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卷九十五 志第六十二 |
2  | ○輿服一 |
3  | △皇帝冕服皇太子冠服 皇帝冕服皇太子冠服 三獻官以下祭服都監庫 社稷祭服宣聖廟祭服 百官冠服儀衛服色 樂服 質孫 服色等第 |
4  | 孔子有言:「大矣哉吳王,未能言冠而欲冠也。」憲宗二年,用冕服祭天於日月山。是時,氈裘毳幕,百度草創,獨汲汲然效先王之法服,與夫差之冠何以異。是故用夏變夷,必自衣冠始焉。自憲宗以下,至世祖始製祭服;至成宗祭服始有法服、公服之別;至武宗始議親祀,冕無旒,服大裘而加袞冕;至英宗始服袞晚享於太廟,備鹵簿,造五輅;至文宗始服大裘、袞冕親祀昊天上帝於南郊。《春秋》之義,予夷狄者不一而足也。豈不信歟。今為《輿服志》,其類有四:曰冕服,曰璽寶,曰輿輅,曰儀衛隊仗。觀其因時損益,彬彬然以為一代之法,雖唐宋亦何以尚之哉。 |
5  | 至元六年七月,製太常祭服。大德六年三月,祭天於麗正門外,分獻官以下諸執事各具公服行札。大禮用公服自此始。九年十一月,冬至祭享,用冠服,依宗廟現用者制,其後祭祀或合祀天地,獻攝執事,續置冠服,於法服庫收掌法服二百九十有九,公服二百八十,窄紫二百九十有五。武宗即位,博士李之紹、王天祐疏陳:親祀冕無旒,服大裘以黑羔皮為之。而加袞冕。不果用。延祐元年十二月,定百官士庶服色等第。至治元年,帝親享太窒,服袞冕。二年,始陳鹵簿,親享太廟。至順元年,帝服大裘、袞冕,親祀南郊。冕服之制,至是始定云。 |
6  | 皇帝袞冕,制以漆鈔,上覆曰綖,青表朱裏。綖之四周,匝以雲龍。冠之口圍,縈以珍珠。綖之前後,旒各十二,以珍珠為之。綖之左右,繫黃主纊二,系以元紵,承以玉填,纊色黃,絡以珠。冠之周圍,珠雲龍網結,通翠柳調珠。綖上橫天河帶一,左右至地。珠鈿窠網結,翠柳朱絲組二,屬諸笄,為纓絡,以翠柳調珠。簪以玉為之,橫貫於冠。 |
7  | 袞龍服,制以青羅,飾以生色銷金帝星一、日一、月一、升龍四、複身龍四、山三十八、火四十八、華蟲四十八、虎蜼四十八。 |
8  | 裳,制以緋羅,飾以文繡,凡一十六行。每行藻二、粉米一、黻二、黻二。 |
9  | 中單,制以自紗,絳緣,黃勒帛副之。 |
10  | 蔽膝,制以緋羅,有褾。緋絹為裏,袍上著之,繡復身龍。 |
11  | 玉佩,珩一、琚一、瑀一、衝牙、璜二。衝牙以繫璜,珩下有銀獸面,塗以黃金,雙璜夾之。次又有衡。下有衝牙。傍別施雙的以鳴,用玉。 |
12  | 大帶,制以緋白二色羅,合縫為之。 |
13  | 玉環綬,制以納失失,上有三小玉環,下有甘絲織網。 |
14  | 紅羅靴,制以紅羅為之。高靿。 |
15  | 履,制以納失失,有雙耳,帶釣,飾以珠。 |
16  | 襪,制以紅綾。 |
17  | 至元十二年,十一月,博士議擬:冕天板長一尺六寸,廣八寸,前高八寸五分,後高九寸五分,身圍一尺八寸三分,用青羅為表,紅羅為裏,周回緣以黃金。天板下四面。珠網結子,花素墜子,前後共二十有四旒,以珍珠為之。青碧線織天河帶。兩頭各有珍珠金翠旒三節,玉滴子節花全。紅線組帶二,上有珍珠金翠旒,玉滴子,下有金鐸二。梅紅繡款幔帶一,黃主纊二,珍珠垂繫,上用金萼子二。簪窠款幔組帶鈿窠各二,內組帶窠四,並鏤玉為之。玉簪一,項面鏤雲龍。袞衣,用青羅夾製,五彩間金,繪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宗彞。正面日一,月一,升龍四,山十二,上下襟華蟲、火各十二對,虎蜼各六對。背星一,升龍四,山十二,華蟲,火各十二對,虎蜼六對。中單,用白羅單製,羅領褾襈。掌一,帶棵襈全,紅羅八幡夾造。上繡藻、粉米、黼、黻藻三十三,粉米十六,黼三十二,黻三十二。蔽膝一,帶褾裳,紅羅夾造八幅,上繡升龍二。綬一幅,六彩織造,紅羅托裏。小綬三色,同大綬,銷金黃羅綬頭全,上間施二玉環,並碾雲龍。緋白大帶一,銷金黃帶頭,鈿窠二十有四。紅羅勒帛一,青羅抹帶一。佩二,玉上、中、下璜各一。半月各二,並碾玉為雲龍紋。玉滴子各二,並珍珠穿造。金篦鈞,獸面,水葉環釘全。涼帶一,紅羅裏,鏤金為之;上為玉鵝七,撻尾束各一,金攀龍口,玳瑁襯釘。舄一,重底,紅羅面,白綾托裏,如意頭,銷金黃羅緣口,玉鼻,飾以珍珠。金緋羅錦襪一革兩。 |
18  | 大德十一年九月,博士議:唐制,天子袞冕,垂白珠十二旒,以組為纓,色如其綬,黃主纊充耳,玉簪導。玄衣纁編裳,凡十二章。八章在衣,日、月、星辰、山、龍、華蟲、火、宗彞;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褾領為升龍,皆織成之。龍章以下,每章一行,每行十二。白紗中單,黼領,青縹襈裾,黻加龍、山、火三章。毳冕以上,火、山二章。繡冕,山一章。玄冕無章。革帶、大帶、玉佩、綬、襪,與上同。舄加金飾。享廟、謁廟及朝遣上將、徵還飲至,踐祚加元服、納后、元日受朝及監軒冊拜王公則服之。又宋制,天子服有褒冕,廣尺二寸,長四寸,前後十有二旒,二纊,並貫珍珠。又有珠旒十二,碧風銜之,在珠旒外。冕板,以龍鱗錦表。上級玉為七星,傍施琥珀餅、犀各二十四,周綴金絲網鈿,以珍珠雜寶玉,加紫雲白鶴錦裏。四柱飾以七寶,紅綾裏。金飾玉簪導,紅絲絛組帶。亦謂之平天冠。袞服青色,曰、月、星、山、龍、雉、虎、蜼七章,紅裙,藻、火、粉米、黼、黻五章,紅蔽膝,升龍二,並織成,間以雲彩,飾以金鈒花鈿窠,裝以珍珠、琥珀、雜寶玉,紅羅襦裙,繡五章,青縹襈裙。六彩綬一,小綬三,結三,玉環三。素大帶,朱裏,青羅四紳帶二,繡四紳盤結。綬帶飾並同兗服。白帶中單,甘羅株帶,紅羅勒帛,鹿盧玉具劍,玉縹首鏤白玉雙佩,金飾,貫珍珠。金龍鳳革帶,紅襪赤舄,金鈒花,四神玉鼻。祭天地宗廟、受冊尊號、元日受朝、冊皇太子則服之。事未果行。 |
19  | 至延佑七年七月,英宗命禮儀院使八思吉斯傳旨,令省臣與太常禮儀院速製法服。八月,中書省會集翰林、集賢、太常禮儀院官講議,依秘書監所藏前代帝王袞冕法服圖本,命有司製如其式。 |
20  | 皇太子冠服:袞冕,玄衣,纁裳,中單,蔽縻,玉佩,大綬、朱襪,赤舄。 |
21  | 至元十二年,博士擬袞冕制,用白珠九旒,紅絲組為纓,古纊充耳。犀簪導。青衣、朱裳,九章。五章在衣,山、龍、華蟲、火、宗彞;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白紗中單,甘褾襈裾。革帶,塗金銀鉤。蔽膝,隨裳色,為火、山二章。瑜玉雙佩,四彩織成大綬,間施玉環三。白襪朱舄,舄加金塗銀扣。 |
22  | 大德十一年九月,照擬前代制度。店制,皇太子袞冕,垂白珠九旒,紅絲組為纓,青纊充耳,犀簪導。玄農、纁裳,九章。五章在衣、龍、山、華蟲、火、宗彞;四章在裳,漠、粉米、黼、黻,織成之,每行一章,黼、黻重以為等,每行九。白紗中單,黼領,青褾襈裾。革帶,金釣鰈,大帶。蔽滾,隨裳色,火、山二章,玉具劍,金寶飾玉縹首,瑜玉雙佩。朱組帶大綬,四彩赤白縹紺,純朱質,長丈八尺,首廣九寸。小雙綬,長二尺六寸,色同大綬,而首半之,間施玉環三。珠襪赤舄。加金飾,侍從祭祀及謁廟、加元服、納妃服之。朱制,皇太子,袞冕,垂白珠九旒,紅絲組為纓,青纊充耳。犀簪導。青衣、朱裳,九章。五章在農,山、龍、華蟲、火,宗彞,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白紗中單,甘褾襈椐。革帶。塗金銀鉤鰈。蔽膝,隨裳農,火、山二章。瑜玉雙低,四彩織成大綬,是施玉環三。白襪、朱舄、舄加塗金銀飾。加元服、從祀、受冊、謁廟,朝會服之。已擬其制,未果造。 |
23  | 三獻官及司徒、大禮使祭服:籠巾貂撣冠五,青羅服五,領、袖、襴、俱用皂綾。紅羅裙五,皂綾為柄。緗羅蔽膝五,其羅花樣俱系牡丹。白紗中單五,黃綾帶。紅組金綬紳五,紅組金譯語納失失,各佩玉環。象笏五,銀束帶五,玉佩五,白羅方心曲領五,赤革履五對,白綾襪五對。 |
24  | 助奠以下諸執事官冠服:貂蟬冠、獬豸冠、七梁冠、六粱冠、五梁冠、四梁冠、三粱冠、二粱冠二百,青羅服二百,領、袖、襴俱用皂綾。紅綾裾二百,皂綾為襴。紅羅蔽膝二百,紫羅公服二百,用梅花羅。白紗中單二百,黃綾帶。織金綬紳二百,紅一百九十八,甘二,各佩銅環二。銅束帶二百,白羅方心曲領二百,銅佩二百,展角襆頭二百,塗金荔枝帶三十,烏角帶一百七十,皂靴二百對,赤革履二百對,白綾襪二百對,象笏三十,銀杏木笏一百七十。 |
25  | 凡獻官諸執本行禮,俱農法服。惟監察御史二,冠獬豸,服青綬。凡迎香、讀祝及祀日遇陰雨,俱衣紫羅公服。六品以下,皆得借紫。 |
26  | 都監庫、祠祭局、儀鸞局、神廚局頭目長行人等:交角襆頭五十,窄袖紫羅服五十,塗金束帶五十,皂靴五十對。 |
27  | 大德六年春三月,祭天於麗正門外丙地,命獻官以下諸執事各具公服行禮。是時,大都未有郊壇,大禮用公服自此始。九年冬至祭享,用冠服,依宗廟見用者制。其後節次祭祀,或合祀天地,增祀位從配,獻攝職事,續置冠服。於法服庫收掌。法服二百九十有九,公服二百八十,窄紫二百九十有五。至大間,太常博士李之紹、王天祐疏東,親祀冕無旒,服大裘而加袞,裘以黑羔皮為之。臣下從祀冠服,歷代所尚,其制不同。集議得依宗廟見用冠服制度。 |
28  | 社稷祭服:青羅袍一百二十三,白紗中單一百三十三,紅梅花羅裙一百二十三,藍織錦銅環綬紳二,紅織錦銅環綬紳一百一十七,紅織錦玉環綬紳四,紅梅花羅蔽膝一百二十三。革履一百二十三,白綾秣一百二十三,白羅方心曲領一百二十三,黃綾帶一百二十三,佩一百二十三,銅珩璜者一百一十九,玉珩璜者四,藍素紵絲帶一百二十三,銀帶四銅帶一百一十九,冠一百二十三,水角簪金梁冠一百七,紗冠一十,獬豸冠二,籠巾紗冠四,木笏一百二十三,紫羅公服一百二十三,黑漆襆頭一百二十三,展角全二色羅插領一百二十三。鍍金銅荔枝帶一十,角帶一百一十三,象笏一十三枝,木笏一百一十枝,黃絹單包複一百二十三,紫紵絲抹口青氈襪一百一十三,皂靴一百二十三,窄紫羅衫三十,黑漆襆頭三十,銅束帶三十,黃絹單包複三十,皂靴三十,紫紅絲抹口甘氈襪三十。 |
29  | 宜聖廟祭服:獻官法眼,七梁冠三,簪全。鴉青袍三,絨錦綬紳三,各帶青絨網並鋦環二。方心曲領三,藍結帶三,銅佩三,紅羅裙三,白絹中單三,紅羅蔽膝三,革履三,白絹襪全。 |
30  | 執事儒服,軟角唐巾,白襴插領,黃鞓角帶,皂靴各九十有八。 |
31  | 大德十年六月,全州儒學學正塗慶安呈:「春秋釋奠,天壽聖節行禮,諸儒諸各服唐巾、襴帶。學正師儒之官卻以常服到班陪祀,似無旌別,路府州學正,合無與巡檢案牘吏目典史一體製造服色。」禮部議從之。 |
32  | 曲阜祭服:連蟬冠四十有三,七梁冠三,五梁冠三十有六,三梁冠四,皂紵絲鞋三十有六革兩,舒角襆頭二,軟角唐巾四十,角簪四十有三,冠纓四十有三副,凡八十有六條。象牙笏七,木笏三十有八,玉佩七,凡十有四系。銅佩三十有六,凡七十有二繫。帶八十有五,藍鞓帶七,紅鞋帶三十有六,烏角帶二,黃鞓帶、烏角偏帶四十,大紅金綬結帶七,上用玉環十有四。青羅大袖夾衣七,紫羅公服二,褐羅大袖衣三十有六,白羅衫四十,白絹中單三十有六,白紗中單七,大紅羅夾蔽膝七,大紅羅夾裳、緋紅夾蔽膝三十有六,緋紅夾裳四,黃羅夾裳三十有六,黃羅大帶七,白羅方心曲領七,紅羅綬帶七,黃絹大帶三十有六,皂靴、白羊毳襪各四十有二對,大紅羅鞋七輛,白絹夾株四十有三輛。 |
33  | 百官公服,文武品從公服。至元二十四年閏二月,中書省奏準,文資官定例三等服色,軍官擬依隨依官員一體製造。 |
34  | 一品紫羅服,大獨科花,直徑五寸。二品紫羅服,小獨科花,直徑三寸。三品紫羅服,散答花,直徑二寸,無枝葉。四、五品紫羅服,小雜花,直徑一寸五分。六、七品,緋羅服,小雜花,直徑一寸。八、九品,綠羅服,無紋。俱大袖、盤領、右衽。 |
35  | 襆頭之制。漆紗為之,展其角。 |
36  | 笏,制以牙,上圓下方,或以銀否木為之。 |
37  | 偏帶,正從一品以玉,或花,或纛,二品以花犀;三品、四品以黃金為荔枝;五品以下烏犀。並八胯,鞓用朱革。 |
38  | 靴,以皂皮為之。 |
39  | 典史、巡檢、提控、都吏目、站官俱係未入流,茶合羅窄衫,舒腳襆頭。黑角束帶。 |
40  | 儀衛服色,交角襆頭,其制,巾後交折角。 |
41  | 鳳翅襆頭,制如唐巾,兩角上曲,而作雲頭,兩旁覆以兩金鳳翅。 |
42  | 學士帽,制如唐巾,兩角如匙頭下垂。 |
43  | 唐巾,制如襆頭,而撱其角,兩角上曲作雲頭。 |
44  | 控鶴襆頭,制如交角,金縷其額。 |
45  | 花角襆頭,制如控鶴襆頭,兩角及額上,簇象生雜花。 |
46  | 錦帽,制以漆紗,後幅兩旁,前拱而高,中下,後畫連錢錦,前額作聚紋。 |
47  | 平巾幘,黑漆革為之,形如進賢冠之籠巾。或以青,或以白。 |
48  | 武弁,制以皮,加漆。 |
49  | 甲騎冠,制以皮。加黑漆,雌黃為緣。 |
50  | 抹額,制以緋羅,繡寶花。 |
51  | 巾,制以絁,五色,面寶相花。 |
52  | 兜鍪,制以皮,金塗五色,各隨其甲。 |
53  | 村甲,制如雲肩,青錦質,緣以白錦,中以氈,裏以白絹。 |
54  | 雲肩,制如四垂雲,青緣,黃羅五色,嵌金為之。 |
55  | 裲襠,制如衫。 |
56  | 襯袍,制用緋錦,裼裲襠。 |
57  | 士卒袍,制以絹純,繪寶相花。 |
58  | 窄袖袍,制以羅或絁。 |
59  | 辮線祆,制如窄袖衫,腰作辮線細摺。 |
60  | 控鶴祆,制以青緋二色錦,圓答寶相花。 |
61  | 窄袖祆,長行輿士所服,紺緅色。 |
62  | 樂工祆,制以緋錦,明珠琵琶窄袖,辮線細摺。 |
63  | 甲,覆膊、掩心、捍背、扞股,制以皮,或為虎紋,兩子紋,或施金鎧鎖子紋。 |
64  | 臂鞁,制以錦,綠絹為裏,有雙帶。 |
65  | 錦胯蛇,束麻長一丈一尺,里以紅錦。 |
66  | 束帶,紅鞓雙獺尾,黃金塗銅胯,餘同腰帶而狹小。 |
67  | 絛環,制以銅,黃金塗之。 |
68  | 汗胯。制以青錦。緣以銀褐錦,或繡撲獸,間以雲氣。 |
69  | 行胯,以絹為之。 |
70  | 鞋,制以麻。 |
71  | 䩺鞋,制以皮為履。而長其靿,絡於行縢之內。 |
72  | 雲頭靴,制以皮,幫嵌雲朵,頭作雲象,䩺束于脛。 |
73  | 樂服:樂正副,舒腳襆頭,紫羅公服,烏角帶,木笏,皂靴。 |
74  | 照燭,服同前,無笏。 |
75  | 樂師,服緋。冠、笏同前。 |
76  | 運譜,服綠,冠、笏同前。 |
77  | 舞師,舒腳樸頭,黃羅繡抹額,紫服,金銅荔枝帶,皂靴。 |
78  | 執旌,平冕,前後各九旒五就,青生色鸞袍,黃綾帶,黃絹褲,白絹襪赤革履。 |
79  | 執纛,青羅巾,餘同執旌。 |
80  | 樂工,介幘冠,緋羅生色鸞袍,黃絞帶,皂靴。 |
81  | 歌工,服同樂工。 |
82  | 執麾,服同上,惟加平巾績。 |
83  | 舞人,甘羅生色義花鸞袍,緣以皂綾,平冕冠。 |
84  | 執器,服同樂工,母追冠,一名武弁。加以抹。 |
85  | 至元二年閏五月,大樂署言,堂上下樂舞官員及樂工,合用衣冠冠冕靴應等物,乞行製造。大常寺下博士議定,樂工副四人,樂師二人,照獨二人,運譜二人,皆服紫羅公服,皂紗襆頭,舒腳,紅鞓角帶,木笏,皂靴。引舞色長四人,紫羅公服,皂紗襆頭展角。黃羅繡甫花抹額。 |
86  | 質孫,漢言一色服也。內庭大宴則服之。冬夏之服不同,然無定制。凡勳成大臣近侍,奶則服之。下至於樂工、衛士,皆有其服。精粗之制,上下之別,雖不同,總謂之質孫云。 |
87  | 天子質孫,冬之服。凡十有一等,服納失失、金錦也。怯綿里,剪葺也。則冠金錦暖帽。肢大紅、枕紅、紫藍、綠寶里,寶裏,服之有槊者也。則冠七寶重頂冠,服紅黃粉皮,則冠紅金答子暖帽,服白粉皮,則冠白金答子暖帽,服銀鼠,則冠銀鼠暖帽,其上並加銀鼠比肩。俗稱曰襻子答忽。夏之服凡十有五等,服答納都納失失,綴大珠於金錦。則冠寶項金鳳鈸笠。服速不都納失失,綴小珠於金錦。則冠珠子捲雲冠。服納失失,則帽亦如之。服大紅珠寶里紅毛子答納,則冠珠緣邊鈸笠。服白毛子金絲寶里,則冠白藤寶貝帽。服駝褐毛子,則帽亦如之。服大紅、綠、藍、銀褐、棗褐、金繡龍五色羅,則冠金鳳項笠。各隨其服之色。服金龍青羅,則冠金鳳頂漆紗冠。服珠子褐七寶珠龍答子,則冠黃牙忽寶貝珠子帶後簷帽。服青速夫金絲闌子,速夫,回回毛布之精者也。則冠七寶漆紗帶後簷情。 |
88  | 百官質孫,冬之服凡九等,大紅納失失一,大紅怯綿里一,大紅冠素一,桃紅、藍、綠官素各一,紫,黃、鴉青各一。夏之服凡十有四等,素納失失一,聚線寶里納失失一。大紅明珠答子一,桃紅、藍、綠、銀、褐各一,高麗鴉青雲袖羅一,駝褐、茜紅、白毛子各一,鴉甘官素帶寶里一。 |
89  | 服色等第,仁宗延祐元年冬十有二月,定服色等第,詔曰:「比年以來,所在士民,靡麗相尚,尊卑混淆,僭禮費財,朕所不取。貴賤有章。益明國制,儉奢中節,可阜民財。」命中書省定立服色等第於后: |
90  | 一,蒙古人不要禁限,及見當怯薛諸色人等,亦不在禁限,惟不許服龍鳳紋。龍謂五爪二角者。 |
91  | 一,職官除龍鳳紋外,一品、二品服揮金花,三品服金答子,四品、五品服雲袖帶襴,六品、七品服六花,八品、九品服四花。職事散官從一高。繫腰,五品以下許用銀,并減鐵。 |
92  | 一,命婦農服,一品至三品服渾金,四品、五品服金答子,六品以下惟服銷金,并金紗答子,首飾,一品至三品許用金珠寶玉,四品、五品用金玉珍珠,六品以下用金,惟耳環用珠玉。同籍不限親疏,期親雖別籍,並出嫁同。凡后妃及大臣之妻,皆戴姑姑。高圍二尺許,用紅色羅,唐步搖之遺制也。 |
93  | 一器皿。說茶酒器。除鈒造龍鳳紋不得使用外,一品至三品許用金玉,四品、五品惟臺盞用金,六品以下臺盞用鍍金,餘並用銀。 |
94  | 一,帳幕,除不得用赭黃龍鳳紋外,一品至三品許用金花刺繡紗羅,四品、五品用刺繡紗羅,六品以下用素紗羅。 |
95  | 一,車輿除不得用龍鳳紋外,一品至三品許用間金妝飾銀螭頭,繡帶,青幔,四品、五品用素獅頭、繡帶、青幔,六品至九品用素雲頭,素帶、青幔。 |
96  | 一,鞍轡,一品許飾以金玉,二品、三品飾以金,四品、五品飾以銀,六品以下並飾以鍮石鍋鐵。 |
97  | 一,內外有出身,考滿應入流,見役人員服用,與九品同。 |
98  | 一,授各投下令旨、鈞旨,有印信,見任勾當人員亦與九品同。 |
99  | 一,庶人除不得服赭黃,惟許服暗花紵絲綢綾羅毛毳,帽笠不許飾用金玉。靴不得裁制花樣。首飾許用翠花,並金釵金卑各一事,惟耳環用金珠碧甸,餘並用銀。酒器許用銀壺瓶台盞盂鏇,餘並禁止。帳幕用紗絹,不得赭黃,車輿黑油,齊頭平頂皂幔。 |
100  | 一,諸色目人,除行營帳外,其餘並與庶人同。 |
101  | 一,諸職官致仕,與見任同。解降者,依應得品級。不敘者,與庶人同。 |
102  | 一,父祖有官,既沒年深,非犯除名不敘之垠,其命婦及子孫與見任同。 |
103  | 一,諸樂藝人等服用,與庶人同。凡承應妝扮之物,不拘上例。 |
104  | 一,皂隸公使人,惟許服周絹。 |
105  | 一,娼家出入,止報皂褙子,不得來坐車烏,餘依舊例。 |
106  | 一,今後漢人、高麗、南人等投充怯薛者,並在禁限。 |
107  | 一,服色等第,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違者,職官解見任,期年後降一等敘,餘人決五十七下。違禁餘物,付告捉人充賞。有司禁治不嚴,從監察御史、廉訪司究治。 |
108  | 御賜之物,不在禁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