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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 -> 檢索 "ctext:156768"
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條件: 提到「律呂闡微
Total 3

卷38 經部·樂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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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著《律呂闡微》一書,專解載堉之法。永最深晰算術,而猶不能得其立法之意,餘可知矣。

經部三十八·樂類·律呂闡微》十卷兩江總督採進本

卷39 經部·樂類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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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言律呂之數,以為每律虛三分吹口,黃鐘之管其數七十八,半之為含少,以求合於《呂氏春秋》黃鐘之宮三寸九分之說。又引《史記律書》黃鐘、太蔟、姑洗、林鐘、南呂五律之數,以為虛三分之証。不知《律書》中諸七分字皆為十分字之訛,司馬貞《索隱》已辨之。而三寸九分亦為四寸五分之訛,近時江永律呂闡微》辨之尤詳。佐據此誤本為宗,故其說愈推愈謬。又古者吹律本為無孔之管,後乃一律一呂,各為一聲。每管設孔備五聲二變之數,兼旋宮換調之法。佐乃疑為無孔之管氣從下洩,欲每管設孔以為律始,亦殊臆撰。至於解釋經義,往往支離。若解《大司樂》「奏黃鐘,歌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謂黃鐘七變蕤賓為繆羽,應合大呂。大呂七變函鐘為繆羽,應合太蔟。其圖列黃鐘、大呂各正聲三調、變聲九調,合為十二調。然謂正聲第一調七聲俱備,第二調則有變宮而無變徵,第三調則變宮、變徵全無,至變聲第六調則自宮至羽並無角音,第七調則自宮至商並無羽音,第八調則自宮至徵並無商音,第九調則惟宮之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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