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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舊唐書 |
條件: 提到「刑部侍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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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六十八》
4 ![]() | 元和五年,代李夷簡為御史中丞。振舉朝章,百職修舉。十月,代許孟容為京兆尹。時禁軍諸鎮布列畿內,軍人出入,屬鞬佩劍,往往盜發,難以擒奸。布播奏請畿內軍鎮將卒,出入不得持戎具,諸王駙馬權豪之家,不得於畿內按試鷹犬畋獵之具。詔從之,自是奸盜弭息。六年三月,轉刑部侍郎,充諸道鹽鐵轉運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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