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Facebook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Twitter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新浪微博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豆瓣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 -> 檢索 "ctext:83423"
該資料的標點符號由人工智能製作。此過程難免引入錯誤;若遇到標點錯誤,敬請自行修改。
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欽定續文獻通考
條件: 提到「輟耕錄
Total 4

卷九

16
陶宗儀輟耕錄》曰:銀錠上字號揚州元寶,乃至元十三年平宋回至揚州,丞相巴延令搜檢將士行李所得撒花銀子銷鑄作錠,每重五十兩歸朝,獻納世祖宴㑹,從而頒賜,或用貨買,所以民間有此錠也。後朝廷亦自鑄至元十四年者重四十九兩,十五年者重四十八兩。遼陽元寶乃至元二十三、四年征遼東所得銀子鑄者。
32
又《趙孟頫傳》曰:時詔集百官於刑部議法,衆欲計至元鈔二百貫,贓滿者死,孟頫曰:「始造鈔時,以銀為本,虛實相權,今二十年間,輕重相去數十倍,故改中統為至元。又二十年後,至元必復如中統,使民計鈔抵法,疑於太重。古者以米絹民生所須,謂之二實銀,錢與二物相權,謂之二虛,四者為直,雖升降有時,終不相逺,以絹計贓,最為適中,今迺欲以鈔斷人死命,似不足深取也。或以孟頫譏國法不便,責之曰:汝欲沮格至元鈔耶?」孟頫曰:「議法有重輕,則人不得其死。奉詔與議,不敢不言。今中統鈔虛,故改至元鈔,謂至元鈔終無虚時,豈有是理?公不揆於理,欲以勢相陵,可乎?」其人有愧色。陶宗儀輟耕錄》曰:葉李歸附後入京,獻《至元鈔樣》。此樣在宋時嘗進呈,請以代闗子,朝廷不能用,今別改年號而復獻之。世祖嘉納使用鑄板,又曰:「至元鈔分一十一料二貫一貫、伍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五十文、三十文、二十文一十文、五文」。
82
陶宗儀輟耕錄》曰:「世祖嘗以錢幣問太保劉秉忠,對曰:錢用於陽,楮用於陰華。夏陽,明之,區沙漠、幽陰之域。今陛下龍興沙漠,君臨中夏,宜用楮幣,俾子孫世守之。若用錢四海,且將不靖」。遂絶不用錢。迨武宗頗用之,不久輒罷。

卷四十三

27
時有匿奸事而輸粟得七品雜流者,為怨家所告,有司議輸粟例,無有過不予之文。中書省司郎中成遵以為賣官鬻爵,已非令典,況又賣與奸淫之人,其何以為治?必奪其勅還其粟,著為令,乃可,從之。十二年三月,從中書省臣言,行納粟補官之令,凡各處士,庶能自備芻糧、供給軍儲者,照依定擬地方,即授常選流官,依例升轉封廕,其已除茶鹽錢榖官能如例再納者,驗見授品級改授常流。陶宗儀輟耕錄》曰:「至正乙未春,中書省臣奏遣兵部員外郎劉謙至江南募民補路府州司縣官自五品至九品,入粟有差,人無願之者。既而扺松江,知府崔思誠曲承使命,不問民有粟與否,拘集屬縣巨室,㸃科十二名,衆皆號泣求免,弗之顧,輒施拷掠,抑使承伏,即填空名告身授之。惟平江路達嚕噶齊力争,以為不可,竟無一人應募者。崔聞之,深自悔赧。

喜歡我們的網站請支持我們的發展網站的設計與内容(c)版權2006-2025如果您想引用本網站上的内容,請同時加上至本站的鏈接:http://ctext.org/zh。請注意:嚴禁使用自動下載軟体下載本網站的大量網頁,違者自動封鎖,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若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在此提出Do not click this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