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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卷天啟七年丁卯八月至十二月

《第三卷天啟七年丁卯八月至十二月》[View] [Edit]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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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王登極天啟二年九月二十二日封信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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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諱由檢,萬曆三十八年庚戌十二月生,光宗第五子熹宗嫡弟,初封信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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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啟六年,王年十七矣。魏忠賢欲封國以遠之,勸熹宗命王出府成婚。六月,選中大興縣民周奎女,年十六歲,三月二十八日子時生。閏六月欽天監奏信王婚禮,擇十一月二十五日卯時搬移。十二月初十日午時尚冠。十六日納徵發冊。二十二日安床。明年正月二十七日開面。二月初三卯時親迎,即所娶殉節聖母也。丁卬八月十八日,熹宗疾篤,內諭奉聖夫人客氏,子侯國興,擬封伯爵,即行具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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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日,魏忠賢與群臣議垂簾居攝,宰相施鳳來曰:「居攝遠不可考,且學他不得。」忠賢不悅而罷。諸臣請信王入視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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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日,熹宗病革,召王入,諭以:「當為堯舜之君,善事中宮,及委用忠賢。」王遜謝而出。申時,熹宗崩,首相施鳳來、張立極、英國公張惟賢等具牋往信府勸進。忠賢結信藩舊監徐應元,遂自請王入。王心危甚,袖食物以入。群臣聞之,咸欲奔入,至殿門,宦者不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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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王秉燭獨坐。夜分,有閹攜劍過,王佯取視,留置几上。許給以價,聞巡邏聲,勞苦之。命左右給酒食,歡聲如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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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日丁巳,即皇帝位於中極殿,受百官朝賀。朝時,天忽鳴。詔以明年戊辰改元崇禎。自洪武至帝,凡十有六君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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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氏出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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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時聖衷淵穆,外廷觀望,魏忠賢內不自安,因乞辭位。上不許,但命奉聖夫人客氏出外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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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魏忠賢肆惡,如危中宮,害裕妃、成妃,用王體乾,殺王安等,皆客氏成之也。客氏在宮中乘小轎,內官負之,儼然自視為熹廟八母之一。誕日,熹廟必臨幸,升座勸飲,賞賚無算。往私宅,內侍王朝忠等數十人,著紅前驅,乘輿至乾清宮,亦不下呼殿。侍從之盛,不減聖駕。夜出燈炬簇擁,有如白晝。衣服鮮華,儼若神仙,到私宅升廳事,自管事至近侍挨次叩頭,呼老祖太太千歲之聲,喧闃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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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廟既崩,上命歸私第。客氏五更衰服赴梓宮前,出一小函,用黃龍袱包裹,皆熹廟胎髮痘痂,及累年剃髮落齒指甲等,痛哭焚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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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萬齡下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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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熹宗時,監生陸萬齡請祠魏忠賢於國學之傍,謂「孔子作《春秋》,而忠賢作《要典》;孔子誅少正卯,而忠賢誅東林」也。許之。或謂恐聖駕幸學不便,乃已。至是,國子監司業朱三俊,劾監生陸萬齡、曹代請祠魏忠賢國學罪。有旨,下陸、曹於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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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忠賢懼,因乞止建祠。上優答之。前賜額如故。餘俱罷止。時有監生張某欲上疏請忠賢與孔子並尊入國學,稱見子路擊之,遽殂。一日,上見惡生李暎日「比忠賢為周公」疏,即逮問。時江西某官猶不識時,務欲建隆德祠以頌忠賢功,忠賢大懼,即奏將造祠錢糧解充遼餉。上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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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呈秀回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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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上神明默操,宣州捷之,猶敘功加蔭寧國公魏良卿、安平伯魏鵬;鐵券成,猶命給之。既而,楊維垣疏崔呈秀:「借廠臣行私,乞正兩觀之誅。」主事陸澄源亦參崔呈秀:「奪情為安,忍於無親。」御史賈維春亦參崔呈秀:「說事賣官,娶娼宣淫,但知有官,不知有母。三綱廢弛,人禽不辨。」方有旨,令回籍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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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元愨參魏忠賢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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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主事錢元愨疏參魏忠賢曰:「稱功頌德,遍於天下,勝於王莽之妄行符命;列爵五等,畀於乳臭,勝於梁冀之一門五侯;遍列私人,分置要津,勝於王衍之狡兔三窟;輿金輦寶,藏積肅寧,勝於董卓之郿塢私藏;動輒稱旨,鉗制百僚,勝於趙高之指鹿為馬;誅鋤善類,元氣傷殘,勝於節甫之鉤黨迎眾;陰養死士,陳兵自衛,勝於桓溫之復壁置人;廣開告訐,道路側目,勝於則天朝之羅織忠良。種種罪惡,萬剮不足以盡其辜,或念先朝遺奴,貸以不死,勒歸私第。魏良卿等,速令解組歸鄉。以告訐獲賞之張體乾、夫頭乘轎之張凌雲、委官開棍之陳大用、長兒田爾耕、契友白太始、龔翼明等,或行誅戮,或行黜放,庶幾朝廷肅清,海內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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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奏,上批:「該衙門知道。」忠賢懼,其黨吳淳夫、李夔龍、由吉、阮大鋮、田爾耕、許顯純、崔應元、楊寰凡掛彈章者,俱自除求罷。上咸準回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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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嘉徵參忠賢十大罪十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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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縣貢生錢嘉徵參魏忠聖十大罪:「一曰並帝,群臣上疏,必歸功廠臣,竟以忠賢上配先帝。二曰蔑后,羅織皇親,幾危中官。三曰弄兵,廣招無籍,興建內操。四曰無君,軍國大事,一手障天。五曰克剝,新封三藩,不及福藩之一;忠賢封公,膏腴萬頃。六曰無聖,敢以刀鋸刑餘,擬配俎豆。七日濫爵,公然襲上公之封,靦不知省。八曰濫冒武功,武臣出死力以捍圉,忠賢居樽俎以冒賞。九曰建生祠,一祠之建不下五萬,豈士民之樂輸。十曰通關節,乾兒崔呈秀、孽子崔鐸貼出之文,復登賢書。種種叛逆,罄竹難書,萬剮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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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頷之。魏忠賢不勝其憤。哭訴於上。上命內侍讀疏,使跪聽之。忠賢震恐喪魄。應山一疏,璫罪大著,然罹慘禍以後,無敢有發其奸者矣。至是,而元愨首參其罪、嘉徵歷暴其惡,使逆賢無逃躲處,真膽識雙絕,可與大洪疏並垂千古!庚戌二月十九日用賓雨窗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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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忠賢謫鳳陽十一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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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賢知敗,疏辭印務。上準閒住,遂奪司禮及廠印,發白虎殿守靈。後數日,疏辭公侯伯三爵。上準改。又疏繳進誥券田宅。著吏、戶、工三部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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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科吳宏業、戶部主事劉鼎卿、刑部員外史躬盛、御史安伸、龔萃肅、副史潘曾紘,紛紛上疏,或攻崔呈秀,田爾耕;或攻許顯純、倪文煥、阮大鉞;或攻操江劉志選、兵侍潘汝禎等,俱干連魏逆云:「此輩是鷹犬,忠賢是發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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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俱不發票,將疏留中,密詢宮府,查彼過惡。凡逼死貴人、擅削成妃,甚至動搖中宮,事事有據;又參閱奏章,削奪大臣,黜逐言官,縱容校尉,到處拿人,監斃忠良無數;又分佈心腹,掌握兵柄,結交文武,把持津要,假拿奸細,搜剔富戶,追比官贓入己;又熹宗病篤,假傳旨廕客氏,升大僚等,莫不是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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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震怒,批云:「崔呈秀著九卿會勘,魏忠賢著內官劉應選、鄭康升押發鳳陽看守皇陵,籍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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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應元為忠賢分解,上罵曰:「奴儕與奸臣相通,笞一百棍,發南京去。」忠賢遂將珍寶四十輛、馬千匹、壯士八百行。通政使楊紹震劾逆賢在途擁兵云云,乞早肆諸市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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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奏,上即傳旨兵部云:「朕臨御以來,深思治理,乃有逆黨魏忠賢擅竊國柄,奸盜內帑,誣陷忠良,草菅多命,狠如狼虎。本當肆市,以雪蒙冤,姑從輕降發鳳陽。豈巨惡不思自改,致將素畜亡命之徒,身帶凶刃,環擁隨護,勢若叛然。朕心甚惡,著錦衣衛差的當官旗前去扭解,押赴彼處交割,其經過地方,著該撫按等官,多撥官兵,沿途護送,所有跟隨群奸,即時擒拿具奏,毋得縱容遺患。若有疏虞,罪有所歸,爾兵部馬上差官星速傳示各該衙門。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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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忠賢自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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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聞旨,即差千戶吳國安前去扭解。魏忠賢至新店,距阜城縣二十里,密得李永貞飛報,知不免。晚至縣,宿尤克簡家。時有京師白書生,作《掛枝兒》在外廂唱徹五更,形其昔時豪勢,今日淒涼,言言譏刺。忠賢聞之,益悽悶,遂與李朝欽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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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應選晨起見之,大懼,與心腹至忠賢臥室,收取金寶,佯呼云:「忠賢走矣,我去追耳!」遂南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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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康升宿袁光燦家,驚起,報於縣,申文上司,將車輛寄庫,隨人寄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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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籍其家,焚刑具。時璫勢甚熾,外廷洶洶,慮有他變。上不動聲色,神明獨運,無一人之助,而誅逐元凶,再安社稷,天下翕然,誦聖智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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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聞上始登極,問群臣曰:「堯與舜孰賢?」群臣對曰:「堯善。」上曰:「不如舜,能誅四凶。」意指魏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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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瑞圖回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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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法司追論魏忠賢等罪。上命磔忠賢屍於河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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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上至贓罰庫,見逆賢珍寶,嘆曰:「天下脂膏,被奴刻剝殆盡。」忽顧金字賀屏,乃次相張瑞圖親筆。上大怒,即著回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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誅崔呈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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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崔呈秀在蘇州,一閉目即見受刑諸臣。忽報會勘,知不免,與寵妾蕭靈犀,痛飲自縊。五十七歲矣。靈犀亦伏劍死。家貲籍沒,呈秀斬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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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樵史》載:「呈秀自縊在十月初四日。」或奉旨斬於薊州,在十二月也。呈秀弟凝秀,浙江總兵,子鐸,文僅五篇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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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士慎參田、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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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卿姚士慎等,奏曰:「田爾耕掌錦衣衛,許顯純掌鎮撫司,逆賢草菅人命,皆出兩人之手。」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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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即著原藉監候處決,已而伏誅,籍其家。天下快之。李永貞斬,劉若愚長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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掠死客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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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命太監王文政,嚴訊客氏,得宮人任身者八人,蓋其出入掖庭,多攜侍媵,謀為呂不韋、李園故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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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怒,立命赴浣衣局掠死,子侯國興等,俱伏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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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香心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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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御便殿閱章奏,聞香心動,詰近侍:「何來?」對以宮中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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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叱令:「毀之,勿復進!」因太息曰:「皇考、皇兄,皆為此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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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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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夕,上與詞臣論治,更餘未退。上忽起,命內監秉燭繞行,遍閱壁隅,寂無所見。上既不言,群臣復不敢請。已而,遙見殿角火星微耀,立命毀壁入視,見一小璫,持香端坐於內。詢之,乃魏逆所使也。以上勤於政事,故爇此香,使慾心頓起耳。」上曰:「吾方靜攝,而心忽動,固疑有是。」命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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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初立,魏逆進國色四人,欲不受,恐致疑,遂納之入宮。遍索其體,虛無他物。止帶端各佩香丸一粒,大如黍子,名「迷魂香」,一觸之,魂即為之迷矣。上命勿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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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皆魏閹蠱惑君心之計,自古,人主與賢士大夫接,則聞正言、見正事,君德有成。一入深宮,即與婦寺相狎矣,既耽聲色、朝臣日疏。內豎肆虐,往往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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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謚諸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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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臣奏曰:「楊漣之死,為參逆賢二十四罪;繆昌期之死,為代楊漣刪潤本稿;萬燝為劾忠賢;李應升為申救萬燝,及阻忠賢陵工敘功;魏大中不肯與魏廣微通譜;周順昌為魏大中寄子,左光斗、袁化中、周朝瑞等俱不附逆;高攀、高為劾崔呈秀;夏之令為奸細傳孟春事,與賢忤;蘇繼歐因送飯楊漣,又與崔呈秀有隙;周起元為與織造大監,爭論同知楊姜,因波及黃尊素受害。各官俱無辜屈死。」遂各贈謚及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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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推六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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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廷推閣員,以錢龍錫、楊景辰、來宗道、李標、周道登、劉鴻訓為大學士,入閣辦事。
URN: ctp:ws96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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