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美国总统特朗普表示寻求第3个总统任期“不是在开玩笑”之后,法新社援引专家认为,在美修宪变更总统任期限制的程序极为严苛,考量到共和党目前控制的州和国会席次,似无可行性。
President Donald Trump waves as he walks down the stairs of Air
Force One upon his arrival at Joint Base Andrews, Md., Sunday,
March 30, 2025. © Luis M. Alvarez / AP
美国总统特朗普星期天接受国家广播公司新闻网(NBC
News)访谈,被要求就寻求再做一任提出澄清时答称“我不是在开玩笑”,还说“有办法可以做到这点”。他的这番言论再度引发全球热议。
现年78岁的特朗普曾暗示自己也许能不只做两届,但30日的访谈堪称是截至目前他对实现此目标最具体的一回。
美国宪法第22修正案是由共和党发起并于1951年通过,当初是为处理小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当4任总统一事。第22修正案规定,不管是否连续,美国总统任期限制为两个4年。因此,特朗普寻求第3任有违宪之虞。
法新社指出,美国修宪机制是一套双重程序,修宪可由国会发起,也可以由各州发起。
如果是由国会发起修宪,需在参、众两院都至少得有2/3的议员提出修宪案;若由州层级发动,则必须由至少2/3的州议会提出修宪会议。到目前为止,美国宪法27个修正案都是由国会所启动。
修宪案需经批准程序才能生效成为法律。修宪案在国会或者修宪会议成案后,需获3/4的州议会或州所召开的特别会议批准,才能生效。美国历史上只有宪法第21修正案(废除禁酒法)是经各州的特别修宪会议批准。
考量到目前共和党控制的州和国会席次,两条路线似乎都不太可行。
今年1月底在特朗普就职几天后,田纳西州共和党联邦众议员奥格兹(Andy
Ogles)就提案修宪,允许美国总统若两个任期不连续的情况下可参选第3次。