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京华城与政治献金案,昨(20)日首度提讯在押的前台北市长、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他在庭上数度情绪失控、崩溃痛哭,否认犯罪更气愤地对着公诉检察官怒吼:“”。 律师黄帝颖直言,柯文哲的激动演出已经踩到法律红线,可能会多加一条罪。
台北地检署2024年依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图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起诉,具体求处柯文哲总计28年6月徒刑。 柯文哲在准备程序庭上,痛诉被罗织罪名,检察官林俊言以“不雅影片”威胁认罪,司法信任完全破产,眼眶含泪、语带哽咽地说:“台北地检署恶意起诉,就是要毁灭我的人格”,还怒斥公诉检察官“”,法官许芳瑜立刻严厉喝止。
对此,黄帝颖在脸书发文指出,根据法院见解,“”一词,社会一般人对此言语的认知,是蔑视他人之人格、贬抑其人格尊严,具有轻蔑、鄙视及使人难堪的涵意,足以贬损被辱骂者的社会评价,且此用语并无有益公共事务之思辨,或属文学、艺术的表现形式。 判决被告成立公然侮辱罪。
“柯文哲激情怒骂检察官,完全没解释朱亚虎认罪行贿及副市长彭振声认罪受柯文哲指示共犯图利罪的关键事证”,黄帝颖认为,柯文哲应该自知已无力改变朱亚虎转污点证人咬柯文哲收贿、彭振声认罪共犯图利对柯文哲收贿罪及图利罪的一刀毙命,因此乾脆不答辩,改以激情演出、怒骂检察官的方式诉诸小草,“ 柯文哲开庭激情怒骂,法律上不只没有任何帮助,更恐多加一条公然侮辱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