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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舊唐書 |
條件: 提到「東都留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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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四十二》
28 ![]() | 建中三年十一月,檢校工部尚書、兼御史大夫、山南東道節度使。德宗移幸梁州。興元元年二月,耽使行軍司馬樊澤奏事於行在,澤既復命,方大宴諸將,有急牒至,言澤代耽為節度使,而召耽為工部尚書。耽得牒內懷中,宴飲不改容。及散,召樊澤,以詔授之曰:「詔以行軍為節度使,耽今即上路。」因告將吏使謁澤。牙將張獻甫曰:「天子巡幸山南,尚書使行軍奉表起居,而行軍敢自圖節鉞,潛奪尚書土地,此可謂事人不忠。軍中皆不伏,請殺樊澤。」耽曰:「公是何言歟!天子有命,即為節度使矣。耽今赴行在,便與公偕行。」即日離鎮,以獻甫自隨,軍中乃安。尋以本官為東都留守、東畿汝南防禦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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