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Text Project Wiki |
Search details: |
---|
Scope: 宋史 |
Condition : References 「翰林侍講學士」 |
Total 11 |
《本紀第六 真宗一》
30 ![]() | 七月甲申,以傅潛為鎮、定、高陽關行營都部署,張昭允為都鈐轄。給外任官職田。己丑,以橫海軍節度使王顯為樞密使。壬寅,制《聖教序》賜傳法院。甲辰,幸國子監,召學官崔偓佺講《尚書?大禹謨》。還,幸崇文院,賜秘書監、祭酒以下器幣。丙午,置翰林侍讀學士,以兵部侍郎楊徽之等為之;置翰林侍講學士,以國子祭酒邢昺為之。 |
《本紀第七 真宗二》
34 ![]() | 十一月戊申,詔翰林侍講學士邢昺等舉堪為學官者十人。丙辰,享太廟。丁巳,祀天地於圜丘,大赦。庚申,大宴含光殿。癸亥,寇準加中書侍郎兼工部尚書,楚王元佐為右衛上將軍,彭城郡王元偓進封寧王,安定郡王元稱進封舒王,曹國公元儼進封廣陵郡王,安定郡公惟吉加同平章事。癸酉,契丹使來賀承天節。十二月辛巳,置資政殿大學士,以王欽若為之。癸未,以高瓊為忠武軍節度,葛霸為昭德軍節度。對京畿父老於長春殿,賜帛有差。契丹遣使賀明年正旦。是歲,夏州、西涼府、邛部川蠻來貢。淮南、兩浙、荊湖北路饑,京東蝻生,閩颶風不害稼,遣使分振。 |
《本紀第十七 哲宗一》
85 ![]() | 七月癸巳,詔修《神宗史》。復翰林侍講學士。己酉,詔諸路安撫鈐轄司及西京、南京各賜《資治通鑑》一部。庚戌,宗室緦麻以上者禁析居。 |
《本紀第十八 哲宗二》
47 ![]() | 二月丙戌,白虹貫日。庚寅,詔建五王外第。壬辰,復罷翰林侍讀、侍講學士。丁酉,宗祐薨。戊申,知蘭州王舜臣討夏人於塞外。築興平城。 |
《志第七十七 禮二十七 (兇禮三 【外國喪禮及入吊儀諸臣喪葬等儀】)》
15 ![]() | 建隆元年七月,宰相範質有疾,太祖親幸其第,賜黃金、銀、絹有差。開寶二年,趙普有疾,帝再往視,賜銀器、絹甚厚。太平興國中,鎮寧軍節度楊信久病喑,忽能言,帝異之,遽幸其第,加賜賚。大中祥符三年三月,鎮安軍節度使、駙馬都尉石保吉疾亟,帝將臨視之,其日大忌,宰相言於禮非便,遂遣內侍以諭保吉,明日始臨省焉。六月,幸翰林侍講學士邢昺第視疾,賜白金千兩、衣著千匹、名藥一奩。 |
《志第七十九 樂一》
29 ![]() | 仁宗天聖五年十月,翰林侍講學士孫奭言:「郊廟二舞失序,願下有司考議。」於是翰林學士承旨劉筠等議曰:「周人奏《清廟》以祀文王,《執竟》以祀武王,漢高帝、文帝亦各有舞。至唐有事太廟,每室樂歌異名。蓋帝王功德既殊,舞亦隨變。屬者,有司不詳舊制,奠獻止登歌而樂舞不作,其失明甚。請如舊制,宗廟酌獻復用文舞,皇帝還版位,文舞退,武舞入。亞獻酌醴已,武舞作,至三獻已奠還位則正。蓋廟室各頌功德,故文舞迎神後各奏逐室之舞。郊祀則降神奏《高安》之曲,文舞已作及皇帝酌獻,惟登歌奏《禧安》之樂,而縣樂舞綴不作,亞獻、終獻仍用武舞。」詔從之。是時,仁宗始大朝會,群臣上壽,作《甘露》、《瑞木》、《嘉禾》之曲。 |
《志第一百十五 職官二 (【樞密院、宣徽院、三司使、翰林學士、院侍讀侍講、崇政殿說書、諸殿學士、諸閣學士、諸修撰直閣、東宮官、王府官】)》
85 ![]() | 翰林侍講學士咸平二年,國子祭酒邢昺為侍講學士。其後,又以馬宗元為侍講,不加別名,但供職而已。景德四年,以翰林侍講學士邢昺知曹州,侍講學士外使自昺始。故事,自兩省、臺端以上兼侍講,元祐中,司馬康以著作佐郎兼侍講,時朝議以文正公之賢,故特有是命。紹興五年,範沖以宗卿、朱震以秘少並兼,蓋殊命也。乾道六年,張栻始以吏部員外郎兼。蓋中興後,庶官兼侍講者,惟此三人。若紹興二十五年張扶以祭酒、隆興二年王佐以檢正、乾道七年林憲以宗卿入經筵,亦兼侍講者。蓋扶本以言路兼說書就升其秩,佐時攝版曹,憲嘗為右史且有舊例,故稍優之。 |
《志第一百三十七 食貨下六 (茶下)》
2 ![]() | 茶天聖三年八月,詔翰林侍講學士孫奭等同究利害,奭等言:「十三場茶積而未售者六百一十三萬餘斤,蓋許商人貼射,則善者皆入商人,其入官者皆粗惡不時,故人莫肯售。又園戶輸歲課不足者,使如商人入息,而園戶皆細民,貧弱力不能給,煩擾益甚。又奸人倚貼射為名,強市盜販,侵奪官利,其弊不可不革。」十月,遂罷貼射法,官復給本錢市茶。商人入錢以售茶者,奭等又欲優之,請凡入錢京師售海州、荊南茶者,損為七萬七千,售真州等四務十三場茶者,又第損之,給茶皆直十萬。自是,河北入中復用三說法,舊給東南緡錢者,以京師榷貨務錢償之。 |
《列傳第五十三》
49 ![]() | 初,翰林侍講學士馮元修大樂,命冠卿檢新閱事跡。又預選《景祐廣樂記》,特遷刑部郎中、直集賢院。以兵部郎中、知制誥判太常禮院,糾察刑獄。奉使契丹,其主謂曰:「君家先世奉道,子孫固有昌者。」嘗觀所著《蘄春集》,詞極清麗,因自擊球縱飲,命冠卿賦詩,禮遇甚厚。還,同知通進銀臺司、審刑院,入翰林為學士。母亡,起復,判昭文館。未幾,兼侍讀學士。 |
58 ![]() | 明道元年,當監護宸妃葬事。及帝親政,追冊宸妃為莊懿皇后,改葬永定陵。既發壙而流泉沮洳,言者以監護不職,罷翰林學士、知河陽。王曾為言元東朝舊臣,不宜以細故棄外。即召為翰林侍講學士,遷禮部侍郎、知審官院,復判禮院、國子監。上《金華五箴》,賜書褒答。修《景祐廣樂記》,書成,遷戶部侍郎。足疾氣駁,屬李淑、宋祁為銘志。卒,贈本部尚書,謚章靖。 |
《列傳第一百九十儒林一》
16 ![]() | 真宗即位,改司勛郎中,俄知審刑院,以昺儒者不達刑章,命劉元吉同領其事。是冬,昺上表自陳夙侍講諷,遷右諫議大夫。咸平初,改國子祭酒。二年,始置翰林侍講學士,以昺為之。受詔與杜鎬、舒雅、孫奭、李慕清、崔偓牷等校定《周禮》、《儀禮》、《公羊》、《穀梁春秋傳》、《孝經》、《論語》、《爾雅義疏》,及成,並加階勛。俄為淮南、兩浙巡撫使。初置講讀之職,即於便坐令昺講《左氏春秋》,侍讀預焉。五年講畢,宴近臣於崇政殿,賜昺襲衣、金帶,加器幣,仍遷工部侍郎,兼國子祭酒、學士如故。知審官院陳恕丁內艱,以昺權知院事。 |
Enjoy this site? Please help. | Site design and content copyright 2006-2025. When quoting or citing information from this site, please link to the corresponding page or to http://ctext.org. Please note that the use of automatic download software on this site is strictly prohibited, and that users of such software are automatically banned without warning to save bandwidth. 沪ICP备09015720号-3 | Comments? Suggestions? Please raise them here.Do not click this lin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