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庚寅淳化元年春正月戊寅朔,御乾元殿受冊尊號。曲赦京城系囚,改元。趙普以病免朝謁。疾篤,三上表致政。上不得已,以普為西京留守兼中書令。 |
5  | 六月丙午,罷中元、下元張燈。 |
9  | 辛卯淳化二年春正月,置內殿崇班等職[1]。 |
11  | 閏二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
20  | 壬辰淳化三年春正月,令常參官各舉京官一人充升朝官,令宰相以下至御史中丞各舉朝官一人為轉運使。又詔所舉京官除三司、三館、職事官已升擢者不在薦論,其有懷才外任,未為朝廷所知者,方得奏舉。詔諸道轉運使自今釐革庶務,平反獄訟,漕運金穀,成績居最及有建置之事果利於民者,所在州、府、軍、監每歲終件析以聞,非殊異者不得條奏。 |
21  | 二月乙丑朔,日有食之。鹽鐵使魏羽言:『諸州茶鹽主吏多負官課,請行決罰。』上曰:『當案問其實,若水旱災沴致官課虧失者,非可加刑也。帝王者,為天下主財爾。卿等司計,當以公正為心,無事割削,勿令害民而傷和氣焉。』 |
49  | 甲午淳化五年春正月朔,上製《元旦》、《除夕》詩各二章賜近臣,俾之屬和。上語蒙正曰:『夫否極則泰,物之常理。晉、漢兵亂,生靈凋喪殆盡。周祖自鄴南歸京城,士庶皆懼掠奪,當時謂無復太平日矣。朕躬覽庶政,萬事粗理,每念上天之貺致此繁盛,乃知理亂在人。』蒙正避席曰:『乘輿所在,士庶走集,故繁盛如此。臣嘗見都城外不數里飢寒而死者甚眾,未必盡然。願陛下視近以及遠,蒼生之幸也。』上變色不言。蒙正侃然復位,同列咸多其抗直。他日,上欲遣人使朔方,諭中書選才而可貴以事者。蒙正退,以名上,上不許。他日又問,復以前所選對,上亦不許。他日又問益急,蒙正終不肯易其人。上怒,投其奏書于地曰:『何太執耶?必為我易之!』蒙正徐對曰:『臣非執,蓋陛下未諒爾。』因固稱其人可使,餘不及。『臣不欲用媚道妄隨人主意以害國事。』同府皆惕息不敢動,蒙正搢笏,俯而拾其書,徐懷之而下。上退,謂親信曰:『是翁氣量我不如。』既而卒用蒙正所選。復命大稱旨,上於是益知蒙正能任人,而嘉其有不可奪之志。 |
61  | 十二月戊寅朔,司天言日當食。至是陰雪蒙蔽,自旦及中而散,群臣稱賀。賀日不食蓋始此。王繼恩御軍無政,張詠恐軍還日或有意外之變,乃密奏請遣腹心近臣可以彈壓王師者,亟來分屯師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