。秋七月,重修鳴鶴樓。冬十一月,王太子卒。 |
17  | ○十五年夏六月,大水。秋八月,西南州郡,蝗。 |
18  | ○十七年春正月,發使撫問西南百姓,冬十二月,珍閣省災。土星入月。 |
19  | ○十九年秋九月,王不豫,降遺詔曰:「寡人以●末之資,處崇高之位,上恐獲罪於天鑑,下慮失望於人心,夙夜兢兢,若涉淵氷,賴三事大夫,百●卿士,左右挾維,不墜重器。今者,忽染疾疹,至于旬日,●惚之際,恐先朝露。惟祖宗之大業,不可以無主;軍國之萬機,不可以暫廢。顧惟舒弗邯誼靖,先皇之令孫,寡人之叔父。孝友明敏寬厚仁慈,久處古衡,挾贊王政,上可以祗奉宗廟,下可以撫育蒼生。爰釋重負,委之賢德,付託得人,夫復何恨!●生死始終,物之大期;壽夭脩短,命之常分。逝者可以達理,存者不必過哀。伊爾多士,竭力盡忠,送往事居,罔或違禮。布告國內,明知朕懷。」越七日,王薨。諡曰文聖,葬于孔雀。 |
20  | ○憲安王立。諱誼靖,神武王之異母弟也。母照明夫人,宣康王之女。以文聖顧命卽位,大赦,拜伊●金安為上大等。 |
21  | ○二年春正月,親祀神宮。夏四月,降霜。自五月至秋七月,不雨。唐城郡南河岸,有大魚出,長四十步,高六丈。 |
22  | ○三年,春,●貴人饑,王遣使賑救。夏四月,敎修完●防勸農。 |
23  | ○四年秋九月,王會群臣於臨海殿,王族膺廉年十五歲,預坐焉。王欲觀其志,忽問曰:「汝游學有日矣,得無見善人者乎?」答曰:「臣嘗見三人,竊以為有善行也。」王曰:「何如?」曰:「一高門子弟,其與人也,不自先而處於下;一家富於財,可以侈衣服,而常以麻紵自喜;一有勢榮,而未嘗以其勢加人,臣所見如此。」王聞之默然,與王后耳語曰:「朕閱人多矣,無如膺廉者。」意以女妻之,顧謂膺廉曰:「願郞自愛。朕有息女,使之薦枕。」更置酒同飲,從容言曰:「吾有二女,兄今年二十歲,弟十九歲,惟郞所娶!」膺廉辭不獲,起拜謝,便歸家告父母。父母言:「聞王二女容色,兄不如弟,若不得已,宜娶其弟。」然尚疑未決,乃問興輪寺僧。僧曰:「娶兄則有三益,弟則反是,有三損。」膺廉乃奏:「臣不敢自決,惟王命是從。」於是,王長女出降焉。 |
24  | ○五年春正月,王寢疾彌留,謂左右曰:「寡人不幸,無男子有女。吾邦故事,雖有善德、眞德二女主,然近於牝●之晨,不可法也。甥膺廉,年雖幼少,有老成之德。卿等,立而事之,必不墜祖宗之令緖,則寡人死,且不朽矣。」是月二十九日,薨。諡曰憲安,葬于孔雀趾。 |
25  | ○景文王立。諱膺廉,僖康王&子啓明阿●之子也。母曰光和夫人,妃金氏寧花夫人。 |
26  | ○元年,三月,王御武平門,大赦。 |
27  | ○二年春正月,以伊●金正為上大等,阿●魏●為侍中。二月,王親祀神宮。秋七月,遣使如唐貢方物。八月,入唐使阿●富良等一行人,溺沒。 |
28  | ○三年春二月,王幸國學,令博士已下,講論經義,賜物有差。冬十月,桃李華。十一月,無雪。納寧花夫人弟為次妃。異曰,王問與輪寺僧曰:「師前所謂三益者何也?」對曰:「當時,王及王妃喜其如意,寵愛浸深,一也。因此,得繼太位,二也。卒,得娶嚮所求季女,三也。」王大笑。 |
29  | ○四年春二月,王幸感恩寺望海。夏四月,日本國使至。 |
30  | ○五年夏四月,唐懿宗降使太子右諭德御史中丞胡歸厚,使副光祿主簿兼監察御史裴光等,弔祭先王,兼賻贈一千匹,冊立王為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大尉持節大都督●林州諸軍事上柱國新羅王。仍賜王官誥一道、旌節一副、錦綵五百匹、衣二副、金銀器七事。賜王妃錦綵五十匹、衣一副、銀器二事。賜王太子錦綵四十匹、衣一副、銀器一事。賜大宰相錦綵三十匹、衣一副、銀器一事。賜次宰相錦綵二十匹、衣一副、銀器一事。 |
31  | ○六年春正月,封王考為懿恭大王,母朴氏光和夫人為光懿王大后,夫人金氏為文懿王妃,立王子晸為王太子。十五日,幸皇龍寺看燈,仍賜燕百寮。冬十月,伊●允興與弟叔興、季興謀逆,事發覺,走岱山郡,王命追捕斬之,夷一族。 |
32  | ○七年春正月,重修臨海殿。夏五月,京都疫。秋八月,大水,●不登。冬十月,發使分道撫問。十二月,客星犯大白。 |
33  | ○八年春正月,伊●金銳、金鉉等謀叛,伏誅。夏六月,震皇龍寺塔。秋八月,重修朝元殿。 |
34  | ○九年秋七月,遣王子蘇判金胤等入唐謝恩,兼進奉馬二匹、●金一百兩、銀二百兩、牛黃十五兩、人蔘一百斤、大花魚牙錦一十匹、小花魚牙錦一十匹、朝霞錦二十匹、四十升白●布四十匹、三十升紵衫段四十匹、四尺五寸頭髮百五十兩、三尺五寸頭髮三百兩、金釵頭五色●帶幷班胸各一十條、鷹金●●子幷紛●紅●二十副、新樣鷹金●●子、紛●五色●三十副、鷹銀●●子、紛●紅●二十副、新樣鷹銀●●子、紛●五色●三十副、●子金●●子、紛●紅●二十副、新樣●子金●●子、紛●五色●三十副、●子銀●●子、紛●紅●二十副、新樣●子銀●●子、紛●五色●三十副、金花鷹鈴子二百顆、金花●子鈴子二百顆、金鏤鷹尾筒五十雙、金鏤●子尾筒五十雙、銀鏤鷹尾筒五十雙、銀鏤●子尾筒五十雙、繫鷹緋●皮一百雙、繫●子緋●皮一百雙、瑟瑟鈿金針筒三十具、金花銀針筒三十具、針一千五百。又遣學生李同等三人,隨進奉使金胤,入唐習業,仍賜買書銀三百兩。 |
35  | ○十年春二月,遣沙●金因,入唐宿衛。夏四月,京都地震。五月,王妃卒。秋七月,大水。冬,無雪。國人多疫。 |
36  | ○十一年春正月,王命有司,改造皇龍寺塔。二月,重修月上樓。 |
37  | ○十二年春二月,親祀神宮。夏四月,京師地震。秋八月,國內州郡,蝗害●。 |
38  | ○十三年,春,民饑且疫,王發使賑救。秋九月,皇龍寺塔成九層高二十二丈。 |
39  | ○十四年春正月,上大等金正卒,以侍中魏珍為上大等,藺興為侍中。夏四月,唐僖宗降使宣諭。五月,伊●近宗謀逆犯闕,出禁軍擊破之。近宗與其黨夜出城,追獲之車裂。秋九月,重修月正堂。崔致遠在唐登科。 |
40  | ○十五年春二月,京都及國東地震。星●于東,二十日乃滅。夏五月,龍見王宮井,須臾雲霧四合飛去。秋七月八日,王薨,諡曰景文。 |
41  | ○憲康王立。諱晸,景文王之太子。母,文懿王后;妃,懿明夫人。王性聰敏,愛看書,目所一覽,皆誦於口。卽位,拜伊●魏弘為上大等,大阿●乂謙為侍中,大赦內外殊死已下。 |
42  | ○二年春二月,皇龍寺齋僧,設百高座講經,王親幸聽之。秋七月,遣使入唐貢方物。 |
43  | ○三年春正月,我太祖大王生於松岳郡。 |
44  | ○四月,夏四月,唐僖宗降使,冊封王為使持節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大尉大都督●林州諸軍事新羅王。秋七月,遣使朝唐,聞黃巢賊起,乃止。八月,日本國使至,王引見於朝元殿。 |
45  | ○五年春二月,幸國學,命博士已下講論。三月,巡幸國東州郡,有不知所從來四人,詣駕前歌歌。形容可駭,衣巾詭異,時人謂之山海精靈。夏六月,一吉●信弘叛,伏誅。冬十月,御遵禮門觀射。十一月,獵穴城原。 |
46  | ○六年春二月,大白犯月。侍中乂謙退,伊●敏恭為侍中。秋八月,熊州進嘉禾。 |
47  | 九月九日,王與左右,登月上樓,四望,京都民屋相屬,歌吹連聲。王顧謂侍中敏恭曰:「孤聞今之民間,覆屋以瓦不以茅,炊飯以炭不以薪。有是耶?」敏恭對曰:「臣亦嘗聞之如此」因奏曰:「上卽位以來,陰陽和,風雨順,歲有年,民足食,邊境謐靜,市井歡娛,此,聖德之所致也。」王欣然曰:「此,卿等輔佐之力也,朕何德焉?」 |
48  | ○七年春三月,燕群臣於臨海殿,酒●,上鼓琴,左右各進歌詞,極歡而罷。 |
49  | ○八年夏四月,日本國王遣使,進黃金三百兩、明珠一十箇。冬十二月,枯彌縣女,一産三男。 |
50  | ○九年春二月,王幸三郞寺,命文臣各賦詩一首。 |
51  | ○十一年春二月,虎入宮庭。三月,崔致遠還。冬十月壬子,太白晝見。遣使入唐,賀破黃巢賊。 |
52  | ○十二年,春,北鎭奏:「狄國人入鎭,以片木掛樹而歸。」遂取以獻,其木書十五字云:「寶露國與黑水國人,共向新羅國和通。」夏六月,王不豫,赦國內獄囚。又於皇龍寺,設百高座講經。秋七月五日,薨。諡曰憲康,葬菩提寺東南。 |
53  | ○定康王立。諱晃,景文王之第二子也。八月,拜伊●俊興為侍中。國西旱且荒。 |
54  | ○二年春正月,設百(+高)座於皇龍寺,親幸聽講。漢州伊●金●叛,發兵誅之。夏五月,王疾病。謂侍中俊興曰:「孤之病革矣,必不復起。不幸無嗣子,然妹曼天資明銳,骨法似丈夫,卿等宜倣善德、眞德古事,立之可也。」秋七月五日,薨。諡曰定康,葬菩提寺東南。 |
55  | ○眞聖王立。諱曼,憲康王之女弟也。大赦,復諸州郡一年租稅。設百(+高)座皇龍寺,親幸聽法。冬無雪。 |
56  | ○二年春二月,少梁里石自行。王素與角干魏弘通,至是,常入內用事。仍命與大矩和尚,修集鄕歌,謂之『三代目』云。及魏弘卒,追諡為惠成大王。此後,潛引少年美丈夫兩三人淫亂,仍授其人以要職,委以國政。由是,●倖肆志,貨賂公行,賞罰不公,紀綱壞弛。時有無名子,欺謗時政,構辭榜於朝路。王命人搜索,不能得。或告王曰:「此必文人不得志者所為,殆是大耶州隱者巨仁耶?」 |
57  | 王命拘巨仁京獄,將刑之。巨仁憤怨,書於獄壁曰:「于公慟哭三年旱,鄒衍含悲五月霜。今我幽愁還似古,皇天無語但蒼蒼。」其夕,忽雲霧震雷雨雹,王懼,出巨仁放歸。三月戊戌朔,日有食之。王不豫,錄囚徒,赦殊死已下,許度僧六十人。王疾乃●。夏五月,旱。 |
58  | ○三年,國內諸州郡,不輸貢賦,府庫虛竭,國用窮乏,王發使督促。由是,所在盜賊蜂起。於是,元宗、哀奴等據沙伐州叛。王命奈麻令奇捕捉。令奇望賊壘,畏不能進,村主祐連,力戰死之。王下●斬令奇,祐連子年十餘歲,嗣為村主。 |
59  | ○四年春正月,日暈五重。十五日,幸皇龍寺,看燈。 |
60  | ○五年冬十月,北原賊帥梁吉,遣其佐弓裔,領百餘騎,襲北原東部落及溟州管內酒泉等十餘郡縣。 |
61  | ○六年,完山賊甄萱據州,自稱後百濟,武州東南郡縣降屬。 |
62  | ○七年,遣兵部侍郞金處誨,如唐納旌節,沒於海。 |
63  | ○八年春二月,崔致遠進時務一十餘條,王嘉納之,拜致遠為阿●。冬十月,弓裔自北原入何瑟羅,衆至六百餘人,自稱將軍。 |
64  | ○九年秋八月,弓裔擊取豬是、●川二郡,又破漢州管內夫若、鐵圓等十餘郡縣。冬十月,立憲康王庶子嶢為太子。初,憲康王觀獵,行道傍見一女子,姿質佳麗。王心愛之,命後車載,到●宮野合,卽有娠而生子。及長,體貌魁傑,名曰嶢。眞聖聞之,喚入內,以手撫其背曰:「孤之兄第●妹,骨法異於人,此兒,背上兩骨隆起,眞憲康王之子也。」仍命有司,備禮封崇。 |
65  | ○十年,賊起國西南,赤其袴以自異,人謂之赤袴賊。屠害州縣,至京西部牟梁里,劫掠人家而去。 |
66  | ○十一年夏六月,王謂左右曰:「近年以來,百姓困窮,盜賊蜂起,此,孤之不德也。避賢讓位,吾意決矣。」禪位於太子嶢。於是,遣使入唐表奏曰:「臣某言,居羲仲之官,非臣素分;守延陵之節,是臣良圖。以臣姪男嶢,是臣亡兄晸息。年將志學,器可興宗,不假外求,爰從內擧,近已●權藩寄,用靖國災。」冬十二月乙巳,王薨於北宮,諡曰眞聖,葬于黃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