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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延祐四明志 |
條件: 提到「應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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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43 ![]() | 應㒡字之道,昌國人。以詞賦試南省,第一㒡未第。時袁越公韶為京尹,㒡為之掌牋記,留門下。一夕,坐有美堂,欣然若有得。同門客吳必大善樂府,暮從外歸,問曰:「何欣然也?」以擬明堂,詔書屬對,甚善,答之。吳哂曰:「一第脫饑寒,猶未能明堂,詔何施焉!」㒡後直內制,卒用所擬語,而吳以樂府游公卿困躓以死。教授臨安府。鄭丞相清之見其文,奇之,始叙為同舍生樓昉教授鄉里。時㒡最後至,清之固不識也。清之將拜相,俾草相麻,後卒用之。㒡以著作郎兼學士院,權直端平,開邊兵,敗洛陽㒡預邊議坐斥,而清之亦罷相,居東湖,益與㒡蒐拾文史,號建章集」,皆制誥所需也。清之再相,㒡復用,以侍郎掌內制,遂力薦為內相,理宗疑焉,一夕,召㒡入院,降詔游似右丞相鄭清之、奉國軍節度使兼侍讀趙與懽、皇兄安德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皇弟貴謙與芮,授少保凡五制,夜四鼓進入,上始信之。翌日,即除翰林學士,後拜參知政事,以疾告歸,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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